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果 刘 涧 廖 磊
(1.普洱学院,云南 普洱 665000;2.昆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14)
新时代我国体育发展进入快车道,迈向了体育强国发展的道路,体育逐渐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不平衡与不充分,体育发展亦是如此,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体育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乡村体育发展得不充分。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方针,标志着我国城乡关系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重塑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战略的关键和内在诉求。长期以来城乡体育发展的“二元体制”和“城乡分离”加剧了对乡村地区体育发展的束缚,“城市病”“空心化”“农村边缘化”现象越来越明显。为解决我国城乡体育长期畸形发展的不良状态,我国学者尝试提出了城乡体育均等化发展[1]、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2]、城乡体育统筹发展[3]等新理念,但囿于时代背景与发展机遇,以上理念在地方实践推行过程中受到了不同条件的制约,致使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理念的提出是顺应时代发展诉求与城乡体育发展历史长河的最终指向,是城市体育与乡村体育从表层配合到深度融合的实践探索,也是解决城市体育发展痼疾和乡村体育发展滞后的积极尝试。当前,我国部分学者已经注意到了城乡体育融合,并从乡村振兴与城乡体育融合[4]、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契机及价值[5]等方面进行了阐释,但对城乡体育融合的历史演进、内涵解读、实施困境与路径缺乏系统性、深入性的探究。基于此,本研究对我国城乡体育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深入探究阶段发展的时代特征及发展重点,把握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内涵及方向,进而打破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壁垒,缓解城乡矛盾,缩小城乡体育发展的差距,实现要素间的相互流通,最终实现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时代诉求。
新中国成立后,城乡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秉承着“体育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党的领导下城市与乡村开启了体育事业的新征程。从时间谱系上看,我国城乡体育发展主要经历了分割、互助、统筹、融合四个基本阶段(图1),期间历程曲折,但中国城乡体育发展始终沿着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理论的根本主线,同时根据不同时期我国体育发展的不同状况做出调整和创新,最终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体育融合发展道路。
图1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体育发展历程演进图
1949年新中国成立,经济凋敝,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体会议提出“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同年10月第一届基层体育工作代表会议于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新体育”建设要为劳动生产和国防服务,为提高国民体质服务。1953年“一五”规划进一步确定了城市和工业优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思路,各项政策聚焦“以城市为中心”发展。1954年,中央做出重要批示,改善、增强人民健康状况及人民体质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任务。基于此,我国群众体育发展进步显著,各大中小城市大力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及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1954年底我国已建成体育场地10271个,相比新中国成立前提升2倍[6]。1959年9月13日,第一届全运会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开幕,28个省、市、自治区的10658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充分体现了体育工作普及的成效。截止1965年我国已建成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场地超过5万余个,但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人民体育健身意识淡薄,导致我国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较低,且表现出城乡发展不均衡、不充分。1966-1977十年“文革”期间,城乡体育发展虽然遭受了不同程度上的破坏和扭曲,但却未陷入完全停顿状态,而是处于一个曲折发展时期[7]。
建国初期,国家为发展工业,迫切需要农业为其供给,为此国家在宏观层面形成了“城乡两策,城市优先”的发展局面,在城乡体育分割结构中,乡村逐渐演变成为城市的加油站,在城乡体育发展中乡村的大量资源流入城市,在促进城市体育大力发展的同时,也导致对乡村体育的过度剥削,结果演化为城乡体育发展失衡,城乡体育矛盾尖锐。
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决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一重大决策为我国城乡体育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与资源,城乡体育工作逐渐开始恢复。1980年我国提出了“体育强国”发展口号,1982年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乡村体育发展的主要路线,对乡村体育活动的开展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安排专业人士负责乡村体育的发展。此时,市场化的转变让乡村体育发展的利益主体和配置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乡村体育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体育先进县评选、农民体育协会、全国农民运动会等活动相继开展。自1990年开始,全国开展了“亿万农民健身活动”,表明乡村基层地区体育活动进入到常态化开展的阶段[8]。199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城乡体育的发展设置了制度保障[9],特别是在第一期全民健身工程(1995—2000)的建设中利用市场机制、城市基础帮扶乡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为乡村体育发展做好铺垫。此后,国家体委《关于加强城市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县的体育工作的意见》《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纪要》等政策文件的出台,也进一步推动城市与乡村体育的发展,在这一时期特别是乡村体育的发展受到了扶持,乡村体育公共设施得到改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明显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经济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乡村体育较前一时期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盘活了体育各方主体,城乡体育联系显著加强,形成了“以城促乡城乡互促”的发展局面,乡村体育得到进一步巩固,健身与娱乐功能显著提高。但整体而言,我国城乡体育发展是不均衡的,与城市体育的差距仍然过大,对较高层次的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能力与意愿还不足。
