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的书去哪儿了

2023-04-29 18:58张叶
中学生百科·悦青春 2023年2期
关键词:读书母亲

张叶

人们常说,一个人的精神史就是他的阅读史,对此我深有体会。少年时期我读鲁迅的作品,脑海中曾想象鲁迅的面容,觉得他应该是个清癯、深邃的人。后来在书店见到他的照片,很是惊讶,因为和自己内心的构想十分吻合。

之后又读张爱玲、张恨水等作家的小说,依然习惯在脑中勾画他们可能的样子,亦勾画他们作品中人物的形象,于是一个个作家的风格和精神气质跃然于胸。他们的作品、人品无疑与他们所读过的书及经历过的人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们普通“读书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出生的年代,黑白电视还没有普及,多数乡下人家徒四壁。有趣的是,哪怕只读过“初小”的老农,没事也会抱一本《七侠五义》《徐霞客游记》之类的书来看。当时的人那么穷,说不清他们的书到底来自何处。几经流落,书皮起了毛,书角被磨圆,间有残破书页,人们便用自家打的糨糊小心粘贴。

我记得父亲手中就有这么几本老书,厚而发黄。其中一本,父亲读了大概一年,依稀记得上面的花青色题目——《警世通言》。每天饭后,他就坐在堂屋看得很痴迷,因此受到母亲的奚落:“你一个庄户人装什么大先生?”父亲便将书里的故事讲给母亲听,末了还把里面的诗词背给母亲听:“不恋私情不畏强,独行千里送京娘。汉唐吕武纷多事,谁及英雄赵大郎!”

这样的乡村“读书人”也晓得书不能当吃当喝,但能让那些清寂寡白的日子变得生动有趣。在无数个茶余饭后的冬日,叔叔伯伯们聚在阳光煦暖的街角,里面有乡村教师,有会打算盘的村委会计。聊着聊着就说起了书里的人物,将其中是非拿来议论一番,从“张道陵七试赵升”到“诸葛亮七擒孟获”,等等。

此刻,他们那双平日拿着铁锨、头的大手,都好似握着沙场上的剑戟钢枪,个个都见识非凡。他们叹一番古人,比一比眼下,将一些淡忘了的美德重新打捞,那些沾着泥巴的书香,润物无声地潜入人们心中,悄然滋养着淳朴敦厚的民风。因此多数的乡村人,精神上自成一体,表现为嫉恶如仇和黑白分明,处世中自带一丝侠气和正直。他们以书里好人为标杆去做事,也以书中大道理去教育子女。

大哥年长我十多岁,他们那个年代,琼瑶和金庸的小说盛行。少年们彻夜不眠地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苦读,还将书中的武功拿来练习,梦想有朝一日腾空而起、飞檐走壁。而姑娘们读了《六个梦》和《紫贝壳》等,加上席慕蓉、汪国真诗歌的浸润,脑子里都住下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书中的情感如此华丽、细腻,书中的世界远至天涯,烟波浩渺,掩卷冥想,不由得感叹天地之博大,“江湖”之浩远,人生之精彩。少年心事当拿云,一本书打开一个世界。

我幼年时算是拥有良好的“资源”了。虽然母亲不舍得给钱买书,但哥哥姐姐留下来的各类课本有两大箱,还有几十本残缺的小人书。最难忘的便是母亲做针线活的时刻,我会将那些书倒腾出来,拣“有趣”的、带图的看,那些哑谜一样的图画激起了我强烈的认字欲望。

那时候没几个小朋友会去上村里的幼儿园,大多四处瞎玩。我是央求姐姐教会我看拼音认字的。书籍真的是一把钥匙,让人打开一个宝库后便一发不可收。从《鸡毛信》到《基督山伯爵》,翻开的书页像次第花开,释放出懵懂的香甜,又如微雨浥尘,让贪玩的孩子安静下来。

这样的“早读”的好处就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差不多已经读完了小学所有的语文课本,因此直到毕业都保持着年级前几名的成绩。不是我多么聪明,而是当时在农村,极少有孩子会很早接触书籍。尤其是女孩子,在那个尚不懂得“早教”的年代,她们更多的是随大人下地干活,学着缝缝补补,而上中学之后,大人稍不关注,她们就沉迷到爱情小说里去了。

我也读过琼瑶的小说,然而哥哥对我管得极严,他比父亲更介意我所接触的书籍。因此,他早早地将《朱子家训》《菜根谭》《古文观止》等寫入我的读书计划表,告诉我如果读了这些书,他就会给我买水果味儿的糖吃。好在当时读书已经成为嗜好,生活中并没有更吸引我的其他事,我于是将箱子里的书码好了排列在窗台上,窗下的桌子摆上笔筒,这一隅便成了我最早的“书房”。

上初中后,陆续有人赠书,加上自己购买,窗台上已然码不下了。父亲找人给打了一个木质书柜。说是书柜,其实不过是粗糙的木板隔开几层而已,不过它将我“书房”的规模扩大了。有时候来了一群姐姐的闺蜜,闲聊之余,她们也翻翻我的书,眼波流转,触及《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看也不看一眼,最后就借走《倾城之恋》之类的书。不干活的闲暇里,她们用这些书来打发闺中日子。

夏夜,人们在外纳凉,穿裙子的姐妹们在皎洁的月光下莺声燕语,我却想象自己是一青衫男子,持卷到三更。母亲嗔怪着喊道:“书呆子,你倒是出来凉快凉快!”她哪里懂得我的痴迷呢?倒是“书呆子”几个字于我来说很是受用,让我受了褒奖一般愈加“发奋图强”。

年少的我特立独行,强令自己看《史记》《诗经》等看起来很有学问的大书,从枯燥聱牙读到朗朗上口、渐入佳境。静读时最喜窗外花影扶疏或雨声潺潺,那般的宁静温暖。老屋的木质窗棂渐渐浸淫了书香,天长日久,书房俨然已经与自己浑然一体。后来去外地读大学,寒暑假回来,日新月异发展的乡村渐增丝丝的疏离,而回到久违的“书房”,抚摸那些发黄的书脊,故乡的气味便陡然扑过来跟随我——难怪古人深谙“书香多情似故人”。

大学时代,那些曾经读过的书令我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那时候很多女孩子沉迷于交网友,而读书的爱好使我保持了沉静的性格,依然能风雨不动地留在图书馆阅读。当然,那时我早已爱上了写作并陆续发表了一些作品。纸媒繁荣的时代,在校生发表文学作品是一件很轰动的事,何况发表了很多。学校里很多有着同样爱好的人找我交朋友,拉我进文学社团。那样充实的青春,让人至今忆起依然热血沸腾。

更幸运的是,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自己的写作特长而留校,省去了“毕业即失业”的波折。职场有规则,同事相处需要“情商”,而那些读过的书教会我如何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做个问心无愧的人,教会我如何在复杂的世事面前让自己继续正直、善良、低调、谦虚……如果说现实的残酷有如“陋室”,那么能使这个“陋室”不陋的,依然是你纯洁的品德与精神。

如今,我还保持着等车、旅行带书读书的习惯。我觉得这就像呼吸一样,早已嵌入命脉不可分割。至于读书的用处,让我想起曾流行一时的一段对话——问:“我读过很多书,但后来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那阅读的意义是什么?”答:“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吃过很多食物,虽然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头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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