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鉴于金融危机不断增加的金融风险,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单一的货币政策或宏观审慎政策已经难以适用,“双支柱”金融调控政策应运而生,这是对国际经验的有益借鉴,是国内探索历程的必然结果,是政策自身运行的内在必要,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在新时代与时俱进的最新发展成果。随着时代的发展,以新时代特征指引“双支柱”金融调控框架持续发展,创新优化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建设长效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是协调优化双支柱金融政策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双支柱政策;宏观审慎;货币政策;马克思主义
本文索引:韩敏.<变量 2>[J].中国商论,2023(12):-108.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3)06(b)--04
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这一重大举措是自我革新精神的重大体现,是我国对于两者的协调配合有了更深一步认识的重大里程碑,并在实践层面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国家与国际组织。“双支柱”调控政策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面对愈加严峻的经济下行环境,分析“双支柱”金融调控政策蕴含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逻辑,有利于科学把握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既能维护货币价值的平稳,又能帮助防范化解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保持货值稳定的同时,促进金融稳定,达到经济平衡、稳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1 双支柱金融政策的三重依据
无论是国际经验、国内实践还是政策运行本身,都表明单一的货币政策或宏观审慎监管难以应对日趋复杂的经济危机。只有探索两者有效结合的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1.1 国际经验:他国经验的有益借鉴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各国都认识到了全面改革金融体制的必要性。金融危机发生时,经济疲软、投机频发、通货紧缩,美国为了抑制风险,收紧货币政策,极不合理地抑制投机与泡沫,却反过来加重了危机,而后美联储的宽松政策与严格监管才使其摆脱了经济危机。在这之后,各国央行都在单一的货币政策之外增添了宏观审慎的监管政策。首先担负起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代表是英国央行,英国央行政策委员会(FPC)以鉴定、预防、处置整体性的风险,成立审慎监管局(PRA)以实现微观层面的监管,成立金融行为局(FCA)以负责个人金融利益的保护,并将宏、微观审慎和货币政策集中于同一银行中,形成“一会两局”的全新制度安排,这一安排形成了稳定的决策链条、提高了效率,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
危机历练大幅增强了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全球金融体系在过去十多年中应对了各种各样形势的危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银行系统随之进化的更加健全。英格兰银行的报告中分析出,如果历史中最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危机又一次出现,那些根据不同风险系数为权重计算的资产如果仍按照同样比例,就会造成略多于1000亿英镑的亏损;与此同时,英格兰银行的资本金规模已增加到超过2000亿英镑,可见整个经济系统的防御危机能力被极为有效地锻炼并提高了,与2008年的惨痛教训共同显现了显著的成效。金融危机以来,国际上许多银行已经采取了一揽子调整与改正,巩固了弹性,从而在经济危机发生时,仍有余地借助适当弱化宏观管理,实现逆势直上。根据IMF的评估,银行业的风险已经大大降低,而其中待完善的部门则是非银行部门与企业部门。
1.2 国内探索:双支柱金融政策的正反实践
金融危机过后,为了重新将经济带回正常发展的方向,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总结,我国开始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探索。自2008年次贷危机,我国开始探寻宏观审慎政策的有效实践。2010年,“十二五”规划中第一次将宏观审慎置于关键地位;2011年,宏观轮廓清晰,央行实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完整表述了“双支柱”这一全新概念;2021年,“十四五”开局至今,“双支柱”调控框架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仍在探索中。纵观我国近年的杠杆水平与经济形势,杠杆率呈现先涨后跌的趋势,这正是宏观审慎的“机遇期”,随着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回暖,有望通过“三去”不断优化我国的经济管理实践,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相比西方国家对金融秩序的肆意操纵和危害,我国坚持让金融为人民服务,坚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我国的宏观审慎政策所肩负的使命更加沉重,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为双支柱金融政策的正式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前车之鉴和经验教训,能够有针对性地、更好地解决问题。从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关系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关于金融稳定方面。我国的货币政策最首要的任务是经济增长、就业率维持在合理区间、物价保持平稳等,特殊时会将经济稳定与系统调整统筹在内,然而经济平稳在货币决策中仍没有一个明确的位置;二是MPA宏观审慎机制。这一机制的构成要素包括七个部类,往下细分为十六个衡量标准,且要求最起码包括下列几样目标: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目标、风险控制目标、结构调整目标及改革目标,其中货币政策执行目标最为重要,其次是金融稳定目标。同时,MPA工具的使用不得不借助定性风险评价,然而保持所有程序的尽善尽美需要极为深邃的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才得以实现,我国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仍任重道远;三是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境,两者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定量模型和分析框架的研究。如果監管当局尚无法定量审慎工具的作用效果,也尚未建立“双支柱”的有效政策组合分析框架,就可能导致政策的重复叠加或冲突,降低决策的理想效果,甚至使经济活动更为复杂,加剧经济波动与金融风险。
1.3 政策运行:经济周期性运行差异下的内在必要
经济周期,即经济运行过程中客观且无法人为强行改变的一种周期性行为,具体表现为有一定规律性的伸展与收缩,两者相互联系、相继出现,是该国生产水平、收入总量、就业质量的波动,在大层面上是可以预测的,但在具体细节变化上又难以完全把握清楚。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传导过程过长的原因就在于此。
