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基于一场真实案件创作的小说。作者将文学和新闻融合在这一文本之中,形成了双重化语言风格,通过语域变异的文体突破兼具了文学语言朦胧的美感和新闻语言客观的魅力,从而使文本呈现出特别的语言弹性;基于语域变异,马尔克斯对这两种文体语言特征进行再超越,形成魔幻又荒诞的个人语言风格。这两层突破和变异共同成就了该小说独特的审美特质。
【关键词】 语域变异;马尔克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中图分类号】I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17-0014-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17.004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马尔克斯酝酿30年后着笔而作的非虚构作品,其取材于1951年发生的真实事件,且在文体的呈现方式上,作者曾拟选定新闻报道,而非某种文学形式,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转向了小说的创作。①这部小说讲述了行凶者将杀人动机在小镇事先张扬以致众人皆知后,名叫圣地亚哥·纳萨尔的小镇青年依旧惨遭杀害的故事。
马尔克斯认为自己在这部作品中做到了“以强有力的控制来写一本书”而称其为自己最好的作品②,但纵观研究现状,与作者相关的研究多集中于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风格和其代表作《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对《米格尔在智利的地行动》《一起连环绑架案的新闻》一类的非虚构作品关注甚少,这与缺乏对其记者身份的考察不无关系。而对于《一桩事先張扬的凶杀案》的研究集中于叙事方面,以文体批评进行语言形式层面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本文试图以文体批评的方式对《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部小说在语言形式层面上的特色进行探讨,分析文学与新闻两种文体的融合与交织对作品语言呈现的效用及审美功能,进而阐释马尔克斯对文体融合进行再超越从而形成个人语言特色的创作方式。
一、语域变异的文体突破
作家融合多种文体构成语域变异是对各个参与变异的文体而言都是突破性的、超越性的,因为这必然会对每种文体的语言特征都做出某种程度上的创造性改变。
对于文学文本的语言形式而言,文学和新闻文体的融合即是新闻的部分语言特征对原本的文学语言产生的突破和改变。《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在语言形式上的变异首先就体现在新闻语言元素的加入,这一因素使得作品语言区别于其他使用纯粹的文学语言进行叙述的文学作品,这也成为其凸显自身语言风格特质和明确与其他文学类小说界限的标志。
(一)语音:声音和节奏的把握
从语音方面进行考察,《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作为一部小说,其音韵特征不甚明显,因此本文主要关注其在节奏上的特殊表现,以期从文本融合的角度,挖掘作品中的声音在特定情境停顿的规律性,探究其别样的表达效果和审美体验。
朱光潜指出:“作者的情绪直接地流露于声音节奏,听者依适应与模仿的原则接受这声音节奏,任其浸润蔓延于身心全部。” ③作者的情绪会体现在语言的节奏上,而节奏会以形式化情绪的方式感染读者,从而形成情绪传递的链条。换言之,情绪的传递与接受和节奏的构建往往处在同一体系之中,且节奏成为传递情绪的重要因素。因此,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应当完成情绪与节奏的调和与统一,饱满激昂的情绪对应快节奏的语言形式,反之,松弛舒缓的情绪的语言节奏相对较慢。
文学作品在描写紧张激烈的刺杀片段时,为了呈现该行为动作持续时间之短,并传递出急促的情绪,通常会以短句的形式进行爆破式表达,从而刺激读者生理感觉,激发其心理认知,通过调动审美主体情绪来增强审美体验和效果。比如《荆轲刺秦王》中的经典刺杀片段:“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④每两个标点之间的字数基本都控制在2—4个,音调铿锵,表述酣畅,以快节奏、高强度的紧锣密鼓般的输出方式调动审美主体的情绪,强化表达效果。
然而,马尔克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反其道而行之,以“拖沓”的节奏完成了对刺杀情节的叙述。在这些语句中,标点与标点之间的字数较多,都无一例外地将语言节奏刻意拉长,从而削减了紧张气氛对读者的带动作用。比如“挥着长刀刺过来”中的“着”和“过来”,“去挡这一刀”中的“去”,“抽出刀来”中的“出”和“来”,这些内容并非语义表达和情节叙述的必需品,甚至是渲染文学艺术效果的“累赘”,但却十分巧妙地拖长了语言节奏,以异常镇定、平静的语气叙述刺杀事件。再比如“巴勃罗·维卡里奥拿着弯刀站在他左侧,给他留下了背上的唯一一道伤口。”后半句内容的长度可以以“向其后背砍下一刀”之类的表达作为替代,即只需要在“后背”与“砍下”之间做一次停顿即可。但作者还是选取较长的语句进行表达,使得“留下了”“背上的”后面都产生停顿,在节奏上做了明显的延长。
马尔克斯的这一表达看似不符合文学表达的创作方式,其实遵循了新闻报道对客观性的要求和规范。这是因为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是客观性,需要尽可能消除新闻创作者和传播者对主观情绪的影响,以冷峻平静的语气来报道这一凶杀案件,呈现给读者清晰准确的事实信息。
