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全球治理观:立论基础、内在逻辑与实践原则

2023-05-30 10:48:04朱旭
国际问题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共商理念发展

〔提   要〕进入新时代,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利益与命运的“高度关联性”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时代背景和立论之基;多极化格局下国际秩序和力量对比变化的“结构性”是其得以践行的必要条件;安全以及发展利益的“非零和性”是其在国际交往中实践的根本性保障;国际合作的“扩散互惠性”是其实践动力;国际交往的“道德性”从观念层面为其提供了道义支撑。共商、共建、共享三者在逻辑上互嵌、内容上互构、体系上互济,是一个体系严密、层次清晰的科学理论体系。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蕴含明确的实践原则,即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公正合理为方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增加全球公共产品投入为路径发挥大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表率作用,以开放包容为特征打造全球治理多元叙事体系。

〔关 键 词〕习近平外交思想、全球治理观、共商共建共享

〔作者简介〕朱旭,西安交通大学亚欧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23)2期0001-2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彰显出宏阔的全球视野和深邃的战略眼光。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是基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实践而提出的重要理念,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契合新时代国际关系潮流,强调治理的多元主体、开放包容和公平公正,开创性地回答了“为何治理”“谁来治理”“怎样治理”的重大问题,是一个立论扎实、体系严密、层次清晰的科学理论体系。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提出不仅从根本上创新了全球治理的理论学说,而且为人类社会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变革全球治理提供了方法论依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新原则新动力,是新时代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智慧结晶,对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历史进程具有重大理论贡献和深远现实意义。

一、全球治理观的立论基础

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觀是中国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提出的科学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理念,具备扎实的立论基础。

(一)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利益与命运的“高度关联性”

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的主导潮流。作为一种历史进程,全球化并没有完成其历史使命,而是在曲折中前进和升级。冷战结束以来,人类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全球化也呈现不同于往昔的崭新面貌。今天的全球化呈现出更强的多元性,商品、资本、人员、技术在更广阔的时空范围内自由流动,全球化与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紧密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推进。这种新变化意味着全球化进程中的各类行为体利益和命运高度关联。早在2013年,习近平就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各个国家和地区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程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国经济利益与发展命运相依,人类相互依存不断加深。

与此同时,全球联系的密切也使得政治、经济、安全、环境等各领域的治理难题溢出国家和地区边界,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全球问题越来越严重,各种全球性挑战和威胁层出不穷。2017年1月,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人类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危机阴云不散,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这些全球问题超越国家疆界,事关人类福祉,将各民族国家的命运前所未有地联结在一起。习近平强调,“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珍爱和呵护地球是人类的唯一选择。” 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之上。因此,“面对严峻的全球性挑战,面对人类发展在十字路口何去何从的抉择,各国应该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积极做行动派、不做观望者,共同努力把人类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国家之间有利益分歧,也有利益汇聚;有冲突,也有合作,只有摒弃冲突,求同存异,才能实现共赢。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构成了世界变局进程中的重大事变。作为全世界共同的敌人,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让人类开始警醒,人类是命运相连、福祸同担、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疫情的蔓延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疫情已经昭示,除了同舟共济、并肩前进,人类没有其他选择。类似的全球问题绝不只会发生一次,今后还会出现类似的全球性挑战。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利益与命运的“高度关联性”决定了破解全球治理的难度,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提出的时代背景和立论之基。它意味着各国只有共同努力,合作治理,才能有效应对全球性问题。正因如此,国际社会需要携手并肩巩固、完善和创新现有全球多边体系,进一步巩固全球化的进程,通过全球化机制把整个人类团结起来,促进更加密切和深入的全球合作,保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多极化格局下国际秩序和力量对比变化的“结构性”

自西方开启工业化以后,世界的权势重心向西方转移,世界分为发达国家群体和发展中国家群体。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是世界力量的重心,曾占世界GDP的80%。冷战结束后,国际格局形成了“一超多强”的局面,即美国作为唯一超级大国地位的凸显以及中、俄、欧、日诸强并存的格局。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在霸权独享的迷思中走入了困境。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随着新兴经济体特别是金砖国家群体性崛起,美国的超强霸主地位受到挑战,阿查亚(Amitav Acharya)甚至认为,“美国霸权秩序已经终结。”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一超多强”这一后冷战时期的国际实力结构开始趋于弱化,中国从多强中脱颖而出,国际格局有了新的变化。如今,发展中国家的力量有了大幅度提升,按购买力平价计算,GDP已经超过发达国家。从中美经济实力对比来看,外界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可能在21世纪上半叶替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积累的经济发展成就开始对国际秩序产生根本性影响。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进入加速调整和演变期。西方特别是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发生了结构性变动,标志着一个多极化时代的开始。国际格局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引发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等多重变化。中国不仅成为新兴经济体的领头羊,而且成为捍卫自由贸易的旗手,并在全球治理中从积极参与者开始走向引领者。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全球治理格局取决于国际力量对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源于国际力量对比变化。” 为了适应国际力量格局和国际秩序的新变化,中国提出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秩序朝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力量此消彼长的趋势仍将持续,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将逐步增强,必然会推动现行国际秩序的变革。中国正在通过新的倡议和行动作出新的贡献,发挥重要或引领性作用,为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践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发展与安全利益的“非零和性”