货币政策周期往往滞后于经济运行周期,其中的周期性差异产生了不可避免地经济风险,决定了宏观审慎政策的必要性。
货币政策往往呈现出与经济波动相反的方向:在经济整体环境下行时,减小对贷款的限制、提高货币流通量,使利率下调、鼓励经济行为,以便刺激社会需求,拉动经济重回正轨;在经济扩张过度、通胀严重时,加大限制贷款,控制市场上的货币流通,从而提高上升率、控制过剩的消费需求,应对通货膨胀。但由于主观因素十分复杂,因此认知、决策、反应时滞不可避免,货币政策周期常常落后于经济周期,需要宏观审慎政策加以弥补。
2 双支柱金融政策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时俱进的发展成果
双支柱经济调控政策作为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课题,必须深入结合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立足我国经济实情,方能对该经济政策展开有效研究与运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
2.1 双支柱金融政策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意蕴
马克思的《资本论》有个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可以说,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从“哲学人”转向“政治经济人”之后的主要思想方向,《资本论》是蕴含着马克思后期成熟思想的集大成之作。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基本上由《资本论》第一卷的内容和第二卷中有关货币资本循环的内容组成,主要是关于单个资本的运动,涉及商品的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和通货膨胀现象,与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学基本上由《资本论》第二卷中有关商品资本的循环和两大部类的再生产等内容和《资本论》第三卷组成,涉及多个资本甚至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以研究货币体系的自我运动为主,核心命题是社会总资本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涵盖了剩余价值理论、资本循环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等。微观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是纯粹的市场经济,主要研究产品;宏观经济学则把国家纳入经济学中,是对黑格尔“国家统摄市民社会”思想的延伸,后世的凯恩斯主义、垄断资本主义、计划经济都受其影响颇深。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宏观审慎政策,都蕴含着马克思宏观经济学中“政府对市场的有效干预”思想,具有一种视野上的宏大和思维上的动态,是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和我国具体国情的有效结合与创新发展。货币政策是根据实际经济运行状况,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控货币供应量和信用量,从而实现宏观经济调控,是马克思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在货币领域的有机结合。对宏观审慎政策的研究主要源自金融危机以后,为了弥补微观审慎政策的局部性缺陷和货币政策的宽泛性不足,宏观审慎政策作为更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监管工具被适时地提了出来,并在实践中有针对地创设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宏观审慎评估机制、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一系列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2.2 双支柱金融政策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守正创新
双支柱政策坚持遵循“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顺应时代发展而动,根据我国经济运行实际状态,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作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应用,提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重运用,有力地维护了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充分地保障了金融风险高企大背景下的经济平稳较好地运行,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在当代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与具体结合。
鉴于我国曾经实施计划经济的惨痛经验教训和金融危机以来所暴露的西方国家纯粹市场经济的混乱无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为指引:既要坚持微观经济学,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注重发挥好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保護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又要坚持宏观经济学,协调优化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发挥好双支柱经济调控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为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后疫情时代,第四次科技革命迟迟未到,贫富分化矛盾尖锐,中美博弈日趋激烈,地区热点频发,整个全球经济环境都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与危机,稳定是比发展更重要的任务。宏观审慎政策就是为维护金融稳定而生,能够针对金融顺周期的波动进行逆周期缓冲、针对市场金融风险及时阻滞传播、针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事前预备防范,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货币政策应进行自我革新,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缩短政策实施的时间,及时有效地应对金融风险。因此,在金融领域,我国要更加注重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配合,把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更好地结合起来,维护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
3 协调优化双支柱政策框架的实践路径
3.1 以新时代特征指引“双支柱”金融框架持续发展