2002年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概念,对城乡发展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同年,国家体育总局《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指出,要通过体育促进乡村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服务。2006年《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发布,要求继续深化改造,构建出竞争与活力并存的运行机制。2009年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对城乡体育发展作出进一步要求,明确了城乡体育协调发展是服务群众体育、推广全民健身的基石,经国务院批准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2010年以后城乡体育公共服务规划和布局成为推动全民健身服务的重要方式,各地方积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国体育场地建设总量超过100万个,体育健身设施数量和面积相较于“十一五”期间有了较大提升[10]。2013年数据显示,全国90.3%的地(市)成立了体育总会,指导员队伍持续壮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35万人,进一步推动了城市与乡村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2014年国务院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提出支持乡村体育事业发展,鼓励培育适合乡村体育特色的体育旅游、民族民俗等项目的开展。与此同时,全国16个省和10个较大的市制定出台了地方性体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对体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增加,全国经费累计投入197.59 亿元;场地设施数量激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含雪炭工程)已建成2730个、体育公园 1662个[5]。
此阶段,我国群众体育稳定发展,已成为国家体育建设的中流砥柱,全民健身推广成效显著。在城乡体育发展中重点强调了体育领域、不同区域的协同发展,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的城乡体育发展缓和了城乡分割、城乡失调的发展局面,更突出强调社会参与、公平优先、协调发展。
伴随着我国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体育观念逐渐转变,健身需求日益高涨且趋向于多元化,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迎来了新的挑战与检验,城乡体育迫切需要合理配置、普惠共享来塑造城乡体育关系新格局。2017 年中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等值发展理念重塑新时代城乡关系,进一步对我国特色城乡发展有了更加科学的把握。截止2017 年底我国城乡体育健身场馆的数量已达到195.7万个,人均面积上升至1.66 平方米,全国各市、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已普遍存在[11]。但为进一步提高供给多元化与质量,城市优质要素开始与乡村互通流动,逐步转变城乡体育发展机制。其中,像体育旅游以推动资本、产业、文化、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在城乡地域空间流动,带动了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等项目的开展,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部署。此外,生态体育、绿色体育等也秉承“两山”理念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随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不断加快,社会多方力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成为了体育发展的主旋律,体育彩票、公益基金等资金的投入对农民体育公共服务的建设成效显著。此外,社会资金、高新技术等优质资源也源源不断流入乡村,走出了一条产业脱贫与体育振兴的乡村新道路。
深化改革的新时代,中国迈上了“体育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也是推进城市与乡村地区体育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高度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建设的历史经验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当前中国的时代背景与现实需求,根据发展国情,从全局性、战略性高度对城乡关系进行调整,提出具有新时代发展格局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思想,是继承和发扬了前人关于城乡发展制度理论的基础上,并且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思想一脉相承,同时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中国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发展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
从十七大首次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到中央一号文件(2018)提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再到“十四五”规划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在我国不断深化。作为面对缓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时代课题,城乡融合同样也适用于体育领域的发展,是指引城乡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推进城乡体育要素平等交换,实现公共体育资源配置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是缩小城市与乡村人民体育美好生活差距的重要手段。
