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斌
1
事情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至今我还时常想起。
那年老秋,我们拉网小队从黑鱼泡子撤点返回渔村。不久,黑龙江开始淌冰须子(冰凌)了,其他网滩的渔民也陆续撤回村子,一年之中的明水期捕鱼才彻底结束了。过了一个多月,渔村北的黑龙江封江了,十几天工夫,冰层已经冻二尺多厚了,估计卧牛河两岸的水泡子里的鱼也该归鱼窝子了,捕鱼队领导派拉网的王队长带领我们十几个渔民到“朱老四大泡子”打冬网。
别管黑鱼泡子,还是朱老四大泡子,都在卧牛河的东岸。渔民所说的打冬网,除了下袖子网、铃铛网和丝挂子外,主要到渔村东南方那些大泡子打拉网。而打拉网与下铃铛网,或丝挂子有所不同的是,要把十几张,每张三十米左右的拉网一张张地系在一起,结成一张二三百米长的大拉网,然后在冰层冻到四五十公分厚冰上镩冰窟窿,用一根长长的木竿子穿水线,再把渔网拽到冰下的一种捕鱼方法。
我们到捕鱼的冰面上才发现,这年冬天朱老四大泡子的水位还是太大了,方圆足有三四十里长,几里地宽,二三百米长的拉网所能围的水域实在有限,王队长让张凤翔带着我和二愣子赶着马爬犁返回渔村,再取几十张拉网回来。
从朱老四大泡子回到渔村,足有一百多里地,加上沿途没有一条像样的路,除了树林子,就是荒草甸子,赶着马爬犁一路小跑,即使两头见黑,当天能赶到就算不错了。要是在半路碰到点什么事耽误了,恐怕半夜都到不了家。为防止半路上碰到什么事,临离开前,王队长从地窨子拎出一支“七九”步枪,还有十发子弹交给张凤翔。
一路上,我们看见的除了茫茫雪野里的荒草甸子,再就是茂密杂树林,还碰到由几十只狍子组成的狍群,还远远发现一群马鹿。只是那些牲口动作太快了,还没等爬犁跑到跟前,就眼看它们扬起一阵雪雾,眨眼间工夫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在这样荒芜的旷野上,别说碰到那些食草动物,即使遇到野猪群也不可怕。还没等我们看见它们,那些野兽已经一溜烟跑没影了,甚至最凶猛的猞猁都会躲在柞树叶冠里,我们只能装作什么都看见一样,坐在爬犁上,从它们旁边驶过,只是担心遭遇狼群!
幸亏王队长让我们带了一支“七九”步枪,还有十发子弹,别说遇见狼,即使一头公野猪,还没冬眠的棕熊这样最凶猛的野兽,也经不住两颗子弹。即使一枪没把它打死,也吓得它们赶紧落荒而逃。回村还算顺利,尽管马爬犁进渔村已是深夜时分了,但一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顺顺利利到家了。
本想第二天起早,到捕鱼队把渔网装上爬犁,随后赶紧返回朱老四大泡子。别忘了,那里还有十几个渔民在网房子里等候我们回去呢!
我们早一天赶回捕鱼点,就能早一天下网捕鱼。不凑巧的是,当天夜里落了一场大雪,我仨在村里等候了两天,一直不见天晴雪住,只好装上爬犁,迎风冒雪地上路了。
这场雪下得太大,平地没到人的腿弯深,荒草甸子全被一场大雪压趴了,外面只露一小截草稍,在嗖嗖寒风里不停抖动,我们回来时压过的爬犁印也被这场大雪覆盖住了。好在张凤翔不仅打过渔,还曾当过捕猎队长,他的脚印留在方圆几百里林子里,草地上,水边旁。只要能说出地名,哪怕再偏僻地方,他基本也能找到。
风还在刮,雪还在下,我们身上的老羊皮袄,还有头上的孬头(貉)皮帽子上,都落了一层雪,甚至连前面拉爬犁的枣红马的马背上也落了一层雪。每年到了冬天,我们在荒草泡子打鱼,决不像城里人那么讲究好看不好看的,而是怎么暖和就怎样穿戴。我们不仅穿一件老羊皮袄,还戴了一顶孬头皮帽子,胶皮靰鞡里塞满了乌拉草,坐在马爬犁上也不会冻得直跺脚。
那天,爬犁前套的是一匹蒙古馬。别看它个头不高,但有四条粗壮的腿,外加碗口大的马蹄子,耐力特别好,尤其是钻林子,过草塘,穿雪原,比其他品种马更有着明显优势。尽管这样,在没膝深的积雪里拔插多半天,还是把那匹枣红马跑出一身汗,马背上笼罩着一层白雾般的热气。
看见枣红马跑出一身汗,我们都下了爬犁,走在爬犁后。让我们没想到的是,没等这场大雪停下,半路上又刮起了“大烟泡”(暴风雪),眼看着西北风漫卷着雪面子,漫天飞舞,触天接地,发出一阵鬼哭狼嚎的呼啸,刮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好像无数条魔鬼从地狱里钻出来一样,在天地之间群魔乱舞,发出瘆人的狞笑声。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周围已经灰蒙蒙的一片。以张凤翔的意思,先找一块林密地方,在那里躲避一下风雪,等到明天早晨“大烟泡”停下后,我们再继续赶路。看我和二愣子都不想在野外过夜,张凤翔也没多说什么,再次抡起鞭子,大喝了一声:“驾!”
随着张凤翔的吆喝声,脚步慢下来的枣红马再次拉着爬犁,颠颠地跑起来。尽管我们赶着枣红马紧走慢赶,可没等我仨走出密林,眼看着天色已经黑下来,无边无际的夜色随即笼罩了整个森林,一眼望不出去。
“吁——”张凤翔只好喊枣红马停下。他走到身边一棵大柞树旁,朝下看了一眼。原来那里有一道被夏天大雨冲刷出的深沟,他困惑地看了我俩一眼说:“咱们好像‘抹搭山了。”
听到张凤翔说迷路了,让我顿时大吃一惊。这样大雪纷飞的晚上,方圆上百里都见不到一缕烟火,一旦迷路了,说不上会遇到什么事呢!想到这儿,我赶紧朝四周看了一眼:在我的记忆里,村子通往朱老四大泡子的路上,除了荒草甸子和一片片岛状林外,似乎并没有这样一眼望不到边的密林,更没有眼前这条一眼望不到头的深沟啊!
仔细回忆一下,肯定我们迎风冒雪赶路时,稀里糊涂地走错了方向,很可能迷路了。张凤翔围着几棵粗壮的大树转了一圈,进一步证实了他刚才说过的话:“咱们确实‘抹搭山啦!”
我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
“刚才我摸过几棵大树,仔细看了一下树杈,咱们确实走错了方向。要去的朱老四大泡子,应该在村子东南,而不是西南,咱们可能到黑林子边了。”
听了张凤翔这样说,二愣子赶紧问:“这可怎么办才好呀?”
