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晓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对“加减乘除法”,以党建引领、服务、推动、保障基层治理,解好基层治理“方程式”。
发挥协调作用,做好凝聚合力的“加法”。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由部门之间“条条”关系和属地之间“块块”关系导致服务群众存在“盲区”“空地”,街乡“看得见,管不着”,部门“管得着,看不见”,无法形成基层治理合力。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打破职能壁垒,形成工作合力。要捋清服务群众事项、流程,加快形成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由“条条块块”向“条块联动”工作格局迈进。要鼓励各级党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听民声、办实事,抓住关键“小事”,办好民生“大事”。要创新改进服务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服务事项范围,提高基层治理效率。
补齐短板弱项,做好解决阻力的“减法”。基层一线面临工作压力大、群众诉求多、资源保障弱、解决问题难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制约工作向前迈进的主要障碍。组织部门要推动各部门建立“问题台账”,根据问题轻重缓急倒排“工期”,逐个解决。要将群众“急难愁盼”拎出来,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最直接、最急切、最困难的问题。要将不易被发现的细小问题拎出来,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好事办在群众开口之前。要将整体性、结构性问题拎出来,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难点问题解决,补齐体制机制短板,减少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向前迈进的阻力。
推广经验做法,做好示范引领的“乘法”。“抓住典型、带动全局”一直是组织部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法宝,选树典型既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又有利于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带动全面进步。要精心选树典型,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做评审员,真正让典型“立起来”,为基层治理树立标杆。要大力宣传典型,坚持新闻宣传、理论宣传、社会宣传相结合,真正让典型“香起来”,营造学有标杆、干有示范、做有榜样的浓厚氛围。要努力拓展典型,对能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让点上的经验之花在面上结出丰硕之果,让典型“多起来”。
力戒形式主义,做好轻装上阵的“除法”。形式主义是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绊脚石,也是“老大难”问题,要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的長足发展,就必须解决好基层长期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各级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水平,加快自我革新,切实增强服务群众所必备的各项本领。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尊重民意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各项工作中,竭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和各级干部发扬勤政敬业、埋头苦干精神,真正把身子扑在一线,干在基层,坚决反对和制止一切摆花架子、空喊口号、走过场、不尽责、不负责的形式主义,写好写实基层治理大文章。(作者单位: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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