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巧英 刘洪儒
摘 要:基于知识习得视角分析合资企业独资化对绩效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在知识密集型行业,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将导致绩效劣化,跨国企业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将导致绩效改善;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本土合作伙伴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均不会导致绩效劣化。改善制度环境,有助于使合资企业成为双方真正的相互学习平台,使双方都因学习对方技术知识而实现己方技术知识升级。
关键词:合资企业独资化;绩效劣化;制度环境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7-0109-03
一、研究背景
通过与本土企业组建合资企业是跨国企业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方式。随着时间推移,在华合资企业独资化现象屡见不鲜(李维安等,2003),但合资企业独资化后的绩效结果不一(王进猛等,2011),并可能影响我国利用外资与地方经济发展(谭红旭,2006)。
然而,以往多数研究都是基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视角分析合资企业独资化倾向(李维安等,2003),较少关注本土合作伙伴的角色,并忽略了跨国企业合作伙伴与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绩效差异的深层原因。少数研究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探索了这种绩效差异,认为具有对合资企业作出更大贡献的事前激励的合作伙伴实施独资化后会带来绩效改善(Chang,2019)。本文基于知识习得视角分析了为何本土合作伙伴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会产生不同绩效结果。分析结果表明,在技术密集型行业,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可能导致本土合作伙伴绩效劣化,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绩效改善;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两者均未绩效劣化。此外,在制度欠发达地区,本土合作伙伴更有可能绩效劣化;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使合资企业成为双方真正的相互学习平台。
二、知识习得与合资企业独资化后的绩效
不失一般性,假定合资企业中的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本土合作伙伴的本土专有知识的习得率为0<Afi(t)<1,通过外部对本土知识的习得率为0<Afo(t)<1,二者都是时间的增函数。其中,f表示跨国企业合作伙伴,i表示从合资企业内部获取知识,o表示从合资企业外部获取知识。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失去向原本土合作伙伴学习的机会,但这并不妨碍其通过新的学习途径和来源习得当地知识,至少可继续以0<Afo(t)<1的习得率获取本土专有知识,0<Afw(t)=Afo(t)<Afi(t)<1,低于合资企业情况下的习得率,其中,w表示独资企业。
Afo(t)<Afi(t)的原因是,跨国企业选择能够更好地与己方技术知识实现互补的本土合作伙伴,从所选择的本土合作伙伴那里获得本土专有知识的交易成本较低。本土合作伙伴由于直接参与合资企业经营,双方因合作而导致信息不对称降低,因此,本土合作伙伴能够比合资企业之外的其他潜在合作伙伴更充分地提供本土专有知识。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从外部获取相同或相似知识来替代原本土合作伙伴所提供的本土专有知识时需要更高的交易成本,知识习得率必定低于与本土合作伙伴通过合资企业进行合作时的知识习得率。原因是,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之后,获取原本土合作伙伴当地专有知识的机会自动消失,当地知识获取渠道由原来的“双渠道”变为“单渠道”,仍可从外部持续获得当地专有知识,只是习得速度慢于合资企业情况下的习得速度。
从技术知识保有角度看,合资企业情况下,本土合作伙伴对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技术知识的习得率为0<Adi(t)<1,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己方知识的保有率为0<[1-Afi(t)]=Afip(t)<1,其中,d表示本土合作伙伴,p表示保有preserve。跨國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本土合作伙伴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盗用己方技术知识的机会已不存在。假设跨国企业与本土合作伙伴共同经营合资企业T年后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其贡献到合资企业的技术知识为Q(t),则,跨国企业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之后,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可能会在现有技术知识水平上,以更高的技术知识投入率ek(n)来进行生产经营,使得独资化之后,企业技术知识水平变为Q(t)×Q(t)ek(n)。其中,K≥0。当时K=0,意味着跨国企业至少可以基于以往投入到合资企业的技术知识进行生产。因此,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已无须担心合资企业状态下的技术知识损失,技术知识投入将更为充分,这可能使企业绩效比在合资企业情况下更好。
可以假设,在高新技术行业,本土合作伙伴对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知识习得率为0<Asdi(t)<1,可以认为Asdi(t)随时间而增长。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对习得的技术知识的利用(效)率0<Usdw(t)<1必然低于合资企业状态下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利用率Usfi(t),也低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之后的利用率Usfw(t),w表示独资企业。由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之后,已不存在盗用己方资产的本土合作伙伴,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来讲,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在投入企业的技术知识的“量与质”都会下更足功夫。因此,0<Usdw(t)<Usfi(t)<Usfw(t)≤1。本土合作伙伴的当地专有知识具有众多当地潜在替代提供者,跨国企业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不仅已部分习得本土合作伙伴的当地专有知识,而且可以继续通过外部市场,从潜在的替代提供者那里获取当地专有知识。在高新技术行业,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技术知识对合资企业的互补性更强,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更有可能改善企业绩效。
在高新技术行业,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技术知识对于本土合作伙伴而言,独特性更高,替代提供者更少,难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取。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獨资化后,随着时间推移,同类企业技术不断升级,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那里习得的知识的有用性会不断衰减0<Dsiw(t)≤1。因此,本土合作伙伴实施独资化后,在合资企业状态下习得的技术知识对独资化之后的企业的贡献将会下降,这将导致绩效下降。
