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扇门里摆满了“世界杯”
我也想踢一场足球了
或者把足球
抱在胸前
像抱着一捧水果
于是就想到结婚
这唯一不意外的奇迹
娶一个健康的女子
若干年后的若干年后
我就有一个儿子
这唯一不意外的奇迹
飞跑在足球场上
就像我自己正跑着似的
坐在栅栏外
我温情地观看
阳光金黄
草坪碧绿
射门:我儿子就像我
把一个个字
填进格子一样自然
足球滚过身边
我抚摸着枯萎的右腿
注视着足球滚远
滚得远远
一直滚到我结婚之前
现在的桌边
叫我去想以后会遇到的好事
真忍不住要哭上几声
一个拐腿的人为了踢一场足球
[刘春赏评] 早在1991年我比较正式地接触现代诗时,就记住了“车前子”三个字,他的《三原色》和《日常生活》已经成为那个时代的经典。两首诗,两种风格,但相对于《三原色》的玄奥,我更喜欢平实感人的《日常生活》,那种刻骨铭心又毫不做作的痛苦与伤感令人唏嘘。
《日常生活》大约创作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记得在一些选本上,这首诗还有一个副标题叫“一个瘸腿的男人想踢一场足球”。
“一个瘸腿的男人想踢一场足球”这个副标题非常重要,因为它使作为艺术品的诗歌与作者的现实生活产生了联系。车前子患过脊髓灰质炎,出入必须依赖拐杖,行动极其艰难。因此,我们可以把这首诗歌作为写实性的作品来阅读。由于诗人在写作时运用了平白如话的语言,所涉及的也是凡人小事,所以诗歌要表达的意思并不难懂,无非是一个瘸腿的男人在看世界杯直播时产生了一场想象。想象的内容是踢一场足球、娶一个健康的女子、生一个能够飞跑在足球场上的儿子之类。这样的事情在平常人眼里是那么简单,然而对于一个脊髓灰质炎患者而言,却堪称“奇迹”。这些内容寻常的想象,竟然构成了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强大的反差可能会令那些未谙世事或不了解作者身体状况的读者难以接受,而了解作者生活环境的读者在看到诗歌中的“我”的最大目标只是“生一个健康的儿子”时,眼睛则可能会有些酸涩。无疑,这是一首心酸的诗歌,作者写得心酸,读者读得也心酸。
《日常生活》是车前子早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与《三原色》《城市雕塑》等作品一起,奠定了车前子在朦胧诗后中国诗坛的地位。进入90年代以后,车前子的诗风有所改变,一些短诗常常暗含着某种玄机,解读起来较为困难。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是一个诗人不满足于自己已有的成就、期望有所突破的表现。
夜深人静以后 火车的叫声凸显出来
从沉闷而不间断的铁轨震动声
我知道火车整夜不停
一整夜 谁家的孩子在哭闹
怎么哄也不行 一直在哭
聲音从两座楼房的后面传过来
若有若无 再远一毫米就听不见了
我怀疑是梦里的回音
这哭声与火车的轰鸣极不协调
却有着相同的穿透力
我知道这些声音是北风刮过来的
北风在冬夜总是朝着一个方向
吹打我的窗子
我一夜没睡 看见十颗星星
贴着我的窗玻璃 向西神秘地移动
[刘春赏评] 如果要我列举近20年来中国涌现的有实力而又低调的10个诗人,大解肯定是其中一个。多年以来,大解写出了包括万行长诗《悲歌》在内的大量优秀作品,却从不在文坛这个名利场上招摇。仅这一点,就足以令人肃然起敬。
大解的短诗,语言鲜活,意境高远,像开满鲜花的大草原,博大且具有一种神秘的气质,毫无那种受过专业文科训练的“八股”与腐朽气息。
《北风》是大解的组诗《神秘的事物》中的一首,发表于2003年的《人民文学》杂志,这组诗后来获得了人民文学奖。因为获得了这个比较重要的奖项,所以也可以说,它是比较能够体现大解诗歌特点的作品。诗歌描述“我”在一个安静的夜晚,同时听到了火车开过的轰鸣声和孩子哭叫声的情景。
“神秘的事物”这个总标题,既暗示了作者思想的关注点,也表达了诗人对隐秘事物的热情。人民文学奖的颁奖理由是:《神秘的事物》充分展示了诗人的睿智与经验,使诗人的内心律动与生存现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句话言简意赅,指出了大解诗歌的美学原则——从个人的经验出发,通过语言的构造,最终抵达一种旷远而博大的境界。
在随笔《语言和现实》中,大解写道:“在现实和语言双重的虚构背景下,人的存在变得模糊不清了,真实和虚幻混淆在一起。我的诗歌不是要去澄清它,而是去加深它的浓度,努力展现物理的和精神世界中的全景。”(《诗潮》2005年第一期)这是大解的诗观,也是解读大解诗歌的钥匙。有的人读诗,总希望作者告诉他诗歌的“中心思想”,在诗歌中要有格言警句,或者在结尾时要总结和提升。不能说这些读者的要求毫无道理,但那仅仅是诗歌的一种写法而已。更多的诗歌是考验读者的感受力和悟性的,需要用心去感悟,只有这样,才能从“虚幻”发掘出真实,从“物理”进入“精神”。否则,诗歌像顺口溜和大白话一样通俗,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是谁带来了这场爱情?