张凤翔说:“黑林子在渔村南面偏西,而我们去的朱老四大泡子在渔村的东南,好在两地相差不算太远。明天早晨起来,咱们直接朝东走,还可以找到朱老四大泡子。”
天色已晚,我们更是人困马乏,不可能继续赶路了,只能在原地对付一夜,等到明早煞风后,辨清了方向,再继续往朱老四大泡子走。
赶着马爬犁下到沟底,找一个避风地方把马停下,从爬犁卸下,拴在距离我们十几米远的一棵柞树下,随后把草料袋子从爬犁拿下来,放到跟前,让马吃饱喝足,不耽误明天起早赶路。当张凤翔在那里喂马时,我和二愣子在附近找一些柴草,准备点起一堆过夜的篝火。
见我俩都有点累了,怕我们偷懒,张凤翔一再让我俩多准备一些木柴。这种事情,其实不用他嘱咐,凡是经历野外过夜的人心里都清楚:冬天在野外过夜,绝不能断了烟火。篝火不仅可以给人取暖,还可以防止野兽的袭击,万万不可少了!
要知道,不仅山林里所有野兽,甚至连那些家畜也害怕火,这也是我们把那匹枣红马拴在十几米远的主要原因。况且这样漆黑夜的晚上,篝火里的木柴在夜里烧没了,再想找就困难了。我俩不仅在附近找了很多干柴,还砍了十几棵碗口粗的柞树、桦树,然后将其截成一米多长的木头柈子,准备临睡觉前添在篝火里——火大没湿柴,像这样湿木头更抗烧。
很快,篝火生起来,我们等烧下火炭,掏出带来的馒头,架在火堆旁烤上。
红红的火炭旁,馒头外面一圈被烤出一层焦黄糊嘎巴,散发一股好闻的糊香味儿。我们每人吃了一个馒头,又抓几把雪塞在嘴里,然后各自裹紧自己身上的老羊皮袄,在篝火旁躺下。
午夜时分,我被一阵马嘶声惊醒。睁开眼睛一看,只见拴在十几米远处的枣红马围着那棵老柞树不安地转来转去,不停地踏着蹄子,露出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
“不好,你俩赶紧起来!”这工夫,张凤翔也已经醒了,他赶紧把我和二愣子叫起来。只见他随手抓起放在身边的“七九”步枪,紧张地朝四处张望。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看见张凤翔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知道情况不妙,我赶紧站起来问他。张凤翔看都没看我一眼,只是朝我摆了下手,示意我不要吱声,而他那双眼睛还在不停地注视着四周。看他那样神态,我仨的六只眼睛也警惕地向四周瞭望,防止遭到野兽的突然袭击。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会儿,周围仍旧静悄悄的,只有夜风在林间悄悄地穿来钻去,轻轻摇晃着几根树梢,并没发现任何异常,觉得可能是张凤翔有点神经过敏,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
这时,张凤翔的胳膊碰了我一下,随后压低了声音说:“快看,你往那边看!”
我顺他手指方向望过,还是没发现什么异样。不由得疑惑地看他一眼,也可能他刚才正在噩梦中,难道这会还没完全从噩梦里醒过来?
这样想罢,不再理张凤翔了,我随手从地上捡起两根木头,漫不经心地架在火堆上,以把篝火烧得再旺一些,多散发一些热量,也好取暖。添了几根木头,裹紧身上的羊皮袄,刚想躺下来接着睡觉。无意中瞥见烦躁不安的枣红马,知道牲口决不会像人一样风声鹤唳!
正当我疑窦重重的时候,听见从远处隐隐传来阵阵沙沙沙的脚步声,我本能地朝那里望去,只见一对小小的绿鬼火,正朝我们这边漂移过来,而且距离我们已经很近了,顶多不过三四十米远。我大吃一惊,赶紧问身边的张凤翔:“那是什么?”
“狼!”
尽管他的声音不大,但我好像听到一声晴天霹雳一样。好在张凤翔没有慌张,而且曾经的猎人也不可能见到狼就像我一样惴惴不安起来。只见他端起手里那杆“七九”步枪,瞄准前面那双闪烁不定的绿色鬼火。但我等了半天,还是听不到枪声,随后看他一眼:“你还等什么呢?”
他压低声音对我说:“你再朝那边看……”
仔细朝那里看了看,才发現那里哪是只有一对绿色的鬼火,前面隐约出现无数鬼火般的绿光,在漆黑的夜色里不停地闪烁。这可不是一只狼,而是一群狼啊!
2
发现了狼群,空气顿时紧张起来,拴在十几米远外老柞树下的枣红马变得越发烦躁不安了,使劲地挣脱缰绳,一心想离开这里,以期躲开步步逼近的狼群。
这里的渔民并不怕狼,尤其在船上,一只狼简直不堪一击,甚至连过江的马鹿和熊瞎子都不如,但它们不可能没听说过狼群,而且也只有冬天才会与狼群遭遇。我们村子东南方向,有一个方圆上百里地的莽莽森林,不仅长满两个人搂不过来的老柞树、大桦树和山杨树,还有椴树、珍贵的水曲柳和黄檗树,这里人们管那片莽莽的森林叫“黑林子”,连村里几个靠狩猎为生的老猎人,冬天轻易也不敢到黑林子打猎,他们生怕在那里遭遇了狼群。
听村子的老猎人说过,黑林子生活着十几群狼。平时它们各自占领一块地盘,由一对公母狼统领,互不侵犯。但是到了食物短缺的冬季,黑林子食物开始匮乏了,为了生存下去,狼群会集聚在一起狩猎,不管是浑身蛮力的孤野猪,还是身材高大而健壮的马鹿,甚至连最凶猛的棕熊都不是它们的对手。一旦闯进狼群的世袭领地,想活着从那里逃出来恐怕就难了,饥饿的狼群会把猎物撕个粉身碎骨。尽管我心里很清楚:别管多么凶猛的野兽,几乎没有不害怕人的,轻易不敢主动向人发起进攻。但是,假如它们很长时间没有找到食物,生存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那样肯定另当别论了——求生的本能,会使狼群不惜铤而走险,即使被猎人打死,也不可能老老实实在那里等着饿死,恐怕那也是一切动物最原始的本能吧?
它们向我们悄悄地逼近,把我们当成它们的猎物,想得到一些食物,以存活下去,而我们何止不想活下去呢?
这会儿,张凤翔的枪膛里已经压上五发子弹了,另外还有五发装在他的衣兜里。凭借他那猎人娴熟的枪法,一颗子弹足以要一条狼的性命,而且手到擒来,算是轻而易举之事。我和二愣子都领教过张凤翔的枪法,对他很有信心。
果然,张凤翔不负众望,伴随两声清脆的枪响,冲在最前面的两只狼已经倒了下去。但让我们感觉可怕的是,那清脆的枪声,还有两只已经倒下的狼,并没有制止住整个狼群进攻的脚步,它们还是不要命地往前走来。
“开枪,快开枪呀!”看见冲上来的狼群,我急了,朝张凤翔大声叫喊,希望他手里那杆枪声再次响起,以击退正朝我们步步逼近的狼群。但是,枪声只响了两声,接着便是悄无声息。我等候了一会儿,还是听不见枪响,也不知道张凤翔究竟在搞什么鬼?
我扭头朝他看去。想不到张凤翔也正在看我,并且对我俩说:“你们再朝那边看!”
我定神朝那里扫了一眼,才发现并不是只有正面的几只狼,我们周围闪烁着无数绿色的鬼火!毫无疑问,现在我们已经被狼群包围了。
面对这么多出现在我们身边的狼,别说十发子弹,恐怕再有二十,甚至三十发子弹也不可能把那么多狼全部打死!我紧张地问张凤翔:“你说,咱们该怎么办呢?”
“别怕,我在这里盯着,不让狼群靠近,你俩赶紧往火堆里多加些木头,把火烧得再旺一点,再大一些!”
