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成 刘峥延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也是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突出短板。本研究从绿色、低碳、循环的维度来评估东部地区绿色现代化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东部地区分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路径和举措。
一、新时代十年来,东部地区绿色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东部地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筑牢了新时代绿色发展观。
(一)绿色发展的领头羊
东部地区通过推动制造业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升级,持续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调整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城镇化率不断提升的同时,实现了万元GDP能耗和用水量连续下降,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产业高地初步形成。
(二)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源
2021年东部地区对全国R&D经费增长的贡献率为67.7%,东部地区的R&D经费投入强度已超过OECD国家平均水平,绿色技术创新指数分别超过中部3.5个、西部3.4个百分点,绿色专利申请与授权数、绿色专利规模引领全国,研发的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向全国推广应用,有力支撑了东部地区和全国的绿色发展。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改革试验田
福建、海南、浙江等省依托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模式,率先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电力交易等绿色交易市場机制,率先建立绿色低碳等标准认证体系,初步形成以绿色要素为核心的供给、需求、技术、金融、政策的良性循环,促进了东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
二、推进东部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所面临的问题挑战
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地区与发达国家城市间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环境质量、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三方面,可利用PM2.5、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分析。
(一)京津冀、鲁苏等地空气环境质量低于全国,提升空间较大
2021年,东部地区PM2.5年均浓度(按各省市常住人口加权平均)为31.46微克/m3,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微克/m3),显著高于发达国家水平。瑞典、加拿大、美国的PM2.5年均浓度仅为6—7微克/m3,约为我国东部地区浓度的1/5,欧盟、经合组织成员国、高收入国家PM2.5年均浓度约为东部地区的40%。分地区看,海南、福建、广东和浙江已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低于25微克/m3),上海达到世卫组织第一阶段标准(低于35微克/m3),天津、山东、河北、北京、江苏PM2.5平均浓度为34.95微克/m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5个百分点,约为高收入国家的7—8倍。从空气质量指标来看,东部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仍然任务艰巨。
(二)长三角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领先全国,但高效资源回收技术应用仍低于发达国家
2021年,东部地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3.80%,高于全国57.09%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东部地区存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较低的特点,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还停留在简单的金属回收、破碎和用于建材等低效率利用阶段。据报道,2020年我国有色金属回收率为50%,低于70%—80%的世界先进水平;2021年尾矿综合利用率仅为20%,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平均水平。从东部地区各省份的情况来看,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均超过93%,而京冀两地仅58.76%、54.57%,距离真正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循环化和资源化仍有不小差距。
(三)总体低碳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冀鲁甚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标来看,2019年东部地区为6.39吨/万美元,略低于6.85吨/万美元的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的碳排放强度是欧盟(1.80吨/万美元)、经合组织成员国(2.24吨/万美元)、高收入国家(2.27吨/万美元)的3.55倍、2.85倍和2.81倍,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明显。分地区看,目前只有北京的碳排放强度达到了发达国家水平,河北、山东的钢铁、化工等高碳产业规模大、占比高,碳排放强度是全国的2.63倍、1.34倍。尽管近年来冀鲁等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距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尚有差距。
(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总体水平存在显著区域差异,津冀鲁苏是明显短板地区
对标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对PM2.5浓度、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等指标采取等权重法,计算东部地区及各省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水平。2020年东部地区总体实现率为71.14%,内部各省市实现率差异较大,北京(87.28%)、海南(87.15%)、浙江(79.57%)、上海(79.53%)、广东(77.39%)、福建(76.98%)均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河北(42.81%)、山东(53.35%)、天津(62.58%)和江苏(64.78%)实现率较低,是东部地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地区。
综合分析来看,东部地区绿色现代化推进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应坚持分类施策。将东部地区划分为三类地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产业结构转型进展较快,各类技术、金融、人才要素齐备,适宜作为绿色现代化的引领地区,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福建、海南等省份生态环境优良,又加之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等各类功能平台,适宜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上率先创新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山东、河北、天津、江苏是我国主要传统工业聚集区,不论从碳排放强度还是环境质量指标来看,都相对落后,是东部地区实现绿色现代化的相对短板地区,应加大传统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力度,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三、对策建议
按照以上分析,坚持梯队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按三个梯队促进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东部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重点推进山东、河北、天津、江苏等省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山东围绕石油开采及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装备制造等,河北围绕钢铁、石化、装备制造、建材等,江苏围绕化工、机械装备制造、轻工等,广东围绕装备制造、钢铁等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环节发展。
二是科学推动高能耗产业有序转移和煤炭清洁利用。在绿色化改造提升和满足当地环境容量的前提下,鼓励山东的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向清洁能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转移,有效降低全国整体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推进煤炭工业生产规划与下游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合理布局,淘汰耗能高、效率低、污染严重的非煤项目,支持发展低煤耗和节能环保项目,促进资源消耗“减量化”、废物利用“资源化”,提高煤炭工业的经济效益。
三是以核电和氢能等为特色引领能源低碳化。稳步推进山东半岛海阳核电站、荣成石岛湾核电站、惠州太平岭核电站等核电站建设,积极推动招远核电站、汕尾陆丰核电站和湛江廉江核电站开工上马,推动开展在环渤海周边地区布局更多核电站的规划论证,力争将山东半岛和广东建成我国最大核电基地。依托山东重化工业基础和河北举办冬奥会的条件,在山东、河北大力发展氢能产业,完善氢能产业布局,推动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推动将济南、张家口打造成为“氢能城市”。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双赢效果。
四是加快建设基于循环经济的重工业园区。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引导,重点做好钢铁工业园、化工园区和建材工业园区、机械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和电力热力生产企业工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园区内部企业、产业共生,对现有重工业园区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推动重点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发展。加大技术研究、开发力度,大力拓展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二)着力发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率先建立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建立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辐射带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放管服”改革。建立企业环保信用数据库,并与环境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信息库相衔接,将环保信用与环境损害赔偿、绿色金融挂钩。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开展绿色低碳城市、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社区试点示范。结合超特大城市特点和人民城市建设导向,开展绿色低碳城市示范建设,引领带动城市群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建设一批零碳示范园区和社区,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在通州、浦东、崇明岛、南沙、横琴、前海等区域的应用。
三是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一批节能降耗的先进实用技术,尤其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资源回收处理技术和绿色再制造等技术。
四是加强对外合作。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平台、“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绿色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城市等项目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省市间低碳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
(三)加快促进福建、海南等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是大力推动生态产业化。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作为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的基本前提,建立“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的生态产业引导机制。建立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管理名录和产业联盟,积极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产品追溯体系,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溢价价值。
二是健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依托上海碳交易中心,以碳排放权交易为重点扩大资源环境权益交易规模,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在场内进行做市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减少交易摩擦成本,鼓励标准合约的推广,促进环境权益合约的标准化,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有效降低相关核算成本。持续推进“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立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等价值实现体系,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与碳资产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務。
三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投资基金。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类项目。建立财政补助、金融机构融资相互协作担保机制,对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项目,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利率、贴息、贷款周期等金融政策支持。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