一个上午,悬铃木落花一样飘飞
这座城市看起来像个破败的花园
每次我出门都看到了那片树林
我總是走近它,仿佛它是我的命运
仿佛是它使我迅速衰亡
仿佛我就要喊出一个遗忘的地名:
比如:“春天”“栗树”“山冈”
或者“风”“流逝”,但这些都不是
街头有一车车的黄花被人买走
像秋天的风声又被我听见:
每次我回转身都看到了那片树林
我总是看着它,我总是喊不出声,仿佛我的
爱情
我的衰老的上午
我望不见远处的山
我追赶一车的黄花并看着爱情走远
[刘春赏评] 20世纪90年代涌现出来的女诗人中,杜涯是我最欣赏的一个。杜涯的诗歌如同她的性格,平和、文静,与你保持距离但关系融洽。如果梳理她喜欢的词汇,我们可以发现,春天、秋天、风、桃花、树、树林、泪水、月光、爱情、花、村庄、水……占据了绝大部分空间,这些意象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母题:对自然的依恋和时光流逝引起的痛感。《秋天》也不例外。
《秋天》的语言极度优美,每一节都是一幅生动凄丽的画面;但又不止于优美,诗行间容纳了多少哀伤与追忆。一个人在城市里回忆过去,本来,“悬铃木落花一样飘飞”是具有美感的,但在忧伤的“我”的眼中,“这座城市看起来像个破败的花园”。
秋天,有人在卖菊花。新采撷的菊花在街头一车车地被人买走,“我”的心也随之恍惚起来,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我”怀念的是一个树林。这个树林,必定发生过刻骨铭心的事情。而逝去的终归逝去了,对于往事,“我”只能无言。请注意这几句:“每次我回转身都看到了那片树林/我总是看着它,我总是喊不出声,仿佛我的爱情”。“仿佛我的爱情”看似随意的“累赘”,实际上是诗歌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在不经意间为诗歌定了调,并告知人们“我”忧伤的原因——既是为爱情,也是为时光的流逝。
这无疑是一首优异的诗篇,无论语言、意象还是情境以及内涵,都十分到位。在阅读的时候,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一幅幅图画,它们串连起来,就是流动的影像。时常听到褒古诗而贬新诗的声音,理由是新诗语言粗糙、不讲意境等,我很想请持这些观念的人读读《秋天》这样的作品。
野葵花到了秋天就要被
砍下头颅。
打她身边走过的人会突然
回来。天色已近黄昏,
她的脸,随夕阳化为
金色的烟尘,
连同整个无边无际的夏天。
穿越谁?穿越荞麦花的天边?
为忧伤所掩盖的旧事,我
替谁又死了一次?
不真实的野葵花。不真实的
歌声。
扎疼我胸膛的秋风的毒刺。
[刘春赏评] 对于蓝蓝而言,这首《野葵花》是一首“旧”诗,1993年发表在《诗刊》“青春诗会专号”上,距今已30年了。但从诗歌的艺术生命力来说,这又是一首“新”诗,我相信即使再过几个30年,它也将会被读者记住。
创作《野葵花》时,蓝蓝正是二十六七岁的青春年华,于是诗歌也显得格外青春和忧郁,恍若一个单纯女人的幻想。这一点从诗歌采用的意象可以看出来:美丽而即将消逝的野葵花,孤单的路人,被忧伤掩盖的往事,似有若无的歌声,一切都是那么虚渺而又确凿。诗歌像一幅画,色调是浪漫而伤感的昏黄,一个人在画中沉思,秋风吹过,年华流逝,每一寸光阴都饱含浓浓的惆怅……
无疑,这样的情景是迷人的,同时也会令读者对作者产生好感,诗歌评论家燎原就在一篇文章里面这样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蓝蓝是一个无可争议的诗人。在当代活跃的女诗人以各种‘缺陷的锋芒为人所诟病或激赏时,蓝蓝却以技术上深入的现代主义理念、中国传统诗教中的‘良女形象,获得了诗歌姿态上的两全。”
关于这首《野葵花》,在这里我不想进行过多解读。我想谈一下蓝蓝的一篇随笔《另一种生活》,在这篇文字里,蓝蓝告诉我们,她15岁到18岁之间阅读了《金蔷薇》《安徒生童话》等书籍,“这些作品渐渐给予和训练了我看待事物的新的目光。往日熟视无睹的普通人艰辛的生活、他们对命运和痛苦的忍耐和顺从、大自然每一秒钟的细微的变化,都显示出某种我以前从未曾觉察到的意义。”
如果你读过蓝蓝比较多的作品,你就可以看到,15岁到18岁之间那4年的阅读影响了蓝蓝自1980年发表第一篇作品以来的所有写作。在她的许多短诗中可以找到对人们“熟视无睹的普通人艰辛的生活”的关注,对“大自然每一秒钟的细微的变化”伸出的细致触角的关注,《野葵花》也不例外。