各國间的发展与安全利益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非零和的关系。一方面,一国发展并不必然导致其他国家难以发展。西方理论从对立的视角看待不同国家间发展与安全关系,将发展视为一种在丛林法则下进行资源争夺和资源利用率竞争的零和过程,放大了各国间的对抗特征,忽视了各国产业结构的互惠关系,从而得出一国发展将导致其他国家难以发展、一国安全导致其他国家安全丧失的谬论。这种以安全视角审视发展问题,将发展问题“泛安全化”的本质是为西方国家在全球的经济掠夺以及全球经济与安全治理体系的失衡背书。事实上,在全球化持续作用下,全球各国已经被整合进多元的发展共同体,各国凭借各自的经济禀赋在发展共同体中扮演不同角色,并从发展过程中受益。与此同时,在此结构中,一国经济发展不仅不会挤压其他国家的发展空间,反而会通过创造更多流动性要素资源、市场机遇以及社会需求,扩大发展共同体的互惠结构,从而为发展共同体的其他国家创造更多发展机遇,使其他国家在本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获益,并在此进程中增进整体的安全利益。从此意义上说,发展与安全利益具有显著的“非零和性”。

另一方面,发展与安全利益在总量上并非恒定的,而是能够在特定条件下实现增长。正如习近平强调,“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首先,在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真实价值生产中,生产和劳动作为价值的来源,是创造和扩大经济利益的根本动力。人口增长、物质资料的合理利用以及技术工具的持续进步作为物质性力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推动各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力量。新航路开辟以来,科学技术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及全球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促进了经济利益在全球范围的普遍增长,特别是,技术进步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高,不仅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发展中国家也取得了一系列经济成就。其次,安全利益也可通过关系治理得到提升。二战后,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较于以力量平衡维系的地缘安全格局,以双边或多边形式构筑的互惠式安全利益关系使各国得以摆脱依靠绝对实力增长获取安全的传统模式,在整体上增加了安全利益。因此,综合来看,发展与安全利益并非西方国家所宣扬的“零和”,而是具有显著的非零和性质。近年来,由于西方国家主导的安全治理体系失能,国际和平正在面临日益严峻的威胁。乌克兰危机发生后,日益紧张的大国关系进一步动摇了西方国家主导的现行安全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因而,以“零和性”定义发展与安全利益的西方治理体系本质上脱离了国际社会发展的进步方向。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利益与安全利益的“非零和性”使得以“共商共建共享”形式推进全球治理变得可能。习近平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为世界各国共同发展与解决当今安全困境提供了中国方案,也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在全球发展治理和全球安全治理上的具体实践。

(四)国际合作的“扩散互惠性”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视角下,国际合作都是国家发展的必要环节,而这根源于国际合作的“扩散互惠性”。所谓“扩散互惠性”,是指通过国家间合作,成员国预期它们所达成的协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给其带来大致平等的收益,亦即“国家间合作对各国发展所产生的大致平等的正外部性效应”。 随着全球市场的逐步形成,各国发展摆脱了单纯依靠国内循环拉动的局面,成为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在此过程中,国际合作成为各国发展的必要环节。一方面,国际合作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必要途径。不同国家因为地理、技术等原因存在不同的资源禀赋,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占据不同位置,特别是资本的避险倾向要求产业分布趋向分散化而非集中化,这必然导致一个国家难以聚集起本国发展和产业升级所需求的大量资源。换言之,外部交往的缺失必然严重迟滞国家的发展进程,退出国际合作体系对一国而言更是百害而无一利。从全球化以来各国的发展经验看,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闭塞的国际环境中实现长远发展。相反,国际合作可在多边框架下编织以多国共同参与为前提的经济互惠网络,提升域内互联互通水平与各国市场开放水平。这一互惠结构不仅允许参与国从中获益,而且可以生成以“扩散互惠性”为原则的经济发展共同体关系,使多边机制的受益结构建立在“一致的发展承诺”基础上,进而实现各成员国间经济甚至安全利益的交叉互构。

