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向军 胡进
摘 要:紧密的校企合作是职教集团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当前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合作层次不深、合作形式单一、体制机制建设滞后、资源整合能力不足、文化建设缺位等问题,制约了校企更紧密的合作。促进职教集团校企紧密合作,在实践中需要辩证处理好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一般合作与紧密合作、具体项目合作与资源整合、合作内容与合作形式载体、实体合作与文化融合的关系。
首先,与紧密性校企合作相比,一般性校企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但并非不值得重视。一方面它可以为合作各方带来直接成果,另一方面,大多数紧密性合作是由一般性合作发展而来,因此不可忽视。其次,积极推进单一形式的校企合作,使其进一步走深、走实,实现制度化、长期化、稳定化、紧密化。例如针对偶然的、临时性地为企业进行员工培训、技能鉴定,通过制度化建设使其形成紧密的培训关系。再次,在单一合作基础上,拓展合作空间,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例如由员工培训合作,进而探索校企人才互聘、资源共享,乃至共同举办新的合作实体,使合作向着更广、更深、更加紧密的方向发展。第四,推进职教集团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合作紧密化。根据紧密化合作发展的需要,构建合作的管理协调组织、项目执行组织和工作团队等,促进项目落地落实;按照紧密化合作的需要构建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工作机制,形成紧密合作的运行机制。第五,认真研究和利用好现有政策促进校企紧密合作。近年来教育部、安徽省陆续出台了一些促进职教集团发展的政策,提出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2];鼓励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引企入校、引校进企、送教上门,吸引大型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建设若干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产教融合集成平台等[3]。这些政策都为进一步推进深度紧密的校企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处理好具体项目合作与资源整合的关系
整合和利用社会职教资源是职教集团的重要目的。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最早提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指出,开展集团化办学是“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2019年,《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2号),将“资源共建共享取得重要进展”纳入示范性职教集团遴选标准。职教集团的校企合作,就是要在合作中整合职教资源,在整合资源中推进更紧密、更有效的校企合作。职教集团不仅要聚焦具体的项目合作,更要关注通过项目合作进行有效资源整合,两者不可偏废。
一是进行人力资源整合。校企各方的人力资源、人才资源各有特点和优势,人力资源整合就是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两类人才,建设校企人才资源库等,建立人才“互补共用、互学共进”机制,实现人才效用最大化。二是进行设备资源整合。校企双方拥有的设施设备各有特点,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实现双方资源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用;也可探索以设施设备资源整合为主的“校中厂”“厂中校”等实体合作形式,降低双方的资源投入成本。三是进行资金资源整合。校企双方可通过共同出资等方式,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技能鉴定与培训等项目合作,也可共同举办新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应用技术研究院”“产业学院”等实体,实现资金共筹、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四是进行市场资源整合。校企共同开拓整合就业市场、技术服务市场、培训市场、人才市场,实现各类人才(含毕业生)的有效流动以及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要素的有效整合。五是进行技术资源整合。校企各方通过项目与实体合作,共同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技术进步,将新技术、新工艺纳入理论与实践教学,实现教学内容的“实时更新”。六是进行文化资源整合。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引入行業企业文化,使学生认可、接受、融入行业企业,明确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学习主动性,增强社会适应性,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企业引入学校文化,建设“书香企业”,升华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素养和企业的文化归属感[2]。总之,通过资源整合,促进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区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处理好合作内容与合作形式载体的关系
内容与形式是一对哲学范畴,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并随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形式适合内容就能够促进内容的发展,反之则阻碍内容的发展。
实现职教集团的校企紧密合作需要处理好合作内容与合作形式载体的关系。第一,紧密合作决定了相应的合作形式。紧密的校企合作需要建立包括校企合作决策组织、协调组织、实施组织等在内的完善的组织体系,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并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第二,根据合作内容的变化适时调整升级合作形式。一般情况下,最初的合作大多是临时的、偶发的,合作各方经过商洽达成一致即行合作,达到目的各取所需即告结束。随着合作的深入化、持久化、紧密化、融合化,必须建立相对完善的组织,细化相应的协议、制度,以支持和保障更紧密的合作。第三,合作内容与合作形式在一些情况下相互转化,例如相对于校企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订单班”“冠名班”是合作形式;相对于合作开发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特色教材、课程标准等教学资源以及合作实施理论和实践教学等,“订单班”“冠名班”即转化为内容。实践中需要关注内容和形式的转化,以不同视角观察和处理好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第四,合作内容须通过一定载体(一种特殊的形式)得以实现,实践中一般包括项目载体和实体载体。校企各方为达成合作目标而成立的诸如技术研发项目组、订单培养工作组等为具体的项目载体,具有适应面广的特点,普遍适用于各类合作;合作各方为达成某种合作目标而共同出资成立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实体即为实体载体,实体载体适应于并有利于促进紧密的、持久的、融合化的合作[1]。
(五)处理好实体合作与文化融合的关系
文化的外延非常宽泛。为方便论述,本文将职教集团文化理解为集团全体成员共同遵行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种基本形态。职教集团的实体合作非常重要,它是合作成果产出的物质基础,但实体合作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精神文化的融合才能促使合作更自觉、更持续、更紧密,才能使合作从“貌合”升华为“神合”[4]。
集团的物质文化是集团文化的空间物质形态,包括集团长期合作中建立和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合作组织、合作方式、合作载体等,这些都是经过长期磨合而被各方深度接受的,一般不可随意变更,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逐步作出调整。第二,集团的制度文化主要包括集团的各种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习俗等。职教集团需要建立包括集团章程、组织机构与运行管理、资源建设与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质量管理与保障等在内的完善的制度体系[5],通过制度的实施和不断完善逐步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从而达到合作各方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第三,集团的精神文化主要包括历史传统、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其核心是强化集团“认同意识”,构建集团“命运共同体”。职教集团通过建立LOGO(标志)、集团旗帜、集团团歌等显性文化符号并广泛使用,以增强成员的群体认同;通过确立并贯彻集团宗旨、目标、愿景、使命、团训等隐性文化理念,以提升成员的思想认同;通过广泛参与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增进成员感情认同。认同感的增强能够较好地促进和保障紧密合作,从而形成职教集团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融合发展。
紧密性校企合作是校企合作发展的高级阶段,值得追求。本文对如何促进职教集团校企紧密合作进行了初步探讨,但还不深入、不全面,也难免有失偏颇,希望以此抛砖引玉,促進职教集团校企紧密合作步入快速、良性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1]赵向军,胡进.紧密型职教集团若干基本问题研究[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5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