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华
用数字赋能打造“金饭碗”、着力破解乡村振兴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已经成为一股热潮,在神州大地持续涌动。
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之一,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全国各地积极响应,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让5G成为“新帮手”、直播成为“新农活”、数据成为“新农资”……用数字赋能打造“金饭碗”、着力破解乡村振兴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已经成为一股热潮,在神州大地持续涌动。
开局态势良好
“宝宝们,欢迎大家来到我們的直播间。我们远安的羊肚菌朵大肉厚、香味浓郁,这些都是刚刚从地里摘下来的,只要60元一斤,抢到就是赚到……”3月19日,湖北远安举行首届电商采摘节,10余名助农主播走进羊肚菌种植基地,面对镜头,自信大方地直播推介家乡的农产品。
这样的场景,如今在全国各地常常上演。
2017年,围绕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国家公布了13个试点县区,建设了近100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2020年,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接着,农业农村部又发起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覆盖了11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县。紧随其后,各地陆续出台各种政策措施,华为、腾讯、阿里云、京东等互联网和科技巨头企业纷纷入局,全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如今,如何以数字化手段赋能乡村发展,很多地方已在先行先试中找到了答案:从直播电商有效拓宽农产品销路,到智慧农业平台通过遥感巡田、农作物生长监测、精细化管理助力农作物品质与产量双提升,再到技术专家远程识别病虫害、在线诊断“疑难杂症”,数字技术贯穿乡村产业种植、收获、加工、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不仅大大促进了农业技术革新和生产力提高,更是催生了乡村生产生活模式的深刻变化。
一是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过去十年,我国移动通信从“4G并跑”到“5G引领”,实现“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8.8%,与“十三五”初期相比,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缩小近15个百分点。
二是农业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数字育种探索起步,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智慧大田农场建设多点突破,畜禽养殖数字化与规模化、标准化同步推进,数字技术支撑的多种渔业养殖模式相继投入生产,2021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25.4%,其中畜禽养殖信息化率达34.0%。
三是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农村电商继续保持乡村数字经济“领头羊”地位,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2022年已达2.17万亿元;在各种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成果喜人,“草莓贷”“咖啡贷”等各种特色农业贷款产品层出不穷,截至2022年末,已有多家国有大行涉农贷款余额超万亿元,涉农贷款增速超20%。
四是乡村数字化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近年来,我国网上政务服务不断健全,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全国六类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在线办事率达68.2%,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服务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6%。
此外,数字创业创新的火种在农业农村点燃。2021 年我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1120 万人,其中一半以上采用了互联网技术。
以数字技术来推动农业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创新,不仅能提高农业产业效能,还能优化城乡与区域要素流动和配置。由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牵头编制的《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对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进展予以高度肯定,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进,“总的来看,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凝聚共识,直迎挑战
虽然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取得一定成果,但也面临诸多挑战。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阿里研究院高度关注数字乡村建设,早在前几年便成立了项目组,联合发布《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据其2022年最新报告,项目组以2019年各区县农业GDP占比大于3%为参照系,选取全国范围内2481个县域进行研究,并将县域数字乡村各领域指标的发展水平从高到低分为五等。结果显示,超六成的县域处于中低水平,且“东部较高、中部次之、西部和东北较低”分布格局依然明显,东部地区的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处于较高水平及以上的比例为67.6%,中部地区为50.1%,而东北和西部地区分别为4.8%和12.2%。
另外,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阿里研究院特别指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在基础设施、乡村经济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等不同领域的表现差距较大,基础设施进入了发展较高及高水平阶段(大于60分)的县占比达86%,且东西部差距较小,而乡村经济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生活数字化发展处于同等阶段的县占比分别只有17%、28和21%。基于同一县域数字乡村不同领域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现状,项目组还将这2481个县域分为了五个类型,即“低数字基础设施-低经济数字化-低治理数字化-低生活数字化”(四低型)、“高数字基础设施-高经济数字化-高治理数字化-高生活数字化”(四高型)、“低数字基础设施-低经济数字化-高治理数字化-低生活数字化”(治理突出型)、“高数字基础设施-低经济数字化-高治理数字化-高生活数字化”(经济短板型)、“高数字基础设施-低经济数字化-低治理数字化-低生活数字化”(基础设施领先型)。结果显示,上述五个类型的县域占比分别为 20.3%、17.1%、10.6%、8.2% 和 7.5%。
“虽然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取得一定成果,但也面临经济数字化水平偏低、区域差异大、数字鸿沟与经济鸿沟交叠、新业态惠民不够、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等挑战。”基于对数字乡村建设中短板和问题的思考,项目主持人、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季焜建议,一要明确县域数字乡村整体及各领域发展的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及发展路线图,持续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二要采取更具包容性和公平性的区域发展策略,加大对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地区,特别是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脱贫摘帽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社会帮扶力度。三要立足县域发展实际需求,坚持突出重点和补足短板并重的原则,加强不同支持政策间的协调与衔接。例如,对于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四低型”,需完善长短期发展规划、稳抓稳打,加强潜力挖掘和优势领域培育。而对于“四高型”,则需夯实发展基础、筑牢优势领域、强化创新升级、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四要持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并开展试点成效评估,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与不足,不断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模式。
无独有偶,4月初,中国社科院发布了最新的《数字经济蓝皮书: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报告(2022)》,其中的子报告《数字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现实路径、具体实践及政策建议》同样关注到了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中存在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单薄、数字人才培育缺乏、数据分享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方面较为薄弱等问题,直言“学术界已经初步达成共识,数字乡村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政府在前期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的相关政策支持,客观条件是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来降低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外在表现是通过平台经济实现农民的自我‘造血’功能,核心功能是由信息技术进步带来经济活动信息化,从而实现两者间的相互促进和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