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雪,王世康,卢亚丽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国内已建成并运行的调水工程,如南水北调中线和东线工程、引江济汉工程等,在保障水安全、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社会、经济、生态等综合效益[1]。总体来看这些已建成运行的调水工程的共同点是规模大、跨区域、跨流域和长距离。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牵扯复杂社会关系,使调水工程后期的可持续运行和管理维护等难度较大。
调水工程的顺利运行,需要多方利益主体参与,同时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对调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有一定影响,因此这样的多主体管理需要有适应性管理策略[2]。居民需要提高自身责任意识,配合政府工作的开展,例如水费缴纳、保护环境等;企业需要参与水利配套工程的建设,例如建设水泵站、铺设污水管道和生态配套工程等;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利益需求,制定和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条例等,为调水工程后期可持续运行保驾护航[3]。调水工程运行中涉及的众多利益相关主体互相影响,如果对其识别模糊或对其间的关系把握不准,忽视了某一方的利益,便无法进行有效的利益协调,从而导致利益矛盾。因此,如何识别和确定这些利益相关者,如何把握它们在调水工程运行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是本文研究的核心。
目前对于调水工程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利益协调问题上。为确保多目标调水工程持续供水,骆进仁等[4-5]以引洮工程为例探讨供应链成员利益均衡机制,采用创新的财务会计方法进行非合作与合作博弈下供水链利润共享问题比较。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的权衡分析已成为实际多目标水库调度中的重点问题:Wu 等[6]立足调水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考虑经济和生态多目标水库优化调度模型研究权衡关系;Chen 等[7]采用博弈论的方法,试图对传统的供应链管理模型与最优的Ramsey 定价方案进行比较,并在企业之间进行协调;李战国等[8-9]为解决调水工程运营管理的多主体经济利益协调等问题,从战略、管理、操作3 个维度构建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协同管理模型,提出水量调度约束条件和模型效益计算公式。基于以上研究,将供应链管理理论引入调水工程来处理运营管理相关问题具有广阔的前景,近几年的研究偏向于从经济层面运用博弈论解决供应链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问题[10-11],但也忽视了调水工程中可持续供应链的存在[12]。比如,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将经济可持续、社会责任意识和自然环境保护三者考虑在内,在此三重底线下,调水工程的利益相关者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等。现阶段国内外针对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和划分的相关研究很少,也没有特别突出可持续供应链在调水工程运行中所发挥的作用,没有将调水工程利益相关者与可持续供应链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因此,目前研究中缺乏对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界定、识别和确定。
笔者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并引入可持续供应链理论,以经济可持续、社会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为三重底线,以生态补偿、水污染、水价形成和运行管理为3 个维度,通过调研,识别和确定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运用Mitchell 评分法并辅以专家打分法对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定量排序研究,并对排序结果进行合理化分析。本研究可以为调水工程项目运行管理中各利益相关主体间利益协调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同时能够为持续发挥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其他相关类型项目的运行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性建议。
(1)利益相关者识别。在国内,于冠一等[13]以影响力、合法性、紧迫性为标准,探讨了政府、投资者、电网公司、用户等微电网决定型利益相关者及其诉求关系;沈兰妮等[14]用演绎分析方法从信息生产、信息中介和信息利用3 个环节演绎推导了基于Altmetrics 评价的利益相关者,从研究水平、成果展示、需求发现3个方面识别了利益相关者的功能需求及评价指标;黄妍莺[15]建立了一套实现企业绿色投资的利益相关者管理模型,从识别、调查、互动3 个层次开展利益相关者管理。在国外,Di Maddaloni 等[16]基于一项探索性研究,分析了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MPIC)中的项目经理如何看待、定义和分类当地社区的利益相关者;针对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Ei Akremi 等[17]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和5 个员工的样本数据开发并验证了一种新的企业利益相关者责任衡量标准(CStR);可持续的城市交通需要智能且环保的技术解决方案,Ghorbanzadeh 等[18]开发了一种新的层次分析法,通过将乘客与参考利益相关者群体问答结果进行比较,应用区间层次分析法(IAHP)处理用户响应的不一致性和不确定性来获得一致性偏好排序;Gridley 等[19]运用定性研究(小组会议)考察了利益相关者的多种观点,根据访谈结果探索不同利益相关者与痴呆症患者间的生活实践;Crane[20]提出了一个与利益相关者联系的模型,并描述了企业对一个利益相关者采取的行动可以建立或削弱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信任的条件。对于利益相关者的识别研究,方法呈现多样化趋势,具体采用哪种方法,要考虑研究问题、研究领域等多方面因素,在调水工程领域进行利益相关者识别研究是一个新的方向和尝试。
(2)Mitchell 评分法应用。对于Mitchell 评分法的应用,国内研究者将其逐渐扩展到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谢煜等[21]基于Mitchell三分类评分法对林业企业的关键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识别和比较;章秀琴[22]运用多维细分法和Mitchell 评分法对我国智慧旅游发展阶段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和分类;刘薪[23]通过该方法对我国公立医院利益相关者的确定及分类管理进行研究;冯欣等[24]基于Mitchell三分类评分法,通过文献调研、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业水价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识别;周恩丞[25]以社会网络分析法为载体,结合Mitchell 评分法等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建立了一个多维的城市洪灾利益相关者分析系统。Mitchell 评分法较少应用于调水工程领域,但其为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界定识别和确定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工具。因此,将Mitchell 评分法应用于本研究,根据其原有的定义结合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特点重新定义3 类属性,为后续利益相关者识别和定量排序研究做准备。
