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澜
生于17世纪的荷兰哲学家斯賓诺莎(1632—1677)曾因怀疑上帝而被犹太教会判为“有罪”并遭到诅咒和放逐。所幸的是斯宾诺莎不信命,也不肯接受“人是生而有罪的”这个观念,更不认为自己有罪。经过考证,他得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结论:上帝就是自然,或者说它是自然的别名。然而,在宗教氛围浓郁的西方世界里,斯宾诺莎竟敢说“上帝就是自然”,这实在是一件“亵渎神灵”、冒犯教会神职长官权威的大事。虽然他当时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像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那样承受苦难,但在受到犹太教会和荷兰政府的双重打击之后他仍然渴望幸福,也希望那些世世代代遭受蒙骗而不能自醒的人们同样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为此,他便把寻求幸福之路、扫除至福障碍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全部旨趣。
1661年,年近而立的斯宾诺莎为自己确立了一个新的生活目标,他要去寻找一种在人生里至关重要的东西。当时他在新开篇的《知性改进论》导言里说:“我要探究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就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
那么,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这种能让人享有连续的、无上快乐的东西呢?斯宾诺莎先是列举了财富和荣誉的重要性,旋即他就否定了,反而说这些东西都是他实现新目标的障碍:“因为那些生活中最常见并且由人们的行为所表明,被当作是最高幸福的东西,归纳起来,大约不外三项:财富、荣誉、感官快乐。”然后他逐一阐述了这三种东西使人心陷溺于其中的危害。
斯宾诺莎认为,陷溺于感官快乐并安之若素,会使人的心灵丧失灵明,困惑与拙钝就会随之而来。陷溺于荣誉和财富,会使人的贪念越来越强,疲于奔命,一旦受挫便丧魂落魄、痛不欲生;并且,追求荣誉总是要按照别人的意见生活,追求人们所追求的,规避人们所规避的,从而失去了自我。他觉得,心灵的烦扰都是源自贪爱那些变幻无常的东西。如何才能使我们的心灵不受侵扰而长久地保持欢愉呢?那就是去爱那些永恒无限的东西。“经过深长的思索,使我确切见到,如果我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的财富、荣誉、肉体快乐这三种东西,则我所放弃的必定是真正的恶,而我所获得的必定是真正的善。”他认为,若能达到至善,就可长久地保持至高的幸福。
斯宾诺莎对“至善”做了界定:“简单说来,它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他觉得,努力追求这样的知识,不仅自己快乐,还可帮助别人获得与自己同样的知识与品格,也就得到了相同的快乐。为了能使更多的人获得至善品格,将幸福人生普及于全社会,他找到了哲学。他认为,通过研究哲学获取真知识可克服人的偏见和妄念。如同病人求医,真知识就是医治愚昧无知的良药。他不仅醉心于哲学研究,还积极倡导道德哲学和儿童教育学,进而要研究涉及人们健康的医学和能减轻繁重劳动的机械学等学科。“我志在使一切科学皆集中于一个最终目的——这就是要达到我们所说的人的最高的完善境界。”
真正的幸福之路在哪里?如何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以获得幸福呢?这就是斯宾诺莎在《知性改进论》中讨论的核心问题——寻求获得至高幸福的能力。他认为,人的心中若没有正见,迷信神灵常常是跌落于苦难深渊的祸根。人们渴求远离灾祸,就应该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去认识世界,获得真知。一个人若是能依靠自己的理性和知识进行观察和思考,遇事有自己的主见和方法,他就能成为自己的上帝,实现自我救助。这要比依赖那些虚妄的神灵来施救可靠得多。只有真知识才能给我们带来真实的自由和力量。
