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洁仪
我们把每一年分成十二个月份,把时间精确到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除了其工具性,以我私心的认知,或许还是为了能够记住点儿什么。三月末、四月初,沉闷而潮湿,在这个特殊的节点,清明如约而至,乘雨而来。灰蒙蒙的天幕之下,我抬头,我期盼,渴望着有什么能够透过厚重的云层,大发慈悲地给人间几缕光。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外公了—如果不是照片的存在,如果不是外婆偶尔会提及的名字,如果不是连续见不到太阳的绵绵雨季,如果不是又一次因为学业而回不去的清明。
外公在我小学四年级时突然地离开了。离别的结局上演之前,命运之手就缓缓地拉开了告别的序幕。那不过是平平无奇的一天,妈妈在窗外等着我下课,便匆匆拉着我的手往车上走。中午的阳光格外刺眼,再回想起来总觉得这段记忆自动加上了某种滤镜。于是,我便知道了老家来的消息:外公半夜躺在长凳上乘凉,不小心摔下来,又据说是被某种能让人生大病的虫子给咬了,总之六十多岁的老人家已经住进了加急病房。
关于那一次回乡的记忆,我拼命地在脑海里搜索,当时的我有感到害怕和慌张吗?我那时候真的有意识到这是一次永远的告别吗?时至今日,作为一个对情感感知依旧稍显迟钝的十九岁大学生,我也无法准确地回答。或许,那年的我所能感受到的是一种萦绕于心却无法宣之于口的迷茫。
为什么我们要回老家呢?
为什么外公摔了一跤就会躺在病床上?
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这里?
……
外公真的会死吗?真的吗?
彼时年幼的我,对“死亡”有着一个大而空的概念,是从《十万个为什么》里“地球会不会灭亡”的问题里来的。而比起害怕和惶恐,这些“为什么”的迷茫和懵懂才是笼罩着我的全部。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习惯了什么,便会自然而然觉得某个人、某样东西就应该一直存在下去。从我有记忆以来就习惯了我有爸爸、妈妈,我有外公、外婆,我习惯了每年寒暑假回到老家一定会见到他们,习惯了躺在外婆的大床上,习惯了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
外公就是那种乡下随处可见的老头儿:上了年纪的扁长老迈的脸,颜色如赤土般的皮肤,庄稼人的皱纹不是岁月精心打造的,而是日复一日的劳作活生生刻上去的。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头上已经有丝丝白发了。或许在我幼时,他经常牵我的手,时至今日我还会用那些作文里的老套形容词去描述那种感觉—“粗糙的大手”。外公就是外公的样子,不是什么别的样子。
回到老家,最记挂的便是到农田里玩耍,就算什么也不懂,跟在大人们后面,有样学样跟着他们干活儿,也别有乐趣。烈日当头,有时渴了便摘几个橘子吃,有时无聊了就在芋头叶下面抓几只大蜗牛。大人们刨开要播种的土坑,我便跟着在坑里丢下三四粒种子,有时一不小心丢了一大把也没有人管。明晃晃的太阳,帽檐边特别扎人的草帽,背着锄头走在田垄上,田间夏日永存于此。外公有一把专属的锄头,我还偷偷去观察过,锄头前面的部分特别厚又特别长,边缘锋利得闪着寒光,据说是专门用来翻动那些很硬的土的。
田垄仿佛刚被高压锅蒸过,冒着热气。夏日的一场暴雨后,闷热在叫嚣,午后的烈日肆意地游走在刚洗过的画布上。外公和舅舅们—这些当时还是壮年的小伙子一起锄地,庄稼人赤裸着上身干农活儿是常有的事,然而他们的汗正如刚下过的那场雨。外公赤着脚,那些小蚂蚁和我至今仍叫不出名的小生物爬过他的脚趾和脚背。他脚背的颜色,就是泥土的颜色。骄阳黏在他的草帽上,折射出耀眼的光。后来,读初中的我背到了白居易的诗。此后,每当我撑着伞抱怨着紫外线,就会想起在田垄间“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操劳了大半生的外公,他这一辈子,最舍不得的会是哪个夏日,最珍惜的又会是哪一轮红日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害怕外公,每一個喜欢闯祸的小孩子都对严厉的大人有着无边的恐惧。那是某个夏天的早晨,我被叽叽喳喳的声音闹醒了,是外婆在喂鸡。我明明什么也不懂,就愣愣地跑过去说:“我也要喂!”毛手毛脚的我不小心把挡着笼子的栅栏拉开了,于是这些比我还不听话的小鸡争先恐后地逃出来。当时脑袋不太灵光的我能想到的唯一方法,就是也逃回床上装睡。后来呢?亲爱的外婆替我瞒下这件事,所以那天大发雷霆的外公始终不知道是谁放跑了那一笼鸡。他可能发现了,也可能没发现,总之那段时间他的背后少了一个黏人的小跟班。
那时候的我,对外公那辆骑起来就会“叮咚叮咚”响的老自行车特别好奇,不知道他骑着车又去什么地方晃荡了。在飞驰的摩托车流中,在公路边上慢慢骑着单车,反而更让我感兴趣。有一次,外公带我去镇上的集市,溜达一圈买完了要购置的东西,他问我:“想不想吃烤鸭?”我点点头。于是,“吱呀吱呀”的自行车带我到了一家藏在巷子深处的烤鸭店。那家店的伙计和外公是熟人,便开始有说有笑地攀谈;我蹲在旁边的台阶上,百无聊赖地糟蹋着路边半人高的狗尾巴草,烤鸭的脆皮和天边挂着的太阳一样橙黄透亮。我想,一定是因为我想吃,外公才买的吧。就算是已经长大成人的我,无数次回忆起这个片段,也依然固执地这么认为。是因为我长大了、变重了,所以外公的汗衫才被浸湿了吗?还是因为那天的太阳特别灼人,所以流下来的汗也糊住了我的眼睛吗?拉得长长的影子,也镀上了这日头的金光。
而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管子,还戴着氧气罩的面色蜡黄的那个人,医生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醒过来,这一定是假的吧?
黑云压城,突如其来的病摧的是他本如骄阳般蓬勃的生命力。
匆匆便已十年,不知道多少个夏日结束了,我始终记得那一轮在他草帽上的骄阳。
高中的时候,我们班一起看过一部电影《寻梦环游记》,当中有一句台词仿佛有魔力一般让我久久不能忘却:“请记住我,虽然再见必须说。”只要人间还有人记住逝去的他们,那些鲜活的生命就会在另一个世界幸福地生活下去。正是因为人是会习惯的动物,习惯幸福,也会习惯孤单,习惯茫然甚至是苦难而不自知,所以才需要在某个时间节点,把自己掰回来,去看看那些你觉得别扭而又不知从何说起的东西。比如,这个乘雨而来的四月,抬头看看终于放晴的天空,才不会错过这一轮升起的骄阳,因而能再一次采撷下这份迟到了太久太久的回忆。
庄周在《养生主》里写道:“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成语“薪火相传”就来源于此。这个“薪火”,就是生与死之间的传承和延续吧。夏日的热烈,不会因为谁的逝去而黯淡,日升月落,不过是新的一天,不过是四季轮回里的一个小小注脚。然而,我会连同那一轮骄阳一起珍惜这个夏日及那些在回忆里闪闪发光的日常。
您在“那边”过得怎么样?还想牵您的粗糙的大手,摸您的胡碴儿,和您一起去锄地、剥竹笋,坐在您的自行车后座,去买那家店的烤鸭……下一个四月的夏天,您会不会也乘雨而来,给我送来一轮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