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志胜, 王 巍
(安徽建筑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合肥 230601)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城镇化率持续提升。土地是新型城镇化的物质基础,又是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土地利用情况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1]。城镇化发展初期,各地粗放式利用土地,造成大面积土地资源浪费,影响城镇化发展质量。《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关系紧密,高土地利用效益能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适度的新型城镇化又反过来推动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1]。
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3大经济圈之一。2021年末长三角城市群总人口为23 647.83万人,GDP为27.6万亿元,以不足全国1/5的人口创造了全国近1/4的GDP。2021年6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2个关键词,为全国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因此,研究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之间耦合协调关系对于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Michele[2]认为土地利用效益等于土地消耗率与人口增长率之比。袁丽丽[3]指出土地利用效益应是土地利用活动投入与产出综合分析结果。史坤博等[4]认为土地利用效益是指单位面积土地在被利用时所获得的经济、生态、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部分国内学者侧重于土地利用效益的测度。赵浩楠等[5]探究2008—2016年长三角城市群26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时空变化特征,研究表明,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较低且区域差异明显。林昕瑶[6]运用因子分析法计算2006—2016年福建省9个地级市土地利用效益综合得分,结果表明,福建省土地利用效益存在较大地区差异,但各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在逐年上升。黄青青等[7]探究2005—2015年福州市土地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耦合协调度,发现二者耦合协调度呈上升态势。另一部分学者着力探究土地利用效益的影响因素。朱文娟等[8]探究2001—2016年江苏土地利用效益时空演变规律及驱动因素,研究表明,土地利用效益稳步提升,空间上呈现苏南大于苏北的空间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科技创新等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驱动力。
国外关于土地利用效益测度的研究也较为丰富。Schiavina等[9]估算全球1990—2015年土地利用效益,发现与前10年(1990—2000年)相比,2000—2015年超过一半的功能性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益得到了提高。Zhou Danni[10]测算越南6个地区土地利用效益,研究发现,越南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且存在严重的地区不平衡问题,但总体情况正逐年改善。还有一部分国外学者致力于土地利用效益影响因素的探究。Masini等[11]对2000—2015年27个欧洲国家417个大都市区土地利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表明,2000—2015年,西欧、大西洋和中欧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土地利用效益影响最大的经济因素;2000—2007年,东欧地区则是收入增长。Nguyen-Anh等[12]探讨越南35个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用地效益与土地规模、土地高程和土地权属的关系,发现土地面积与农业生产效益成“U”型关系,提高土地高程会降低土地利用效益,农民长期购买或租用土地能提高土地效益。
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首次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新型城镇化”受到越来越多专家和学者的关注,但目前关于新型城镇化内涵的界定尚不明确[13],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新”需要改变摊大饼式的城市规模扩张模式。陈明星等[14]指出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非农就业数量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是一种安居乐业的城镇化模式。
杨洋等[15]运用加权求和法和GIS空间分析法探究2000—2012年山东半岛城市群新型城镇化水平时空分布特征,研究表明新型城镇化水平呈增长趋势,但区域差异显著。王新越等[16]对山东省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测度,发现新型城镇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空间上呈现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的趋势。涂建军等[17]运用均方差法和空间分析法探究1997—2012年重庆市新型城镇化时空变化特征,结果显示新型城镇化水平呈上升趋势,但空间差异较大。
陈恩等[18]探究1993—2015年我国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因素,发现加大生产要素投入、提高人口素质、提升社会服务水平能促进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韩立达等[19]探究2016年四川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居民收入结构、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对新型城镇化发展影响较大。李民梁[20]探究2001—2017年湛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因素,发现经济发展是推动湛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原动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社会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可推动湛江新型城镇化发展。
国外关于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关系的研究较少,国内学者研究侧重于二者耦合协调关系。李晓庆等[21]探究2006—2012年我国3大经济圈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与新型城镇化水平耦合协调度,发现3大城市群耦合协调度均不断提升。席娟等[22]对2001—2010年陕西省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时空差异特征进行分析,发现耦合协调度大多处在中度失调和严重失调阶段,区域差异明显。梁静[23]利用耦合协调模型探讨2010—2019年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状态,发现耦合协调度从2010年的0.366增至2019年的0.669,耦合协调状态不断改善。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但以长三角城市群内部城市为研究对象的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关系研究较少。该文拟以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为研究对象,分析二者的耦合协调发展关系,为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决策依据。
该研究区域为长三角城市群(图1)。长三角城市群位于长江入海口的冲积平原,包括上海及江苏浙江安徽全域,共41个城市。
选取2010—2019年面板数据,测算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指数和耦合协调度。所有数据均来自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统计年鉴。
采用极差标准化法对数据进行预处理。
正向指标标准化:
(1)
负向指标标准化:
(2)
式中,rij为原始数据,Zij为标准化处理后数据,max(rij)和min(rij)分别为原始数据的最大和最小值。当rij=max(rij)或者rij=min(rij)时,Zij为0,无法使用公式(5),故当Zij为0时,对公式进行如下处理:
Zij=rij×0.99+0.01.
