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芷欣 罗蓉 赵晓铭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2)
2021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部署推进全省1127个乡镇、近2万个行政村全面振兴。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愈加深入,乡村建设也愈加追求“独特的乡味”,流于表面的形象工程已经不符合当代乡村景观营造的标准。而在乡村景观的营造中,在地性景观不仅是吸收和融汇乡村文化的外在表现,也是展示乡村文化内核的重要载体,而乡村文化内核恰恰是支撑乡村在地性景观得以保护和传承的必要充分条件。
乡村景观是人类文化和自然环境高度融合的景观综合体[1]。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洪流中,乡村的发展比城市缓慢,正是因为这种缓慢,人类活动对乡村的干扰比较小,令绝大部分乡村自然景观和人文文化得以保留下来,并因此拥有优越在地性景观营造条件。建成环境景观实际上可被视为由“可见的”物质形态与“无形的”文化内涵两大系统复合构成的整体[2],景观营造作为乡村文化的载体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不仅代表了乡村的整体精神风貌,更是村民心中的乡愁和无法割舍的故乡。
迳头镇位于清远市佛冈县北部,其中心镇区新集镇距离佛冈县城约20km,距广州市123km。这里不仅是广州市、韶关市与清远市三市交汇的地方,而且是重要的交通枢纽。迳头镇五百多年的历史孕育了多元的文化,传承了许多地域精神,也保留了众多文物遗迹,如古墓葬1处,古建筑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等。
在地性往往是由山水格局、街巷结构、建筑风貌、公共空间形态等实体要素,以及市民生活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意识要素构成的显性表达[3]。景观由有形和无形的表现形式组成,共同反映了该地区的地域特征。因此,笔者对迳头镇的历史资料及实地调研的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后,将迳头镇的景观分为实体要素和显性意识要素这两大类进行归纳总结,详见表1。
表1 迳头镇在地性文化景观资源一览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大自然塑造了迳头镇的土地、山林和水流,也滋养了择此地而居的迳头人。日月流转,人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开始了创造性活动,人地关系也伴随着实体要素和显性意识要素的建立而愈加紧密。实体要素具有外化的、直观的特点,而意识要素则代表了人文风貌的精神层次。二者并非相互割裂的存在,而是二元合一、缺一不可的,其共同构成多样且丰富的在地性景观风貌。
在经济发展与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乡村景观发生了最为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以景观及生物多样性的衰退、同质性的增加以及与历史和传统的根本割裂为特征的[4]。外来文化和城市文化与原有的乡村文化相互博弈,城市中标准化和模式化的景观成为了乡村空间的主导[5],这也是造成乡村在地性景观丧失特色的重要原因之一。
迳头镇山地广阔,属于低山丘陵地区[6]。独凰山作为镇内海拔最高的山体,位于清远佛冈县、韶关新丰县与广州从化市三地交界处,高约1047m。其与通天蜡烛山、狗头壳山、苦茶山共同构成了迳头镇的山水格局。2条主要河流烟岭河和大陂水贯穿迳头镇镇域,并与荒塘山、深坑山和独凰山共同构成全镇的生态本底。迳头镇基本保留了许多地域特色鲜明的古建筑群落,有官塅围古村落和土仓下古围村等。建筑布局基本按自然村呈组团状,传统民居以单层砖木结构为主,建筑风格形制则以岭南客家围屋为主。
