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艺
2023年为癸卯兔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兔”是一个具有美誉度的字眼,作为十二生肖之一,它不仅与人类的现实生命、未来愿景紧密关联,还被传说为月神之属,兼具吐春开物、丰衣足食等吉祥意蕴。唐代诗人蒋防《白兔赋》赞其“皎如霜辉,温如玉粹……其容炳真,其性怀仁”。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体系之中,认为兔是美德与智慧、神奇与超凡的精灵化身。
人与兔相遇相识相知已有数千年。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國逐渐形成了内涵丰富、意趣盎然的兔文化。兔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分支,对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有重要影响。兔子在中国人眼里是天降祥瑞的使者,形成此义的文化元素沉淀在历代典籍及诗词作品中,彰显在各类与兔相关的文物遗存中。如玉器、瓷器、青铜器、绘画等各类艺术品中,往往都有兔的元素,从而使兔成为维系中华民族情感和文化的纽带。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解释说:“兔,兽名,像距后其尾形。”其甲骨文、篆文描画的正是“兔”的长耳短尾的形象。兔文化在我国影响深远,涉及社会精神、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人类社会、人的美好希望密切相连。比如逃逸的“逸”字,反映兔子跑得快;“兔起凫举”“动如脱兔”比喻兔子动作迅速、行动敏捷;“狗兔听提”,表现兔子性格温和、柔顺伏贴;“兔子蹬鹰”“狡兔三窟”,反映兔子勇敢、智慧;冤屈中的“冤”字,反映兔子的屈服特征。
图1为目前出土最早的骨刻文“兔”字。该文物2004年出土于山东省昌乐县袁家庄山。经鉴定是距今4000—4500年前的东龙山文化时期留下的骨刻文,是中国最早时期的图画象形文字。其中第42号骨片上发现了“兔”字,是我国最早对于兔的文字记录证据。古代诗篇中有很多赞美兔子的诗句,如汉代《古艳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所描绘的是令人爱怜的白兔孤苦无依的样子。陆龟蒙的《上云乐》中说:“青丝作筰桂为船,白兔捣药蛤蟆丸。便浮天汉泊星渚,回首笑君承露盘。”意思是,月中白兔捣制的蛤蟆丸,远胜于汉武帝仙饮的“承露盘”。白居易诗云:“兔隐豆苗肥,鸟鸣桑椹熟。”描画了兔融入其中的田园风光。权德舆的《中书门下贺河阳获白兔表》中说:“维此瑞兽,是称月精。来应昌期,皓然雪彩。”宋代梅尧臣诗云:“迷踪在尘土,衣褐恋蓬蒿。有狡难穹穴,中书惜拔毫。猎从原上脱,灵向月中逃。死作功勋戒,良弓合自发。”此诗也寓意了兔死狗烹。明代谢承举有诗云:“夜月丝千缕,秋风雪一团。神游苍玉阙,身在烂银盘。露下仙芝湿,香生月桂寒。嫦娥如可问,欲乞万年丹。”描绘了生动传神的白兔形象。
在汉代画像石中,玉兔捣药的形象随处可见,而且其中玉兔的形象生动自然、栩栩如生。古代人认为兔子是仙药的制造者,因此,在汉代墓葬画像石之中,常常有兔子捣药的场景,这种图像被称为“玉兔捣药”。图2为1978年出土的东汉嘉祥宋山小祠堂玉兔捣药画像石。汉乐府《董逃行》中记载:“玉兔长跪捣药蛤蟆丸,奉上陛下一玉盘,服此药可得神仙。”
秦汉时期,猎兔成为王公贵族的消遣方式之一。司马相如的《上林赋》中写道:“箭不苟害,解脰陷脑,弓不虚发,应声而倒……轊白鹿,捷狡兔,轶赤电,遗光耀。”描绘了天子率众臣在上林苑狩猎的场面。图3为汉代王公贵戚猎兔场面的画像石,许多同时期的此类画像表明当时猎兔的规模很大。
