周心钰
伴随上半年ChatGPT的火爆,有不少AI 概念股声称,公司从无到有开发AI大模型,随之股价大涨,减持、离婚公告频发。6 月20 日,素有AI 概念龙头之称的昆仑万维发布公告称,因个人资金安排,昆仑万维公司持股5% 股东李琼拟减持不超过3586.86 万股股票;同时,李琼同意将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50% 以上的金额出借给昆仑万维,借款年利率2.5%,借款期限3 年。而当日昆仑万维收盘价62.93 元,距年初股价涨幅3 倍多,拟减持股票市值当日逾22 亿元。
公告一出,引发投资者对于“假离婚真减持”的疑虑,6 月21 日昆仑万维“20厘米”跌停,带崩AI板块,端午小长假后,6 月26 日昆仑万维收盘再跌12.77%。截至6 月29 日,短短5 个交易日股价累计跌幅逾30%。在笔者看来,与其疑虑“假离婚真减持”,不如细究其减持是否合法合规?
日前,深交所已向昆仑万维下发关注函,问询是否存在借助市场热点操纵股价配合李琼减持的情形。6 月26 日,昆仑万维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股东李琼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也不存在借助市场热点操纵股价、配合李琼减持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部分回答了市场质疑。
市场对“假离婚真减持”的行为早已怨声载道,该行为的本质就是规避对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层股票减持的限制,在证券市场玩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边缘游戏。而昆仑万维股东在优雅扮演“好前妻”拟高位套现的同时,还能有大局观“反哺”上市公司,实在令人惊奇。
笔者认为,可从两个维度透析AI概念龙头“好前妻”拟减持的合法合规性,而上市公司及其持股5%股东李琼也应公开回答投资者疑问。
昆仑万维公告表示公司于2023年6 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月20日当日,昆仑万维最低股价报60.94 元/股,收盘价为62.93 元,假设李琼能以当日最低价减持(不考虑其它因素影响),其减持所得或不超过16.43亿元(税后)。根据昆仑万维今年4月公布的经审计的2022年财报,公司净资产绝对值为145.43亿元,大股东李琼若将其50%以上的减持资金出借给公司,起码也有8.2 亿元,远远大于5%(7.27 亿元)的净资产绝对值。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批准权限的有关规定,该巨额借款关联交易显然应该再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昆仑万维《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如下:(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7.2.8 亦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章程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最新修订之规定,如此巨额借款关联交易“应提交给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那么,昆仑万维董事会为何没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呢?
笔者分析其可能引用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可以豁免”之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7.2.17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豁免按照第7.2.8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上市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的(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二)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三)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四)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五)上市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笔者认为,既然是“可以豁免”,那么,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从保护中小股东的角度就应该根据公司章程将巨额关联交易提交给股东大会审批,这样更为谨慎、公平、透明,至少也要在公告里说明,避免程序瑕疵、信批违规。
不可否认,大股东给公司提供低利息的长期借款,对上市公司也许是个好事情。而且“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琼女士为公司提供借款”。但程序上,作为独立董事,有否提醒该关联交易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呢?
公司独立董事在6 月20 日发布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中,不厌其烦地宣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創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这里面,惟独不提独立董事赖以存在的《公司章程》,看来,这似乎不是巧合。作为监督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专业人士,昆仑万维的独立董事也该回应并说明。
众所周知,大股东减持计划涉及内幕信息,那么公司对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知悉呢?笔者抽丝剥茧,一探幽微。
1.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有端倪?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 年6 月15 日采取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会议通知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经董事会认可方式送出;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五)会议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由此可知,6月15日董事会确定临时会议“事由及议题”并发出通知时,即知悉大股东李琼将巨额资金出借给公司。因为本交易涉及巨额资金关联交易,否则会议通知怎么发出?
但疑问的是,董事会什么时候知悉出借资金金额是多少?什么时候知悉李琼女士出借的资金来源是將本次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50%以上的资金?更为直接的是,李琼拟减持近20亿元,并计划将税后减持资金的50% 以上借给上市公司,该计划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管理当局正式沟通?
2“. 同意”借款有玄机?
再细看董事会6月20日发布的“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琼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李琼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同时,为支持公司AGI和AIGC 业务长期发展,李琼女士同意将本次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50% 以上的金额出借给公司,借款年利率2.5%,借款期限3年。”
公告里的关键词是减持,借款。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法律意见”中提及“2023年6月19日,上市公司收到李琼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2023 年6 月20 日,上市公司与李琼签订《借款协议》。”
资金如此之巨,且借款时间之长、利率之低的《借款合同》,就在“不知不觉”的一天之间、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和和美美地完美敲定。莫非大股东支持公司的创新发展,已经“急不可耐”?
还是在上述公告中,有个重要的关键词是“李琼同意”。
那么请问,李琼女士“同意”出借巨额资金给公司,公司在什么时候发出邀约拆借资金的?是在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吗?抑或之前?
谁邀约的?既然是李琼女士“同意”,就不可能是李琼女士了。那么是上市公司高管层还是财务部具体办事人员?中间有无借款合同核心条款的商业议价过程?比如,借款规模?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是什么优厚的条件使其一夜之间做出了如此的“资金安排”?这也需详细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6 月27 日,同为AI概念热门股的三七互娱公告称公司、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及公司副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周刊》立场。文中所提个股仅做分析,不做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