这会儿,倒是张凤翔还能沉得住气,在那里端着步枪不停地瞄向前方,以防备哪只突然冲上来的狼。
趁这工夫,我和二愣子抓起身边的木头,一根根地架在燃烧的火焰上,以把篝火烧得更旺,更大一些。想不到,刚加上一些木头,篝火立刻沉了一下,火光顿时变得暗下来,狼群趁机会扑了上来,眼看着两条狼已经冲到跟前了。
在这个紧要关头,张凤翔手里的枪再次响了,一只几乎冲到我们跟前的大公狼发出一声惨叫,随后身子一歪,倒在雪地里,不停地挣扎了几下,最后终于不动了。
尽管连续打死三只狼,但还是不能阻止狼群的进攻,仍旧有狼不要命地朝我们扑来。我的心里十分恐惧,本能地朝后连续退了几步。过后,一想起后退的事,就觉得有点羞耻,主要是不像有的獵人那样,面对朝自己扑上来的野兽时,能够沉稳地抽出猎刀,猛地捅进野兽肚子里,一刀结束了那个家伙的性命!
那样讲得唾沫星子四处乱溅的家伙,肯定是一个吹牛专家,我曾经历过,当然不可能相信。要知道一个人,只有他不是个精神病,或者傻到不知死活,都有保全自己的本能,面对狂怒不已扑上来的野兽,不可能不感到恐惧。好在当时张凤翔手里有一杆步枪,他一直把枪托顶在肩窝上,瞄准着那只冲在最前面的狼。
我和二愣子不可能在这里看热闹,赶紧操起那把砍柴的大斧子,而二愣子随手抓起一根胳膊粗的柞木棒子,准备做最后的抵抗。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沉下去的火焰终于再次熊熊地燃烧起来,而且越烧越旺,一米多高的火舌直冲向半空,发出一阵阵毕毕剥剥的炸裂声。
火焰把周围的空气都烧热了,不停地朝上升腾,吹得头顶上的几片挂在树枝上的柞树枯叶不停地来回摆动……
熊熊燃烧的篝火终于制止住狼群进攻的脚步,它们在距离我们二十多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随后狼群开始后撤了。当狼群向后撤退的时候,顺带把三只被打死狼的尸体也拖走了。
隐约看见狼群拖走三只狼的尸体,还想它们要把三只死狼掩埋起来,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想不到,当它们把死狼尸体拽到火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后,很快就传来狼群里抢食发出的护食声,还伴随着凶狠撕咬声……
听见那里传来瘆人的咀嚼声,我吃惊地看着张凤翔说:“它们在那里吃它们的同类呢!”
“你觉得可怕吗?”稍停一下,张凤翔才说,“那是一群狼,是一群野兽。尤其在这样寒冷的冬天里,找不到食物的狼,为了活下去,什么肉都可以用来充饥,自然也包括它们同类的尸体。”
张凤翔是一个猎人,经历过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事,自然不会像我一样惊叹不已。仔细回忆一下,上学时曾在一本书里看过这样的情景,当时觉得那不过只是个故事,才没有留下太多印象,也想不起来究竟在哪本书里曾看到过?
记得我看过一本外国人写的书里,也有过类似情景的描写。
一个胆大的猎人,把一头猪崽子装在麻袋里,放在马拉雪橇上,在一个圆月当空的夜晚,赶着雪橇走出村子。他一手挽住缰绳,不时地拧两下猪崽子的耳朵,在那个铺满积雪的宁静夜晚,想把狼引来。狼群听见猪崽子的嘶叫声,很快出现了,马拉雪橇一边跑,他一边开枪,一气打死几只狼,随后走下雪橇去捡死狼。
那天半夜时分,马拉雪橇跑回村子,可猎人却不见了。天亮后,村里人找到那里才看见,那猎人再不能回村子了,因为人们在雪地上只找到那个猎人的骨头和一些狼骨头。原来群狼不仅把猎人吃了,而且还把死去的同伴尸体也吃到肚子里……
原来我以为那不过是一个故事。实际上,在自然界同类相食的事情经常发生,尤其在这样寒冷的冬季,极度饥饿的狼群经常会吃掉同类的尸体充饥。
面对那些几乎快饿疯的野兽,怕拴在距离我们十几米远柞树下的枣红马遭到狼群的袭击,变成它们的一顿晚餐,趁它们在那里吃同类尸体的时候,张凤翔在那里掩护,而我和二愣子赶紧走到老柞树根下,解开缰绳,想把枣红马牵到我们附近。但枣红马已经被狼群吓毛了,更不肯靠近熊熊燃烧的篝火,在原地连蹦带跳,不肯往前迈半步。看看实在没办法,只好依旧把它拴在原来那棵老柞树下。
熊熊燃烧的火焰终于把狼群吓退了,狼群暂时停止了进攻。这样,我们反而更加有了信心,不停地朝火堆里添加柴草,准备坚持到天亮再说。
明天,等到太阳升起来,狼群肯定会离开这里,躲进莽莽的原始森林深处。一旦发现狼群离开,我们就把马套好,趁机赶着马爬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远处的狼群并没有彻底安静下来,还在那里不停地来回穿梭跑动,跃跃欲试,似乎准备再次朝我们发起进攻。只是它们当中没有了带头的公狼,只能暂时在那里徘徊不前。突然间,从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狼嚎。
只听那嚎叫声由低而高,越叫越响,在那漆黑而寂静的树林里,显得阴森而恐怖,使人不寒而栗。还没等那声长嚎落下,附近的狼群开始应和起来,刚刚安静下来的狼群再次活跃起来,从四面八方朝火堆围拢上来。
“砰,砰!”随着两声清脆的枪响,又有两只狼倒在血泊里。
看着刚刚倒下去的同伴,狼群再次站住,不敢贸然前进。原来枪膛里压了五发子弹,如今枪膛里的子弹已经打光,现在只剩最后的五发子弹了。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再轻易开枪了。
狼群把张凤翔打死的两只狼拖走吃掉后,再次小心翼翼地朝我们这边靠近。不过到了这会儿,它们已经没有最开始的嚣张气焰,只是朝前探着脑袋,向我们这边慢慢围拢上来。
张凤翔从火堆里抽出一根正在燃烧的木头,猛地朝走在最前面的那只狼扔了过去,吓得那只狼仓皇后退了几步。随后,他又拽出一根燃烧的木头,投向另一只狼。燃烧的木棍,恰好落在这只倒霉的狼背上,伴随狼的惊恐惨叫声,随即传来一股毛皮被火烧焦的糊巴味,吓得那只狼连声嗷嗷地惨叫,转身朝回跑去。
看见张凤翔这招很管用,而且可以节省子弹,我和二愣子赶紧学他的样子,从火堆里抽出一根根燃烧的木头,不停地投向前面,终于把狼群的这次进攻击退了。
3
在我们一次次与狼群的较量中,发现了一种奇怪现象:狼群每次进攻之前,总听见先有一只狼发出瘆人的嚎叫,随后整个狼群好像听到命令一样,疯狂地朝我们冲上来。毫无疑问,在这股狼群背后一定有一个指挥者,在那片树林里指挥整个狼群,很肯定它就是狼群里的头狼!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了。只要发现狼群里的头狼,凭着张凤翔的枪法,肯定能一枪将其击毙,整个狼群立刻会鸟兽散,至少不会这样频繁地一次次向我们发起进攻,甚至还可能仓皇退去。可我们朝远处影影绰绰的狼群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一直没发现那只神秘的狼王。
其实,即使我们发现了头狼,也不见得能从狼群里把它认出来。这因为除了它们模样和颜色相差无几外,而且还是这样的夜晚。我们只能看见那些家伙在遠处活动,像一只鬼魅的鬼影一样,诡诈而凶狠。如果不杀死那个家伙,意味着它随时会再次组织下一次进攻。
有了这样发现,我们当然更不敢掉以轻心,时刻注意远处狼群的动静,一旦发现它们有点异常,就赶紧做好迎战准备。尽管目前,张凤翔手里的步枪只剩最后五发子弹了,但我们身边还有火,还有砍柴的大斧子,甚至还可以找几根结实的柞木棒子来抵抗狼群的进攻。而最主要的还是:我们是人,是三个有智慧的人,一定能在与狼群的僵持中,或与狼群的搏斗时,发现狼群的薄弱环节,趁机冲出狼群的包围圈。但我们所知道的一切,那匹枣红马并不清楚,也无法理解它的主人的意图。这会儿,枣红马已经被狼群吓破了胆,一直烦躁不安,围着拴缰绳的大柞树不停地踏动蹄子,用力地挣扎,一心想从狼群附近逃开。
张凤翔几次走到枣红马的身边,抚摸它的脖子和脊背,试图让它安静下来,但没有一点效果。
枣红马啊,枣红马,它毕竟只是一匹牲口,除了能听懂主人的“吁”或“驾”等几声简单口令外,稍微复杂一点的意思,它不可能理解了,更无法和主人进行交流。此刻,它不仅害怕前面的狼群,也不敢靠近篝火,它两只眼睛瞪得溜圆溜圆的,里面充满了恐惧。
面对来势汹汹的狼群,枣红马吓得已经乱了方寸,只是一心想从这里逃开。可它哪能知道,一旦它离开这里,离开主人的保护,等待它的将远远超过目前的恐怖,很可能遭遇到更加悲惨的下场,恐怕它没跑多远,很快就会被狼群撵上,惨死在那些饥饿狼的利齿之下,被撕得体无完肤,葬身于狼腹里。
但这些道理,枣红马能懂吗?