我国是世界上使用兔形玉器最早的国家之一,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以兔为题材雕刻的玉器,安徽省含山县凌家滩遗址10号墓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玉兔,是迄今发现最早的兔形玉器。随着历史的更替,出现不同形式的佩饰、书镇等兔形玉器,如商代白玉兔形佩、唐代青玉兔形镇、南宋玉卧兔、元代白玉兔饰件、明代金环镶宝石玉兔耳坠等。图4为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玉嵌宝石卧兔,采用玉质莹润的和田青玉,立体圆雕,长13.3厘米,宽5.1厘米,高8.5厘米,系清代乾隆至嘉庆年间(1736—1820)作品。兔身伏卧,四肢收屈,前脚抱合,口衔灵芝,眼嵌粉碧玺,身上嵌有各色宝石,耳短小,嘴稍尖,体格较小但丰满,状极可爱。兔形玉器的雕刻水平随着人类的发展而进步,从早期的简单朴拙逐渐趋向工整端丽。虽然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只写实性的兔子,但是它积淀着古人对生活的特殊精神内涵,反映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是中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象征。
综观兔文化,我们的祖先为我们留下了博大精深、绚丽多彩的兔文化遗产,嫦娥奔月、玉兔捣药、兔儿爷等,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由此形成传承悠久的各种民俗文化,代代延续不断。传说兔来自“西王母”的身边,工作是为西王母捣制长生不死之药。《文选·祭颜光禄文》注引战国初年的佚书《归藏》:“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古人称“兔者明月之精”。《淮南子·览冥训》载:“羿请不死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之以奔月。”因此,月中有兔的传说在战国时期就开始流传。兔子由人间到天上,升为神仙接受人们的供奉,与此同时民间便需要一种形象载体承托起这种信仰,因此诞生了被老百姓追捧的兔儿爷。
兔儿爷是在明朝出现的。明纪坤(约1636年)在《花王阁剩稿》中记载:“京中秋节多以泥抟兔形,衣冠踞坐如人状,儿女祀拜之。”这是最早的关于兔儿爷的记载。兔儿爷是用黄泥在模子之中翻制而成的,干了之后再彩绘。它人形兔脸,头上有两只犄角为耳,造型有顶盔贯甲,骑于猛虎之上,背有伞盖插旗,如文官端坐。清《燕京岁时记》中载:“每届中秋,市人之巧者用黄土搏成蟾兔之像以出售,谓之兔儿爷。有衣冠而张盖者,有甲胄而纛旗者,有骑虎者,有默坐者。大者三尺,小者尺余。其余艺匠工人,无美不备。”
兔在十二生肖中位列第四,与古代十二地支卯对应,故称卯兔。卯兔记岁增加了兔文化的实用价值和吉祥内容,在中国古代人们的观念中,物分善恶,可以预兆凶吉祸福。在历代的“祥瑞志”中,兔子都被列为重要的祥瑞之物,《古今图书集成》中就有许多以白兔为贵的记载,民间传说中也有“王者仁德则见白兔”的故事。在岁时节日和人生礼仪中,当兔文化与民俗文化生活汇合之时,正像纳万川于大海。现山西太原祁县一带仍保留着吃“金鱼玉兔”或“欢鱼喜兔”的风俗,即新婚夫妇在新婚时要吃用白面做的兔子和小米面做的金鱼,金鱼象征年年有余、生活美满富裕,玉兔可以镇宅驱邪,保佑新婚夫妇一生平安幸福。到了中秋佳节,人们在院子里摆上贡果礼品,供奉兔儿爷,家人围坐在一起赏月,祝愿全家团圆美满幸福安康。老百姓将驱妖避邪、消灾祛病、祈求康宁平安的愿望寄托在了玉兔身上。这些美丽的神话和积极向上的民俗活动体现了老百姓对祥瑞玉兔的依赖,这也是兔文化得以传承至今的最根本原因。在南北朝时期,我国民俗中有一项叫“过灯”的传统活动。相传汉朝时,汉明帝为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要“燃灯表佛”,这是元宵“过灯”的起源。“过灯”指用彩纸扎成兔子形状的灯点燃后,在村庄、祠堂、各家各户巡游,人们把兔子视为吉祥之物,兔子灯所到之处就意味着把吉祥和好运送到,后来人们就沿用这一吉祥物来迎神接福。
兔子在中国人心中早已不只是动物学中哺乳纲兔科的动物,人们已经把它神话、拟人化、民俗化、艺术化,超出它生命实体的范围,而上升到一种传统文化。千百年来,人们在兔这一文化符号身上赋予了一层又一层的含义,折射出人类对自身奥秘和自然奥秘的探究之心,也寄托着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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