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俊杰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水生生物丰富。为了让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党中央提出了十年禁渔的重要决策。这一重要决策的实施,对促进长江经济带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渔民利益及国家生态安全等各个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本文就新时期党建如何引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科学开展进行了思考与研究,供相关部门参考借鉴。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从国家发展的整体目标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加快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为广大中华儿女利益谋划的大事,各级党组织需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自身思想认识,协调配合、相互合作,严格落实好这项战略任务。
长江禁渔是对长江实施大保护的重要工程,更是解决长江生态恶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物多样性持续锐减,长江水产品质量也持续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以恢复,长江流域开始实施禁渔区及相关制度。从2003年开始,长江流域就实行每年为期三个月的禁渔制度;2015年开始,实行每年为期四个月的禁渔制度;2017年开始,长江一级支流赤水河进行了十年禁渔试点工作;2020年1月开始,长江流域上百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了全面禁渔;2021年1月开始,长江干流及重点支流等水域正式实施十年禁渔制度。十年禁渔作为一项战略决策,对维持长江流域生态平衡、保证鱼类繁衍生长等各方面意义重大,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去落实。
依据长江禁捕工作安排,各省市党支部、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承担自身责任,在长江流域关键水域设置党员执法岗,基层干部带领党员,组织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结合“长江禁渔系列”等各项行动的开展,严抓捕捞、运输、销售等重点环节,对保护区或者是案件频发区强化执法巡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果。2022年以来,在农业农村部各级党委高效协同下,以突出政治引领、聚焦聚力为抓手,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开展流域性联合巡航督查行动7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月均出动执法人员14.4万人次、执法船艇1.1万艘次,共查办非法捕捞等涉渔行政案件18525起,查获涉案人员20543人,查获涉案船舶1743艘,清理涉渔“三无”船舶4565艘,清理违规网具18.4万张(顶)。在高压严打态势下,禁捕秩序总体平稳。
为加强十年禁渔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党组织积极探索“强队带弱队”“联合党委”“党建联盟”等共建联建模式,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多种方式,形成多方联动齐护渔的整体效应。在部级党委牵头下,各级党委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以“红色旗帜”为指引,协调联络各方资源,共同落实禁捕执法活动,组建特编执法队伍。目前,农业农村、海事、公安、水政等部门已有106艘执法船艇加入长江渔政特编执法船队名单。同时,省部级党组织也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与上下游各执法单位加强协作,签订相关禁捕合作共管协议,在长江流域重点禁捕水域,配合落实了16处渔政执法队伍加入部省共建共管渔政执法基地名单,有效扩充了长江流域执法保障力量,弥补了交界水域执法覆盖面不全的问题。
各级党委同频共振,加大力度发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苏浙沪地区“红烛义工”党员志愿者队伍人数超过百人,党员志愿者组织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生态环保问题,组织党员干部针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问题进行探讨,并立足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情况,放流鳜鱼、银鲴等多种苗种超过了1200万尾,为长江禁渔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2022年以来,为将增殖放流活动严格加以落实,还以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为主题开展党建活动,使得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修复。经有关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长江干流鱼类生物增加了14种,数量、重量也呈逐渐增长态势,长江禁捕对渔业资源的修复作用明显。
为了让长江禁捕重要决策全面落地,各级党委积极建立十年禁渔监管防线,将专项打击作为核心,党员执法人员领头进行常规巡检,全面提高渔业执法能力建设。此外,部级党委联合职能部门高效协同,充分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在执法活动中的困难与建议,并依据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标准,特申请执法财政资金支持,为基层党支部配置了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各种现代化监管设备,对长江流域核心水域进行全面监管。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还在支队党委带领下,深化“智防”监管机制,积极探索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执法平台,加强违规捕捞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化建设,提高对涉渔问题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各级党委总揽全局,激发了党建“内动力”优势互补,汇聚了党建“助推力”辐射带动,既强化“人防”队伍建设,又提高“技防”智能水平,为长江禁渔带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的同时,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从事后控制向事前预防转变,进一步优化涉渔案件查处模式,提升执法效率。
各省市地方党委全面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带领党员志愿服务组织进行线上线下禁渔普法宣传。线上支部在当地报刊或网站设置禁捕专栏。例如,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党总支联合上海长鱼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基金会以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专栏为平台,组织开展了《长江保护法宣传》;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在各级党委统筹规划、积极协调下,正计划开设长江禁渔系列执法专栏及中心主责主业宣传网站;各地方媒体也主动联合地方渔政党委机关,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大力推广线上禁渔平台,普及禁渔制度等。各项禁渔禁捕宣传活动的开展,让长江禁捕工作深入人心。
在新时期要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重中之重。
一方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需要科学把控统一性,探索融合规律。新时期必须牢牢把握党建和长江“禁渔”的统一性,将党建优势凸显出来,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为长江十年禁渔取得理想成绩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党建作用的发挥必然离不开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应做好队伍建设,组建一支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执法队伍,将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体现出来,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承担自身的责任与义务,让每位党员干部保持更高的热情、更积极的态度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服务。
全面发挥思政教育功能,将思想建党、制度建党融合起来,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条件上,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并积极维护党中央权威。与此同时,综合禁捕执法工作特征,准确定位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拉紧思想红线、树牢行动底线,遵守相关制度,让长江禁渔执法工作能够高效实施。
从中央机关到地方各部门党员干部都应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相互合作。党员主动承担或参加护渔志愿队,在重点禁捕水域定期巡检,减少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的出现。在渔政信息化平台运转中,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轮班制,确保全天候、全方位实施禁捕水面监控,实时了解动态,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人员予以制止并严肃处理。
各级党政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自身使命担当,积极承担起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的责任。参加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抓禁渔,切忌走走形式,虚假整改,一旦发现有违规为捕捞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厉追责。
其次,建议各财政、纪委等部门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强化对禁捕退捕专项资金补助监管、审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挪用、非法冒领等行为,应予以严厉问责。
要让十年禁渔工作禁得了、稳得住、不反弹,必须坚持党建引领,让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入“十年禁渔,党员先行”行动中来,深化对“禁渔”工作的学思悟践,积极承担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出榜样力量,让党旗高高扬起,带动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十年禁渔工作中来,坚持不懈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