在历史资料整理和现场调研中发现,迳头镇在近30年间有过一次重大的中心集镇建设规划。其中,迁镇重建使因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历史渊源等天时地利因素所孕育的景观结构遭到破坏,如新建建筑以三四层水泥钢筋结构楼房为主,饰粉黄马赛克瓷砖,外立面装雨棚、空调挂架和防盗网等。道路坑洼不齐,公交站、电线等基础设施也缺乏维护,见图1。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中心镇区的景观特色模糊,场所识别度下降,相当于景观空间结构缺失进而破坏了文化景观的完整性。
图1 迳头中心镇现状风貌
对迳头镇进行史料分析和现场调查研究,不难发现迳头镇文化价值传播链存在断裂的可能性,具体表现如下。
3.2.1 迳头镇居民的行为模式发生变化
在文化景观中,行为模式是长期积淀下来的社会心理、思维方式和风俗习惯的外在形式,包括日常行为、节庆仪式和传统技艺等[2]。除了延续至今的日常饮食行为和节庆仪式,传统技艺却大多没有继承。如,据佛冈县志(2002)记载石咀头村的老艺人郑大荀能精工编制草龙[6],柯木冈村有牛皮加工技术和织草席特色手工产业等,但只持续到20世纪末。
3.2.2 传统建筑闲置,无人修葺
长久因地理环境和气候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迳头镇形成了独特的建筑形制,具体表现为典型客家围屋的建筑形制,主要以“回”字形布局和“目”字形布局为主。建筑材料多使用三合土墙体,地面铺设花岗岩与鹅卵石,就地取材,坚固耐用,突显地域性。镇域范围内不论是传统民居建筑还是文物建筑,大多处于闲置的状态。如,龙塘司马第虽然标示为不可移动文物,但是建筑内外部呈现裂墙断瓦,杂草横生的状态,见图2。
图2 龙塘司马第现状
从迳头镇内现存的古建筑和发掘的文物来看,迳头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代万历年间,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历史遗存均有保留。据《佛冈县志》记载:“明代寺院古钟于1984年在迳头区中心小学校内树旁发掘。钟高81厘米,肩部直径34厘米,口部直径57厘米,厚1.9厘米,钟蒂有主足一对,外铸龙形图案。钟顶有圆孔,肩上饰有半环形耳。造于明代万年二十三年春(1594)。[6]”古建筑遗存则以建于明成化年间(1465—1487)的石咀头围场和建于清同治六年(1867)的龙塘司马第为代表,还有利村传统民居(明崇祯年间)、杨岭村围屋(清嘉庆年间)、郑安人墓(明万历年间)和各色古牌匾等。不仅如此,镇域范围内还有许多古树名木,枝繁叶茂,已挂牌实施保护的有大陂村橄榄树、杨岭村新社旁的樟树等。这些文物古迹、古树都清晰可见迳头镇的文化痕迹,文化元素众多。不仅代表了迳头镇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而且展现了迳头镇文化传承的连续性。
图3 土仓下村“名高制阃”匾及利村上围古居
经过对迳头镇文化景观现存问题的分析后,可以得到以下结论:迳头镇自明代发展至今,现存环境与建镇之初已截然不同。在发展与演化之中,存在景观空间结构被破坏、文化价值传播断层、历史文化遗存无序且散点分布和场所识别度急速下降等现状问题。为挖掘乡村自然魅力并融合现代建设发展,通过营造在地性景观来找回乡村记忆将是达到文化内涵与物质载体相统一的良好建设路径,也可以有效避免乡村景观趋同的现象。
在如今的乡村建设发展中要营造在地性文化景观,要从地方志中通览历史和进行详实的实地调研,了解地区发展演进的过程并于其中梳理“在地性”文化景观资源。从景观中感知文化,要理解文化作为引导物质具象产生的内在动力[7],利用多样的景观具象表现地域文化的独特性,营建二元合一的在地性景观,而非孤立地停留在表象。
迳头镇之名源自位于山脉起端,当地人称之为“迳”而得“迳头”之名。由此清晰可见,迳头以地名为载体展示了地方所处的自然山水格局。自然山水环境同时也孕育了乡村人文景观,对其构成要素产生重要影响,如街巷结构、建筑风貌和日常行为等。