(3)
图1 长三角(四省市)41个城市行政区划图
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层权重。假设有m个城市n个指标,每年的面板数据组成一个数据矩阵,k=1/ln(m)。计算权重的过程如下:
1) 计算标准化矩阵P
(4)
2) 计算系统内第j个指标的熵值Ej
(5)
3) 计算系统内第j个指标的权重
(6)
参考李晓庆等[21]和丁力等[24-26]的做法,构建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表1,2)。
表1 土地利用效益指标体系
表2 新型城镇化水平指标体系
构建综合指数模型,计算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指数U1、U2:
(7)
(8)
耦合度表示系统之间的密切关系程度,也可以理解为相互作用的程度。参考孙青等[27]的研究成果,将耦合阶段划分类型如表3。
(9)
协调度表示两个系统良性互动的程度。a、b表示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力,取a=b=0.5。参考孙青等[27]的做法,耦合协调度分类如表 4。
T=aU1+bU2;
(10)
(11)
表3 耦合阶段划分类型
表4 协调度等级划分
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总体呈上升趋势,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由2010年的0.165增至2019年的0.189,增长了14.55%。
从省级层面看,安徽土地利用效益与江苏、浙江存在较大的差异。2019年,安徽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为0.127,仅为江苏的1/2、浙江的3/4(表5)。安徽土地利用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是安徽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与江苏、浙江存在较大的差距。以2019年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为例,安徽地均GDP为2 934.417万元,仅为江苏和浙江的1/3、2/5;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1 387.874万元,为江苏和浙江的1/3、1/2;地均工业生产总产值为974.950万元,为江苏和浙江的1/5、1/3。
表5 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
从市域层面来看,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存在较大差异(表6)。
表6 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
上海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为0.900,处于第1纵队。南京、无锡、苏州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在0.3~0.5,处于第2纵队。杭州、合肥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在0.2~0.3,处于第3纵队。这些城市具有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基础好,发展速度快等优势,土地利用经济效益较高,因而土地利用效益较高。
江苏13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排名靠前。江苏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最低的是宿迁,仅为0.133,但在浙江排名第8、安徽排名第3。与浙江、安徽相比,江苏各个城市土地利用经济效益排在前列,土地利用社会、生态和环境效益均超过浙江和安徽两省的大多数城市。
浙江大部分城市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在0.140左右,仅有衢州、丽水两座城市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低于0.100。衢州、丽水地处浙江西南,不具有浙江东北部城市靠近东海,毗邻上海、苏州、无锡等发达城市的地理优势,经济发展处于省内较低水平,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偏低。
安徽除合肥外的15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指数均在0.100左右,土地利用效益处于长三角城市群较低水平。安徽土地利用效益低源于各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单位面积土地经济产出较少,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低拉低了安徽各个城市整体土地利用效益。
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稳步地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指数由2010年0.186增长为2019年的0.221,增长了18.82%。
从省级层面看,江苏、浙江和安徽新型城镇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表5)。安徽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约为江苏和浙江的一半,安徽相较于江苏、浙江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差距主要来源于人口城镇化率和人均GDP。以2019年为例,安徽人口城镇化率为56.54%,比江苏和浙江分别低13.13和11.36个百分点。安徽人均GDP为58 365元,仅为江苏和浙江的1/2、3/5。
从市域层面来看,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表6),上海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为0.936,是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最低的六安的15.86倍。
苏南的苏州、南京、无锡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分别为0.491、0.470和0.360,处于江苏前列。南京是省会城市,集中了全省的资源和优势,如经济增长迅速、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等,因此省会城市往往比省内其他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高。苏州、无锡毗邻上海,具有地理优势,经济发展速度快、水平高。苏北的连云港、宿迁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分别为0.152、0.149、0.139和0.112,原因是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水平过低。