另一方面,国际合作的“扩散互惠性”使得各国在合作中更倾向于遵守集体规则,从而有效解决无政府状态下各方所面临的利益困境,使各国追求长远利益变得可能。随着人类交往在地域空间上的不断扩大,人类对于国际合作必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二战后,联合国等一系列多边组织的诞生基于一个共同目标,即抑制人类对于短期交易的偏好,特别是对战争的偏好,同时推动人类更多关注长远的发展利益。其中,脱贫减贫与生态保护是最具代表性的领域,如联合国制定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际绿色产业合作组织也在碳达峰、碳中和、碳汇增长等议题上积极协调各方,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国际多边组织的参与,各国在涉及长远利益的议题上将难以达成合作。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当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等多边机制时,绝大多数联合国成员国均表示反对。

“扩散互惠性”使各国对国际合作报以期待,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平等的多边合作机制以推动本国的持续发展,这使其成为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内在动力之源。当前,由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合作机制,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在实践中暴露出了显著的弱点。例如,世界银行就被普遍指责为美国统治全球的金融工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与技术援助议题上的滞后性与偏见性也被广大发展中国家所诟病。可以说,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合作体系已经大幅偏离了国际合作“扩散互惠性”的基本要求,成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容之一。中国一直是国际合作的倡导者和国际多边主义的积极参与者。2019年3月,习近平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继续高举联合国这面多边主义旗帜,充分发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二十国集团、欧盟等全球和区域多边机制的建设性作用,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背景下,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所蕴涵的国际合作理念,契合了各国对于国际合作的现实需求。在国际实践中,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觀真正践行了多元、合作、平等进步理念,使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全球治理的真正主体而非客体,发挥了发展中国家的主体功能,从根本上超越了世界银行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现行机制,为全球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参与全球治理的更优的替代性选择。

(五)国际交往的“道德性”

是否满足道德原则的要求,是衡量国际社会乃至人类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二战后,道德原则被嵌入到国际交往的方方面面,成为约束各国行为的基本国际准则之一。在经济领域,国际交往的“道德性”要求重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增长体系中的作用与角色,并鼓励发达国家积极承担国际责任,拉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缩小全球发展鸿沟,提升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或区域多边金融实体在低息贷款、技术援助以及国家间宏观政策协调等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以此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研究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际多边经济组织的努力下,有序的国际资本流入已经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在政治与安全领域,国际交往的“道德性”要求重视集体规则与区域秩序构建,限制物质性力量发挥作用,构建“普遍安全”的交往模式。其中,主权原则与平等原则是核心。主权原则要求国际社会成员的各项活动以尊重其他国家主权为基本前提。平等原则则要求各国在交往中兼顾彼此间利益关切,否认大国利益之于小国利益的优先性,不以小国安全为代价维护本国安全,特别是要求大国关注小国的利益关切,重视并发掘弱小行为体在地区秩序构建中的独特优势,并尊重小国的发展道路。二战后,主权观念与平等观念已经深度嵌入到国际交往以及国际秩序构建的过程中,成为现代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随着各国主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借助战争手段获取发展利益,或以国力优势欺压甚至吞并弱小国家的行为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抵制。例如,近年来美国在叙利亚等地发动的战争便受到包括部分西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反对。值得一提的是,国际交往的“道德性”也体现为国际关系民主化,即要求各国在追求本国安全利益的同时不以损害其他国家的安全利益为代价。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交往的“道德性”体现了现代政治的普遍准则。

在文化领域,国际交往的“道德性”体现为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每种文明都有其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都是人类的精神瑰宝。”在人类历史上,诞生于不同社会环境、融合于人们生活之中的各种文明,都对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过自己的贡献,具有各自的独特优势与存在理由,理应得到同样的尊重。正如习近平所言,“认为自己的人种和文明高人一等,执意改造甚至取代其他文明,在认识上是愚蠢的,在做法上是灾难性的!” 当前,能否平等对待多样性文化已经成为衡量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然而,在西方中心主义主导的全球治理观中,部分西方国家以“人类文明的代表者”自居,缺乏对其他文明应有的尊重,甚至将其他进步文明视为西方文明的威胁,谋求通过解构其他文明甚至发动战争等形式维护西方文明的优势地位。显然,在文化与文明领域,“西方中心主义”主导下的文明观缺乏道德性。

近年来,国际交往的“道德性”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衡量国际合作体系进步性以及开放性的尺度之一。进步的文明观体现了国际交往的“道德性”。习近平于2015年首次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唯一可以超越当今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同质化与异质化对立逻辑的真正意义的共同价值。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就体现了守护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道义自觉。在2023年3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面向世界首次提出全球文明倡议,阐述文明与现代化之间的内在逻辑,“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与全球其他文明相互借鉴,必将极大丰富世界文明百花园”。 全球文明倡议的提出,体现了国际交往的“道德性”,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实践路径,为推动世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启迪。

二、全球治理观的要素构成及其内在逻辑

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包含共商、共建与共享三个构成要素。一方面,三个要素具有各自的独特内涵。另一方面,三要素也并非孤立、并列的概念,而是存在着深刻的逻辑关系。上述两方面共同构成了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基本内涵。

