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丹丹 朱江华
体育赛事作为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主城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大型体育赛事和以百姓参与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赛事近年来不断增加,举办数量和社会需求不断增多,正日益冲击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在此背景下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成为当下相关部门的首要选择。本研究则基于这一现状,着重以足球赛事为主展开研究,对于足球赛事的服务外包模式进行探究,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从而探寻更好的解决方法。直观探讨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的重要性,提醒有关部门建立科学,多元的外包模式,加大社会组织和具有独立关系的竞争性外包服务主体培育,同时建立依法外包,有限外包的制度,强化外包管理能力。
1 前言
进入21世纪,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不断的提升,同时我国的文化也逐渐受到大众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国的体育文化建设,向着体育强国的目标不断奋进。同时根据2019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綱要》来看,我国对于体育建设和国民体育素质也非常重视。同时伴随着人民群众对体育赛事的需求以及城市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近年来,我国的各类体育赛事举办次数井喷式增长。以我国发展地区的城市为主要代表,当下每年度,在我国全国各地都不间断的举办着各种各样的、涉及各种项目的体育赛事。这些体育赛事不仅仅涵盖了中小型群众性体育赛事,同时也包含着像奥运会、足球联赛等各种中大型体育赛事。在这些体育赛事由政府部门主导,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质。赛事的举办不断地域不断拓宽,赛事举办的数量也不断增加的当下,政府正积极寻求改革提升,探究公共体育赛事的外包服务。
“外包”这一概念最早是作为管理学的理论,在1990年被提出的。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的管理学家Gary Hamel和C.K.
Praharad提出来的。当时是作为从管理学角度对于制造业领域的一种定义,但是随着服务业不断的发展“外包”也逐渐被披上了服务外包的色彩。政府服务外包指的是:政府机关不再全权负责公共服务事项,改变原有的直接提供服务的方式。从原来的形式改变为选定承包商直接拨款或者是招标选取承包商合作的方式,将政府负责的公共事项进行外包处理,最后根据承包商的完成程度进行报酬的支付。而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则是指:公共体育赛事的管理部门通过采用两种方式:(1)公开招标,(2)委托授权。从而与社会市场中符合条件机构或者组织签订合约,将公共赛事活动外包给有能力的承包商。利用外包团队具备的专业技能,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从而实现赛事运营效率的提高。同时也可以达到赛事服务专业水平的提升以及赛事服务绩效的提升的目的。当下从各级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政府由于自身的成本、对于赛事的专业化了解等方面的欠缺,政府要想完成一场体育赛事的话,从人手和专业人员上来说都是不足的状态,在活动策划和专业技能中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相比于政府机构的困境,社会和市场中的组织和机构却占据着巨大的优势,他们有着大量人员和具有专业水平的资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将体育赛事外包,让有着专业能力和社会资源的组织和机构进行负责,更能够达到赛事中的专业化要求,同时也可以简化赛事运作的流程,便于赛事进程的推荐,提高公共赛事的服务质量。
2 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外包模式分析
2.1 公共体育赛事外包的动因
公共体育赛事外包是我国当下体育赛事最常见的形式,究其原因主要分为政府因素、群众因素和赛事需求三个方面。
从政府角度来说,举办体育赛事是我国建设“体育强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内容。但是当下我国政府工作展开的过程中,公共服务处于供需失衡、专业不足的行政低效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改进政府处理事务的能力,不断进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将政府工作主要集中于“管理”职能中,对于一些需要专业化进行的工作,则借助于社会和市场的力量,从而达到“管办分离”的工作模式。所以在体育赛事服务的过程中,政府选择服务外包实际上是“简政放权”的工作体现,借助于市场和社会的专业力量,更好的完成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
从群众角度来看,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伴随着我国的发展,人民群众逐渐开始加强了对于文化、精神上的追求。同时对于公众身体素质的重视也日益加强,全民健身的氛围在这种背景下也得到了不断的强化。但是由于公众喜欢的体育赛事项目繁杂多样,并且参与方式和需求也不尽相同,完全由政府部门提供赛事服务的话,很难达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的需求。所以政府通过外包的形式,借助社会力量进行体育赛事,更加能够根据群众的具体需求达到细分供给,更加有效的推动全民体育文化的建设。
而最为关键的一点,赛事需求则是政府公共赛事外包的基础决定因素。众所周知,体育赛事的举办不仅仅是需要人员的参加,更是需要专业的人员以及完善的程序体系。当下体育赛事举办的规模与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的预期,政府部门也清楚到了这一点,所以为了赛事更加顺利的举办,外包服务的开展,实际上就是根据赛事增长过程中的需求,政府和市场之间进行的合作。
2.2 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外包模式
简单来说,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指的就是,公共体育赛事的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标或委托授权的方式,从而与社会市场中符合条件机构或者组织签订合约,将公共赛事活动外包给有能力的承包商。利用外包团队具备的专业技能,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从而实现赛事运营效率的提高。同时也可以达到赛事服务专业水平的提升以及赛事服务绩效的提升的目的。那么在公共体育服务外包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清楚政府的职责,政府部门在进行工作是要明确“包什么”“包给谁”“怎么包”“包后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开展与社会民间力量的合作,推动更好的体育赛事的进行。
(1)公私合作。公私合作的外包形式当下主要集中于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时采取的方式。因为大型的体育赛事一般从申办到举办的过程中就需要涉及到多个方面,其影响范围从城市交通、安保在到场地、人员疏导等诸多领域,所以在这一情况下,大多采用在政府和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完成的形式。例如:奥运会的举办则是以举办过的政府进行申报,在举办过程中由政府主要牵引,综合社会优秀企业共同进行赛事的筹备,合力完成的体育赛事活动。
