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双碳”目标是新时期乃至今后长期低碳转型发展的战略方向,也是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绿色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与双碳目标的契合进程,以实现“双碳”为目标,以人民健康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政策体系为支撑,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新型方式,优化绿色金融资金的投资结构,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高质量发展路径。文章结合钻石模型分析得出我国绿色金融产业在绿色信息披露制度、绿色标准体系、绿色金融产品结构、绿色主体合作意识以及碳市场上还存在一定缺陷,为实现低碳目标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应当制定统一的绿色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信息披露制度,提升应对外部环境风险能力。强化生产要素投入,加大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完善碳市场监管机制,构建“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系统安全。
关键词:“双碳”绿色金融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5-111-03
一、研究背景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飞跃式的提高,人类经济生产活动导致了上个世纪气候变暖已经得到全世界广泛共识。特别是在过去50年里,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逐渐显现到现实生活中,预计到2100年,如果碳排放趋势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的话,地球上的平均温度将会较工业革命之前的数值提高1.5℃至4.8℃,人类生态社会结构将会出现重大的变革,因此碳减排、碳中和将是人们整體适应气候变迁的必然选择。
2021年3月,我国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措施[1]。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确定了实现“双碳”的途径和阶段性目标,并明确绿色金融是推动双碳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基于钻石模型的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20世纪迈克尔·波特提出竞争优势理论,也就是钻石模型,他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相关产业能否持续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取决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支持产业、同业竞争四个内部要素,除此之外还有关联两个外部辅助条件:机会和政府。这些因素影响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形成的优势地位变化。
现阶段,“双碳”目标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但由于双碳目标在经济上存在负外部性,单纯的自由市场制度在这个问题上将会失灵,而绿色金融可作为纠偏市场失灵的一种补充机制,因此加速发展绿色金融产业是“双碳”背景下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之一。该产业该如何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受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将结合钻石模型,分析制定我国绿色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一)生产要素——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体系
钻石模型中的生产要素是影响一个国家产业发展的首要影响因素,分析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业的发展近况,是促进我国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首要环节。主要体现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绿色金融制度法律体系、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体系以及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虽然有多个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整体比较碎片化:第二阶段,日渐完善,出台了一些较为新颖的绿色金融政策,比如开发和推广新能源、循环经济、绿色制造、绿色农业等,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第三个阶段,是快速发展并稳步向前阶段,确定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明确了绿色金融市场的“三大功能”“五大支柱”,至此我国绿色金融体系顶层框架走向成熟。
2018年,中国生态文明标准被列入法律,绿色金融正式的取得了立法地位,法律制度体系逐渐明确。我国关于绿色金融立法主体主要是国务院和各部委,暂时没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气候法或绿色金融法律。出台的法规多侧重规范和宣导,宏观性和原则性更强,缺乏追责和惩处制度,强制力不足。
当前国内各种金融服务产品的绿化环保技术标准统一性缺失,部分绿化环保金融服务技术标准没有与碳中和总体目标的实现情况保持一致。在绿色金融产业之中,因为监管的多样性,出现了规范不统一或者部分规范没有界定清楚的问题。
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相当迅速,在具体实践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通过对相关披露总结发现总体呈现以下特征:一是披露政策由点到面,覆盖范围逐渐拓宽;二是逐渐由自愿性披露转向强制性披露:三是多渠道灵活披露,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多种形式择一披露:四是逐渐向国际框架标准接轨。
(二)需求条件——绿色金融市场需求
市场的需求是推动某一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持续不断的需求能够带动产业不断的完善和发展[2]。
根据中国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中国的绿色投融资资金分为六个领域,分别是可持续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绿色产品[3]。目前节能、二氧化碳减排、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领域投资需求空间较大。生物能、城镇供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汇工程整体投资需求也呈上升趋势。
(三)相关支持产业——绿色金融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相关产业,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4]。
