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一凡,杨 柳,杨爱青,汪 洋,武玉平
(1.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淄博 255022;2.沂源县人民医院,山东淄博 256100)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水体、土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已经成为食品安全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1]。铅、镉污染物具有毒性强、可蓄积、难降解的特性,食品是环境中铅、镉的重要载体[2]。膳食暴露是我国居民铅、镉环境暴露的重要来源,重金属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长期蓄积,危害人体健康。铅、镉是公认的对人体健康具有危害的重金属元素[3-5]。为了解淄博市市售食品中铅、镉污染状况,本研究对2016—2018 年淄博市部分市售食品中铅、镉含量进行监测,对结果进行评价,为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和相关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行政区划分,将淄博市下属8 个区县设为检测点,针对种植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采集样品。采用分层随机采样的方法,采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适时性的样品,共在8 大类食品中采集500 份样品,其中蔬菜及其制品260 份、水果及其制品120 份、藻类及其制品20 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10 份、焙烤类食品30 份、坚果及籽类食品20 份、豆与豆制品20 份、茶叶及其制品20 份。
1.2.1 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268—2016)[6],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ICP-MS)[7],对500 份食品样品进行检测。
1.2.2 评价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8]中铅、镉的限量指标进行评价。
采用Excel 软件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 软件进行相关统计学分析,采用卡方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对8 类500 份样品进行铅含量检测,检出率为43.20%(216/500),合格率为100%(500/500)。检出率最高的是海带、紫菜、鱼类制品和茶叶,均为100%。花生检出率最低,结果为5.00%(1/20)。茶叶、紫菜、海带和鱼类制品铅含量均值较高,分别为0.667 mg·kg-1、0.51 mg·kg-1、0.48 mg·kg-1和0.34 mg·kg-1,详见表1。
表1 不同种类食品中铅含量水平
对8 类500 份食品进行镉含量检测,检出率为79.80%(399/500), 合 格 率 为99.40%(497/500)。新鲜蔬菜合格率为99.23%(258/260),最高检出值0.14 mg·kg-1(青 椒)是 国家 限 量 标 准0.05 mg·kg-1的2.8 倍。鱼类制品合格率为90.00%(9/10),最高检出值0.26 mg·kg-1是国家限量标准0.1 mg·kg-1的2.6 倍。藻类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焙烤类食品、坚果及其籽类和茶叶检出率最高,均为100%。苹果检出率最低,结果为40.00%(48/120),详见表2。
表2 不同种类食品中镉含量水平
从检测结果看,淄博市8 类500 份食品样品中铅指标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但部分食品样品铅平均含量较高。淄博市铅合格率与青岛市2014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监测及分析中的铅合格率相同[9],高于烟台市铅合格率99.30%[10]。不同食品种类铅含量差异较大,茶叶、紫菜、海带和鱼类制品铅含量较高,花生、面包、干豆铅含量较低。茶叶铅含量最高,结果为0.667 mg·kg-1,高于烟台市茶叶铅含量0.38 mg·kg-1[10]与绍兴市茶叶铅含量0.42 mg·kg-1[11],但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淄博市8 类500 份食品样品镉总体合格率为99.40%(497/500),与烟台市食品样品镉合格率99.75%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391 >0.05)[10]。超标食品类别为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镉含量超标样品为2 份青椒,超标率为0.77%(2/260),与绍兴市蔬菜及其制品镉超标率1.22%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896 >0.05)[11]。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镉超标率为10.00%(1/10),最高检出值是国家限量值的2.6 倍,应加大对水产动物制品镉污染的风险监测。
综上所述,淄博市部分食品中铅、镉元素污染水平较低,但部分食品检出率较高。水产制品重金属含量较高,部分样品存在超标情况,可能因为水产制品对重金属的蓄积作用较强,应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