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鑫鑫
在今年全國两会期间,谈到网络暴力治理时,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了“刻不容缓”这一字眼。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也提及,“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而网络暴力则是网络生态的“毒瘤”。“言无刀锋,却能杀人”。回顾这些年发生的“按键伤人”事件,悲剧一次次上演,给他人的名誉、身心造成巨大损害。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社交应用软件的普及,网络暴力形态层出不穷,负面影响不断扩大,严重破坏网络空间正常秩序。因此,如何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连续3年关注网络暴力治理。他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
目前,我国针对网络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主要用于规制侵犯名誉权、隐私等网络暴力。但由于这些法律规定零散分布于各个部门法中,实践中难以进行协调配合,网暴施害者匿名作恶成本较低,受害者取证难、维权难、止损难,导致现实中网络暴力事件屡禁不止。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部分网民过度行使自身权利,例如,发表危害社会及国家安全的言论,侮辱他人的人格,随意泄露他人隐私等,这些行为明显超越了法律对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保护的界限。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不应成为网暴施害者的“避风港”。对此,应探索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逐步形成一个以基本法律为主,以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为辅的系统性反网络暴力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遏制网络暴力方面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当然,网络暴力治理不能靠“单打独斗”,需要政府、平台、社会等主体多元协同,从法律法规、信息把关、数字伦理等多方面发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