近些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依据统计数据,截至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已达到7.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5%:中国环境企业50强2020年平均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长2.75%。节能行业队伍规模也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05-2020年我国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和行业从业人数平均增长率分别为33.5%和50.8%。节能公司的增长能够带动节能产业链条的高效能发展,加快行业形成以节能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链。
未来绿色金融产品也将持续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为牵引,以绿色科技创新驱动为引擎,以绿色金融支持为保障,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蓬勃发展。
(四)同业竞争——国外绿色金融市场
欧洲是最早面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气候和环境问题的地区,在探索绿色经济方面也起源较早,21世纪之后,欧洲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明显加速。欧洲早在1979年就开始完成了碳达峰,目前的目标是要到2050年前完成全欧洲地区的碳中和。
欧盟、英国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欧洲地区在碳减排的立法经验特点是“自下而上”的推进,先是英国率先探索,再带动其他国家效仿推进,最后由欧盟统一立法,确立全欧范围内碳减排目标。
绿色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上,欧盟、英国地区在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在绿色金融监管方面采用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各监管部门也会将气候风险纳入监管框架。
对于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体系,欧洲早期在绿色债券市场上主要依靠中介机构认证和投资者自行判断,后经由欧盟委员会逐渐统一绿色分类标准。目前英国沿用了欧盟的绿色分类标准。
欧盟地区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方面以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为指导,辅助出台多项条例指令,加强欧盟地区绿色金融的信息披露框架,推动金融机构强制披露。而欧盟、英国绿色金融市场产品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交易市场、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为主,不同性质的绿色金融产品都制定了相关的产业发展体系。
(五)政府——绿色金融市场政策保障
近几年国家政府部门持续颁布政策性法规,以及制定财政规划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2020年11月,国家正式出台文件将绿色金融写入“十四五”规划,绿色金融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重要任务之一。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不仅需要顶层政策设计方案,同时绿色财政也是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虽然近两年因为疫情的原因,导致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略有缩减,但丝毫不影响生态环境治理,集中力量攻克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并取得了关键进展。针对环境保护相关领域,我国政府也实施了多种类型的财政补贴政策,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2020年政府还进一步优化了各类电价政策,价格收费政策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后续政府还将继续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税征管,财政税收政策将持续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六)机会——绿色金融产品
中国绿色金融的实践和市场规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快速发展,致力于弥补企业低碳转型的资金缺口,其中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目前已经处在世界前列,碳排放交易市场也顺利推出并平稳运行。
三、基于钻石模型下我国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外部环境风险不可控,绿色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
气候变化带来的气象灾害破坏力强,给社会经济带来各种风险。绿色金融是支持环境保护的金融活动,绿色信息披露是绿色产品投放决策的核心,能够预防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我国虽一直强调绿色数据的披露,但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和监管制度还不太健全,上市公司及绿色债券发行方的绿色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制定标准不够全面化,金融机构也缺少强制性绿色披露机制。
(二)绿色产业链呈现多元复杂性,绿色标准体系不能全方位覆盖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绿色产业链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复杂性,针对各类金融产品的绿色体系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部分绿色金融标准尚未与碳中和目标达成一致,监管主体对同一绿色金融产品界定标准不统一,造成监管多样性,导致金融机构无法顺利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更加不利于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的绿色转型。针对部分绿色项目的认定及执行方面,与国际标准也有一定差异。
(三)绿色金融产品结构单一,无法满足融资主体需求多元化
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种类、金融服务模式相对单一,产品种类供给缺乏丰富度,对绿色转型的多元需求满足度不够。从行业需求来说,当前电力行业对绿色融资的需求量是最高的,但绿色信贷作为目前主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将近一半以上都投资于交通领域。这表明,绿色融资需求和投入存在较大的差异,绿色资金的投入并不能够完全满足相关行业的需求,投入与需求的不匹配会给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问题。而金融工具种类也过于单一,目前金融工具是以绿色信贷为主导,绿色债券和股权所占比例非常小。根据相关部门的预测,在将来的10-20年间,针对“双碳”目标,绿色股权和债券的需求总比会逐渐提升,如果还是按照现在的工具结构,根本达不到将来的需求。绿色金融领域高水平人才不足,有关的专业机构也较少,对将来的绿色金融发展也存在一定的抑制性。
(四)绿色主体合作意识浅薄,政策行动力不足