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融合发展思想揭示了城乡发展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同时与我国城乡体育发展的演进历程也是同频共振共同指向了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目标追求。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乡体育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来看,应从空间、产业、要素与治理等方面来分析融合发展的价值及可能性,进而提出融合路径。(图2)
图2 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示意图
2.2.1 空间融合是城乡体育发展的现实载体
空间融合即优化城乡体育的空间结构、布局、功能与关系,使得城乡体育公共服务配置在数量、规模、区位合理优化,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城乡体育新格局。首先,空间融合具有扩展功能。在探索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进程中,体育特色小镇作为连接城市和乡村的桥梁与枢纽,弱化了小镇建设的行政区位限制,更加强调以体育产业为主要依托,聚集体育相关元素,推进城乡体育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城乡体育产业链,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必要的体育健身与消费场所,弥补了区域内体育服务的不足与缺陷[12]。其次,空间融合具有联动功能。“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以县域为基本单位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提出,旨在解决城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缓解城市体育压力,弥补乡村体育质量不高的不足。新型城镇作为中间枢纽一方面联动城市交通,促进城市体育人口转移、开展体育休闲赛事、统一联动规划。另一方面,新型城镇联动乡村体育助力改善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最后,空间融合具有辐射功能。目前,城市与乡村的飞速发展,使得城市与乡村的边缘不断重合,城市优质体育资源不断向乡村集聚,通过体育资源的“集聚力”与“扩散力”的相互作用,辐射整个区域的发展,从而带动乡村体育的稳步提升。
2.2.2 产业融合是城乡体育发展的关键枢纽
城乡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是将城与乡并重,将城市与乡村两手一起抓,依靠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基础性配置作用来实现城乡体育融合发展,“体育+”作为资源创新利用、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产业融合发展从而推动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新型路径。“体育+旅游”是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绿色道路。中国体育旅游市场正以年35%的速度不断增长,远高于全球体育旅游15%的平均增速。以户外运动、民俗体育为引领的乡村体育旅游成为其核心要义,乡村体育旅游以践行绿色、环保、生态的发展理念为乡村旅游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伴随着乡村体育旅游的发展,与城乡相关联的产业链正逐渐形成,城乡之间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城乡关系也变得更加紧密。“体育+赛事”是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健康走向。在全民健身活动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城乡体育赛事的扶持及开展成为推进体育领域践行“放管服”改革、供给侧改革的一项新工程。体育赛事的开展正瞄准生态、环保、绿色、健康的美丽乡村。近年来,城乡体育赛事的开展火热,如密云生态马拉松、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冰雪赛事、定向越野赛事的举办不仅拉近了城市与乡村的距离,且产生的相关效益也能够激活、赋能、反哺乡村经济的发展,流量变现收入增多、市场附加值进一步加大,更有利于城乡体育融合发展。
2.2.3 要素融合是城乡体育发展的持续动力
2019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指出要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13]。长期以来,城乡体育要素聚集程度和状态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城乡体育之间存在较大的势能差,城乡体育各种要素的流动和再分配成为必然。体育人才的流动是要素融合的核心。人才的流动能够带动其它要素的聚集与扩散,《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扶持乡村宣传健康管理、开展体育活动,发展体育事业起到关键作用。此外,体育扶贫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的重要补充,在习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引导下,关注村民个体差异,满足多元需求,培育锻炼意识也成为驻村干部的明确任务。体育金融的流动是要素融合的动力。资金天然的逐利性并实现自我增值的特性是引发融合的根本动力,城市金融资本的流通能够提高乡村体育发展的规模与效率[14],增速乡村体育的发展,助推乡村体育产业资本的壮大。金华市吸引社会资本12.81亿元,打造“体育+”特色村居35家,承办各级体育赛事活动超500场,直接促进乡村增创收约1亿元[15]。体育文化的流动是要素融合的关键。城乡体育文化融合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城市与乡村地区体育文化的共生共荣,推进乡村地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进一步传递现代体育文化,进而弥合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的体育文化差异。一方面,城乡体育文化的融合有利于提高乡村居民体育多元化与高质量的需求,有助于相互间的交流与沟通。另一方面,城乡体育文化的融合也有利于挖掘乡村体育特色、民族体育文化,实现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打造区域文化综合体。
2.2.4 治理融合是城乡体育发展的有效保障