在这里需要强调,陈钒⑤用朴素贝叶斯判别方法证明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新闻报道的自然节奏明显快于文学作品,这是由新闻语言的简洁性决定的。但当对待马尔克斯这部以凶杀案为题材的小说的语言节奏,尤其是紧张的刺杀情节时,应当从另一角度来看待,尊重其情境和表达的特殊性。在这种情况下,文学语言表现出独特的张力,而新闻语言的简洁性则应让位于最基本的客观性要求。
(二)语汇:词语与短语的选择
从语汇方面来看,马尔克斯对词语和短语的选择是精巧的,既兼顾到文学艺术性的表达,又有新闻般具体清晰的描述。这二者的融合实现了“1+1>2”的语言表达效果,从而使得这部作品被赋予更新一层的审美性。
文学语言要求创作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比如该作品中的环境描写,“那天早晨阴郁凄凉,天空浑蒙而低沉,四下弥漫着死水的浓重气味”“一束阳光从天窗射进来,尘埃在光线里飞舞” ⑥……这些文字天然具有独特的渲染力,增强了作品的文学效果。又比如一些精巧搭配的短语,“苦熬暮年的最后光阴”“破晓的晨光”“孤独无依、消沉萎靡的气质”“葬身山坳的鬼魂”等等,都赋予了文本语言上的艺术性,给予读者品味和感受的空间。
对于文学文本而言,文学的表达是不言自明的,更重要的应当是剖析和阐释新闻语体融入文本后的语言效果,从而对文体融合这一变异方式形成更深一层的解读和诠释。
马尔克斯在这部作品中对时间点的把握是高度精确的。“他清晨六点零五分离开家”“看见他们三点二十分就进了肉市” ⑦……在短短5万字的作品中,类似的时间点(包括整点)表述多达二十余处,这与新闻中对时间的高度重视不谋而合。“现实中,新闻媒体是对时间高度敏感的时间性组织。” ⑧新闻文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要求其对时间反映出高度的敏锐,因此其在语言的表现上呈现出高频、精细的特点,而这正是该小说对时间精确把握的特征所在。
文中还大量运用精确的数字来描述物品特征、具体人数等内容。“一把是剁肉砍刀,长十英寸,宽两英寸半;另一把是刮皮剔刀,长七英寸,宽一英寸半”“但是二十二个人声称听到了兄弟两人说的话” ⑨……这些数字的精确性超出一般的文学作品表达需要,完美地切合了“细节即客观”的新闻写作观念——从接受心理而言,新闻的细节越是具体就越是显得客观,越是缺乏细节就越是可能不客观⑩。因此,为体现出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往往避免使用带有主观判断性质的程度副词等表达,而选择精确的数字来还原事实信息。
但這样的写法是否仅出于凶杀案题材的需要,而与新闻对时间敏感性和数字精确性的要求关联不大,还需根据马尔克斯本人的采访实录来做进一步分析。
马尔克斯?认为“我所真正要做的是用新闻的方式写作,使之极其真实。”紧接其后,他以《百年孤独》为例,说明了细节真实、数字精确是叙事的现场感和写作的真实性的必要条件。同时,他还谈道:“新闻使我有效地掌握了语言这个工具教会如何把故事写得有血有肉。”这说明对精确细节的得当把握确实是记者身份赋予马尔克斯的语言运用方法,而非凶杀案的选题特别赋予这一文本的。
马尔克斯创造性地结合两种语体的语言风格,使文本兼具文学语言朦胧的美感和新闻语言客观的魅力,既具备前者的松弛感和表现力,又把握住了后者的节制感和稳定性。《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在语言的艺术性和客观性之间一弛一张,张弛有度,从而拥有了极强的语言弹性,这也成了该作品区别于其他凶杀题材小说的判断标准之一。
二、对文体融合的再超越
“作家在运用形象思维再现现实生活时,既能巧妙地运用语言的常规(norm),又敢于偏离语言运用的常规而创造性地运用语言” ?,如果说文体的融合是马尔克斯遵循着或新闻或文学的语言常规,那语言变异则意味着他通过超越常规的语言形式开辟出属于作家或作品的独特语言风格。
如果一部作品能够成为经典,那它一定在某些方面有“异常”的设计。《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通过突破两种文体的语言规范实现陌生化效果,即对文体融合的再超越,构成语言形式上的第二层变异,使得作品又抵达了新的审美高度。
题目《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就是很好的例证,从生活常识和人生经验而言,凶杀案前的定语往往是残暴的、疯狂的、扑朔迷离的……而马尔克斯跳脱既有经验框架的束缚,另辟蹊径,以“事先张扬”这一具有差异性的定语作为“凶杀案”的修饰,使得这整个偏正短语在构建起一桩离奇案件的同时,精巧地拉开读者与这桩凶杀案之间的距离,产生若即若离的恍惚感。这正是语言陌生化的魅力所在。
文中多次提到“肠子”这个意象,在创作中是罕见的。以下三处表达都是纳萨尔被杀后和自己的肠子互动的叙述。“圣地亚哥·纳萨尔仍然倚着门站了一会儿,直到他看见阳光下自己那泛着蓝色的干净的肠子,才终于跪倒在地。”“他歪歪斜斜地直起身子,梦游般地迈步往前走,双手捧着垂下的肠子。”“他甚至还把沾在肠子上的尘土抖落干净。” ?其中,“蓝色的干净的”恰好与读者认知中红色、黏稠的器官特征相背离;“捧”和“抖落”这两个动词本身普通,但与宾语“肠子”相组合容易让读者产生生理上的不适,产生了陌生化的效果,呈现出怪诞的语言风格。
这些语言上与现实生活产生巨大偏离的语言搭配,呈现出荒谬的表达效果。但马尔克斯从外形、动作等方面出发,以描述性的方式呈现出细节真实,如此充满智慧的语言运用方式又将这些远距离的形象推至近处,甚至促使读者想象这些陌生的场景。他以超乎想象的语言表达方式来完成创作,在跳脱出了新闻和文学的一般规律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写作的真实感和可信度。