实体企业的绿色转型离不开银行、保险、投行、资管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将绿色投资理念融入投资活动中的比例仍然较低,大多金融机构也缺乏引导协调机制,会削弱金融机构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能力。同时我国的长期资金在绿色投资领域也处于起步阶段,参与度不足,与成熟的海外市场相比还相差较多。
(五)碳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碳市场交易体制尚未完全成熟,存在较多问题,第一,我国碳交易机制多为履约机制,体现在交易缺乏流动性,市場参与主体存在明显的以履约为驱动的特征。而且覆盖行业和参与的市场主体较为单一。第二,当前碳市场碳价仅反映企业在短期内对配额的需求,不能真正发挥对节能减排和低碳投资的长期引导作用[5]。第三,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不足,主要产品为碳排放权现货,只有少部分试点地区陆续涌现出来了一些数量较少、金额也较少的其他金融产品,碳市场流动性明显不足[5]。第四,我国碳市场的在标准建立、核查体系、信息披露以及惩罚力度等方面都存在进步的空间。
四、“双碳”背景下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一)制定统一绿色标准体系,稳保绿色金融产业链健康成长
制定完善绿色标准体系才能稳保金融产业链健康发展。第一,针对所有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对金融产品界定标准进行统一,保证金融产业链条有一个系统的绿色金融体系框架,促进不同类别的金融产品都能够得到均衡的发展。第二,随着“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倡议,对于绿色金融产品也需要跟国际接轨,可以参考国际标准,能够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金融产品发展体系。第三,可以引入符合国际要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僅能够降低成本,同时也可以提升绿色金融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绿色信息披露制度,提升应对外部环境风险能力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以及绿色债券发行企业绿色信息披露机制是目前首要工作。第一,要制定出条理清晰,与国际相统一的可以量化的绿色信息披露制度。第二,针对上市公司,要构造出可共享的绿色信息平台,及时完善绿色产品信息,严禁绿色产品投放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第三,制定出绿色产品环境效益的量化指标,后期通过对指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将量化后的结果公布于众,数据的准确性不仅能够方便各主体分析使用,体现出专业性,同时更加能够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要求。
(三)强化“生产要素”投入,加大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围绕“双碳”目标,建立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适当增加对当地生态项目的支持。上层机构也需要针对性的制定一系列激励性政策。第一,针对企业债权债务方面,可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相关成本,为企业提供便利性。第二,政府部门也可以设置政府专项融资担保基金,降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成本,以保险的形式支持信贷融资产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第三,可以给予投资者一定的税收优惠,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第四,完善层级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要求,保障绿色项目退出的弹性机制。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
(四)完善碳市场监管机制,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双碳目标的达成是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总任务,碳排放总量目标是确定全国碳配额总量的直接依据[6]。在我国碳市场建设中应针对配额分配两阶段分别制定相关机制,初始阶段主要是制定配额分配路径,进行总量控制。第二阶段需要建立市场调节机制,控制配额盈余。同时碳市场涉及众多相关行业,在以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建立并实施配额拍卖机制,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主体加入碳市场。将碳市场交易纳入透明、严格的金融监管范围,对碳市场违规行为实施全面、跨境监管,使市场参与者在统一的市场监管下进入各碳市场,完成交易。促进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五)构建“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体系,维护全球生态系统安全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能源企业走出去,通过多种灵活方式开展能源合作项目,推动绿色交通低碳发展。在联合国、20国集团等多边合作框架下,促进金融领域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国际间绿色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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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山东青岛26601 0)
【作者简介:刘媛(1991-),女,河北保定人,博士研究生,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林经济管理、环境经济学。】
(责编:若佳)(上接第107页)考核情况,精准测算下发专项资金。
(五)严格项目审查
除了对项目各项关键指标复核审查,还应该逐级成立调查小组,不但检查项目完成进度、完成质量,也考核项目立项依据,立项复核规划。防止各类虚报事项发生。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核查单位,分别复核调查各地区项目实际情况。
六、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进步,专项资金的规模和数量会继续增大。主管部门及各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界定行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末端的责任划分: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实施降低领导责任的风险,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加强内部控制框架内特殊措施管理,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水平:鼓励员工参与内部管理,加强内外部监督,完善具体措施监督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管理等方式,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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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省内部审计服务中心山西太原030000)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