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介甫书》导读

2023-06-06 22:44周文杰
作文周刊·高一版 2023年23期
关键词:新法司马光王安石

周文杰

作家名片

司马光(1019年-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夏县)人,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信阳光山县)。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进士及第,累迁龙图阁直学士。宋神宗时,反对王安石变法,出官十五年,主持编纂了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元祐元年逝世,追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

司马光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奋。以“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自诩,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生平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司马文正公集》等。

内容简介

《与王介甫书》是司马光在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写给王安石的一封书信,信中对王安石的变法进行了全面的指责和批评。熙宁二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全面推行新法。新法的总原则可以归纳为理财、整军、富国、强兵四件事,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增加朝廷收入、加强国防力量,抵御辽、夏的入侵。但是由于新法极大地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因而引起了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官僚的反对,爆发了新旧两派的党争。

这封书信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旧派官僚的观点,是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信中从四个方面对新法加以指责,即是“自古圣贤所以治国者,不过使百官各称其职、委任而责其成功也”;而王安石设制“三司条例司”,派出使者推行新法“陵轹州县,骚扰百姓”;王安石大讲财利,“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王安石在推行新法中,听不得不同意见,“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归纳起来便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大“罪状”。文章最后希望王安石“思国家大计”,远谄谀小人,接纳自己的忠告,停止变法。这封长达三千三百字的信,写来一气呵成,文气贯通,洋洋洒洒,转承自如;语言平实质朴,条理十分清晰。

经典摘录

光昔从介甫游,介甫于诸书无不观,而特好孟子与老子之言,今得君得位而行其道,是宜先其所美,必不先其所不美也。孟子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又曰:“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将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人愁痛,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岂孟子之志乎?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又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又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此岂老氏之志乎!

译 文

我从前跟从您交游,(深知)您对于各种书籍无不阅读,而特别喜欢孟子与老子的学说,现在既得君主的信任,又高居宰相的职位,有机会实行自己的政治主张,自然应当首先推行您认为是好的,必然不会首先推行您认为不好的。孟子说:“只要讲仁义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说到利益?”又说:“作为百姓的父母官,却使百姓辛辛苦苦,整年劳动,还养不活自己的父母,还得借贷来凑足粮税,这在哪一点上像做人民父母的样子呢?”当前您执掌朝政,首先建立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的事,又委派薛向在江、淮一带推行均输法,想要全部剥夺商贾原有的利益;又分派官员出使各地发放青苗钱而征收其利息,致使人人感到忧愁、痛苦,父子不能相见,兄弟妻子流离失散,这难道符合孟子的意愿吗?老子说:“天下是个神圣的东西,不能按哪个人的意志去摆布它,强行按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治理它必定会失败,抓住不放反而会失掉它。”又说:“我只管无所作为,人民会自自然然地服从教化;我保持清静的态度,人民自己会在正道上生活;我只管无所事事,人民会自己做到富足;我没有任何欲望,人民自然会变得淳朴。”又说:“治理大国,就像是煎烹小鱼一样。”现今您治理国家,完全改变祖宗的旧法,该先的放在后面,该上的放在下面,该右的放在左面,已成的毁坏之,已废的取用之,整天忙忙碌碌,尽心竭力,夜以继日不得休息,使上自朝廷、下到田野、内起京都、外至四海,士人、官吏、兵卒、农夫、工匠、商贾、僧徒、道士,没有一人能够因袭故典、固守常法、纷繁混乱,无人可以安居,这难道符合老子的意愿吗?

赏 析

司马光为文犀利,善于说理,气势充沛,讲究策略,于选文可窥其神。

选文首先指出王安石熟读孟子、老子之说,自当懂得斟酌,依理而行,接着引用孟子和老子的言论,以他们的主张作为依据,再陈述王安石的新法实在是有违圣贤本意。这就把王安石逼到了“言行有悖”的尴尬境地。一方面是特别喜欢认可的老孟学说,另一方面是大相径庭的客观事实。要想笃行所坚守的圣贤之意,就必须要放弃所施行的新法,如此方为明智之举。如果王安石还坚持不改变,那就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完全背离了孟子和老子的意愿。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说理策略,极大地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在措辞谋意上,本文也有独到之处。总体上看,全文迂回往复,用意委婉,这样的好处在于能较好地表达诚挚恳切之情,有较强的劝诫说服效果。作者在文中持低调态势,但低调中激荡着正义正气,有抑而复扬之势。虽然大多数批评之语较为圆转,但批评之意非常严厉。

司马光站在保守派的立场,处处以官僚地主的根本利益为重。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司马光的文辞也向我们很好地呈现了熙宁变法时的情形。官僚地主阶层利益受损造成的尖锐矛盾,对新法的百般阻挠,可以想象王安石面对的挑战和压力有多大。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新法在执行上的不足给百姓带来的困苦。通过阅读,我们真切领略到了王安石一心为国、殚精竭虑、不谋私利的精神品质。那种锐意改革的激情,那种在困难面前的不屈不撓,仍然强烈地感染和震撼着我们。

针对司马光的直言指责,王安石写了《答司马谏议书》进行义正严词的批驳,态度坚决,立场鲜明。以精短的文字,峭拔的文风,犀利的言词,严密的逻辑,雄健的说理,从辩“名”“实”入手,游刃有余地驳斥了司马光以“友谊”的幌子强加于自己的五条罪状,可谓针锋相对,言简意赅。读者如能就两文进行对比阅读,不仅对当时论争情形的了解大有裨益,亦能深刻感受其中论辩的技巧和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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