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学琴
(武汉大学,武汉 430072)
近年来,职业教育在国家地方各个层面的大力推动下,获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和发展。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确立之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明确,高职学生培养质量标准也应随之调整跟进。聚焦到微观层面,则体现为高职学生所具备的核心素质要实现相当程度上的优化提升,这就迫使高职院校必须重视学生核心素质的要素构成与培养机制的持续完善。为此,深入剖析中国式现代化对高职学生核心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初步构建的高职学生核心素质指标体系,系统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在学生核心素质培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以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十分必要。
高职学生核心素质是对未来职业人的基本要求,是其得以适应社会并谋求自身发展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1]。2021 年5 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指出“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对新时代背景下职业教育人才应当具备的素质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深入剖析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对高职学生所具备的核心素质提出的各项新要求,是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关键办学能力的首要前提。
作为为从事职业做准备的教育,职业教育天然带有职业性的本质属性。职业性是指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具有以职业为导向、为就业服务的特点[2]。个体成功就业、从事职业活动,对于满足其自身、所从事职业所属产业、所在国家的发展需求,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于个体而言,职业是其谋生的主要手段,并在为自身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也为个体发展自我个性、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广阔空间;于产业而言,生产技术的更新迭代和消费需求的多元进阶,产业内部必须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外部必须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这都需要通过具体的生产劳动予以实现,与个体职业紧密相关;于国家而言,从事职业活动是个体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个体接受职业教育更能为社会生产提供充足且优质的人力资源,从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上述三个层面均对高职学生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核心素质提出了一定要求,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构成既要实现学生对其自身未来发展的期许,又要体现出较好的持续生成性以满足产业、社会、国家等不同主体发展需求。
自2019 年1 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发布以来,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得以确认,并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获得法律层面的有力支持,我国职业教育也随之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职业教育所呈现出的类型化发展趋势,意味着“不只是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性质上的差异,而且要把职业教育建设成一个具有独立形态的体系”[3],这内含着职业教育必须在办学水平、人才质量、制度体系等方面获得事实上的优质提升,从而实现与普通教育的互融互通。高职院校对学生核心素质的培养,应具备科学的教育理念,设置合理的培养目标,构建完善的培养机制,以充分落实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高职学生的全面发展。然而现阶段,高职学生整体培养质量距离国家所设定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等政策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高职学生所具备的核心素质也未能呈现出与类型定位相匹配的水平。这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受制于较弱的发展基础,高职院校当前整体办学质量仍与普通高校具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在传统“职低普高”观念下,在部分学生、家长看来,职业教育仍被视为普通教育之后的无奈选择,由此带来的参差不齐的高职生源质量影响了高职学生核心素质水平。
适应性是“顺应环境与改造环境的有机统一”[4],增强适应性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应有之义。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变迁,职业教育适应性显示出“从‘被动适应’走向‘主动调适’的基本趋势”[5]。在新发展格局中,职业教育更应保证适应性的不断增强,为我国实现强国梦助力赋能。就高职院校而言,增强适应性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基于职业教育特点突出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特色,在确保人才供给较好衔接市场需求的同时,增强高职学生在社会进步、国家发展中的不可替代性,避免出现因人才培养同质化带来的过度淘汰,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高职学生核心素质是高职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受环境和教育影响所生成的胜任岗位的综合性品质特征,能够在其从事职业活动中转化为外在行为表现。增强高职学生的适应性,意味着学生所具备的核心素质应当更契合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指向,更贴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实际,更吻合人才市场供需关系诉求。故而,核心素质的内容构成应当是国家政策规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企业用人标准的综合体现,核心素质的培养过程也必须遵循多元化与一体化并重、标准性与灵活性并重等内在原则,如此才能充分彰显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独特性。
基于高职院校办学的视角,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并无实质性区别,均关注高职院校在学生核心素质培养过程中提供的各项保障与支持,以及学生最终所具备核心素质的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可总结概括为培养理念、培养过程与培养结果。经实地调研长沙、武汉、顺德、柳州、金华等地高职院校,访谈院校行政人员代表、专任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合作企业代表、学生代表等各类群体后发现,目前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各环节均存在一定不足,具体体现为以下方面。