若是把知识当作我们求得幸福的力量和方法,那么首先要找到可靠的知识才能扫清遮蔽在我们心灵中的至福障碍。于是,他对人类的知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查,根据人们的认识方式把知识分为四类:一是由传闻、名称或符号得来的知识;二是由生活经验得来的知识;三是以果求因,经推论得来的知识;四是从认识事物本质中直接得到的知识。他认为,在这四类知识中,前三类都属于不可靠的知识,唯有第四类知识是一种自然的、与心灵相统一的、最可靠的知识。知识可以让我们了解事物的真相,找出事物间相同、相异、相生、相克等方面的特点,进而明白什么事能做到,什么事做不到,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能力以臻完善。
斯宾诺莎常把自由与幸福相提并论,有时甚至把自由等同于幸福。他认为,人的认识水平高低决定着享有自由的程度高低。知识方面的缺陷使人不能正确地判断是非善恶,这样就容易受制于不良情感而成为自我情绪的俘虏,甚至长期陷入被奴役的状态而不自知,特别是在遇到大事需要抉择时往往出现认识上的错乱。认识失误必然带来情感上的狂躁,情感的狂躁又常常使其失去自控力而误入歧途。于是,他的人生便不能自主地被命运主宰了。因此,斯宾诺莎强调,作为认识机能的理性对于人们追求幸福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一个人若是有了理性的指导,内心常有清晰的观念,不被低级的欲望所熏染,才可以说他是自由的;一个人的理性成分越多,心灵就越自由。
可是,残酷的现实让斯宾诺莎懂得,一个人仅仅实现了心灵的自由,只是为个体的正确判断和选择提供了可能,而社会环境的优劣也决定着一个人的行动实践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自由。当他被教会限制了与人们交往的自由之后,深切体验到孤立无援的辛酸,认识到人们的幸福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密切关系,即脱离了群体幸福便没有个体的幸福可言。他说:“一个受理性指导的人遵从公共法令在国家中生活,较之他只服从自己在孤独中生活更为自由。”因此,他又把追求幸福的进路由伦理学延展到了政治学领域。
1901年,政论家梁启超先生在《清议报》上发表了《斯宾诺莎学案》,让我们中国人开始了解斯宾诺莎。后来有人批评说,梁启超当时没能了解斯宾诺莎的真正面貌,误将哲学家当成了政论家。事实上,反倒是这位批评家误解了斯宾诺莎。倘若读过斯宾诺莎的《政治论》,便能够理解梁启超先生何以将其视为同党了。
在共和派领袖维特惨遭杀害之后,斯宾诺莎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加严酷,但他不改初衷,仍然潜心于国家政治理论的写作,希望能建构出一个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让人人得以自由发展、安享幸福生活的系统化的政治理论体系。1673年,对斯宾诺莎慕名已久的普鲁士选帝侯卡尔·路德维希亲王在读过了他的《笛卡尔哲学原理》之后做出一个决定:在海德堡大学为这个杰出的学者提供一个哲学教授职位,当即让下属法布里齐乌斯教授发出了邀请信。在这封信中,许给了斯宾诺莎普通教授的年薪和哲学思考的最大自由,却有一句这样的话:“他(亲王)相信你不会滥用这种自由来动摇公众信仰的宗教。”这句话让敏感的斯宾诺莎警惕了,于是他在回函末尾说:“由于公开讲学从来不是我的意向,因而考虑再三,我终不能接受这一光荣邀请。”并说明自己拒绝公职的原因是为了守住“对宁静生活的爱”。
1675年,斯宾诺莎完成了持续撰写十余年的《伦理学》。鉴于舆论压力和教会等方面的阻挠,他决定搁置该书的出版。然后他就开始了《政治论》的写作,遗憾的是,該著尚未完成他就遽然病逝了。然而,就是在这部未能完成的著作中,书名之下已经标明:“本书欲说明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如何组建才不会蜕变为暴政,公民的和平与自由才不会受到损害。”斯宾诺莎把自由看作是人生幸福的前提条件和终极目标,但同时指出仅有自由是不够的,生活的和平与安全也是公民实现幸福目标不可或缺的要素;精神上的自由或刚强属于个人美德,国家的美德则在于安全稳定。
斯宾诺莎考察了欧洲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多种政权形式,认为:君主政体表面上维持和平,实质上行使奴役;贵族政体虽优于君主政体,但只在有血缘的贵族中选拔同僚,排斥其他阶层的优秀者;只有民主政体才能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人人都能表达意见。然而,就在他刚刚展开讨论民主政体时却因肺病辞世搁笔了。尽管人们无法知道他最后要说什么,却还是理解了他为国家理论所定下的基调,那就是人人遵循国家法律和制度行事,以确保人身安全、社会和睦、思想自由、行动守法,最终实现至高幸福。