在迳头镇乡村振兴规划中提出形成“一轴两带三区·一镇九村”的空间发展格局,见图4,强调迳头中心镇区的文化带头作用,同时发掘镇域中其他自然村的文化和生态价值,并带动形成文化经济和生态经济;依据各个村的空间资源特征并进行文化景观整治,突出在地性特色。因此,在乡村营造过程中保留自然景观结构,关注建设与人文环境的平衡,尊重特色地域环境,是在地性景观的营造策略之一。基于此,通过重构迳头镇的空间发展格局,相当于抓住各个村庄地域发展特点以及平衡景观结构,并在该整体空间格局的指导下以地域特征为依据对文化景观空间进行更加微观的营造,见图5。
图4 迳头镇空间格局图
图5 迳头镇文化镇标效果图
建筑因其特殊地域性及功能性,成为乡村文化的代表性物质要素之一。在历史演变中受到气候、地形等相互作用和影响,镇域范围内传统的民居均为浓厚的客家围屋建筑风格。除了列入清远市传统村落风貌的土仓下围、迳头大陂村、湖洋张屋围、湖洋大围、官塅围、石咀头村和甲名村等,还有许多保留完整的传统乡村风貌建筑群,其中还混杂着许多近年新建的砖混结构民房,见图6。
图6 迳头镇镇域建筑风格混杂
近年来城市建设繁盛,外来文化流行,乡村文化受到较大冲击,村民容易对地域文化不自信。面对传统民居的空置选择新建钢筋混凝土民居的现状,应加强认同乡村文化的独特性和培养村民的文化自信,盲目追求崭新、漂亮的建筑反而会使村落失去特色,使乡土景观遭到建设性破坏。对于传统建筑以“修旧如旧”为原则进行合理改造和赋予新的使用功能;对于新建民房风貌整治要与周边的乡村传统建筑景观相融合,突出地域特色,见表2。如,在之前的乡村规划中官塅围村挖掘了范仲淹文化,围绕文化特色在保留历史民居风貌下对其外观进行合理修缮,功能进行活化更新。改造的民居建筑高度展现了当地文化背景,实现了建筑的动态保护,延续了本土文化,强化了地区特色风貌,见图7。对于中心镇区新建民房的改造可以从建筑装饰特色和人文风情方面梳理地域景观符号,研判改造风格,提取特色元素来展现迳头镇特色,见图8。
表2 迳头镇部分建筑风貌分类整治表
图7 官塅围勤政文化园
图8 迳头中心镇区民房改造推演及效果图
乡村文化的旅游活化路径需要以地方的诗意栖居意义为立足点,优化乡村的生态环境,在传承乡村的农耕生产生活景观的基础上加入现代化革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8]。迳头镇以在地性文化景观资源为基础,在基础之上串联全局发展文化旅游路线。结合实例,游客可以到烟岭河畔的官塅围生态村学习官塅围文化和在荷花小镇游玩,并在柯木冈村欣赏客家围屋和广府民居2种不同建筑特色的民居,到上龙冈村领略田野风光,在楼下村学习范仲淹文化,参观土仓下村历史建筑大夫第等。梳理清楚镇域范围内在地性文化景观旅游点,结合地域特点和人性需求优化景点。不仅对乡村中的自然格局和人文精神的保护和传承有重要的作用,而且使文化无形中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见图9。
图9 迳头镇文化旅游点
在历史的洪流中,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历史渊源不同,每个乡村都有自己的独有魅力和独一无二的文化,这些魅力外在表现则是文化景观,不应在乡村建设中被埋没[1]。景观突破了外在世界简单直白的自然物象,透过景观表象而揭示的文化意蕴、习俗观念、信仰传统及社会隐喻等内涵成为景观深层次价值所在;“景观”的观念,如何“文化”地去观[10]。
因此,要想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就应积极营造在地性文化景观。梳理当地的自然山水格局,找寻景观空间结构并对建设发展时有所破坏之处进行重构,活化自然山水格局;实地走访村落并全面了解和梳理史料记载,发掘乡村在地性景观背后的文化价值,通过在地性景观营造来重现传统乡村文化价值;文化元素是乡味的来源,依托乡村的历史文化背景,深入挖掘和提取村落在地性景观元素,并灵活地运用到乡村文化旅游路线规划中,以文化经济为原动力动态地延续在地性文化。在大力推动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时,笔者认为需要在文化景观的视角下营造在地性景观,避免陷入照搬照抄的思维定势,从而丧失了乡村特色而造成不必要的建设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