当然不能!我手持一把大斧子,眼看着东方。
东方地平线已经露出一抹鱼肚白,天色开始渐渐放亮了。随着黑暗即将褪去,新一天的曙光将会出现广阔的东方。
东方,带来新一天的曙色、光明的美丽的东方啊!
东方渐渐亮了,天空晴得很好,上面没有一丝云彩,澄澈如镜,渗出一点淡淡红色,多么美丽的曙光啊!
这样的清晨,本以为等到天亮后,这场梦魇随着白昼的到来而逝去。但令人想不到的是,随着天色渐渐亮起,熊熊燃烧的篝火也没有黑夜的轰轰烈烈了,闪烁的火苗也不显眼了,只是冒着滚滚的浓烟,把火光湮灭在晨光里。
天已经亮了,但狼群还是没有撤离的意思。它们仍旧停留在树林里,把我们团团地围困住。
这个时候,我更加理解了那样一句话的含义:别管任何时候,千万不要与虎谋皮,更不能与狼谋肉,尤其在这个食物短缺的冬季。那群饥饿得难以忍受的狼群,无疑把我们仨,还有那匹枣红马当成了它们最好的“食物”。它们对此馋涎欲滴,因为这些不仅可以填饱它们的辘辘饥肠,更重要的是,还能使它们顺利地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岂能轻易放弃呢?看见周围的狼群,张凤翔说:“可能它们一时半会不会离开,咱们必须多准备一些木头,以防到了夜里,把木柴烧光。”
俗话说,火大无湿柴。我们不仅有一把大斧子可以砍树,而周围还有很多干枯的树木,当然不缺烧火的木柴。很快,我们摞起一堆木头,而且多是起火经烧的柞树、桦树。同时,我们还准备一些酒盅粗的柞木杆子,把一头削尖,制成一杆梭镖。到了关键时刻,它们也将是一种最好的抵御武器。
太阳升起来了,阳光照耀在覆盖着厚厚积雪的树林里。这里一片静谧。大煞风景的是,狼群不但没有撤离,反而在一头大公狼的率领下,再次向我们逼过来。只见冲在前面的几只狼,一只只地竖起脖颈的鬃毛,耷拉着尾巴,筋起鼻子,呲着锋利的狼牙,露出一副狰狞模样,一步步地紧逼上来。有了昨天夜里的经验,等它们距离我们只有十几步远时,我们就赶紧从火堆里拽出一根根燃烧的木头,纷纷朝狼群投掷过去。
看见一根根冒着烟的木棍,它们似乎已经领教过厉害了,一边慌张地四处躲避,一边嗷嗷地惨叫。在我们顽强的反击下,狼群这次进攻并没坚持多久,很快又退了回去。
刚击退狼群的进攻,张凤翔指着一只躲在狼群后的老狼说:“你们看见没有,那只狼,很可能就是头狼!”
我朝那里看一眼,那条老狼与我想象中的狼王相差得太悬殊了。如果不是张凤翔告诉我们,它可能就是那只狼王,打死我也不可能相信!
那是一只老狼,长得绝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高大,更没有威风凛凛的样子,看不到一只狼王所具有的那副凶相毕露的恶狠模样,而且还是一只几乎快要掉光皮毛的猥琐老狼。显然,它的一条后腿受过伤,只见它一瘸一拐地走向一块地势较高地方,蹲坐在狼群当中,身边陪伴着几只年轻母狼。尽管我已经知道它就是狼王,但还是有点不相信地问:“张大哥,它真是这么多狼里的狼王吗?”
“不信?等一会儿你再看。”张凤翔的话音刚落,随即就端起步枪,瞄准那只老狼。果不其然,只见那只老狼两条前腿支撑在雪地上,蹲坐在那里,它仰起脖子,鼻孔朝天地发出一阵瘆人的嚎叫。在一般人听来,所有狼的嚎叫声似乎都差不了多少,但仔细辨别一下,那声音并不完全相同,有时舒缓,有时激越,有时低沉,有时高亢,嚎叫的时间也时长时短,似乎向狼群中传达某一种信息。
狼王的嚎叫声中,退回的狼群再次躁动不安起来。可这次它们并不是朝我们这边冲上来,而是步步后退,很快将狼王团团围在中间。几乎与此同时,张凤翔手里的枪也响了,眼看着一只狼倒了下去。
仔细一看,才发现倒下去的,并不是那只被张凤翔瞄了很久的老狼,而是一头普通的公狼。我们这才明白为什么狼群刚才没有朝我们发起进攻,而是纷纷后退。
原来那条老狼已经发现了张凤翔的枪口瞄准了它,赶紧调回狼群去保护自己。张凤翔本想一枪除掉那条老狼,结果未能如愿以偿,他只能沮丧地放下枪口还缭绕着袅袅青烟的步枪。
如今,“七九”步枪里只剩最后四发子弹了,还没把那头狼王击毙。不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张凤翔绝不能再次扣动扳机了!
这样的话,我们已经不止说过一次了。只要狼群一直守候在附近,不知什么时候它们就会贸然冲上来,哪能把握得那样好呢?随着枪声刚刚停下,狼王再次嚎叫起来,指挥着狼群朝我们再次进攻。
狼群这次反扑很快,尽管我们不停地向它们投掷出去一根根燃烧的木头,还是不能阻止它们的进攻。狼群很快冲到我们跟前。我还是拿着那把砍柴的大斧子,而二愣子和张凤翔每人手里各持一根削尖的柞木棒子,背对背呈品字形站好,迎战扑上来的狼群。
令人想不到的是,狼群这次进攻只是把我们三个人围困在中间,而另外几只狼向拴在那棵老柞树下的枣红马扑了过去。见势不好,张凤翔朝我俩大喊一声:“快,快去救枣红马!”