通过文献分析、政策文本挖掘和项目团队调研,初步总结出农村种植户、农村养殖户、城市居民、非用水农户、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类企业、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防洪建筑类企业、河流治理类企业、农产品生态企业、自来水公司、节水推广组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13 个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利用Mitchell 评分法对初步总结的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进行进一步识别,其中非用水农户和节水推广组织不符合Mitchell 评分法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没有满足3 类属性的其中之一,因此最终确定的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为11 个,见表1。
表1 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
2.2.1 基于Mitchell 评分法设计评分问卷
基于Mitchell 评分法重新定义3 类属性如下:①合法性。调水工程中的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水价相关政策决策权;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水价运行中的管理权;生态补偿和水价政策收益、生态补偿资金、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②权力性。是否影响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和水价定价;是否影响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行为采取和水费收取。③紧急性。某群体或个人对于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和水价政策制定的意见或建议被采纳的程度。将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合法性分为3 个维度9 个指标(见表2)进行评分,每个指标评分等级为拥有高度权利(7~9 分)、拥有中度权利(4~6分)、拥有低度权利(1~3 分)、不具备合法权利(0分);将权力性分为3 个维度6 个指标(见表3)进行评分,每个指标评分等级为高度影响(7~9 分)、中度影响(4~6 分)、低度影响(1~3 分)、不影响(0 分);将紧急性分为3 个维度3 个指标(见表4)进行评分,每个指标评分等级为全部采纳(7~9 分)、选择性采纳(4~6 分)、基本不采纳(1~3分)、完全不采纳(0 分)。评分问卷发放给调水工程和利益相关者研究领域的权威专家。
表2 利益相关者合法性分类指标
表3 利益相关者权力性分类指标
表4 利益相关者紧急性分类指标
2.2.2 定量排序结果
本文分区域对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进行定量排序研究,即水源地、受水区和整个中线调水工程。具体的排序方法为:计算每一个利益相关者在合法性上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将其作为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得分,然后将各个专家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这一利益相关者的最终合法性得分;权力性和紧急性得分也按照这个方法计算;对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最终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得分根据属性个数进行算数平均,得到每个利益相关者在相应地区(水源地和受水区)的最终得分;对每个利益相关者所得分数进行排序,得到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定量排序结果,见表5。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综合得分=水源地利益相关者得分×60%+受水区利益相关者得分×40%。将水源地和受水区分别赋予60%和40%的权重主要出于以下考虑:第一,由专家对水源地和受水区利益相关者的打分结果来看,水源地的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得分均高于受水区的得分,说明专家们普遍认为在调水工程运行过程中,相比受水区,水源地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所起的作用更为明显,其重要性更高。第二,对于水源地来说,涉及调水干渠建设、水质保护、生态补给、移民工程推进等工作,调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行离不开大量移民的安置等其他后续维护工作,其中便涉及对水源地相关主体的补偿;对于受水区来说,利益主体更多的是利益享有者,调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行涉及供水配套工程的建设和保证“南水”水质的配套措施开展等。
表5 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排序
2.2.3 排序结果分析
由表5 可知,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综合排序结果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河流治理类企业>自来水公司>农产品生态企业>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类企业>城市居民>农村种植户>防洪建筑类企业>农村养殖户>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归纳为政府;河流治理类企业、自来水公司、农产品生态企业和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类企业关系到供水和水质保护这两大重点工作,可以归纳为调水工程重点相关企业;城市居民、农村种植户和养殖户可以归纳为个体用水户;防洪建筑类企业和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可以归纳为调水工程其他相关企业。因此,综合排序结果可以归纳为:政府>调水工程重点相关企业>个体用水户>调水工程其他相关企业。