浙东北的杭州、宁波、嘉兴等城市地处杭州湾,临近上海,海上、陆上交通发达,经济发展处在省内前列,新型城镇化水平较高。浙西南的衢州、丽水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水平仅为0.156和0.157,原因是衢州、丽水经济城镇化水平较低。衢州、丽水地处浙西南山区,山多地少,农业发展受限,交通曲折且开发较晚,经济发展水平较差。
皖南的芜湖、马鞍山、铜陵,皖中的合肥在省内表现优异,新型城镇化水平较高。马鞍山和铜陵同属资源型城市,经济基础好,而后成功进行产业转型,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芜湖工业发达,带动经济快速增长,2021年经济增速为11.6%,位居长三角第1。合肥被誉为“科技之都”,科技创新带动合肥经济快速发展。皖北的阜阳、宿州、亳州等农业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较低,主要因为农业具有弱质性,受环境影响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收入受到极大限制。
上海耦合度均值为0.500,处于长三角最高水平。江苏、浙江和安徽耦合度均值分别为0.498、0.483和0.492,耦合度低于0.470的仅有安徽宿州、六安、亳州以及浙江丽水,其余城市耦合度均高于0.470。
2010—2019年,长三角城市群41个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度总体上呈缓慢上升趋势,耦合度值均在0.4~0.5,耦合度值差异较小。耦合总体上处于拮抗阶段,正由不稳定状态向稳定状态转变。对于耦合度较低的城市,应加强二者的联系,提高相互作用程度,促进二者向着更加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实现良性共振。
2010—2019年,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处于上升状态,空间上呈现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为中心并逐步向外围城市辐射的趋势(图2)。
图2 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空间分布
上海一直处于初级协调阶段,耦合协调度位列长三角第1。
江苏苏南的南京辐射能力强劲,2016年已向北辐射至苏中的所有城市,2019年仅苏北的连云港、盐城、宿迁处于中度失调阶段,其余10个城市均进入轻度及以上失调阶段。
浙江浙东北的杭州辐射能力较强,2010年杭州及周边城市宁波、嘉兴处于轻度失调阶段,其余8个城市处于中度失调阶段。2019年向南辐射,仅浙西南的金华、衢州、丽水处于中度失调阶段,其余8个城市均进入轻度及以上失调阶段。
与南京、杭州相比,安徽皖中的合肥辐射能力较弱,仅带动蚌埠从中度失调阶段进入轻度失调阶段,2019年仅有皖中的合肥,皖南的芜湖、马鞍山、铜陵,皖北的蚌埠5个城市进入轻度及以上失调阶段,安徽其余11个城市仍处于中度失调阶段。
该研究通过耦合协调模型探究了2010—2019年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时空演变特征。
1) 2010—2019年,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均呈现上升趋势;上海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均在0.9以上,在长三角41个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3个省份中,江苏土地利用效益最高,浙江和安徽次之。江苏、浙江、安徽新型城镇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安徽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约为江苏和浙江的一半,江苏和浙江差距较小。
2) 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耦合处于拮抗阶段,由不稳定状态向稳定状态转变;耦合协调度不断提升,空间上总体呈现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为中心并逐步向外围城市辐射的趋势。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为提高各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及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 支持上海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发挥上海金融资源、南京科技人才、杭州网络经济、合肥前沿科教等城市优势的正向辐射效应,带动周边城市高质量发展。安徽应继续坚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等战略,利用土地、劳动力等成本优势,吸纳苏浙沪优质产业,提高产业承接能力,实现由“被动承接”向“主动选择”转变,促进安徽经济快速发展,缩小与苏浙沪的差距。
2) 建立健全南北帮扶合作机制,促进苏南苏中苏北产业链分工合作、优势共享、互惠双赢,加大苏北发展的外生推力。苏北地区应利用资源优势,引进吸收苏南先进技术,实现资源经济与技术经济共进,增强苏北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
3) 开展浙西南地区与沿海城市旅游合作,打造“浙里购物,海边赏景”优质旅游路线,利用历史经典产业文化优势,扩宽浙西南农产品有形市场。建设农产品买卖专用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农业产业物流体系,充分利用义乌的辐射,促进浙西南无形市场快速发展,为群众增收致富。
4)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种植-除草-灌溉-收割”一体化现代化农业管理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率。实行区域差异化种植,移位发展。打造精品农业、特色农业,加大特色农产品宣传力度,增加销售渠道,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皖北农民收入水平。
2010—2019年,长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水平以及二者耦合协调度均在不断提升,这与我国城镇化发展情况一致。城镇化初期为谋求高速发展以牺牲土地为代价,土地利用效益低下,造成大面积土地资源的浪费。随着政府宏观调控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逐渐注重人地协调发展,二者逐渐走向不断协调的发展道路。
该研究选取2010—2019年作为研究时段,研究时间较短,且土地利用效益与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的普适性有待进一步检验,所以实证结果恐与事实有偏差,后续将尽可能完善指标体系、增大研究时间的跨度以期获得更为贴近事实的结果,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