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小麦、玉米、大豆攻关组启动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EDV,EssentiallyDerived Variety)制度试点。先行实施试点是落实国家育种联合攻关总体方案、深入贯彻新《种子法》的一項重要举措。目前,攻关组已制定了EDV制度实施的相关规范,初步约定了EDV判定阈值、鉴定方法、收益分享比例、异议处理规则等。
据悉,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种子法》的决定。此次修改,首次建立了EDV制度,这是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项重大制度性突破。2020年12月,国家水稻联合攻关组决定开展EDV制度试点,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3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攻关组均开展试点工作,参与四大作物育种攻关的科研院校和企业都是各作物领域的优势单位。率先施行EDV制度,有利于激励四大作物育种原始创新,引领国内种业创新发展,对推进种业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四大作物育种联合攻关实行EDV试点是贯彻新修改《种子法》的重要探索,为全面实施EDV制度积累经验。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按照新修改《种子法》的要求,加快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修订,制定EDV制度实施的相关配套措施,同时将指导四大作物攻关组实施好EDV制度试点,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