我们赶紧持着手里的武器冲了过去,一顿连刺带砍,步步朝那匹枣红马靠近。为阻止我们,一头公狼突然张开血盆大口向张凤翔扑了过来。还没等它咬到张凤翔,一根尖尖的柞木棍子已经插进那只狼的嘴里,随后张凤翔狠劲朝前猛捅了一下,将那只公狼杀死了。
这会儿,我们与狼群已经混战到了一起,其余几只狼抓住这个机会,纷纷扑到枣红马的身上,一頓连啃带咬。尽管枣红马拼命地尥蹶子,连蹦带跳,还是摆脱不了狼群的围攻,而更令人惋惜的是,这场混战中,马缰绳也被狼咬断了。
没有了缰绳羁绊的枣红马,立刻撒开蹄子,拼命地向远处跑去,一心摆脱狼群的杀戮,而它的身后是一群追赶的狼。
放在平时,这些狼绝不可能追上那匹蒙古马。可是在这样没膝深的积雪里,枣红马怎么也跑不起来,而后面追逐的狼群反而占了身轻的优势,只见它们一只只弓起腰,紧随其后拼命追逐。
这样奔跑了还不到一百米,枣红马就被狼群团团围住了。尽管它低着头连蹦带跳,甚至张嘴去咬拦挡在前面的狼,结果还是厄运难逃,已经有几只狼冲上前去,分别咬在枣红马的腹部,或它的后腿上,把马皮拽出老长,死死地把枣红马拽住。
枣红马被围在四周的狼群死死拽住,一步也跑不动。但它一直坚持在雪地里,不肯倒下。这匹可怜的枣红马身边已经围满了狼,纷纷扑到它的身旁,各自叼住一块马皮,连撕带扯。
在狼群的围攻下,枣红马终于坚持不住了,轰然倒了下去,砸起一团雪雾。但枣红马不甘心这样被狼吃掉,仍在那里垂死挣扎,不停地蹬蹄子,努力想再次站起来。可是面对这样一群饥饿的狼,它怎么能站起来呢?
枣红马最后一蹄子很有力,把一只狼踢出老远。那只倒霉的家伙在雪里趴了半天,才挣扎着爬起来。
这时,一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眼看那群咬死枣红马的狼并没有赶紧分食马尸,而是意犹未尽地舔着嘴丫子纷纷朝后退去,并且从中间让出来一条路,注视那条老狼在几只年轻母狼的陪伴下,旁若无人地从狼群中间一瘸一拐地穿过,径直走到那匹倒下的枣红马身边。只见它龇牙咧嘴地撕开马皮,咬住一大块红红的马肉,努力一会儿,才从马身撕下来,简单地咀嚼了几下,抻直脖子,吞咽下去。
那条狼年纪太大了,不再吃马肉,整个头都伸进马肚子里,开始享受鲜美细嫩的马肝了。而那些刚刚杀死枣红马的年轻狼,只能站在一旁呆呆地观望,馋得它们不停地舔自己的嘴丫子。
这时,一只小狼禁不住那股血腥的诱惑,偷偷地窥视了老狼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马尸前,可还没等它吃到一块马肉,只见那条老狼抬起头来,狠狠地盯它一眼,随即龇牙咧嘴地筋起鼻子,吓得那只小狼赶紧退了回去。
想不到狼的世界里,也有这样森严的等级:真正捕获者必须把自己捕获到的食物拱手让给那些不劳动者率先品尝,而那些“勇士”们只能站在一边观看,一只只地馋涎欲滴。实际上,其中的原因并不难理解。
北方狼与其他狼一样,也是群居动物,但它们又有与其中狼群不同之处。夏季或其他食物丰盛的季节,一对公狼和母狼为一个团体,并且各有各自的领地,轻易不会闯入其他狼群的领地。可一旦到了数九寒冬季节,整个北方全被厚厚积雪覆盖住了。这时不仅食物缺乏,而且寒风凛冽,往往会因为食物短缺而冻死或饿死。为了获得食物而生存下去,已经离开家族的狼往往回到它们原来家族里,甚至可达到四五十只之多,依旧以原来那对公狼和母狼为统领,而它们本来就是那对老狼的后代,有了这样的血统,不可能僭越,也不可能夺权。随着食物越来缺乏,狼群也越聚越多,其他狼群无处捕获到食物,往往也会加入大股狼群里。而后加入者,自然是狼群里身份低贱者,而越是后来加入,身份自然越低。而那么多狼集聚一起的原因,无疑就是这里最开始的统治者——那只老狼,因为只有它才具有这样的威望和号召力。
发现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绝的好机会,张凤翔再次举起步枪,准备将那头老狼打死。可别管他怎样瞄,总有一只狼在准星前晃动,根本打不到那条老狼,气得他只能悻悻地将步枪放下。
如今,“七九”步枪枪膛里已经没几发子弹了,一颗都不敢轻易浪费。不到万不得已,轻易不能再次扣动扳机了。
那条老狼终于吃饱喝足了,蹒跚着从马尸走下来,在它的妃妾们的陪伴下,离开了它们的餐桌。老狼刚一离开,其余的狼立刻蜂拥而上,你争我夺地大口朵颐,不到半个钟头工夫,一匹枣红马已经被它们啃得只剩一副骨架子,惨不忍睹。
看见枣红马这样被狼群吃掉了,二愣子几次抡起手里的柞木棒子,想冲上去,但都被张凤翔硬扯硬拽回来。
形容一个人处境艰难的时候,很多人喜欢用这样一句话来加以形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而我们此刻的处境,想要从中求死,简直太容易了——只要离开这堆篝火,离开身边的同伴,只身冲进狼群中,立刻就会被那群嗜血成性的杀手撕得体无完肤,眨眼间葬身于狼腹里。身处这样危险境地里,我们仨必须待在一起,互相有一个照应,才能获得暂时的安全。
千万不要误认为我所说的“暂时”,是用词不当。而那时那刻,很难预料下一步究竟会发生怎样事情。我们这边如此,而狼群那边也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们会接到命令,再次向我们发起进攻?一旦那只狼王再组织一次有效的进攻,像对待那匹枣红马一样,阻断我们之间的联系,各个击破,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我这样说绝不是耸人听闻。现在,我们正承受着巨大压力,一旦我们当中某一个人的精神由于极度紧张,彻底崩溃,那么他的一切将被彻底打垮,立刻发生意想不到的傻事,像那匹枣红马一样,离开这个团体,而最后等待他的结果,自然像枣红马一样,只有死路一条!
4
狼王,那条狡猾的老狼!
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只有杀死那条老狼,才可能摆脱被狼群围攻的厄运。但是,那条老狼简直太狡猾了,张凤翔几次举起步枪试图将它击毙,最终都被它躲过去了,只是功亏一篑,连这样的老猎手都未能实现把它打死的愿望。如今狼群已经吃掉了枣红马,那些狼的肚子里多少有些食物了,更有耐心与我们周旋下去。而我们带来的几个馒头,当天晚上都吃光了,如今已经一天没吃任何食物,况且还是在这样一个寒冷冬天的野外,如果还找不到突围办法,在这里和狼群继续周旋下去,等待我们的即使不是被冻死,也是得活活饿死。
尽管张凤翔一再安慰我和二愣子,说王永泉队长发现我们一直没回到网房子,肯定會派人回村打听我们仨的动静。一旦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渔村,而又没返回朱老四大泡子,自然知道我们迷路了,或者在路上遇到了麻烦,渔业队的领导会赶紧组织人员出来寻找我们仨的。
我和二愣子都不是三岁小孩子,哪能这样好骗呢?