(一)共商

共商,顾名思义,即共同商讨或共同商量。从纯粹的字面意义看,共商是指利益攸关方围绕特定议题进行沟通、交流和谈判的过程。在全球治理视域下,共商被赋予了特定含义,即各国围绕发展或安全等议题开展交流,表达己方观点诉求,集思广益,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凝聚多方共识,进而达到一致意见的过程,正所谓“好事大家商量着办”,不搞“一言堂”。 习近平曾指出:“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全球事务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一带一路”倡议就充分彰显了共商理念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的沿线国家,无论大小、强弱和贡献多少,地位都是平等的。各国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在共商过程中,多元叙事的平等对接是核心。国家利益是任何国家外交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这决定了各国倾向于从本国内政外交出发参与国际事务,促使国际议程以有利于本国的面向推进。因而,各国的利益诉求必然存在异质性,甚至存在尖锐对立。例如,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就与发达国家在碳排放、国际税制改革以及气候治理等问题上存在较大矛盾。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到真正兼顾各方利益就成为实现共商的关键环节。一直以来,由西方国家主导的治理模式背离了共商原则。一方面,西方国家所倡导的自由、民主等价值观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是先验性给定的,处于压制他国叙事的优势地位,带有明显的一元化取向;另一方面,在国际多边对话平台中,西方国家占据着主导地位,主导着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国际议程的推进。例如,美国对世界银行的单方面控制就被广泛诟病。在气候治理问题上,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也是国际共识难以达成的关键原因。可以说,在西方国家主导的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中,发展中国家居于弱势的边缘地位,多元叙事被一元叙事所压制,共商环节有名无实。

中国提出的共商理念真正实现了多元叙事的平等对接。其一,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框架机制,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平等对接多元叙事的核心所在。作为战后国际秩序的核心架构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主要平台,联合国已成为现行国际秩序的主要载体。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中国在联合国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受惠于此,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得以通过联合国这一平台表达诉求,维护本国利益。可以说,坚持以联合国为中心,就是坚持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国际议程中的平等地位,从而为开展共商提供了现实的机制依托。其二,中国倡导的共商理念并不存在由西方大国集团构成的“规范倡导核心”,也不存在所谓的引领价值观的“指导性联盟”。相反,共商理念坚持以“去中心化”方式构建多边对话模式。除了利用联合国这一现有平台以外,中国积极推动平等对话模式的构建,重视各国合理关切,强调尊重并维护各国在发展与安全议程中的平等地位,以开放的姿态审视和接纳多元化利益表达与异质性诉求,强调各国并非被“嵌入”国际或地区议程,而是主动和平等参与,以自我认同为核心建构安全治理机制, 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在此基础之上,共商理念主张重视弱小行为体在规则构建中的作用, 重视不同国家在地区叙事上的平等对接,特别是大国与小国间的叙事对接,并以对话协商等和平方式积极解决国家间分歧与矛盾,进而达成一致意见。其三,在具体实践中,中国积极倡导并加强同区域性叙事的有机对接,甚至在区域性叙事的基础上构筑合作范式,充分体现了共商理念的开放性、多元性以及进步性。以东南亚地区为例,尽管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存在不同的叙事体系与内容,但却具有“去中心化”的共同倾向,存在相互对接并整合为本土叙事的潜在优势。作为在实力上占据优势的一方,中国践行“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重视东南亚中小国家在本土叙事中的主体性构建,尊重各国参与地区安全治理的成就、价值以及历史经验,发掘中小国家在地区安全治理实践中的独特优势,明确包容性多边主义、“东盟中心”、“经济优先”以及“发展地区主义”等区域理念在本土叙事中的优先与主导地位。

(二)共建

共建,即共同建设。就其性质而言,共建理念与共商理念均为关系治理的环节。然而与共商理念不同,共建理念更加强调在实践中的务实合作,是共商理念的逻辑延续,体现了共同参与的本质特征。在全球治理视域下,共建理念包含两大特征与三大内涵,是共商共建共享治理观中的核心理念。