调研发现,高职院校在开展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相关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活动时,既能考虑到学生的身心条件和发展需求,又能足够重视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心理健康等。但同时,突出矛盾在于高职院校在学生核心素质的培养理念上,普遍将学生置于“被培养”的客体地位,将学生核心素质置于“被培养”的内容定位,使多数学生在核心素质养成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未得到较好发挥,呈现出主体性消减的趋势。一方面,在教育教学中,教大于学。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普遍以教师教为主,无论是理论课程还是实践课程,教师始终占据课堂的核心位置,学生在教师的凝视下学习各类知识。教学应是教与学相互嵌合、彼此促进的过程,由于缺乏对学生自主性和能动性的信任,灌输式教学和操练式教学仍是部分教师选择的教学方式,这在有意无意中忽视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另一方面,在学生管理中,管大于服。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个人修养等,整体上低于普通高校学生,这是调研过程中各主体达成的共识。基于这一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高职院校多将学生视为管理对象,从服务和关怀的角度考虑不足,严格且灵活性不足的管理体系使得学生的主体性也遭到弱化。
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在于强调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提升。调研显示,高职院校在“岗课赛证”融合的理念指导下,通过校企合作的多种形式来着重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且受到了合作企业的肯定。但与此同时,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职业道德等其他综合素质无法得到需求侧的高度认可,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客观现实。一方面,学生核心素质中的通用知识欠缺。使学生掌握必备的通用知识,是高等教育应完成的最基本目标,高等职业教育也不例外,而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中应用性的过于关注,造成了其对学生基本文化知识需求的忽略。即便高职院校普遍开设了通识课程,也安排相应主题活动或专题讲座,但通识教育“参与度不强”“活动过多”等,仍是调研所发现的普遍问题,“实际开展效果不佳”的反馈反映出通识教育对学生通用知识的水平并无明显提升作用。另一方面,学生核心素质中的理想信念不强。据授课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合作企业代表等多方主体反馈,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精益求精等职业道德是职业教育人才需求侧强烈渴求,而供给侧无法实现高质量供给的重要素质。
据统计,2012—2022 年十年间,我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含升学)持续稳定在91%以上,高于普通高校的平均值[6],这与高职院校紧跟生产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方案密切相关。然而,无论是调研还是现有研究成果均指出,高职院校毕业生实际就业与专业对口率偏低,仍有超过1/3的高职毕业生从事与专业不匹配的工作[7]。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就业率的评价作用在人才培养质量认定中被夸大。以就业率为办学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不仅是高职院校所面临的现实,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所普遍体现出来的客观现象。由于片面强调学生就业率,高职院校皆以“成功就业”为导向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调研中不难发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较为频繁,但仅基于人才需求侧进行改进,没有将专业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置于改进指导理念的核心地位,因而缺乏对长效机制的建设和实质内容的调整,未实现根本性变革。
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培养,不仅是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中之重,还是我国职业教育实现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的根本途径。成果导向教育理念(Outcome Based Education,简称OBE 理念)是一种基于产出的教育理念,由美国学者威廉·斯派迪(William G.Spady)[8]于1981 年提出,强调“教育应该更加关注学生在毕业后可以达成完成某种任务的实际能力而非分数”,这与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的根本目的甚为契合。OBE 理念内含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以持续改进为原则,力求实现学生培养目标、过程、结果相统一,并不断完善、优化,在此过程中学生能够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多种资源和机会获得成功。针对当前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以OBE 理念为指导优化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体系,应根据高职学生核心素质指标体系反向设计培养环节,实现从理念到过程的完整闭环。
OBE理念中倡导的“以学生为中心”,涵盖了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的定位、参与度和覆盖面等要求。一是定位要求。高职院校培养活动的最终目的,应以“学生是否学到了应该学的内容”为原则予以确立,从学生的学习者视角出发考虑如何激发学生的主体性。二是参与度要求。基于高职学生在核心素质培养中的定位,高职学生也应当充分参与培养活动实施过程,从培养方案的设计、落实到评价等,都应体现对学生核心地位的尊重。三是覆盖面要求。“以学生为中心”是以所有学生为中心,而非仅关注部分学生,OBE 理念强调使所有学习者均能取得成功,这就意味着高职院校应注重每个学生核心素质的生成。基于上述三方面要求,高职院校培养学生核心素质应当明确各主体对学生的需求,包括学生对自身发展的期望,根据各类需求制定学生核心素质培养方案,将培养理念以顶层设计的形式进一步确立。
具体而言,一方面,高职院校核心素质培养应首先设定清晰的愿景和框架,明确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后能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即遵循国家对高职学生的需求确定核心素质培养目标,如《职业教育法》中所规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并以这一目标为根本指导,初步搭建核心素质培养框架。OBE 理念强调学生在刚入学时就应该知道自己学习的结果是什么,因而愿景和框架的设定必须基于学生的发展需求,保证学生参与制定过程。另一方面,校企双方应进一步细化培养目标,将整体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对学生不同方面的要求,可由理想信念、知识技能和行动能力构成;同时,在目标解构之后,考虑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与条件,并不断向学生提供成长的机会,如理论课程、实操、实习、实训、活动等。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方案的制定,需始终确保学生主体性在核心素质培养过程中的发挥,尤其是教师在制定课程计划或教学方案时,应将学生置于平等的主体地位,考虑如何激发全体学生的课堂参与积极性。
