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 莉
综合德育活动遵循德育一体化内在的逻辑和活动育人的核心要义,追求德育活动与活动育德的融贯,是实践活动育人的必要举措,也是有效落实德育一体化的必要途径。
《上海市中小学学校综合德育活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中小学综合德育活动是学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的各类德育活动。[1]《意见》从目的与方法层面阐述了综合德育活动的含义,凸显了其育德意蕴,但为了综合德育活动实践落地,有必要基于上述界定,进一步揭示综合德育活动的应然特征。
一是实践性。在综合德育活动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以实践为主开展学习,建立起学生与外部世界之间生动、真实、现实的关系,进而通过活动丰富学生作为人的社会本质。[2]在强调实践性的同时,顺理成章地要注意活动的真实性,学生只有在真实的活动中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生命热情,获得情感体验和道德成长。
二是综合性。综合德育活动应充分考虑促进学生知情意行、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而不是那种提供即刻“快乐”和“满足”的活动[3],而是真正能够启迪学生心灵、丰富精神世界的活动。由此,综合德育活动的综合性不仅要体现在丰富的活动内容与形式中,还要显现出家校社多主体的参与及协作,以及活动评价方式的多样性,以导向多元育人目标的达成。
三是校本化。综合德育活动应基于校情,以学校校本化实践为主,构建特色德育活动,并形成学校育人的品牌。这一特征将其与容易被混淆的综合实践活动区分开来,虽然二者都注重实践体验,但分属不同课程类型,综合实践活动属于国家课程范畴,综合德育活动属于校本课程范畴。
真正实现综合德育活动的育人价值,需要结合学校自身教育特点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并总结做法、提炼经验。以上海福山证大外国语小学以“人格养成”教育为主题的综合德育活动案例为例,从综合德育活动的目标、内容、评价三个方面介绍相关实践操作经验。
目标是综合德育活动的核心价值导向,是将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导向实践育人、综合育人、以校为本的抓手。为正确把握一体化综合德育活动目标的整体结构和具体内容,学校从活动目标框架、横向以及纵向目标维度、具体目标内容表述三个方面将目标具体化。
第一,把握活动目标框架。目标框架是对综合德育活动由总到分的目标层级设计和目标关系的梳理。一般而言,目标框架中的总目标应有可信的出处,如重要的政策文件、公开的学术理论、可信的实践经验等,并结合校情,研究形成校本化的总目标。依据既定的总目标,结合具体的活动板块和活动内容,形成细化分解目标,进而构建起整个活动的目标框架。例如,“人格养成”综合德育活动依据关键人格要素中体格、性格、品格与风格这四个重要维度,参照《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有关育人目标的要求,结合学校当下的育人诉求确立了活动总目标,将“诚信守法”“身心健康”“自由平等”“团结合作”等作为重点板块[4],生成德育活动细分板块,从而构建起德育活动课程目标的基本结构(见图1)。
第二,构建学段衔接、能力分层的目标体系。基于确立的目标框架,进一步构建具体的目标体系,这其中包括了对纵向不同学段目标和横向不同内容维度目标的思考。在“人格养成”综合德育活动中,学校对各年段进行能力目标分层,细分为“小学低段”“小学高段”两个纵向能力层级。同时,按目标框架,活动主要从健康身心、守法诚信、自由平等、团结合作四个方面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为顺应人格素养发展规律,匹配学校德育活动开展方式,学校又将每个板块目标横向划分为“认知与理解”“情感与体验”“行为与意愿”三个维度。
第三,依据学生发展规律确立课程目标。学生在不同阶段的人格特征、认知能力、社会性发展特征等都是不同的,小学各个时期综合德育活动的阶段目标应符合学生发展的基本规律,使具体目标内容相互衔接、层层递进,从而指导不同活动实施内容、方法的选择。以“人格养成”综合德育活动为例,根据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以及艾利康宁的儿童主导活动发展阶段说,在“团结合作”板块的认知与理解目标维度中,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对道德行为、规则、特征、理想价值的认知能力层次,设计阶段目标。在目标的表述中,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遵循学生主体原则,由近及远地表述其与自身、与他人、与世界的对话关系(见表1)。
表1 团结合作板块认知与理解维度的目标表述示例
在综合德育活动目标的基础上,还要研究相应目标的活动内容,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活动方式。在选择适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时,一方面要思考如何反映出活动的综合性特征,这就要求在活动设计中融合学科活动,打通家、校、社的活动通道,形成符合不同学生发展需求的一体化德育活动内容。另一方面,还要关注活动的实践性特征,在活动设计时充分调研,梳理学生的真实问题,并对应问题开展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实践反思等,进而逐渐打磨出与学生真实生活更贴近的活动内容,以及引导学生真正动手实践的活动方式。
在“人格养成”综合德育活动的设计阶段,研发团队聚焦四个重要板块内容,在学段递进的德育活动内容设计过程中,对小学生“人格养成”教育的现状和年龄特点进行分析,例如,在进行“自强合作”板块的活动设计时,重点关注小学生活动重形式、轻成效的问题。通过研究,团队决定在不同学段锚定不同的侧重点,小学低段的综合德育活动主要以促进道德启蒙为重点。为此,在学校“地球守护者联盟”综合活动中设计符合低年级特点的“赏秋色,寻秋叶”综合德育活动。通过“秋叶”综合活动,体会大自然美好和合作的快乐(见表2)。
综合德育活动学习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整体评价,贯穿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评价的内容围绕教育目标确定,使学习评价建立在“目标→活动→评价→目标”这样一个有序循环的基础上,结合定性描述与定量统计,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去评价学生的不同方面,甚至尝试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去衡量每一个学生,目的在于促进每一个个体积极主动地发展。
第一,关注学生表现。为提高综合德育活动评价结果的信效度,除了从各个维度对学生学习结果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外,还有必要探索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学生在德育活动中的态度和表现。一种可行的做法是在活动设计与实施的过程之中嵌入表现性评价,综合考查学生解决问题的策略、合作交流的能力、创新批判的思维等,其中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与课程标准匹配的素养目标并将其具体化;设计能够引发素养的表现性任务;开发基于学习进阶的评分规则。[5]以“人格养成”综合德育活动中的“与‘粽’不同,‘玩’转端午”为例(见表3),围绕综合德育活动的目标,采用一体化设计评价内容与方式,对应核心活动目标研制评价标准,将评价活动纳入综合德育活动的实施过程中,以评促学,助力活动目标的达成。
表3 “与‘粽’不同,‘玩’转端午”活动评价表
第二,导向学生发展。综合德育活动的评价还应关注评价结果对学生后续发展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在参与评价的过程中,参照评价规则进行自我引导学习和任务开展,监测并改进任务表现的质量,并学习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提升。由此,学生应是评价的主体,可以对自己的成长作出评价和反思,并通过教育引导,对自己的发展负责。评价并不随着一次活动的落幕而终止,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也将作用于学生今后的学习活动,持续发挥评价的指导功能。
综合德育活动具有独特的育人价值,是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有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综合德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需要紧扣其实践性、综合性和校本化的核心特征,由目标到内容和实施再到评价一体化地思考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