(2)商業外包。这里的商业外包则指的是在赛事外包服务中,完全依赖于市场主体,政府通过合约的方式将赛事服务委托给代理方进行,除此之外,政府主要负责对其赛事运营过程中进行监督。这种模式主要由有经验具有一定运营资格的优质企业获得,必要的时候还会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拔。这些赛事主要集中于注重赛事外部的经济规模,例如NBA 季前赛,苏宁足球体育赛事版权开发等,这些都是更多的集中于赛事的社会效益进行的。
(3)社会组织外包。社会组织的外包模式主要的承包主体是社会组织。这种模式主要是针对大量的中小型、以服务百姓直接参与需要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在这种模式的外包服务的过程中,有机的将政府和社会组织两者结合在一起,融合两者的职责,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率的同时,还能够促进社会中的体育协会具象化,达到培育社会组织的目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体育发展中的贡献。2014年上海市在举办“市民大联赛”时就采取了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外包形式,当时这个活动的主要的承包主体就是社会组织。同时山东、常州等地也在之后的赛事外包中借鉴上海的经验,进行了招标的形式。
2.3 公共体育赛事外包中存在的问题
体育赛事的不断扩张,举办数量的不断增加,造就了我国政府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模式的开展。但是,当下的体育外包模式虽然在逐渐的形成过程中,但是根据赛事大小、赛事内容不同,甚至是根据举办地区不同都有着不一样的标准,所以在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切实需要结局的问题。为了能更加具体的分析问题,所以接下来将以足球赛事为例,进行具体的分析。
足球赛事作为国际主流赛事一直备受瞩目,同时在我国足球赛事作为亟待发展的一项体育赛事也逐渐的被政府和群众重视,足球改革方案的提出更是推动了足球赛事在我国的发展。而在全民健身的大环境下,校园足球作为足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得到了各界的关注。但是这一赛事的举办则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从负责单位来说,目前校园足球赛事仅仅是由地方教育局或校足办来举办,这样很难提升赛事的规模和影响力,这必然会影响校园足球赛事的发展。其次,政府部门人员有限,赛事运营的水平及资金都是需要考虑的内容,所以在举办过程中存在着自身的不足。外包赛事是当下足球赛事不断扩大影响力的最优选择。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机制来进行外包机构或组织的选拔,那么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足球赛事的发展则更为艰难。从前期宣传来说,政府部门对于外包公司的实力盲目相信,对于宣传效果没有明确的目标,那么宣传就只是简单的形式,并不能达到任何实际的效果。同时在裁判员资质审核过程中、以及运动员的身份资质审查中不严格的形式作风,使得在多次比赛中出现“黑哨”“以大打小”等违背比赛规则的不公平的情况,影响着足球比赛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不断为足球比赛充斥着负面的影响。而足球赛事中屡屡爆出的“权利寻租”“受贿”等负面消息,更是足球赛事外包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所以,为了体育赛事更好的举办和发展,我们要有很好的体育外包服务保障。
3 公共体育赛事外包制度的完善
根据当下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的基本模式,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公共赛事外包中还是存在着问题的,为了之后更好的进行体育赛事,成功举办体育活动,在进行外包活动时,我们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3.1 提升公共体育赛事外包的评价体系
在过往传统的形式中政府对于体育赛事进行内部策划和管理开展的形式,这样既耗费了政府的人力,同时也不能完成专业赛事的需求。所以基于这种情况,现今政府实机关积极改变策略,施行公共体育赛事的服务外包的政策,进行新的赛事组织形式,改变了内部服务供应的原始评估和责任模型。通过外包的方式将政府和服务承包商二者联系起来,政府作为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承包商形成了平行的关系,并没有直接的管理和治理的权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体育赛事外包之后依然能够顺利进行,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赛事服务外包评价系统,对于承包商的资质、契约精神、合同的执行力等进行审核评判。通过评判体系的提升,更快更好的筛选出适合赛事外包的承包商,促进赛事的完美进行。
3.2 完善公共体育赛事外包的制度体系
公共体育赛事外包过程中,竞争是无处不在的,所以在外包进行筛选的过程中要有完善的体制,避免恶意竞争和垄断情况的发生。例如上海,在赛事服务外包的过程中,对于承办方,就进行了制度体制的完善,主要将3家专业公司进行了培养,从而避免单一性的垄断情况,同时保留了赛事资源留给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往往是“逐利”的代表,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则需要政府部门规避“权力寻租”的问题,避免出现“权钱交易”。同时政府部门要意识到公共体育赛事外包并不是“一包百顺”,只有有了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建立更加多元化的公共赛事服务外包模式,完善公共赛事服务外包的组织方式体系,建立规范化、法制化、有限度的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制度,才能够在改变政府单一供给模式的同时,确保政府在外包服务过程中的领导地位,避免出现政府在外包过程中,逐步丧失供给服务的主导能力,完全依附于对社会和市场,从而失去的外包谈判中的主导地位,无法外包项目中主导议价能力,进而使得赛事外包服务的成本和质量都的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所以为了之后体育赛事的顺利成功举行,提升公共体育赛事外包的评价体系、完善公共体育赛事外包的制度体系是当下急需进行的改变。
4 结论
本研究针对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外包模式进行探究,从而深入分析公共体育赛事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作出的改变。通过过往的报道和文献数据对于体育服务的外包模式进行基本的了解,同时结合实例进行更加具体的分析和学习,从而对于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外包模式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并且可以对于体育服务外包中存在的优势和问题将进行更加具体的分析和建议。最终可以通过本研究,指出现在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外包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供更科学的改革政策,对于之后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外包能够更好的进行提供一些更行之有效的建议。
通讯作者:朱江华
(作者单位:东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