城乡体育作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配置的重要方面,治理融合是城乡体育公共福利的再调节,旨在实现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发展。城乡体育发展是一盘大棋,不仅涉及到城市与乡村两个地区,更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整体性推进。首先,在治理主体上,追求“政府引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城乡体育多元治理新格局。城乡体育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引导是城乡体育有效融合的前提,不仅需要宏观视角的设计也需要长期投入,同时也是当前我国“十四五”规划发展与“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此外,“放管服”改革的举措也进一步激活了市场与创新力量,加之现代公民体育意识的觉醒,也迫切需要多元主体发挥自己力量助力城乡体育的高质量融合。其次,在治理方式上,需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城乡体育治理体系。长期以来,乡村体育多是依靠内生力量以及公序良俗来实现乡村内部自治与自我管理,体育观念与锻炼意识淡薄,邻里乡亲矛盾处理不当等问题凸显,则抑制乡村体育的转型与发展。而城市体育中大多依靠规则、规定等来实行约束,但管治成本较高,流程繁琐也影响群众体育开展的公平与效率。因此,城乡体育融合发展则需要制定相应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培养文明风气共同来促进城乡体育善治。最后,在治理内容上追求公共体育服务的“共建、共治、共享”。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目标是缩小城市与乡村之间体育发展差距,促进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同时也是保证城市与乡村人民享有同等福利、同等待遇体育服务的基本保障,城乡体育共同治理是城乡之间平衡差距、保障要素流通与持续优化的基础要求。
1)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影响仍未散去。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城乡体育发展逐步加大的现实诱因,其主要是由于近现代以来我国采取的发展策略以及走过的制度道路。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制定了《全民健身计划》、“体育三下乡”等相应的扶持政策,但历史造成的“重城轻乡”的发展局面却不易被改变,对城市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和管理的理论不断丰富,机构与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而乡村体育规划与成长价值被低估,也是长期存在的诟病。另外一方面,城市体育逐步成熟,城市体育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其产生的吸虹效应及极化作用进一步将城乡体育之间的差距拉大,突出表现出两极分化现象。2)城乡体育公共服务配置仍表现出不均衡不协调。主要体现在体育场地配置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上,第七次全国体育场馆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体育场地397.14万个,体育场地面积34.11 亿平方米,而村委会仅为6.78亿平方米;截至2022年,全国共有270万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乡村地区的数量由第六次普查的7.2%提升为了10%左右,虽然数量有所提升,但城乡地区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我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显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提高至2.20平方米,但城乡体育内部配置仍表现出不均衡、不充分的现象,乡村体育设施配置、指导服务、经费投资、活动开展短板突出,进一步制约城乡融合的质量。3)城乡体育在教育、医疗与健康间存在较大差距。在体育教育方面,城乡间也存在较大差距。2018 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显示,生均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全国城乡普通小学与中学都有近几百元的差距。据调查,CL县体育教师师生比 1︰573,远超国家标准 1︰200;体育器材、场地符合国家标准的只有 40%。在医疗与健康方面,推动全民健身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人民健身素质,为健康生活做保障。乡村群众运动促进健康的观念不强、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意识不够,主动寻求健康认知不足,近年来,城市人群更加注重对健康的储备与管理,这在无形中加大了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压力。
城乡体育要素配置是影响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关键变量。当前,我国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失衡,其关键原因是城乡体育各要素间不能相互流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城乡体育要素配置方式单一。当前,我国体育配置的组织形式主要是政府发包制的行政体制,政府在体育资源配置中具有天然优势,而在行政发包制的架构中,各地形成了“唯GDP论”的发展模式,政府对体育要素的配置与规划基本达到了垄断,导致城市体育配置更为集中甚至过剩,而乡村体育配置过少。《丽水市中心城市体育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中指出未来中心城市共规划33处公共体育设施,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将由2017年度的0.63平方米/人,增涨至0.84平方米/人,在全民健身方面形成“10分钟健身圈”[16],而反之丽水市对乡村体育规划建设的要求则是因地制宜、科学整合继续完善乡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2)城乡体育要素流动不对等。首先,在市场体制机制的作用下,体育要素更倾向于资本化,更容易由报酬率较低的乡村向报酬率较高的城市流动。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产出)为29483亿元,同比增长10.9%[17],而增加的领域主要涉及在体育产品、体育服务与运动休闲的体育第三产业,但体育产业占乡村总产值的比例较低,人才、资本等要素更倾向于选择城市,这就造成城乡体育要素流通的不对等。其次,乡村为城市体育现代化贡献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包括劳动力、人才以及各类优质要素,保证了城市体育的高质量发展,而城市体育要素向城乡的流通则表现出短暂性、逐利性,“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的问题凸显。2019年城乡自行车赛事及越野马拉松赛事规模直指400亿元,已覆盖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绝大部分城市与乡村,根据课题组的走访,城乡体育赛事对于乡村体育的发展大多都是附加性,且带来的效益大多是附加性的综合收益及税收,对于乡村体育发挥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难以与城市融合。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当前城乡体育融合制度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城乡体育相关制度泛化,融合发展指向不明确。