我们仨躲在方圆上百里的黑森林里,简直像从树枝飘下来的几片枯叶,他们不知道我们究竟躲在哪里,更不知道该到哪里寻找我们。
尽管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要想冲出狼群的包围,首先还是要击毙那条老狼。但面对那条可恶而狡猾的狼王,我们已是黔驴技穷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天起来后,发现围在那条老狼周围的狼躁动不安起来,不停地进进退退,跑来跑去。这工夫,只见蹲坐在狼群里的那条老狼伸直脖子,发出一阵悠长而瘆人的嚎叫。张凤翔赶紧对我和二愣子说:“多加小心!”
他的话音刚落,只见一只公狼率领十几条狼已经冲上来。我们赶紧各自为政,我则挥舞起手里大斧子,张凤翔和二愣子各自举起碗口粗、一米半的柞木棒子,把狼群挡在距离我们只有五六米远的地方。
没等我们把这边冲上来的狼击退,眼看着另外一群狼从另外一个方向冲上来,真是三面楚歌啊!
张凤翔动作很快。他瞅准了机会,把一根削尖柞木棍子猛地刺进一只狼肚子。那条公狼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随后就倒在了他的脚下。趁狼群愣神的工夫,我和二愣子也各自冲上前去,连续砍、刺伤几只狼,终于把狼群的这次进攻击退了。
看见狼群退回去,张凤翔把刚才杀死那条死狼拖过来,随手割下两条狼的后大腿,将其架在火上烧烤起来。看见张凤翔这样的举动,我当时大吃一惊,刚想把烧烤的狼腿从火堆拽下来,随口说:“你想干什么呀,是不是吓糊涂了?那些狼恨不能一口把我们吃了呢,要是它们再闻到烤肉香味儿,更刺激了它们的食欲,不是会更加发疯吗?”
谁知张凤翔却冷冷地说:“狼只喜欢血腥味儿,对烤肉香味儿不感兴趣。”
说罢,他把我扔在雪地上的狼肉拿起来,重新架在炭火上烤。
那炭火上烧烤的是狼肉,是吃人不眨眼狼肉啊!若是放在平时,我肯定闻都不可能闻一下,也不会看一眼,赶紧起身离开,更不要说吃狼肉了。
人对食物的需求,不仅是生理上,也是心理上的,如果一个人对一种食物从心理上讨厌排斥,别管哪个人认为它有多么好吃,他也不会想品尝一口。毕竟那肉是狼肉,而不是猪肉或牛肉。人类经过了千万年的进化,肠胃已经不适应茹毛饮血了,更不可能吃那种从心里往外讨厌的肉了。但我生理上还在需要,感觉前胸几乎贴在后背上,生理上的需要和心理上的厌恶在互相排斥着,苦苦地挣扎。尽管我从心理上无法接受狼肉,可生存已经变成了第一要素——要想活下去,必须吃点东西。在没有其他东西可吃的前提下,当然只能吃狼肉了。那就是生物,只有食物才能使生物活下去,当然也包括人在内,道理就是这样简单——在这一点上,人和狼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本能都在告诉他们或它们,要活下去,必须吃东西!
片刻工夫,炭火上散发出一股好闻的烤肉香味儿,这样一来,更使人馋涎欲滴了。
烤肉香味儿,更刺激起我的饥饿感,肚子也不争气地叽里咕噜乱叫起来。
没错,烤熟的狼肉已经散发出阵阵诱人香味儿,不,简直可以说香味儿扑鼻,令人馋涎欲滴,本能永远都是无法抗拒的。
狼肉终于烤熟了,张凤翔和二愣子每人抓起一大块,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嚼起来,吃得他俩满嘴流油。可我还在犹豫中,迟迟没有动手。张凤翔抓起一块烧烤熟的狼肉递给我:“你尝一尝,味道很不错。要是有点盐,味道会更好一些呢!”
二愣子也说:“吃吧,总比饿肚子好受些。”
我终于在那块肉上咬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不,不是味道不错,而是生理上的需要,一个人很难能战胜自己生理上的需求。在那會儿,我什么都不想了,哪怕它是令人讨厌的狼肉!
当我们这边吃得正香的时候,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咔嚓咔嚓”的嚼骨头声。顺声朝那里看去,那只被张凤翔割掉两条大腿的死狼,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那些狼拖走了,好几只正围在死狼前,大吃大嚼起来,不断传来一阵阵咀嚼骨头发出的瘆人响声。
这会儿,我们和狼都在吃同一具狼的尸体,其目的也是完全相同,都是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不至于饿死。但是,我们之间有所不同的是:它们吃的是自己同伴的尸体,而我们吃的则是另类;它们吃的是生肉,而我们吃的是烤熟的狼肉。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更大的不同。
森林里,不仅有一条人所共知的弱肉强食法则,还有生存是第一需要的本能,所有动物都具有这样最基本的本能:生的本能和攻击的本能,而攻击恰好也是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的理由。仔细想一下,其实人,尤其远古生活森林里的人,本来也是自然界动物的一种。
尽管我们人类在“人”字前面冠以“高级”两个字,自诩为高级动物,其实最本质的特征,还是动物属性,而不是植物属性,那么人同样会具备这样两条最基本的本能。而人类的文明和动物的野蛮之间最根本的区别,除了人的感情和思维以外,还有一点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对火的利用,吃熟肉和吃生肉之间的区别,这是一条文明和野蛮之间的最根本的区别和标志,是隔开人和动物之间的鸿沟。
要想活下去,不仅仅只是吃几口狼肉,还必须想办法战胜或摆脱对方。而狼群想活下去,则要想办法把我们撕碎吃掉。在这场关系到各自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没有任何仁慈,也没有任何怜悯,都是为了使自己能生存下去,而生存下去,就是让对方生存不下去。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此的残酷。
这场人与兽之间的搏斗中,或者说在这场关系到各自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人类自然会恢复他们最初的本能——活下去!
没错,活下去,必须活下去!
尽管人也是动物,更是一种高级动物,比起那条老狼来说,不知道要聪明多少倍呢!而且肯定最后能战胜那条老狼,哪怕它再狡猾,再凶残,我们最后一定能战胜它!
从理论上,可以这样说。而实际上呢,实际上想从狼群的包围中突围出去,又谈何容易?无论在视觉上,还是在嗅觉上,甚至奔跑的速度上,人都已经严重退化了,远不是那群狼的对手。尽管我们手里有着人类文明标志的火和枪,而且这两点也是人能战胜凶残狼群的最有力的致命武器。尽管“火”是带不走的,而枪膛里所剩子弹也只有最后三发了,况且我们面临的最严重考验还不是食物的问题,而是寒冷、睡眠和精神上的折磨。
尽管燃烧的篝火一直没有熄灭,可以给我们带来温暖。不过,这零下三十多度的野外,向火一面烤得热乎乎,而后背则是刺骨的寒风,一直承受着冰火两重天的折磨。在这样极度困难里,我们究竟能坚持多久呢?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5
我们当然不知道了,也无法预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如何,也必须坚持下去!