就特征而言,一方面,共建理念更加突出风险共担的内涵。应当看到,國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以及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使任何国际合作都面临一定的风险,如受到军事冲突与经济危机影响等。因此,相较于总体上停留在讨论阶段的共商,共建理念真正将风险要素纳入其中,各参与国都需要面临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但与此同时,风险也预示着对互信关系的需求。进一步说,在共建环节,若参与国之间缺乏互信关系,“风险共担”则将难以实现。因而,共建理念的本质特征在于互信关系的建立与不断生成。正是在这一点上,共建理念比共商理念走得更远。另一方面,共建理念主张寻找和最大限度发挥各行为体的比较优势。由于禀赋不同,各行为体的比较优势也不同。例如,有的国家擅长“软性”基础设施建设,有的国家擅长“硬性”基础设施建设;有的国家擅长虚拟经济投资,有的国家擅长实体经济投资。因此,实现共建就需要参与各方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充分调动相关资源以及建设能力,从而形成合作的最大成效。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中,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以及部分发达国家广泛开展双边或多边合作,形成诸如第三方市场合作等灵活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彼此优势,真正践行了共建理念。“‘一带一路建设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不是一枝独秀的小利。”作为中国发起、各方共建、世界共享的优质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迄今已吸引了世界上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参与其中。倡议提出十年,从蓝图变成实景,留下一个个“国家地标”“民生工程”和“合作丰碑”,这是共建理念在实践上结出的硕果。

共建理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国家层面,任何致力于促进本国发展的国家都可以参与。因此,不仅发展中国家可以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发达国家同样可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各大洲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的同时,韩国、日本、新加坡乃至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发达国家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使“一带一路”成为真正多元、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平台。其二,在融资层面,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被共同鼓励参与项目建设。虽然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偏向于由国有企业和政策性银行主导的融资模式,但也并不排斥私人资本的融入。事实上,私人资本相较于国有资本,不仅具有庞大的动员潜力,而且更易与共同基金、养老金以及债券市场挂钩,具有潜在的社会治理功能。数据显示,世界银行每投入1美元的国际公共援助资金就能撬动46美元的私人融资。 可见,私人资本在共建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近年来,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深入推进,中国也逐渐将撬动私人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重要议程加以推进。2019年6月,亚投行副行长艾德明(Danny Alexander)表示积极动员私人资本加入,并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成为盈利性项目。此外,亚投行还计划到2030年动员私人资本相关项目融资占比50%。目前,官方融资与私人融资并行的融资结构已经初步形成。其三,共建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共建。美日等国主导的经济合作倡议将建设重点侧重于项目实施。与此相反,中国倡导的共建要求参与方在设计、运营、规划、建设、评估等环节全程参与,以积极的姿态接纳各成员国的利益诉求,践行平等原则,充分尊重各成员国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性与比较优势,而非将弱小行为体排斥在项目进程之外。

(三)共享

共享,就字面意义而言,可以理解为“共同享受”。共享理念与共赢理念具有诸多相通之处,其重心在于倡导一种可视化的“结果正义”,努力让合作成果惠及沿线各国及国际社会,惠及广大民众,体现了包容性发展的理念。共享理念有三个方面的理论内涵。一是以人民性为根本特征。就其人民性而言,一方面,全球发展倡议强调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即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要求压制新自由主义与金融投机的游戏规则,改革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由资本驱动的底层逻辑,实现大多数国家而非少数国家的发展,实现绝大多数人而非极少数人的发展。另一方面,全球发展倡议的人民性还体现在发展成果在分配上的平等性,即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当拥有同等的发展权利,特别是,大国应积极承担责任,在基础设施、技术以及产业结构等领域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投入与支持。

二是建立一种垂直或允许利益下沉的全球增长与分配结构。这一含义可从全球化与利益分配结构两方面解读。经济学家皮凯蒂(Thomas Piketty)指出,全球化中获益的群体是核心国家的技术工人与边缘国家的非技术工人,他们被卷入以技术为导向的国际生产外包环节,成为点对点全球化的中坚力量。但与此同时,也有部分群体被排除在全球化受益结构之外,如发展中国家缺乏竞争力的农民。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其本质正是通过优化全球化的受益结构,将更多群体,特别是曾经在全球化进程中受到冲击的群体以积极的姿态重新纳入全球化中来,推动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就利益分配结构而言,现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没有预留发展中国家的上升空间,先验性地拒绝任何下沉式分配结构。而随着综合国力的增长,中国在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显著上升。中国以务实行动践行全球治理民主化主张,为改善现行利益分配结构提供了可能。

三是以增量发展为目标导向,打破现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下利润分配的零和模式。在西方“零和主义”的裹挟下,全球治理体系被扭曲并逐步退化为片面受益的结构。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家只关注短期利润分配而非长期利润的生产,导致在新自由主义转向后的几十年间,脱离工业生产结构且不以真实价值生产为目的的投机成为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然而,与生产真正价值的工业生产结构不同,金融投机的扩张动力并不可持续。在利润增长停滞后,西方国家为维持利润率,只能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增长为代价。因而,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利益上形成了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相比之下,面对被过度金融化所严重侵蚀的产业结构以及经济增长高度依赖银行信贷的现状,“一带一路”以生产与劳动为底层逻辑,立足于现实的生产结构,致力于创造新的增长可能,力求在做大“利润蛋糕”的同时,将更多发展利益与成果分享给广大发展中国家,这无疑是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零和增长”的底层逻辑的根本超越,体现了共享的基本理念。