对于政府来说,中央政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下发指示性文件,传达对某一事项的指示精神和基本原则,负责出台纲领性政策,起到引导、监督地方政府落实各项政策的作用,因此在生态补偿等各项政策的决策、制定上有绝对的权威性。在对生态补偿等政策决策的影响力上,中央政府负责确定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和水价定价的基本原则,指导地方落实,拥有绝对权威性;在对生态补偿等政策提出意见的接受程度上,中央政府作为决策者,对各项政策的意见或者建议直接体现在政策中。总体来讲,对于政府来说,中央政府负责全局,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化职能划分和政策意见。因此,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在政府部门中的得分随着政府级别的下降和职能权力的降低而降低,排序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对于调水工程重点相关企业来说,其排序结果介于政府和个体用水户之间。不论是在水源地还是受水区,这些重点企业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1)河流治理类企业。调水工程能够发挥实效,使水资源满足受水区需求的条件之一便是保证水源地的水质,而水质只依靠个体用水户的责任意识来保证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这类企业的介入。为保障调水流经受水区不受污染,需要联合采取水源防护网建设、绿化覆盖率提高、污染产业控制调整和水质监测等措施。河流治理类企业在水质保障中所付出的成本会间接影响水价定价以及水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考虑该类企业的意见或建议。其符合国家保护环境的政策,则可享受购置污水处理设备的补贴,对补偿资金享有使用权。
(2)自来水公司。调水需要经过自来水公司将其分配给各个体用水户或者组织,故狭义上其对水资源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对分配水资源所得收益具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调水距离的长短又会影响调水的成本,对水价定价以及水费收取产生相应的影响。
(3)农产品生态企业。该类企业在水源地尤为重要,其在水源地的排名要比在受水区的靠前。在南水北调工程中,水源地水质保护至关重要,故在经济发展上需要进行相应的产业调整:关停一些对水源污染较重的企业,鼓励绿色产业的发展。农产品生态企业既能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又能给当地居民带来收入。因落实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故国家对该类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发展资金或者补助。其对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方式、途径、对象)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其对生态产业发展的意见或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建议也会被选择性地采纳。
(4)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类企业。不论是在水源地还是受水区,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必不可少,包括建设提水泵站、调蓄工程、铺设管道、新建和改造配套水厂等,因此该类企业对调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具有间接的管理权,其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也会在政策制定中被选择性地考虑。
对于个体用水户来说,综合排序为城市居民>农村种植户>农村养殖户。南水北调工程最重要目的之一便是缓解北京、天津等北方地区水资源不足、用水质量低的问题,故北方受水区的用水户是主要的利益和服务享有者。在本文所调查的北京、天津、河北、河南4 个省市中,超过80%的城市居民认为调水工程的投入运营使其用水质量和生活品质得到提升。在天津,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使其不再过度依赖“引滦”调水工程,双水源使其供水得以保障。在河南,“南水”覆盖郑州、南阳等10 余个地级城市,居民用水质量大大提升。从利益享有方面来说,城市居民享受的服务更为广泛,“南水”分配量较农村来说更多,故其排在农村种植户和养殖户之前。总体来说,个体用水户是主要的利益享有者,对水资源拥有使用权,作为用水的直接受众,其对水价定价及收取的意见或建议不可忽视,其用水的感受或行为会对水价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为了满足用水户的需求,实现调水这项惠民工程的最大效益,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将用水户的需求和意见考虑在内。
对于调水工程其他相关企业来说,本文包括防洪建筑类企业和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综合排序上较为靠后,主要原因是其较少涉及调水工程运行工作。防洪建筑类企业从时间上来看多在汛期发挥作用,空间上来看防洪建筑一般建设于河流湖泊附近,因此在时间、空间上其发挥的作用有限,在维度上体现的是生态补偿,其设备情况与价格影响生态补偿资金的多少。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用户多与农村种植户有关,在维度上体现的是水价形成与运行管理,其提供的灌溉设备情况与价格影响水价,从而间接获得了决策权。除此之外,农业灌溉设备销售的最终对象是农村的种植户,设备价格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种植户的使用意愿,进而影响水价定价。因此,对于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来说,其对于水价定价的影响是通过农村种植户间接体现出来的。
目前调水工程可持续运行方面存在着利益相关者众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这对调水工程可持续运行产生不利影响。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以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为研究对象,将Mitchell 评分法引入调水工程利益相关者分析中。通过制定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评价标准,结合专家打分法对调水工程可持续供应链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识别和定量排序研究,综合排序结果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河流治理类企业>自来水公司>农产品生态企业>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类企业>城市居民>农村种植户>防洪建筑类企业>农村养殖户>灌溉技术与设备类企业。虽然水源地、受水区的排序存在部分差异,但其整体趋势同综合排序结果一致,即均为政府>调水工程重点相关企业>个体用水户>调水工程其他相关企业。
受多因素影响,无法对水源地和受水区进行实地调研,采用发放电子问卷的方式,问卷回收数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可能出现考虑不全面的情况。另外,本研究只分析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其排序结果未必符合所有调水工程类型。研究结果是否会因地域的变化而改变,有待进一步研究。下一步可以立足于全国范围内的调水工程或者国外调水工程进行综合性分析,完善调水工程管理领域的相应理论体系,通过探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明确其利益冲突和矛盾,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管理建议,保障调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