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洲羽(贵州大学)
当前,数字技术正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深入渗透,数字化转型驱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已成必然趋势。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占GDP比重提升至41.5%,已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数字技术正发挥着保障农业稳增稳产、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建设生态宜居新农村的积极作用,如利用农村电商、互联网金融等平台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能级与效率,[1]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整体性重构。[2]但农村地区存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民数字素养不高、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造成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整体滞后,城乡数字鸿沟或将持续扩大。因此,本文分析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逻辑路径及对策措施,以期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一个地区会随着技术创新与产业结构优化不断催生出新产业、新业态,带来劳动生产率水平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软制度环境,促进社会结构转型升级。[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强调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全过程,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数字技术作为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手段,通过将其应用于农业农村五大方面,驱动整体转型升级。
数字技术促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数据作为农业新生产要素,将数字技术融入传统农业,结合农业自身生产规律,能够使产前要素投入过程、产中生产与加工流程、产后流通与消费模式转变。产前,利用数字平台收集分析气候环境、农作物信息等数据,帮助生产决策制定和精准实施;产中,数字化应用可及时了解作物种养状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技术设备,记录空气湿度、光照时长、土壤含水量等环境参数,为确定化肥农药施用量、浇水量等提供可靠依据;产后,将农产品质量认证、安全监管、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纳入数字管理系统,解决农产品销售和流通困难等难题。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为乡村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提升了供需匹配效率,弥补了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产前投入科学化,产中生产精细化,产后运销标准化。
数字技术为加快达成生态宜居的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先进的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中,积极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标准体系,采集和分析监测数据,能有效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完善乡村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实现乡村生态环境管理智能化。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建立与运用,为促进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制度创新,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监督和反馈工具。数字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既拓宽了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途径,也为农村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利于达到乡村生态宜居的总要求。
数字技术的应用推广能够丰富乡村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文化内容数字化方面,通过找寻记录农村地区特色民族风俗和优美风景等独特文化,引导专业人士和广大农村居民共同参与数字文化产品的创作。文化传播数字化方面,数字媒体的兴起促进文化资源自由流通,突破乡村文化地域界限,形成城乡文化融合的发展趋势。微博、短视频等媒体平台为传播乡村文化创造了新的窗口,增强了乡村文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数字技术可以拓展乡村文化范围和领域,丰富乡村文化内涵,以新技术、新渠道、新需求重新挖掘传统文化价值,极大提升农村地区文创发展的粘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并赋予农村传统文化发展以新形态和新动力,提高乡村振兴文化软实力。
农村管理体制亟需重塑转型,由单向统一治理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数字赋能乡村治理,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农民及各类涉农组织的广泛参与,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充分发挥多元乡村主体合作管理优势,可有效克服传统经验模式下的政府管理漏洞,避免突发事件引发的管理失灵状况。[4]利用大数据平台能快速收集和及时反映农村信息,精确洞察农民实际需求,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数据支撑的乡村治理新局面,有助于社会主体共同做好保障农民权益、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维护农村稳定的各项工作。
引导农村居民和多领域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供给一体化,形成农村新型公共服务数字化共同体。数字技术促使公共组织跨时间、跨区域、跨行业自由交换数据,扩大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文化体育、社会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的共享范围,提升数据资源共享的效率,增加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渠道。利用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产品非竞争性的特点,在线教学和线上医疗等新模式为广大农村创造了人力资源赋能新途径,使农村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设施及服务供给,提高了公共资源整体配置效率,极大缓解了城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和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等现象。
第一,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因地制宜做好乡村数字化转型规划,依托中央一号文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政策文件,结合地方文化习俗、人口环境等现实特征,探索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规律,把握政策红利与时代机遇,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以点带面开拓符合当地实际发展需求的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道路。第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基层政府可通过与科技企业合作,充分将数字化平台与行政管理结合,探索政企合作有效机制,消除数字化转型中阻碍数据要素自由流通的制度障碍,加强基层政府之间数字沟通,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第一,提高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加速构建以5G、物联网等为代表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数字农业基础设施,打造智能农机,推动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另一方面,鼓励推出网络扶贫专属资费优惠等服务,提供高价值、低成本的通信业务,缩短农村地区因信息化基础服务差异而造成的“数字鸿沟”。第二,搭建和维护数字化平台。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鼓励科技企业增加技术研发投入,构建农业农村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降低农业供给与需求信息不对称,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数字平台进行生产决策效率。
第一,加大农民数字应用技能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线上丰富网络资源加强对农民的数字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线下农业数字化生产过程中多类数字技术应用项目培训,改变农村教育发展缓慢和农民素养参差不齐等现实困境,提高农民使用数字技术参与生产生活的积极性。第二,大力引进培育数字实用型人才。紧密结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大力引进和培养有针对性的数字化专业人才,构建多元化多领域的农村数字人才队伍。
第一,深化农村“互联网+政务服务”。首先要加快接入智慧政务服务平台,聚集优化政府信息资源,打通部门间数字壁垒,提高政务信息共享水平。其次要推广“一网一门一次”等改革模式,优化线上审批服务,精简线下办事流程,实时公开政务信息。再次要加强对政务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引导,降低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的门槛。第二,提高农村社会服务供给数字化水平。加快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向农村地区渗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弥补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短板。
第一,构建数据标准体系。统一规范乡村数字经济相关数据统计口径,重视数据使用安全,避免产生“数据污染”。加快健全不同类型数据标准体系,根据数据使用目的、潜在风险等制定不同行业规范标准,强化数据治理能力,注意数据收集的质量与时效性。第二,完善数据确权与交易流转机制。厘清数据要素分配主体,明确数据产权边界,规制数据主体在各环节利益归属与责任分配,制定全面的数据交易流转规则,营造开放安全的法治营商环境。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数字技术将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创新引擎,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也将作为建设数字乡村的必由之路。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手段,以数字化平台为主要载体,通过做好乡村数字化规划,攻克数字基础薄弱难题,培育数字移民,拓宽公共服务数字化范围,规范数据交易标准等措施,实现数字赋能产业融合、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建设、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农村产业快速发展,环境得到保护,农民素养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民生服务改善,让农业智能化、农村现代化、农民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