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程妮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运行情况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效果。对此,应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升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本文针对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以及风险管理内容进行概述,分析商业银行现阶段发展情况,提出相应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措施。希望在本文的论述下,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其管理人员的权责明确,股东之间能够相互制衡,减小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一、引言
在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下构建了“三会一级”的治理框架,为降低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银行决策者应重视其治理框架内部的人员组成,完善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监督会的地位,保证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监督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之间的互相监督,促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概述
公司治理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领导、管理、控制公司,保证公司在相关机制的构建下,对应措施的落实下,更好地发展。针对公司治理的内容进行分析,在商业银行的运行期间可以将主要的治理内容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顶层机制设计、机制安排、底层组织架构。我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工作具体的内容划分下根据我国现状建立“三会一级”的公司治理架框。根据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在其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基于此,在商业银行运行期间不仅要优化自身的治理架框,提升公司内部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要关注公司运行的稳定性,提升股东之间的制衡性,保证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此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治理工作时,更加倾向于银行内部各个利益群体共同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降低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保证相关决策的准确性、全面性。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会因为社会经济因素、银行内部的管理制度、风险预防机制以及员工管理等情况而提升银行的经营风险。如果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针对风险内容进行有效地管控,任由风险扩大,很可能造成实际的经济收益与预期的内容不相符。长此以往,会造成商业银行较大的收入损失,形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根据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主要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内容。其风险的产生与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人员操作、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都有一定关联。对此,为降低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提升其经济效益,就需要针对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措施规划的前提是为了保证银行在运行过程中的收益情况,在其具体的管控下,降低风险对于银行收益的影响,保证银行正常的发展。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开展是通过对银行运行期间所产生的数据内容进行识别、测量、分析,以此来监管公司在运行期间所产生的风险内容以及风险危害,针对风险的具体情况,开展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政策。
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于风险管理的影响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与结构在不断地变化。在现阶段商业银行的发展中,所涵盖的银行类型较多,本文沿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分类方式,将商业银行的类型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等类型,并根据各類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占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例,绘制饼形图,以此来体现我国商业银行的总体结构。我国各类银行的总资产占比情况(截至时间2022年10月份)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各类银行总资产占比情况
注:1、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治理现状
随着银行规模的扩大以及国家经济结构的发展,2004年以来,我国六大商业银行完成了内部结构的股权份制改造。在2019年,我国邮政储蓄银行A股上市,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内部实现了股票全流通的经济情况。在此基础上,各银行建立了更加全面的治理体系,并且有着一定的国际认可度。在银行治理结构以及社会经济市场的变革下,银行内部的股份类型逐步增多,除了基础的国有控股之外,引入了更加优质的投资者,增加了银行内部的股东类型。针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分析,在商业银行最初设立时,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治理框架的构建有着自己的思考。在参考了日德等其他国家银行治理框架的模式后,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框架主要为“三会一级”,其中主要包括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商业银行完善的治理框架运行下,对银行相关工作以及决策的开展有着高效的监管作用,使得我国六大国有银行能在市场运营下完成自主经营,独立运作的经营模式,并且各银行之间相互配合,提升了共同制衡的作用,促进了银行的正向发展。但是在后续的治理工作中,部分商业银行增加了独立董事,使得治理框架的选择有一定的重叠性。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晰,影响了股东之间制衡工作的开展,也对公司内部监督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本文在后续会对此内容进行详细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在商业银行的运营下,开展了所有权结构的治理。商业银行治理模式现代化的改变,也实现了银行内部投资者股权结构多元化的提升,促进了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在国有企业运行期间,最大的变化是国有控股的转变,由以往的100%掌控变为现阶段的部分持有。在此基础上,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有更大的空间去吸引优质的投资者,扩宽海外市场,为银行的经营发展引入了更多先进的管理理念,同时也增加银行的经营范围。
(二)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治理现状
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运行过程中,所构建的银行内部治理架构更多的是参照外国银行治理模式,运行期间所设立的监事会工作职能限制程度较大。在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中,监事会没有权利罢免董事会的内部成员,其主要工作的开展更多是监督和引导,而不是具体措施的执行。在监事会以及董事会成员进行监督工作时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有部分重叠,使其银行内部监事会和董事会工作职能不清,所规定的权责范围界定不够明晰。针对监事会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内容以及工作权限进行分析,在股份制商业银行运行期间,董事会所拥有的职能权限要远大于监事会,董事会的地位也要高于监事会的地位。董事会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对银行内部的董事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之间的制衡。同时,董事会在开展期间也能针对银行内部委员会决策进行优化和改良,减少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的利益冲突。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治理框架存在不足,但是因为股份制银行的整体结构特点,所形成的风险共担情况更具有优势。股份制银行建立的主要核心是其运行过程中的产权多元化,针对银行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可以开展股东之间的共同担负,建立了多元化,社会化的治理格局。在此情况下,股东在工作期间的制衡程度更强,所形成的资本约束更加有力。针对此种情况,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在引进优质的外部投资者之后,也会更加关注公司内部的股东制衡工作。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期间,其管理人员非常注重工作人员的薪资激励制度。根据以往的数据进行分析,在我国颁布“限薪令”之后,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董事薪酬已大幅度降低,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执行董事的薪酬数据要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完善的薪资激励制度有助于提升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保障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激发了银行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合理科学的薪酬制度影响下,能够促使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职员为银行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提升银行的经营效益。