夕阳快要落山了。我们来到黑森林已经是第三天了,尽管这场大雪早已经停下了,但天空并没有晴朗起来,早晨的阳光也被升起的阴霾挡住了。
北纬四十八度的冬天总是这样,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即将落山的夕阳变成一团暗红色,圆圆的悬挂在稀疏森林的远处。它在远远的西方坚持片刻工夫,随后一头扎进茫茫雪原里,天色顿时暗下来。
在漆黑的背景下,篝火显得更亮了,烈焰腾腾,在猎猎燃烧,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原来我最渴望太阳升起,它不仅给我们带来光明和温暖,还可以消除人的恐惧。如今我反而更希望黑夜的降临——黑夜熊熊燃烧的篝火,不仅给我们带来热能,使我们不至于冻僵,还使我获得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安全感。
只要眼前篝火不熄灭,一直在熊熊燃烧,对包围我们的狼群来说,就是一种威慑,不敢靠近我们。尽管白天的时候,也有篝火。但那时的火光在强烈的阳光下,反而显得暗淡了,反而衬托出向上升腾的浓烟,无形之中减轻了对狼群的震慑,致使它们也不会像黑夜那样惧怕火光的威力。
我们在篝火旁已经坚持四夜三天了。当第四天的曙光再次照亮了黑森林的时候,我望着即将在东方地平线升起的太阳,似乎也失去了勇气,不知道新一天灿烂的阳光,还能不能再次照耀在我们身上?
在那条老狼的带领下,狼群一直不肯离开。这一点很好理解:食物严重短缺的寒冬的季节,它们好不容易才发现我们这些“食物”,并且已经把“食物”围困在其中了,几乎唾手可得,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面对即将进入它们胃里的“食物”,岂能轻易地放弃呢?
它们不肯放弃自己的坚守,而我们当然更不可能轻易放弃,只是看我们双方哪一方更能坚持,并且坚持更久的时间,直到将对方的体能消耗殆尽,另外一方自然得到了最后的胜利。
在这样双方的较量中,狼群似乎比我们更有耐心、耐力,而二愣子已经坚持不住了。在狼群的包围中,脾气暴躁的二愣子几乎彻底崩溃了,神情也变得有点恍惚,几次抓起身边的柞树棍子想冲进狼群,跟它们拼个你死我活,但都被张凤翔硬拽了回来。
这个时候,当一个人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才更能感觉到一个人毅力,生命的重要,渴望活下去该有多么美好!
尽管生活里有很多苦难,很多不如人意的时候,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那点苦难和劳累又算得什么呢?只要能活下去,今后的生活即使再苦再累,也算不上什么了。
岂止二愣子坚持不下去,由于食物的短缺,狼群也曾多次发生内讧,打斗撕咬声几乎不绝于耳,每天都发生那么几起,致使看见几只狼已经死在同伴的利牙之下,也可能死在它们兄弟姐妹的攻击之下。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生存已经成了那群嗜血成性动物最大的本能,为使自己存活下来,它们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
我们坐在篝火旁,听张凤翔给我俩讲一个个狩猎故事。他说:“那时候,我还在村子狩猎队打猎。一次,我们在山里布下二三十张踩盘夹子,两天后进到山里遛夹子时,发现一盘夹子只留下一只狼爪子,而那只被夹住腿的狼已经悄然离开了,已经不知道了去向。我们看一下它离开时的踪迹,发现那只用三条腿子走路的狼。原来那只狼被踩盘夹子夹住后,为了活命,竟咬断自己的一只爪子……”
听张凤翔讲完这个故事,我说:“那只狼太残忍了,人肯定做不出那种事,听了都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张凤翔坐在火堆旁的木头上,笑了笑说:“只是一个故事嘛。”
“一个故事?”我慢慢回味着张凤翔讲的这个故事,越想越觉得其中似乎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告诉我俩别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做出任何傻事!哪怕少了一条腿,或一只手,也必须像那只狼一样,顽强地活下去!
狼,一个让人永远都说不完、道不尽的事物!
让我俩一时更想不到的是,二愣子还是干了一件十分愚蠢的傻事!等我和张凤翔从狼群那种只有攻击猎物时才会发出来的那种兴奋和撕咬声中惊醒,才发现二愣子已经不在身边了。
我和张凤翔赶紧爬起来,拎着斧子和柞木棒子冲上前去,连续砍死了几只狼,才把已经被狼扑倒在雪地上的二愣子救了回来。
幸亏二愣子被狼群扑倒的瞬间,他本能地就地趴在厚厚积雪上,并且把脸深藏在厚厚积雪里,而我们发现得又比较及时,否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尽管二愣子被狼扑倒了,但最值得庆幸的是,除了他身上穿那件老羊皮袄被狼群撕破、手上受了一点轻伤外,其他一切完好无损,并无大碍。我们终于松了口气。
一个人的外在表象和其内心往往不一样。有些人表面看似很弱小,可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却很强;而有的人外表看似剽悍,心里却是极其脆弱。平时二愣子看似个“愣头青”,其实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恐怕还不及一般人,不过用表面强悍来掩饰其内心的脆弱。当他面对恐惧时,不是退却规避,而是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现出来——想冲进狼群里,和它们一决雄雌,拼个你死我活。其实他这种表现,同样是恐惧死亡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以获得彻底解脱,一了百了,不再受恐惧无尽的折磨。
一个心理脆弱的人,当他陷入极度恐慌和绝望中,则会丧失理智;而一旦失去了理智,则只剩下动物的基本本能——面对死亡的巨大恐惧。对待死亡,多数生物都会选择逃走,而有一部分人则是不惜以死为代价,付出最后一拼。就像那些抑郁症患者一样,由于对人生的畏惧,对待死亡的恐惧,往往选择自裁,草草结束自己的性命。其实这种方式,也是对抗死亡恐惧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一个人的承受能力实在很有限,和那些动物相比,人的神经可能更加脆弱,更经受不住打击。好在当时,我们是三个人,假如只有一个人,可能他早已彻底崩溃了。想不到,这种事情最后真的发生在我的身边,而且当时只有我一个,尽管当时我也吓得手足无措,但最后还是把事情解决了。
精神几乎崩溃的二愣子,被我俩从狼群拯救回来后,一直低头坐在篝火旁,不管我们说什么,他就是一声不吭。如果我们不能尽快从狼群包围里突围出去,二愣子肯定还会再次做这样的傻事!
有些时候,不仅仅我们这样,包围我们的对手——狼群也是如此,都在为自己活下去而努力,想尽办法制服对方,或被对方置于死地。在活下去的面前,一切生物都是平等的,都想活着,没有任何高低贵贱之分。在这样的前提下,既然我们都是平等,机会也相等。恰是这样的相等,才更能显示出人的智慧。
人,毕竟是一种高级动物,不是那种只知道吃饱不饿、困了躺下睡觉的动物。要知道,人会思索,是有思想的!
事情已经过去了,但事情还没有结束,只要我们还在狼群的包围里,就不可能结束了。
可怎么才能从狼群的包围里突围出去呢?
我坐在篝火旁,静静地思索,思索,眼前是熊熊燃烧的篝火,这让我有点受不了了,但往后移动一步的同时,我猛地想道:对了,火把,不也是火嘛!