(四)共商共建共享三者间内在逻辑

共商、共建、共享三者并非彼此孤立的概念,而是存在紧密联系的逻辑体系,“共”是这一理念的关键核心价值。这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另一理论内涵。从整体上说,共商、共建、共享是彼此紧密联系的三个核心环节。“共商强调起点平等,共建突出过程合作,共享重在结果同当。”其中,共商是共建與共享的前提;共建是共商与共享的纽带。能否切实推进共建,决定了能否实现共享。共享一方面是共商与共建的逻辑终点;另一方面也是共商与共建的必要前提。总而言之,共商、共建、共享三者在逻辑上互嵌,在内容上互构,在体系上互济,使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成为严谨的科学理论。

首先,共商作为全球治理的起点,是共建与共享的前提。共商在本质上是利益表达与利益聚合环节,是决定各国合作能否真正开展的关键。由于国家制度、地缘政治环境以及发展模式等方面存在不同,各国对于合作存在异质性诉求。中亚地区安全治理合作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长期以来,由于中亚五国彼此间在合作侧重点、合作目标以及合作方式上存在一定分歧,地区安全合作始终受到制约,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因而,化解各国的异质性诉求就成为推动合作的必要前提。共商理念通过推进多元叙事的平等对接,构建整合各国彼此利益诉求的多元开放结构,缓和各国间结构性矛盾,从而将各国拉回到发展的轨道上,重拾合作信心,并以“去中心化”形式推进多边治理,为共建的推进奠定了基础,也间接为共享的实现创造了现实条件。“在发展的道路上,一个国家都不能少,一个人都不能落下,这正是全球发展倡议的朴素愿景,也是联合国倡导的努力目标。”近年来,随着南南合作、南北合作以及各种“之友小组”等多边对话平台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在多边问题协调、建立合作关系、凝聚发展共识以及共同应对挑战等领域加强了合作,彼此间发展分歧显著缩小。例如,近年来各国在解决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不足问题以及反恐问题上的共识显著增加,在此基础上,第三方市场合作等合作形式才得以真正落实。

其次,共建理念是连接共商与共享的纽带,具有枢纽作用。一方面,共建是共商理念的实践环节。各国通过共商环节达成共识,凝聚发展合力,确立发展目标。这一目标最终将通过共建环节加以落实。当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就是拉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改善全球安全治理形势以及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核心载体。因而,没有共建的支撑,共商将沦为纸上谈兵。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商与共建理念牢固联结,密不可分。另一方面,共建环节也是实现共享的逻辑前提。共建的本质是各方共同参与的环节。各国依据各自优势与禀赋参与到具体实践中,这就为最终的共享提供了合理性与合法性。与此同时,在共建过程中,各国的独特优势禀赋使之在合作成果分配过程中占据独特地位。进一步说,只有实现合作成果的合理分配,才能够使合作变得长期可持续。这使各国有意愿维护合理的分配结构,共同维护“共享”架构,以此获得长远的发展利益。从整体上看,共建环节通过连接共商与共享,使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活化”,并真正付诸实践。特别是,共建环节使共商与共享之间的对接变得可能,使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具有自我生成、自我演绎的功能。因此可以说,共建在三者关系中占据核心与枢纽地位。

最后,共享理念既是共商、共建理念的逻辑终点,也是共商、共建理念的必要前提。一方面,共商、共建理念的推进必然促成共享的实现。在实践共商、共建理念的过程中,各国逐渐结合成紧密的治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以及发展共同体,真正践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一点突出体现在发展议题上。共商、共建使各国重新凝聚发展共识,理性看待短期利益诱惑,着眼于长远利益,并推动形成涵盖各国的利益互惠网络结构。在这一结构下,各国间实质上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发展关系。换言之,任何片面追求己方利益的行为都会因损害整体利益而受到其他国家的抵制。由此,真正的共享才得以实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享是共商、共建理念的逻辑终点。另一方面,共享也是共商、共建理念的必要前提。一个国家的国际行为必定基于一定的利益诉求,而对结果的预期是决定国家行为的关键变量。国际社会成员对“扩散的互惠性”抱有预期是多边主义原则与机制得以存在的原因。同理,对共享理念的认同作为一种理念上的驱动力,也是各国务实合作并实践共商、共建理念的必要条件之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以来,共享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充实了共商与共建理念,成为各国在发展问题上彼此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动力。由此可见,共享是共商、共建理念的必要前提。

三、实践原则

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需要依托于“一带一路”这样的物质实践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不仅仅是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蕴含着明确的实践原则,指导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理念的落地和推进,为百年变局下变革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扎实的方法论依据。