有评论家说,至少在英语国家,斯宾诺莎作为政治思想家的名声被他作为理性主义哲学家的名声所掩盖了。事实上,斯宾诺莎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富有洞察力的政治理论家。他所提出的民主治理、思想言论自由、政教分离以及哲学与神学分离等理论至今仍有重要意义。学界还把他的 《神学政治论》《伦理学》和《政治论》看作是一个完整的政治哲学理论体系,并由此将斯宾诺莎、霍布斯和洛克等人尊为早期现代自然权利学说和社会契约思想的杰出代表。
“斯宾诺莎主义”原本应该指代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形而上学、认识论、政治哲学、心灵哲学和科学哲学等学说,也可以说它是一种指导我们正确认识自然、认识自我、认识社会,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并最终达成至高幸福的生命哲学。不过,在“斯宾诺莎主义”出现的初期,人们并不清楚它的真正含义。不同群体在使用这个称谓时各有所指,混杂着贬低、疑惑或尊崇等多重意味。
在欧洲,“斯宾诺莎主义”受到贬抑的现象大约持续了100多年。那时候,社会上层的当权者敌视斯宾诺莎,“斯宾诺莎主义”便被视为一种异端邪说。他的敌人们经常使用“斯宾诺莎主义”指代他的无神论、泛神论、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等隐喻性含义。
最先为“斯宾诺莎主义”正名的是德国学者。自斯宾诺莎提出“上帝即自然”的观念伊始,就引起了德国学者的高度重视,但在浓重的宗教氛围中,出于自保的考虑,有不少人匿名发表文章赞同斯宾诺莎的学说,就连与斯宾诺莎保有亲密联系的奥尔登堡和莱布尼茨在讨论斯宾诺莎哲学的时候也都小心翼翼。最早公开承认自己是斯宾诺莎主义者的是18世纪的文艺家戈特霍尔德·莱辛,他称赞斯宾诺莎的哲学是唯一真正的哲学。德国文学家歌德也是热忱的斯宾诺莎主义宣传家,他声称自己的多部作品都曾受到斯宾诺莎的启发,并以无比深情的诗句和清新的文论来颂扬斯宾诺莎的高尚品格,从而使“斯宾诺莎主义”成为一种新颖的主题话语。大哲学家黑格尔则在哲学界为“斯宾诺莎主义”确立了至高地位:“要开始研究哲学,就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除此之外,耶可比、约翰·赫尔德、费希特、谢林、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乃至后来的尼采等著名学者对斯宾诺莎的哲学都持赞同态度,他们自认为从斯宾诺莎那里找到了自己曾经努力寻求的理想,特别是看到了客观的“上帝”给人们带来的“心灵的宁静”。
“斯宾诺莎主义”得到弘扬始自以法国为核心的启蒙运动。就在斯宾诺莎逝世之后,法国哲学家皮埃尔·拜尔在其编写的《哲学辞典》中最先对斯宾诺莎做了长篇介绍,后经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伏尔泰和百科全书派主帅们对斯宾诺莎思想的持续关注和评介,从而使斯宾诺莎得以与笛卡尔、莱布尼茨并肩被推举为17世纪理性主义的三位杰出代表,认为他在解放思想、启迪蒙昧和扫除迷信诸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贡献。
“斯宾诺莎主义”传播到英国已经是19世纪了。据载,当时英伦岛国最著名的诗人柯勒律治在收到亨利·克拉布·罗宾逊寄来的斯宾诺莎《伦理学》时,亲吻了印在扉页上的斯宾诺莎肖像,说这本书就是他的福音,他还赞扬斯宾诺莎是“人类理性的大力士”,理论逻辑严谨,其作品有“药用”阅读价值。
俄国十月革命让“斯宾诺莎主义”得到了蓬勃发展。当时俄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格奥尔基·普列汉诺夫系统研究了斯宾诺莎的著作,为“斯宾诺莎主义”脱下神学外装。他在“斯宾诺莎主义”中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并把它改造为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理论依据。后来的苏联哲学家们也认为,斯宾诺莎正确地解决了关于意识与存在、思想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所以把斯宾诺莎称为“没有胡子的马克思”。
20世纪以来,“斯宾诺莎主义”在中国也得到了广泛传播,一大批译者首先受到了感染。如翻译家洪汉鼎先生曾将斯宾诺莎哲学称作是“苦难人的福音书”,还把斯宾诺莎当作人生挚友和患难知己。可见,斯宾诺莎的理论对于后世影响之深远,对于当代人获得平静幸福的生活有着恒久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