《城乡规划法》中坚持城乡体育合理布局统筹发展;《5年体育发展规划》(浙江)中“十三五”推动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区域体育联动发展,“十四五”城乡体育融合发展,体育公共服务新格局;《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北京)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城乡生态体育多个项目规划存在“多规共存,各自表述”的局面,致使城乡体育融合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推进的手段与方法也无法得到统一甚至有些内容交叉重叠,缺少协调与衔接,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且使得城乡体育融合的要素与边界冲突(表1)。2)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城乡体育发展受到羁绊。在国家顶层设计方面各省份十三五、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中都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体育融合发展新理念,而各市县却未能及时跟进与之匹配发布相关的实施方案与具体办法,部分地区在制定当地的城市与乡村体育发展规划时,未能找出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切入点与具体措施,缺少清晰的发展思路与具体清单,导致在实践中造成城乡体育不协调、难融合现象,使实践与政策脱节。自2018年以来曾站在风口上的象山绿色体育竞技小镇、泰安健康谷等文体旅产业相继倒闭,背后则体现出项目盲目上马,模式生搬硬套等规划不科学、后续缺少保障的诟病,最终的结局也终将是一地鸡毛。3)缺少相应的补偿反哺立法,城乡融合缺少相应保障。在城乡体育互补立法方面,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城乡体育互补、城市反哺农村的融合保障,融合补偿的法治保障进展缓慢。虽然近年来国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体育三下乡”活动以及“体育扶贫”“体育雪炭工程”等公益性援助,但由于城乡体育补偿政策经验不足,所涉及的利益较为复杂,在补偿原则、人才、方法、资金上还存在一定困难,加之先前政策持续周期较短,城乡体育补偿立法难以得到有效、全面落实。
表1 部分城市关于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相关文件
1)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理念认知不足。当前,面对城乡体育关系,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以城市体育为中心,以城市体育的高水平发展来带动乡村体育的发展,补齐乡村体育发展的“短板”,利用城市体育的发展理念来指导乡村体育并逐渐改造乡村体育,此种方案虽然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城市体育的优势、降低了乡村体育的改造成本,但违背了城乡体育融合的发展思想。另一种是从农村出发,集中火力发展乡村体育,使得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与城市融合。此种方案也是对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理念认知不足造成的,违背了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初心,使得城市与乡村未能在相关领域发挥自身的优势与价值,没有做到相互促进。因此,对城乡体育发展的认知不清是进一步加重城市体育与乡村体育融合壁垒重要原因。2)城乡体育融合的理念偏差导致主体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有限。通过走访江苏省、湖北省以及云南省的规划委、建设局以及体育职能部门,发现从市级到县城再到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本地区的体育规划与发展方向的信息了解不全面、不对等,信息闭塞与消息盲区也进一步说明了各级政府单位联系较少,相互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此外,乡村地区的体育发展规划大多是借鉴与照搬上一级的发展思路与规划,各级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商,未能充分融合双方的优势体育资源,影响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进程。云南省丽江市《健康丽江2030规划纲要》要求大力发展民族体育,鼓励多方力量依托各民族村落打造体育旅游、竞赛表演与文化活动相融合的长效发展机制,但在各县的规划中却未能详细落实,只是生搬硬套一些建议与要求,缺乏自身的实践融合,导致城乡体育发展没有“深度”,只能停留在表面。
城乡融合发展是党中央高度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建设的历史经验基础上,深刻分析新时代背景与现实需求,对城乡建设思想赋予了新的理论内涵,同时也是指导城乡体育发展的重要遵循。1)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不动摇。面对如何缓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性地提出了融合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些新理念、新思想与新举措。因此,站在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历史机缘面前,我们要以习近平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制定城乡体育工作总基调,完善城乡体育融合发展顶层设计,创造性地开展融合发展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城乡体育融合发展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最终实现城乡体育融合的共同繁荣。2)坚持共产党对城乡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地位。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是我国体育发展取得辉煌成绩的根本所在。城乡体育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要进一步完善党对城乡体育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体育产业、服务业与制造业一起抓,乡村与城市一起抓,加快构建城乡全面覆盖、深度融合的工作网络。此外,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党组织参与的城乡体育工作机制,科学划定党政部门权责利,完成城市与乡村贯通的各级汇报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各司其职、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3)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作助推城乡体育融合发展。城乡体育工作开展的关键在于基层,中组部数据显示,全国8942个城市街道、3.3万个乡镇、11万个社区等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99.9%[18],基层党组织已成为体育事业开展的助推器。首先,在党建工作的基础上融合体育指导工作,突出基层党组织引领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城乡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乡镇体育赛事的举办以及各类体育下乡等活动。