(一)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组织,承担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的重任,在各类全球议题上发挥着持续广泛的影响力。联合国的诞生为人类团结与发展进步翻开了新篇章。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体现了人类对两次世界大战的深刻反思。习近平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冷战结束后,追求公平正义和多边主义的价值理念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然而,近年来,随着西方主要国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思潮的抬头,过去以西方为主导、以多边主义为依托的全球治理模式开始受到显著挑战。在各种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下,长期自诩为世界领袖的美国却“卸责护霸”,推行单边主义的“美国优先”政策,采取“合则用,不合则弃”行为逻辑,动辄“退群”废约,以邻为壑,转嫁危机,造成深远的消极影响,也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多边主义势弱使得全球治理赤字进一步攀升,全球治理架构“碎片化”凸显。中国一贯相信只有秉持多边主义精神,携手共进、合作治理,才能克服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四大赤字,最终实现各国互利共赢。习近平在多个场合提到,“世界上的问题错综复杂,解决问题的出路是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要弘扬多边主义,其核心要义是,国际上的事应该由大家商量着办,不能由一国或少数几个国家说了算”。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习近平指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真正的多边主义基于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体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真正的多边主义需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同时推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机构进行渐进式改革。当今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多边主义。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是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当务之急,它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国际社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直是联合国事业的“行动派”。中国始终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高度重视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支持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以公正合理为方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存在显著的“中心—边缘”结构。一方面,少数西方国家掌握着主导合作议程以及规则制定的权力,对外输出西方价值观,在全球经济与安全治理体系中居于排他性的中心地位;另一方面,作为弱小行为体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被驱逐出全球治理体系的中心,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独特优势被忽视,本土叙事亦被解构或者重新表达。发展中国家作为“被治理者”存在,充其量是受到关照的“第三方”,无法享受到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同等的地位。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 但全球治理体系并未反映这种新变化新格局,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越来越多。“全球治理体系的走向,关乎各国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空间,关乎全世界繁荣稳定。”正因如此,以公正合理为方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2017年12月,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开幕式的主旨讲话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公正合理为方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实践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现实之维。“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架構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的“中心化”模式。传统的“中心化”治理模式本质上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外化,服务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单方利益。从其产生、形成与发展过程看,这一模式仅仅是历史进程与权力秩序交互作用的结果,并不具备历史必然性与天然合法性。尤其是,在特定情况下,这一全球治理模式还会退化为“国际剥削结构”,将广大发展中国家嵌入到西方发达国家追求自身利益或挽救危机的进程中,强化发展中国家的边缘地位与不发达状态,因而具有强烈的保守性,与国际关系民主化、全球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背道而驰,无法适应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新变化,理应被更加合理的治理模式所取代。

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超越了传统的“中心化”治理模式,主张新的“去中心化”的全球治理模式。“去中心化”全球治理模式不存在由单个或少数国家集团组成的先验性“规范倡导核心”,也不存在具有天然优势的普世价值观,而是强调各国之间本质上是一个紧密的“责任共同体”,西方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既无主客体之分,也无领导与被领导之分,更无文明与非文明之分。广大发展中国家并非被“嵌入”全球治理体系作为边缘者存在,而是有义务也有权利参与全球治理。在此基础上,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坚持以平等、多元、包容以及开放的价值观引领全球治理合作,主张以开放的姿态审视和接纳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多元化利益表达与异质性诉求,以公正合理为方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特别是,要求作为在实力上占据比较优势的大国尊重弱小行为体在全球治理体系构建中的积极角色与独特优势,尊重域内国家在地区治理中的现有机制、路径以及历史经验,并鼓励各国以自己理解和支持的方式参与到全球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进而以自我认同为核心构建全球治理体系。习近平指出,“我们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不能搞‘一国独霸或‘几方共治。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

(三)以增加全球公共产品投入为路径发挥大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表率作用

21世纪以来,尽管全球治理的主体日益多元,非国家行为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国家在应对各类危机时的主导性作用毋庸置疑。几乎所有的全球治理规范和治理任务最终都要“落地”到民族国家。国家最有能力和实力推进全球治理,依然是全球治理最重要的主体。从推进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参与全球治理理应是大国的责任与义务,要充分发挥国家,尤其是大国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大国必须积极回应全球治理时代的责任要求,担当起全球治理的责任。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的演讲中指出:“大国要有大国的样子,要展现更多责任担当。”只有提供充足和可持续的全球公共产品,全球性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当下全球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要激励各国特别是核心大国的参与,增加主要关键大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其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意愿。如果没有大国愿意为应对全球挑战提供全球公共产品,那这个世界将更加分化乃至无序。应对类似新冠疫情这种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危机,没有大国之间的合作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大国在全球治理中起表率作用,凝聚广泛共识,合作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进程,才能保障金融危机、气候变化和全球经济增长等全球性问题同时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人类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安全。