是啊,怎么不可以帶着“火”一起离开呢,以彻底摆脱狼群的围追和堵截呢?想到这儿,我把刚才的想法告诉了张凤翔和二愣子。他们听了我的话,先是一愣,随即高兴地说:“好,小富,你这个主意简直太好了,咱们也终于有救了。”
随即我们商量一下,把所有事情再次想好,随即开始分头准备,在附近几棵白桦树上剥下一张张树皮,做好突围前的准备。此外,我还发现一件更令人欢欣鼓舞的事。原来狼群并不总守候在我们的身边。尽管它们一直等待我们最后举起白旗,向它们投降,好分享一顿丰盛的美餐,同时它们也同样在挨饿,需要不断出去寻找食物充饥,自然不可能总守候在这里。
每当天黑下来后,总有一部分狼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寻找猎物。有了这样的发现,我们仨自然惊喜万分,连二愣子也不像原来那么消沉了。现在,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一切,除了把剥下来的白桦树皮用山花椒(五味子)藤捆绑在一根木棍上,制成一个个火把外,每人还各自在身上缠满了白桦树皮,以备不时之需。
张凤翔把枪膛里最后三颗子弹卸下来,挨个擦了一遍,随后重新压进枪膛。二愣子还是拎着一根不到二米长的柞树棍子,而我继续扛那把砍柴大斧子,准备等一部分狼群离开,身边狼少一些时候,趁机撤出狼群的包围。
天,终于渐渐黑下来,伴随狼王一阵嚎叫声,眼看着一些狼开始悄悄散去,只剩最后十几只狼守候在我们附近。这时,我们把手里的火把点着,每人手里都举着一把,开始朝后走。看见我们悄然离开了火堆,老狼似乎发觉了我们的意图,伸直了脖子,准备把远去的狼群唤回来,再次把我们围困起来。当它抻直脖子,没等老狼的嚎叫声停止,张凤翔的“七九”步枪已经响了。
随着清脆的枪声划破夜色的寂静,眼看前面那只老狼一头栽倒在雪地上,四腿蹬踏几下,随后不动了。枪声并没有就此停下,随后又是“砰,砰!”的两声枪响,冲在最前面的两只公狼随后躺在刚死的老狼身边。
两只狼只是抽搐了几下,随后也咽气了。连续杀死三只狼,而且那条老狼也死了,剩下十几只狼仍不肯放过我们,一直尾随我们身后。我们一边朝后退,一边把缠在身上的桦树皮拽下来,在火把上将其点燃,随后扔向冲在最前面的狼身上。
看见我们每个人手里都举着火把,狼群一直不敢靠得太近,但它们又不甘心这样把我们放走,只能围着我们来回地前蹿后跳。而我们一旦逮住机会,则把火把朝靠近的狼身上伸过去,被火燎着毛的狼吓得嗷嗷地惨叫,仓皇转身而逃。
在火和枪声的双重威慑下,再加上狼群里已经没有了狼王,整个狼群几乎成了一盘散沙,无心继续追赶我们,忙着争抢现成的食物——三具狼的尸骸。
当它们在那里抢食时,我们已经悄然离去,把狼群甩在了身后。
6
这时,一件令人更加兴奋的事是,当张凤翔枪声刚刚响过,从东南方向隐约传来一声响,好像短促的枪声。只是声音距离我们很远,加上我们仨正全力以赴地对付狼群,并没有引起注意,只有二愣子惊叫一声:“枪声?好像那边有人打枪!”
“好像是枪声……”尽管张凤翔这样说,但他还是不敢肯定。
我当然也听见了那个响声,同样不敢肯定。尽管我们仨都听见了,但一时都无法判断到底是不是枪声,还是其他响声,都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朝传来响声的方向不停地张望,仔细谛听,希望刚才听见的声音是枪声,是人类文明才有的枪声!
有时候,枪声很可怕,那是杀戮的恐怖。但在某种意义上,它又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标志,证明那里有人的存在,或者说只有人出现在那里,才有枪声!
这时,我们还没有彻底摆脱狼群的追逐,而越是这样,越渴望有着带猎枪的猎人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从困难中把我们拯救出来。但是,那边仍旧一团漆黑,除了莽莽的黑色森林,还是莽莽的黑色森林,除此以外,什么都看不到,也听不见。这时候,我们热切地盼望,或者说企盼再次听到刚才响起的声音,哪怕再响一声,也可以证实我们曾听见的响声究竟是不是枪声。
我们仔细地谛听,但那边依旧哑然无声。除了在森林悄悄穿行的夜风,再没有其他响声了。连张凤翔都怀疑起来说:“二愣子,你是不是听错了?”
其实,刚才不仅二愣子听见了,我和张凤翔也听见了,只是欣喜突然降临人们的面前,一时还无法确切的时候,不仅抱有那样的惊喜,还有一丝怀疑。我们在那里等待了好一会,还是听不到渴望的枪声,终于失望了,而这样的情绪会感染,加重了那种失望。当我们彻底失望的时候,曾经传来响声的方向,又响了两声,而且我们都听清楚了:它拖着长长的回声,在茫茫的黑色大森林里来回地碰撞:砰!——砰!——
“枪声,确实是枪声!没错,那边有人放枪!”还是二愣子惊叫起来。
不用他说,我俩这次也听清楚了,不会再抱有任何怀疑了:刚才的两声,确实是两声枪响!
张凤翔把双手拢在自己嘴边,呈喇叭筒状,向传来枪声方向大声地喊:“呵,我们在这儿,在这儿呢!”
我和二愣子也学张凤翔的样子,随着大声地喊起来。
我们的喊声刚冲出口,立刻淹没在呜咽的林涛声里。我们停下呼喊,安静下来,仔细谛听,希望听见那边有人回应。但我们仔细听了一会儿,那边还是没有回应。
“我刚才听见了,真是枪声!”二愣子焦急地说,“在那边,他们在那边呢!”
“放心吧,肯定发现咱们了。即使聽不到咱们的喊声,肯定也能看见这边的火光。”张凤翔满怀信心地说。
很快,那边再次响起枪声,隐约伴还随着猎狗的狺狺狂吠。二愣子高兴地叫起来:“我在这儿,我们在这儿呢!”
“喂——喂——喂!”我也跟着喊起来,“我们在这儿,在这呢!……”
“别喊了,离得太远,再喊,他们也听不见,把火烧得再大一点!”张凤翔说罢,随后我们把所有白桦树皮全取出来,集聚一起,将其点着,生起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
这会儿,我们已经不怕狼群了,也可能它们已经发现有很多人正朝这边走来,或者说,它们嗅到更多人的气味,还有枪声,这会儿狼群早已经不知道去向了。
现在,我们不能迎过去与他们会合,围着篝火,不断往火堆添加木柴,等待他们前来与我们会合。
要知道,这里可不是只有我仨,还有爬犁上装的渔网呢!
这时,二愣子再次高兴地叫起来:“快看,你们快看呀!”
顺二愣子的手指方向望去:只见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在那漆黑森林里隐约出现几点亮光,星星点点地亮着亮,一边晃动,一边朝我们这边移动,隐约还伴随人的呼喊声。
尽管此刻,我们相距还很远,也听不清楚那些人在喊些什么,甚至都不清楚是人的呼喊,还是林涛声?
不,那绝不是呼啸的林涛声,而是有人在远处呼喊。只是相距太远了,才听不清楚他们究竟喊什么?这会儿,也不需要我们守在篝火旁继续等待了,前来寻找我们的人已经发现了我们仨,而且狼群也已经离开了。我们仨高举火把,朝前来接应我们的人们走去,走去……
责任编辑:李畑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