此外,要培养具有体育技能指导与体育知识传播的共产党人,要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党员所占的比例,建立党员驻村人员工作领导办公室,加强体育引导工作,减少鸿沟扩大融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缓解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促进城乡融合的重要举措。首先,要依托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将城市和乡村建设纳入统一的体育发展空间架构和功能区布局,提升县城的体育产业聚集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带动和辐射周边乡镇体育的发展,继续加强乡村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与发挥新型城镇化体育辐射的中枢功能,利用中枢地区的疏解作用缓和城市体育发展饱和与过度拥挤的城市通病,进而也能帮助乡村地区吸纳优质体育资源,促进自身发展,最终形成“城市体育强、县域体育精、城镇体育特、乡村体育美”的空间发展新格局。其次,在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实践中,秉承城乡规划“一盘棋”的发展原则,以乡村所在的城市圈为依托,构建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体育产业一体化、城乡体育管理一体化等,逐步满足乡村对体育美好生活及发展的需要。要加大中央及地方政府对乡村及乡镇的财政倾斜力度,以退税、反哺及专项财政支持等方式持续改善体育各项事务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现象。此外,要防止城镇乡村一刀切的现象发展,要充分结合各地区城市与乡村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在宏观层面做好对城乡体育融合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采用因地制宜的方式推进实施城乡融合发展,要尊重农民意愿,要收集与倾听农民体育锻炼与发展的意愿[19],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要自足于当地的文化与民俗,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特色做好民族村落村寨、民族特色产业园区等区域的体育旅游及体育产业发展工作。
1)创新支农惠农机制,引导优质体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在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进程中,要转变过去工业和城市优先配置的发展思路,在调整要素配置的顺序上实现乡村农业优先,将城市体育发展中较为成熟、较为先进的资源带入乡村发展中,例如:辽宁省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推动科学运动深入基层,为洪区平罗街道三家子村捐赠了体成分测试仪、骨密度测试、亚健康测试、功率自行车检测等体质监控设备[20],及时帮助村民了解自身的体质状况并掌握科学健身的知识与技能。2)加强市场正面引导,提升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活力。要积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产业体育产业结构链,让农民享受到体育全产业带来的增值收益和体育健身的双重福利,要拓宽乡村体育产业融资渠道,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激发城市体育企业下乡投资热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如杭州淳安县积极引入户外运动项目与乡豫体育旅游,2022年预计游客将达到50万人次,创收5000万元。3)建立以城乡反哺方式,引导人才、技术与文化下乡。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要素,引导体育专业的大学生回乡发展,让体育精英人才在乡村舞台大施拳脚,支持农民企业家在乡创业等,要为体育人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畅通人才晋升的渠道,要让人才“下的去”并且“留的住”。此外,要加强对乡村体育的技术支持,推进互联网+体育的融合发展模式,利用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提高乡村体育产业的效率与竞争力。最后,宣传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新理念,提高农民参与体育运动比例,加深农民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思想认知,破除城市体育与乡村体育的属地思想,提高认同感与归宿感。
城乡体育融合发展需要政策的引领、约束与扶持,同时也要将政策带来的优势转化为城乡体育的治理效能,保证其规范与稳定。1)推进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不同地区城乡体育的差异决定了城乡融合的发展模式不同,因此要注重城乡体育治理的能力提升,要创新治理方式,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思想,增加城乡体育治理能力的弹性与生命力。其次,要基于治理共同体视角,探究城乡体育治理体系的形成,继续扩大城乡体育治理主体的参与深度与广度,推动形成政府的顶层推动、城乡体育的利益驱动及主体的联合行动的治理网络。2)建立专项乡村体育发展的政策体系与保障机制。首先,建立专项帮扶政策与优惠体系的,优化乡村体育发展的软环境,加大对乡村体育产业发展与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乡村体育发展对劳动力、技术与人才的吸引力。此外,要延长体育助力扶贫的专项政策,全面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与幸福生活水平,巩固好扶贫的有效成果。3)以软法与硬法兼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正义安排。软法与硬法构成了城乡体育融合发展法律保障的两翼,要创建城乡体育融合的硬法混合保障,以《体育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相关政策与法规为基础,加强法律间的联动效应,深化政策的执行能力,制定次一级的相关规章制度等硬性要求,划定好融合主体间的责任范围,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等。与此同时,要注重发挥软法效益,以价值观念、道德文化、思想意识等柔性手段为依托,强化对城乡体育融合的思想认同,可定期举办主题宣传讲座、开展城市与乡村联合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
以史为鉴,从时间历程与空间维度考察城乡体育发展,梳理我国城乡体育发展历程及阶段特点,探寻改革与发展规律,是推进我国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回眸历史,我国城乡体育发展总体上经历了分割、互助、统筹、融合4个历史阶段,期间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新发展阶段,我们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思想为理论基础,抓住乡村振兴的政策机遇,并以政策扶持为保障,以实现产业兴旺目标,指导城乡体育发展从理念、空间、要素及治理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携手迈入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进而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