冷战结束后,作为西方世界的领头羊,美国一度信心满满,声称“历史已经终结”,要将“单极时刻”在21世纪转变为“单极时代”。作为全球最大发达国家的美国,本该在全球治理上发挥与其实力相称的作用。但是,随着其实力的相对衰弱,美国在全球治理上的能力和意愿明显下降,导致全球治理机制有陷入倒退、崩溃的风险。随着中国快速崛起,世界期待中国拾起全球化的大旗,回应世界期待,扛起“中国担当”。“大国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更大作用。”自冷战结束以来,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自觉性逐渐提高,动力日益增强,范围明显扩大,在致力于国内建设的同时担负起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国际责任。中国正在成为全球治理的有生力量,特别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作用尤为突出,在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举世公认的作用,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中国正承担大国责任,带着对全人类共同前途与命运的关切,推动全球治理体系转型。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形成更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模式,为全球治理贡献着中国智慧和方案。中国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逐渐转变成领跑者,全球治理层面的“中国自信”正逐步转变为“中国自觉”。

(四)以开放包容为特征打造全球治理多元叙事体系

开放性与包容性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突出特征。这一特征反映在价值观上,就是开放包容的多元叙事体系。应当看到,全球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各异。不同地区由于历史、文化以及区域一体化水平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例如,中亚五国自独立以来以“平衡的多元外交”为原则推进地区治理。而东南亚各国则形成了以“东盟中心”“经济优先”为核心,倡导小国与大国平等合作的治理模式。总的来说,不同地区的治理模式存在着较大不同,特别是,不同治理模式彼此之间存在着结构性差异,因而并不存在所谓的普世价值观以及能够涵盖所有国家经验的“一元化叙事”。同时,文化帝国主义也并不符合全球治理的发展方向。正是在这一点上,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从根本上超越了由西方国家主导的现行全球治理观。

进一步说,打造开放包容的多元叙事是实践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价值观之维。中国主张在推进和变革全球治理进程中必须坚持务实导向,尊重各国、各个地区在发展和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本土叙事”。其中,最关键的是构建起多元、开放、包容以及灵活的多元叙事体系。应当看到,以东南亚、中亚、北非等地区为代表的“本土叙事”不仅更加贴合本地区发展实际,而且具有强大的路径依赖性,获得了域内各国的广泛支持。例如,“东盟中心”原则就被东南亚国家所普遍接受并遵循。同样地,多元平衡外交也是中亚五国的广泛共识。这使得任何一种区域治理思路都难以在抛弃上述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近年来,美国推行的“印太战略”就因缺乏对“东盟中心”原则的尊重而受到东盟各国的猜疑。因此,多元叙事的本质之一应当是开放性,即积极看待不同叙事产生的内在合理性及其应用于本地区治理实践的有效性,拒绝以一种治理观排斥甚至取代本土叙事。在此基础上,多元叙事还意味着重视包容、说服以及良性竞争的作用,形成一个开放的多元叙事架构,鼓励各国理性追求本国或本地区发展与安全利益,并从集体规则的角度定义和重构本土叙事,以此创造更大的包容空间,缓和不同叙事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从而达到共存状态。在此过程中,大国还应主动参与进来,重视中小国家在本土叙事中的主体性构建,尊重各国参与地区安全治理的成就、价值以及历史经验,发掘中小国家在治理实践中的独特优势,明确包容性多边主义、“发展地区主义”等区域理念在本土叙事中的优先与主导地位,“打造能够穿透各种阴霾迷雾的正确话语叙事”,进而从根本上实现构建多元叙事的整体目标。

四、结语

面对当前和未来各种不确定性挑战,西方国家主导的现行治理体系已难以满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在此背景下,中國提出并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严密的逻辑内涵,反映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以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构建和谐世界的美好愿景。同时,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所蕴涵的实践原则也指导着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实践。当今世界各种问题的关联性决定了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是破解全球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使得这一理念日益得到世界上更多国家的认可。作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观念性力量,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了可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呼唤共识,更需要行动。未来,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必将推动各国通力合作,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而携手努力。

【完稿日期:2023-3-8】

【责任编辑:姜志达】

猜你喜欢
共商理念发展
建筑设计应对低碳理念的相关思考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中国核电(2021年3期)2021-08-13 08:56:36
金融机构共商共建“一带一路”
中国外汇(2019年10期)2019-08-27 01:58:06
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 共同分享“一带一路”新机遇
活力(2019年21期)2019-04-01 12:15:58
中脉 共商未来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华人时刊(2017年21期)2018-01-31 02:24:01
浅谈中西方健康及健康理念
消费导刊(2017年20期)2018-01-03 06:26:34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北方交通(2016年12期)2017-01-15 13:52:53
用公共治理的理念推进医改
中国卫生(2014年9期)2014-11-12 13:02:00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
汽车零部件(2014年9期)2014-09-18 09: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