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导则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发起,就如何遵守评定与气象和水文现象相关危害的安全要求提供了建议和指导。它包括国际社会处理这些外部自然灾害的实践状况,从最近的灾难性事件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从关于气候可变性新发现中吸取的经验教训。此外,本出版物就如何确定这些自然灾害的相应设计基准提出了建议,并就保护核设施场址抵御此类灾害的措施提出了建议。本安全导则供监管机构、核设施设计者和负责设施安全以及保護人类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有害影响的营运组织使用。
本出版物对核设施寿期内气象和水文外部危害评定提供指导,从选址勘查阶段至详细研究场址阶段并获得设计基准,直至运行期结束。
选址是为设施选择适宜地点的过程,包括对场址的适宜性评定和确定相关设计基准。选址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为“场址勘查”,根据现有数据选择候选场址;第二阶段是实际确定首选场址,这一阶段可被视为场址评价的一部分,以确认首选场址的可接受性,并给定核设施设计所需的参数。考虑到场址特征、运行情况、监管要求、评价方法和安全标准的变化,场址评价在整个建造期内持续进行。在场址评价阶段需要确认场址的可接受性,并给出全部的场址特征。
本“安全导则”涉及的气象和水文灾害是由外部事件引起的。外部事件与设施的运行或操作无关,但可能对设施或运行的安全产生影响。“设施外部”的念义意指包括的范围超过场外区域 1。因为除了邻近场址的区域之外,场址区域本身也可能含有对设施构成危害的特征,例如水库。
(来源:IAEA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