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加元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会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慈善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现代慈善组织体系为关键,以创新慈善发展方式为动力,以培育现代慈善文化为方向,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全面打造“善行浙江”。
在2022年召开的第七届浙江慈善大会上,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被省政府授予“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总会还有30个会员分别荣获其他奖项。2020年以来,省慈善联合总会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被省残工委评为“省残疾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十三五”以来,通过总会推荐,有10个会员荣获“中华慈善奖”,100多个会员荣获“浙江慈善奖”。
近年来,按照省委的部署,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牵头下,浙江省已基本建立两新工委牵头抓总,行业党委、属地党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协同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明确了属地党委、行业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省总会以学促行、以行践学,按照星级党组织标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总会会长、副会长退休不退责,主动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感悟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打造一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引领基层治理、团结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慈善铁军”。培养一批“懂政治、懂专业、懂实干、懂团结、懂奉献”高素质“五懂”人才和静心能“思”、提笔能“写”、开口能“讲”、撸袖能“干”的“四能”干部队伍。
慈善事业发展离不开慈善文化的培育与传播。省总会连续9年举办“西湖论善”,聚焦行业热点,扩大参与面,展示慈善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探索理论和实践创新。举办“之江公益沙龙”,破解行业难题,围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开展小而精的对话交流13场。我们还开全国先河,成立省慈善文化研究院,创建慈善书画联谊基地。开展慈善课题研究、慈善嘉年华、书画雅集、文艺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带领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在全社会营造了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们先后举办了“江山永固 大爱无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爱党爱民向上向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丹心向党 大爱为民——喜迎二十大”系列慈善书画大展,共征集书画作品2290件。
同时,我们还重视慈善教育,特别是专业人才水平的提升。2022年,我们与全国第一家培养专业慈善管理人才的学院——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慈善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新型慈善体系的基础理论、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实践案例、指标体系等系统性、前瞻性的研究,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慈善专业教育体系。
2021年,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浙江作为发展比较均衡的省份,仍有山区26县需要重点关注、重点扶持,我们建立了慈善领域的“山海协作”,发布《山海协作慈善宣言》,坚持全省一盘棋,先富帮后富,组织相对发达的50个县对口帮扶山区26县,共同奏响乡村振兴的“慈善山海协作曲”。在中华慈善日,连续开展以“慈善公益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掀起全社会的慈善热潮,筹集到的善款也全部用于支持山区26县的济困、救孤、恤病、助老、助残等方面的慈善项目。我们动员全省慈善会系统及广大会员单位聚焦中西部对口帮扶地区,带领会员单位赴西藏那曲、青海海西州、新疆和四川等地回访,通过“回头看”,总结经验,科学指导,因地精准施策,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众可持续增收。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全省慈善会系统及会员单位向对口帮扶地区捐赠款物15.18亿元,受益人群超过390万人次。与此同时,我们还进一步推进长三角慈善一体化合作,增强区域凝聚力、协同力,落实“上海倡议”“西湖宣言”“钟山行动”,在安徽金寨革命老区落地联合帮扶项目,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携手促进长三角地区均衡发展。
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社会保障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枢纽型、联合性、行业性的慈善组织,省总会搭建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行善空间,牵头建立慈善行业协作长效机制,整合行业力量,形成各慈善组织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的良好局面,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协同合作,先后成立了专家咨询、行业发展、行业监督、资产管理、认证评估、助学、助幼、助老、助残、应急等10个专委会,构建起慈善事业发展的最大“同心圆”。同时,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打通慈善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和村社慈善工作站建设,召开现场会,开展省级示范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推选,共有91个慈善分会、277个慈善工作站荣获省级示范慈善分会和省级示范慈善工作站的荣誉称号,覆盖城乡的基层网络体系逐步健全。同时,我们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提升精准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常态化慈善活动,拓展慈善参与渠道,扩大社会主体参与,有效衔接社会资源供需,推动社会信任积累,以长效机制巩固兜底保障成效。
社会组织作为群众共建、公民共享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活跃地方经济、发展民主政治、推进社会建设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五社联动”是多元主体的联动合作,是社会善治的重要手段,在疫情防控、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中,基层慈善组织、广大社区志愿者在阻断疫情、物资帮扶、情绪疏导、关系调适、生活救助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就是最有力的例证。近年来,我省涌现出“红枫义警”“武林大妈”“东海渔嫂”等一批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参与治理,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的优秀公益慈善组织。同时,各地注重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以志愿服务社会,激活社区联结,解决基层社区难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好互动,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融入工作,推动“社区共同体”建立,从而全面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
浙江省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贯彻落实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地方立法。2018年7月完成《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的修订工作,同年11月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后出台的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2020年1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最多跑一次”和“数字化转型”的理念助推慈善事业发展,努力构建组织化、多元化、智慧化、规范化的发展格局。在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坚守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强政府、慈善组织和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形成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依法促善的良好局面,真正将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慈善行为、推动慈善工作的准绳。同时积极推进慈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明确的各项慈善促进措施,扩大对慈善公益事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建立有效的慈善力量参与危机治理、公共服务的执行机制,保障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
慈善事业体现感恩情怀和互助精神,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在浙江这片慈善沃土上,涌现出众多慈善典型,营造了“人人知善,人人向善”的良好氛围。“顺其自然”“兰小草”“金粟缘人”“时代楷模钱海军”等都已成为浙江的爱心符号,他们诠释了“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在全社会树立起处处有善的榜样,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我们深入开展中华慈善奖、省市县三级慈善奖、长三角慈善之星、浙江孝贤、示范慈善分会、示范慈善工作站等的评选,进一步弘扬慈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组织义工开展老百姓关注、喜爱的各种服务活动,将服务做到老百姓心坎上。打造一批优秀志愿品牌服务项目,创新“时间银行,积分兑换”等激励措施,激发居民群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价值感和荣誉感。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企业、企业家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形成做慈善光荣的浓厚氛围,用爱心推动社会和谐幸福,让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人。
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传承美德的高尚事业,是充满爱心的光彩事业。作为慈善人,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党和国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赋予慈善事业的新定位、新使命和新任务。坚定守护“红色根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以更扎实的举措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