“以结果为导向”是指高职院校必须以学生的学习成果为导向,即学生最终树立了什么样的理想信念、掌握了什么样的知识技能、形成了什么样的行动能力;同时,学生核心素质的水平也是构成结果的一部分,培养结果应当指向全体学生或多数学生能具备较高水平的核心素质。在落实层面,OBE 理念强调形成更为针对性的详细策略,包括明确学习成果、建构课程体系、明晰教学策略、形成自我参照评价和逐级到达顶峰等,对应到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培养过程,则要求高职院校在转变培养理念、完成培养方案架构的前提下,从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出发,完善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运行机制,才能将制定的培养方案较好地转化为实际行动,并确保培养运行机制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以此实现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高水平生成。
于高职院校而言,应从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的各个环节出发,完善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体系。其一,发挥办学优势,优化培养方案。高职院校应以学生核心素质为核心,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优势,以生为本实施各门课程、各项活动、各种比赛及专业实习,着力体现鲜明的校本特色和专业特色,通过学生核心素质培养强化办学品牌,也在建设重点专业的同时打造核心素质较强的职业人才。其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满足培养需求。在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的引领下,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既要引进企业优秀技能工人,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又要给予本校教师宽松的进修机会,不断提升其专业知识、技术技能水平。其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素质培育。高职院校管理工作的开展也是为培养学生核心素质所服务的,具有一定的教育性,高职院校应树立服务意识,推进院校治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完善,针对学生管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实习安排等,加大关注度,时刻关照学生发展;适当提升学生自治的比重,在保证有章可依、有据可循的前提下发动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利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等群体,充分发挥同辈群体在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此外,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运行机制应考虑到运行过程中对各项资源的配置、调动、协调,为学生核心素质培养提供全面的支持保障。如人员方面,其他教辅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也应坚持以生为本开展相应工作;物力方面,基于学生素质发展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场地等,开发活页式教材、网络课程等学习资源,建设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实习实训基地等;文化方面,尊重学生自由意志和发展意向,提高第二课堂活动的优质供给,并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程中形成“课程—活动—实习—实践—管理”五位一体的培养机制,打造益于素质培养和学生成长的自由性、自主式氛围。
OBE 理念中的“以改进为原则”运用到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中,即在结果导向下,继续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基本理念,采取成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培养目标和核心素质指标得出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回溯到培养环节中去,实现对具体问题的针对性补救。高职院校核心素质培养是一项多主体、多环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必须做好过程管理和评价监督工作,在持续改进中形成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从理念到执行的良性循环。理想状态下,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评价反馈可由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组成,其中,内部以高职院校为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包括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生成过程与提升效果,以及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职工等围绕学生核心素质培养开展的系列培养活动等;外部以企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为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包括高职院校学生培养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等。
在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和以改进为原则的理念引领下,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的内部评价监督涵盖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开展、毕业要求等环节,涉及包括高职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等在内的所有办学活动,在内容繁多的前提下,高职院校应针对学生核心素质培养构建体系化的内部评价监督机制。在培养目标上,将毕业生的核心素质平均水平作为调整在校生培养目标要求的依据,定期开展就业率、升学率、用人单位满意度、专业对口率等相关数据调查,将调查分析结果运用到培养目标的优化调整中去。在课程教学上,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完善课程设置方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价,注重教师课堂教学开展情况的评价和监督,注重学生入企实习实训的过程监督和质量管理;还应加强收集学生对培养环节的意见,以学生即时反馈为主要依据,依托“反馈—评价—再反馈—改进”的持续改进策略,推动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的外部评价监督,主要用以弥补内部评价的不足和缺陷,可通过强化外部评价监督机制实现。高职院校应加强与合作企业的交流沟通,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共同对学生开展多主体评价,定期与企业进行双向评估;积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督导,结合督导意见及时整改学生培养环节中的各项问题,保证职业教育人才供给双侧的高度契合。
高职学生核心素质的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尤其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新背景下,更需要结合时代要求深入思考并不断完善高职学生的培养工作,以确保高职学生所具备的核心素质能够满足个人、社会和国家等各方需求。本研究以OBE 理念为基础,针对当前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在理念、过程和结果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相应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若运用到高职学生核心素质培养实践中去,则需要更加体系化和更具实操性的方案设计,这也是后续研究需进一步讨论和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