探索构建成熟的“双支柱”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伟大工程,其本身也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丰富与发展。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历史性变化,生活水平前所未有地提升,现代城市的范围进一步拓展,中等收入水平与人数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提升。世界也处于大变革之中,国内与国际的经济金融形势正经历着百年未有的深刻变化。我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双支柱”框架的内涵,不断丰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的内涵,将更大范围的金融资产、市场、机构纳入其中,从而让重大金融风险更加全面地得到防范化解。对于非银金融机构的飞速发展及市场部分失衡的现象,可以将规模较大的部分机构纳入MPA中。此外,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持续深入融合,应将系统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MPA中,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更好地造福于民。
3.2 创新优化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双支柱”调控框架是由两个互相补充、不可缺少的方面共同组成的,即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在新发展阶段,仍应从这两方面不断优化与创新政策工具。对于货币政策工具,要使其更加具有前瞻眼光、更加灵活与有效。央行应探索建立完善的政策利率体系的中国路径,开创更加全新有效的利率走廊机制,并通过公开市场适时放出中短期利率信号,改善利率传导。此外,仍需探索新的提供流动性货币政策工具,调整流动性期限,联系经济机构贷款投放的方向与节奏计划,对受新冠疫情冲击影响最为严重的农民、小微企业等脆弱部分提供贷款,助其渡过难关。对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我国应合理借鉴国际经验,巴塞尔协议III立足多角度的整体风险,提出了三大有效手段:一是最大偿还财务能力的比率;二是与周期变化反向调节资本条件;三是额外计提部分收益,用以处置应急状况。另外,针对评估系统关键程度,为不同金融机构确定了方法,强化了整体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损失吸收力的要求,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典范。但由于我国的性质、风险来源、检测能力、监管成本等方面因素不完善,对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等的使用与规则制定难免会存在一些差异性。因此,我国应立足国内实际,推陈出新地使用能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的关系层层相扣,一方面,可以在某些程度上互换,又能在某些程度上相互完善对方。互换性体现在两者在发挥作用时的各种作用是接近的,都会通过左右银行等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从而影响整体的投资、消费等宏观层面。具体来讲,下调利息的政策和给予银行资本充足率一定自由能够刺激贷款规模增加,推动经济水平扩张。如果政策目标是推动经济复苏并适当提高货币价值,但又受限于条件无法实施过于宽容的货币政策,此时可以通过放宽宏观审慎达到目标。互补性体现在许多实证研究中,货币政策的执行可能通过风险承担渠道从而危害经济平稳性。举例来说,持续较久的偏低利率极有可能造成金融机构对杠杆行为的错误判断和无效叠加。因此,在经济发展升温太快、杠杆率濒临失控的条件下,为了保证平稳,必须在相同的机会中实行稳健的宏观审慎政策,加之偏紧的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能够缓冲尾部风险,只有在此条件下,货币政策才能有效实现稳定经济的最终目标。
3.3 建设长效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
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仍面临多种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因此要运用好双支柱政策,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我国要根据长短期的区别分步采取措施。从短期来看,进一步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功能,补齐制度的短板。一是与时俱进,完善管理办法和监管细则,推动金融集团与机构规范化运行,同时整合信息,创建完善的档案制度并加强透明度,实时跟进监管,警惕大问题再度失控。二是充分吸收危机管理的案例与管理经验,立足我国处置风险的种种理论上与实际上的探求,进一步明确风险的评判、处理机制,规范资金的投入。长期来看,我国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框架仍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并改革金融管理体制,使之符合新发展阶段的需要,有序推动修订各种银行相关法律。中央银行要和各监管部门、存款保险基金及各行业保障基金在危机与机遇中共同进退、良好配合,提升处理金融风险的水平与效率。
在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同时,还要增强商业银行应对冲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的能力水平。商业银行是经济管理大局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宏观监管政策的实行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最新变局做出以下调整:第一,在资本储备与利用方面,不断提高行内资金的流动能力,充分开发利用效率,及时补充资本,以维持稳定。例如,在困难时期,有条件地调整降低权益分配,维护资产处于良好比率,并进一步巩固抗击风险的本领;第二,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加大对困难企业和损失较大企业的帮扶,建立更为人性化的评估机制,在特殊时期适当宽限部分可疑、关注类贷款,以个性化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给其喘息空间,给予“雪中送炭”的支持。同时,要考虑到中小商业银行在新冠疫情中受到的冲击,差异化有的放矢,帮助其尽早摆脱新冠疫情的影响。
4 结语
当今世界,人类正处于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经济全球化的大势难以为人的意志所转移,在重大灾害前,单独的国家无法独善其身。因此,国际宏观审慎政策的合作至关重要。在全球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各国应放下分歧,共同协调国际监管、推动经济复苏,重塑国家信心、维护金融稳定。同时,国际组织不可缺位:IMF、BIS、世界银行应在公共卫生事件等危机时期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增强全球资源的合理支配与调控,发挥优势推动全球经济复苏。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协调配合。宏观审慎框架与微观审慎监管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强调宏观框架的建立不等同于容许懈怠微观监管,发挥微观审慎监管的功能同样不等同于叛离原有的更大的框架。我国在建立与完善这一框架之时,一方面,要把握好大方向,利用宏观弥补微观中的系统性风险缺陷;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好微观审慎监管中各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更好地运用于宏观审慎政策的分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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