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巧
2300多年前商鞅变法中的“徙木立信”,虽是大事件中的小细节,但一直广为流传。实际上,综览整个变法大事件,即可看出“徙木立信”有它的二元性。
商鞅原名公孙鞅,卫国人,曾去魏国谋职,当代学者柏杨形容他是“魏国扔掉的石头,成了秦国墙角的盘石”,说他主持的变法就像一个大魔术,用了不到20年时间就使沉沦了200多年的秦国,不仅免于被吞并,反而迅速崛起为当时的超级强国。
21岁的秦孝公所接手的秦国,经历了几代君位动荡,国力大为削弱,统治涣散,他一心想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下诏表明决心,并下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其尊官,与之分土。”公孙鞅闻令而来,向秦孝公讲论帝王之道,获得了秦孝公的认同和重用。公孙鞅受命制定新法后,又导演了一出“徙木立信”的现实剧,在秦国拉开变法序幕。此后,大张旗鼓地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及至秦孝公十九年(前343年),“(周)天子致伯(霸)”,秦国再称霸。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年),公孙鞅被封商地,号为商君,即称商鞅。
历史经验证明,所有的改革如果不能平等全面推进的话,很难真正成功。商鞅变法也遇到了这个问题。他抓住“太子犯禁”一事,向秦孝公进言“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处罚了太子的两位老师来立“威”。
商鞅变法大刀阔斧,借助严刑峻法,“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手段粗暴简单。尤其是新法取得成效后,一些原本不赞同新法令的秦国百姓,到政府歌颂新法令,商鞅说“此皆乱化之民也”,一概流放边远地区,“其后,民莫敢议令”,暴露出商鞅的喜怒无常、刚愎自用。
商鞅变法使秦国继秦穆公之后,出现了第二次大飞跃,为后来秦国兼并列国的大统一奠定了重要基础。换个角度看,变法在向百姓展示公信力的同时,商鞅个人也有失信行为。
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年),商鞅去攻打魏国,骗取昔日朋友、魏将公子卬的信任,在宴会上扣留了他,并歼灭魏军,魏国割地请和。这一年,他积功被封“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达到了事业巅峰。两年后,秦孝公去世,商鞅受新君势力打击而逃亡,客店因其没有出行凭证不敢收留他,他切身感受到他推行的法令的无情和苛刻,慨叹:“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他再逃亡魏国,魏人不肯收留他,并将其押送秦国境内。
《史记》作者司马迁在肯定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的同时,却否定商鞅为人,说他“少恩”,是“天资刻薄人”。商鞅藐视除了君主之外的其他权贵,更无视百姓,变法之初,他就跟秦孝公说:“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翻检浩繁史册,商鞅这句话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以这种逻辑所取得的“大功”,必有后遗症。
商鞅变法过程中打击了一些心怀怨望的宗室贵戚,但对带头犯法的太子置若罔闻,反而为其辩护,这就显示出变法也非真的一视同仁。商鞅深知自己没有获得广泛支持,每一出行“后车十数,从车载甲”,没有重兵保护,根本不敢出门。一个真正得到百姓支持的执政者岂会如此?他的友人赵良指出其“危若朝露”的处境,“恃德者昌,恃力者亡”,不改变自己,必有大祸。五个月后,秦孝公去世,商鞅被杀,死后被车裂游行。
從古以来,对商鞅变法,褒贬兼有。以现代眼光来看,商鞅变法虽也有一些惠民之处,但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普通百姓的自由和富足,商鞅以“强国之术”打动秦孝公,承诺其“及其身显名天下”,其变法是为了帝王事业,社会意义大打折扣。
此外,商鞅变法在做大做强秦国的同时,也触动了很多利益群体,最关键的是“相秦不以百姓为事”,漠视了百姓。商鞅要求百姓守信,而自己不讲诚信;他用严刑峻法推行变法,却对自己所定法律深感不便。寡恩失信,使商鞅最终殒命。得其利,挟其弊;有其善,裹其恶——这是商鞅变法的两个悖面,也反衬出“徙木立信”的二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