(三)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风险治理现状
针对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的治理现状进行分析,因为其商业银行的模式较小,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银行内部的优秀管理人员较少,使得商业银行运行期间所构建的治理体系并未完全成熟。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依旧处于转型期间,其银行内部的治理架构和相关风险管理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针对中小型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进行分析,隨着市场的变革较多优秀投资者不断进入中国市场,商业银行的股权治理情况逐步完善。部分小型商业银行依托股份制改革的措施,吸引了不少的投资者,提升了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也使得中小型银行内部出现了多种“角色”共同持股的现象,创造了银行内部多元化的股权格局。
以现阶段中小型商业银行的治理情况进行分析,部分中小型企业依据“三会一级”的治理框架为主要的治理模式,在开展过程中也会根据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和人员构成不断优化“三会一级”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职责。虽然现阶段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良好,但是地方政府对于中小型银行的监管力度较大,在此情况下形成了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中小型商业银行与大型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差异,所以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需要依靠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开展相应的运行措施和经营内容。在中小型商业银行经济实力与治理机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大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都在监管之下开展相关的项目。
五、在公司管理视角下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对策分析
(一)增强股权结构制衡性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行下,所有权结构是其公司开展相关治理工作的基础。所有权结构的运营模式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相关工作时所承担的风险由各股东共同承担,减少了银行内部所承担的风险概率,使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所开展的决策机制更具有灵活性,其决策更加准确。银行管理人员以及各股东在面对风险问题时,主要的应对策略开展也会更加有效。任何企业想要保证长期稳定的运行,并且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不断地提升自身的经济收益,保证相关决策的正确性,就需要开展企业内部股东之间的制衡工作,保证在股权结构的开展下引入更加优质的投资者,增加企业内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保证各利益者之间的利益均衡,提升企业决策的正确性,保证企业的长久发展。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可以设立董事会以及任命相应投资者为董事共同参与企业内部的决策,完成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工作,改善商业银行的约束机制,提升商业银行的运行效能。商业银行为加强内部的均衡作用,也可以聘请经验更加丰富的专业人士来开展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升企业风险的均衡性,减少预算软约束,强化各股东间的监督作用。
虽然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针对股东监督机制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但是在传统模式的影响下,商业银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仍旧会出现预算软约束的情况,增加了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在商业银行开展经营和发展阶段,产权性质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有着较为明显的影响。对此,为保证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的风险管控效果,降低银行的风险情况,应针对银行内部的预算软约束问题进行重点分析。
(二)完善权责管理制度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治理框架进行分析,发现其框架的设计与日德等国家银行的设计模式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是其二者之间又有一定的差别。我国商业银行在设置企业内部监事会情况下,将主要的部门和人员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这四个内容。以上的内容与其他国家银行治理框架较为相似,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的治理过程中又再次叠加了独立董事的角色,使得企业内部的治理框架内容更多,其管理人员的权责无法界定清晰。在此情况下,董事会人员所完成的职务以及监督工作产生了一定的穿插情况,引起董事会成员之间工作内容重叠现象。设置独立董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董事会内部成员以及其他股东的监督作用,增加商业银行在治理过程中的实际效能。但是在实际的运行情况下,可以发现独立董事的角色引起了董事会内部成员的权责重叠,使得董事之间的监督作用不明确,监督效果与预期的设想有一定的出入。
针对此种情况,本文在详细分析了外国的银行治理结构下,提出了相应的改良建议。首先,为明确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的治理结构,并且将其主要的董事会成员权责进行明确划分,应改变现有的治理模式以及部门设置,针对监事会在商业银行运行期间的监督作用进行优化和再次设定。监事会成员在开展工作中应对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明确董事会决策的准确性,对董事会内部的成员的工作开展实施监督作用。其次,应重新确立商业银行内部监事会的权责地位。针对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主要开展的工作性质进行分析,应将监事会的工作地位重要性于公司治理框架的上层位置,改变现阶段的边缘化位置,提升监事会的实际工作权限。同时,商业银行在运行期间也应明确独立董事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其主要的职能应确定为日常决策者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明确工作开展的范围以及主要监督人员、监督内容等,确保独立董事责任清晰明确。最后,在商业银行运行期间,其治理框架下分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内容使其权责分明,应将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边界清楚划分,制定完善的沟通管理机制,保证各职能部门内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能够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如果要提升企业内部的工作效率,就需要保证各部门的权责分明,明确各级人员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范围以及工作权限,保证工作开展的有序性和合理性。在此情况下,应对商业银行的职能部门进行清晰划分,明确各人员的分工与合作开展机制,使人员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减少各部门之间职能重叠的情况,提升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
(三)优化经理人薪酬制度
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与人员的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决策息息相关。对此,为降低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应优化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薪酬机制,增加管理层和相应工作人员的奖励范围,提升各人员的经济水平,增加银行职员工作积极性,提升银行工作开展的高效性。在有效的薪酬制度激励下,可以保证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人员能够有更高的实干思想,也能够帮助商业银行保留住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职员,提升商业银行整体的发展实力,激发银行内部职员的创新思维,提升银行的运行效能。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基于公司治理的理念下,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应针对商业银行内部各股东间的制衡情况、管理人员的权责界定以及员工的薪酬制度等内容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银行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有效提升银行的经营效益。希望在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框架的管理以及银行内部股权占有比例调整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完成银行风险管理工作,扩大商业银行的发展空间,提升商业银行的发展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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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2022AH052947);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2021jyxm0478)。
作者单位:安徽审计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