值得用疼痛来记住的只有春天
当我试图重新穿上故乡
值得说出的就只有撕裂
是什么使它们如倒下的马匹
又是什么使它们成为烈火中幸存的琴
锋利的琴声
慢慢削着窗内的一切
因此我写出的
都有着看不见的伤和缝合
最大的风
也无法把这些汉字吹空
冬天我枕着它们瘦小的骨头
感到了在心里遥远的深处
花朵复活
冰块在坠落和坍塌
好比从一口生病的井中
鸟儿在相继飞出
我在一点一点变轻
虽然已没有什么可以用来鸣叫
[刘春赏评] 《疼痛的琴》是我阅读到的第一首李元胜的诗歌,那是在1993年或者1994年的某期《中华文学选刊》上,读过之后,就再也无法从脑海里抹去。直到现在,在回想盘点年轻时感动过自己的诗歌时,我还会想起李元胜这首诗。我想,这已经不仅仅是出于对一首优秀诗篇的喜爱,还有对青春时光的无限缅怀。
《疼痛的琴》创作于1992年,那时候,1965年出生的李元胜虽不算年少,但称得上风华正茂。因此,诗歌的内涵虽然在犹疑、伤感、反思、疲倦、坚忍、自信等因素中糾缠,字句间仍充满了青春的激情。起句“值得用疼痛来记住的只有春天”相当奇崛,为全诗定下了一个高度。
可以说,有了这么一个开头,诗歌已经成功了一半。一般说来,一篇文学作品开头的调子定得太高,艺术之神就会对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普通的诗人只能在灵感闪现时写出一两行佳句,其他部分则平庸无比,而优秀的诗人即使不能做到字字珠玑,但仍有能力让整首诗保持在与开头同一水平线上。
总体来说,《疼痛的琴》就像诗歌中的豹子,讲究语词的速度与形式的美感,而它的内在却是安静的,蕴涵着无穷的力量。
新世纪以来,李元胜已不那么精致和优美,或者说,李元胜的诗歌已经从早年表面上的精美凝缩为骨子里的精致。现在的李元胜朴素、宁静而内敛,多年前的白衣才子形象有了成熟稳重的“中年”模样。也正是因为李元胜近几年的变化,我看到了他前面广阔无边的路途。
青草被人踩来踩去也是它的平常生活
走在草地上过普通人的日子,我是其中之一
晚饭后到江边散步
许多人和事也在我的头和肩膀上踩来踩去
现在我出来换换空气
草是弯的,暂时的
人们走后它们很快又直起来
也许不是原来的直
一生都这样
人可不可以这样呢
那边很少有人踩来踩去的青草长得很好,很直
一个拿剪刀的人正朝它们走去
[刘春赏评] 在这首《青草被人踩来踩去》里,诗人盘妙彬借一株小草来比喻人的生存境况。它形象地向人们展示了期待自由自在生长的事物是如何被现实的秩序所扭曲的过程。青草时常被人们踩来踩去,在这里,青草是弱势的一方,人是强势的一方,青草受辱,却无法说话或无力反抗,这是生活的悲哀。而“我”走在草地上,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但同样背负着或大或小的压力,被“许多人和事”在“头和肩膀上踩来踩去”。
应该注意的是,诗歌一直充满了怀疑、犹豫与否定。青草虽然直起腰身,但“也许不是原来的直”,而是表面上直立而内心被扭曲,人同样如此,有的人遭受困苦之后一蹶不振,另一些人虽然硬挨了过来,但他们早已心有余悸,不复从前的纯真与活泼了。那么,那些过得最安稳的人就最安全了吗?不一定,你看那些“很少有人踩来踩去”“长得很好”的青草,“一个拿剪刀的人正朝它们走去”。
事实上,诗歌还有一层深意也许很多人没有留心到,那就是诗中的“我”这个角色。表面上,“我”和青草同样弱小,属于被人踩来踩去的“普通人”,事实上并非如此。作为“生态链”上的一环,没有谁是完全无辜的,君不见,“走在草地上过普通人的日子,我是其中之一”“我”自以为是普通人,但实际上对于青草,却成了施虐者。那么,如何反省自己,体察别人的行为,进而“看穿世事”,是诗人隐含于文字背后的苦心。
这首诗大约创作于2000年,较之盘妙彬此前的诗歌,语言相对朴素,诗歌的精神却挖掘到了人性深处,不再仅仅局限于原先所擅长的亲情与自然。那种普通人的欢乐、屈辱、坚韧与苦难被不动声色地托举出来,令人惆怅而沉重。如果说这首诗之前的盘妙彬是一个“不错的诗人”,那么《青草被人踩来踩去》可以作为一把“晋升”的阶梯,将盘妙彬送入了中国优秀诗人的队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