正如马尔克斯在采访中答记者问:“新闻写作并不总是能够应用到文学作品中。例如,如果你说看见天上飞着一些大象,人们不会相信你。但是,如果你说天上有四百二十五头大象,人们或许会相信你……问题是作家怎样使人相信,任何人都能够写一些可信的事。” ?这说明马尔克斯在进行文学创作时,确实有超越文学和新闻这两种文体的语言模式,形成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荒诞、魔幻又真实,这也与马尔克斯本人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风格形成呼应。
综上所述,《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融合了文学和新闻两种文体的语言风格,通过遵循两种文体原本的语言规范和规律获得其本身的语言魅力,更进一步进行语言魅力的交织融合,从而获取了张弛有度的语言弹性。基于文体融合对文学语言的第一层变异,马尔克斯又冲破这两种文体的语言表达范式,以看似怪诞荒谬的语言组合方式和细节真实的创作技巧形成自己魔幻的语言风格,与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特色产生巧妙呼应,从而实现了第二层变异,即语言层面的再超越。这两层变异以递进的方式呈现出马尔克斯文学创作的特色语言效果,共同成就了《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新的审美高度。
注释:
①(哥)加西亚·马尔克斯,(哥)门多萨著,林一安译:《番石榴飘香》,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9页。
②(哥)加西亚·马尔克斯,(哥)门多萨著,林一安译:《番石榴飘香》,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86页。
③朱光潜:《诗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172页。
④(汉)刘向集录,缪文远、缪伟、罗永莲等译注:《战国策》,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017页。
⑤陈钒:《语言节奏提取及其在文本分析中的应用》,天津大学2011年博士毕业论文,第75页。
⑥(哥)加西亚·马尔克斯著,魏然译:《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南海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7页,第117页。
⑦(哥)加西亚·马尔克斯著,魏然译:《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南海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7页,第57页。
⑧杨保军、孙新:《论新闻时间观念的构成与变迁规律》,《新闻与写作》2022年第6期,第60页。
⑨(哥)加西亚·马尔克斯著,魏然译:《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南海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65页,第57页。
⑩胡范铸:《新闻语言客观性问题的言语行为分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第50-51页。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哥)门多萨著,林一安译:《番石榴飘香》,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53页。
?秦秀白:《文体学概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第一版,第6页。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著,魏然译:《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南海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131-133页。
?王跃:《文学写作与新闻——马尔克斯采访录》,《当代文坛》1992年第5期,第50页。
参考文献:
[1]秦秀白编著.文體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
[2]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3]王跃.文学写作与新闻——马尔克斯采访录[J].当代文坛,1992,(05):48-51.
[4]魏天无.论文学批评中的文体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06):86-90.
[5]范以锦,匡骏.新闻领域非虚构写作:新闻文体创新发展的探索[J].新闻大学,2017,(03):56-61+149.
[6]黄家修,赵彦春.论语言变异及其语用效果[J].现代外语,1996,(04):13-17.
[7]王燕.新闻语体研究[D].复旦大学,2003.
[8]陈钒.语言节奏提取及其在文本分析中的应用[D].天津大学,2011.
作者简介:
张珺洁,女,汉族,湖北十堰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