因此,从技术知识角度讲,在高新技术行业,跨国企业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的绩效会比合资企业状态下有改善,而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之后绩效会劣于合资企业未发生独资化时的绩效,除非能够通过自主研发或从其他渠道获得比原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投入合资企业更先进的技术。
在技术知识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行业,可以认为,合资企业中的本土合作伙伴对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知识习得率为,Aldi(t),0<Asdi(t)<Aldi(t)≤1,即,本土合作伙伴对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知识习得率,高于在高新技术行业的知识习得率。原因在于,在高新技术行业,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投入合资企业的技术知识更先进,跨国企业合作伙伴通过各种措施对之保护的力度更大,本土合作伙伴学习难度也更大。而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同类企业众多,竞争激烈,企业各种知识相似程度更高,本土合作伙伴获取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技术知识的难度更低,渠道更多,因而对跨国企业投入合资企业技术知识的习得程度更高。
从资源互补视角看,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本土合作伙伴的本地专有资源可能对合资企业的运营具有更强的互补性(本土合作伙伴的本土专有无形知识成为扩大企业销售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关键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即使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短期内也可利用习得的技术知识进行生产经营。由于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合资企业中,本土合作伙伴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那里习得的技术知识的有用性衰减较慢,即Dliw(n),较大,而且对习得的技术知识的利用效率也较高Uldw(n)。因此,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几乎可以以如下技术水平进行生产经营,即,Dld(n)=KldT(T)×Dliw(n)×Uldw(n)≈KldT(T)。
从这一点来看,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技术知识Dld(n)几乎不会丧失,Dld(n)≈KldT(T)。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由于几乎完全习得了原跨国企业合作伙伴贡献到合资企业的技术知识,因此企业绩效几乎不会劣于与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持续经营合资企业时的绩效,如果能够通过自主研发和其他渠道实现技术升级,则可能会进一步改善绩效。
三、制度环境的影响
无论是在高新技术行业,还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合资企业独资化及独资化后的绩效,均受地方制度环境影响。尤其在制度欠发达地区,本土合作伙伴出于自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更容易利用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外来劣势”而在高新技术行业的合资企业中进行不恰当的独资化,导致独资化企业绩效不断劣化。其原因是,第一,在合资企业经营过程中,高新技术的学习与模仿难度均较大,导致习得率降低;第二,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本身就会采取阻止本土合作伙伴盗用己方高新技术的防范措施,使得本土合作伙伴对跨国企业合作伙伴的习得率更低。这两个原因又导致本土合作伙伴在合资企业独资化后对获得的技术知识的有效利用率更低。因此,在制度欠发达地区,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实施独资化后,更难以通过市场交易持续获取原本由跨国企业合作伙伴提供的技术知识,自主研发能力不足时,更难以在产品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在制度欠发达地区的高新技术行业,本土合作伙伴对合资企业的独资化直接威胁企业可持续发展。从较宏观层面来看,这将降低整个地区的经济效率。
制度环境不断完善与产业技术不断升级对跨国企业具有新的吸引力,会降低跨国企业组建合资企业的必要性和交易成本,跨国企业会更愿意以优势资源来组建独资企业(跨国企业支付固定费用来获取本土互补资产供应商的服务),本土企业也更容易通过本土市场获取技术与资金。跨国企业无论采取独资还是合资形式进入当地市场,采取的技术水平不仅必须高于同类企业,而且必须高于本土技术市场上的技术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技术水平。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将为寻求与己方技术知识的互补而组建合资企业,并为最大化合资企业绩效充分贡献己方技术知识。否则,本土企业不会与之合作,跨国企业在与本土企业竞争时将处于劣势;双方都将持续贡献己方优势资源,合资企业将真正成为双方互相学习的平台,通过学习对方技术知识而与己方知识形成更高层次的互补。因此,跨国企业进入技术市场完善的制度发达地区时必须具备优势技术。无论是技术竞争促进国内企业通过与产学研机构合作而加快技术升级,还是通过跨国企业的技术溢出,都将使本土企业与产业技术不断升级,使产业向价值链高端不断攀升。
结语
合资企业独资化对绩效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基于合资企业合作伙伴双方与知识习得视角分析了合资企业独资化造成的绩效结果,表明本土合作伙伴在高新技术行业容易实施不当独资化并造成绩效劣化。同时,本文的分析表明,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有助于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以优势资源来组建合资企业,促进双方技术形成更高层次的互补。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将有助于企业与行业技术不断升级,不断沿着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因此,本文的分析对于政府机构制定合资企业独资化的引导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Chang S. When to go it alone:Examining post-conversion performance of international joint venture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2019,(6):998-1020.
[2] 李维安,李宝权.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倾向成因分析:基于股权结构战略的视角[J].管理世界,2003,(1):57-62.
[3] 谭红旭.在华跨国公司股权安排的独资化成因、影响及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1):64-68.
[4] 王进猛,沈志渔.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化改善了绩效吗?——基于企业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经济管理,2011,(3):59-69.
[责任编辑 刘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