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卫钢
那天午后,应约去会一个朋友,我骑电瓶车到沪太路、中山北路口时,前方左转信号灯正由绿变黄。闪念一想,在这种主干道上等下趟绿灯,需较长时间。我遂抱着侥幸心理加速、准备大转弯。在马路中央,有一根内环高架立柱,平时各种车辆逆向大转弯时,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沿本方向内档行驶,这样就相安无事。但当天偏偏有位逆向而来的快递小哥也想抢时间,并且“不按规矩出牌”——他竟绕到立柱的外档、我前行的方向疾驶过来!眼看就要两车相撞,幸好对方反应更快,拧一下车头,我俩擦肩而过……
无独有偶,前几日我去看电影,在影院门前停车时,发生了意外:我撑电瓶车撑脚时,车把手只稍碰了下旁边的共享单车,由于其撑脚太直,立即向外侧倒去,并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紧靠它的一辆电瓶车也推倒。只听一声闷响,倾覆的车子刚好重重地摔在一位也在停车的老先生跟前。
我当即“呃哟”叫出了声,赶紧去搬扶倒在地上的那辆电瓶车。因为此刻我最担心的是压坏老先生。谁料对方笑眯眯道:“我没事,刚巧是这辆电瓶车的座椅倒在我脚跟前了——你先把共享单车扶起来,再搬电瓶车吧。”我一面照他的吩咐扶车,一面连声打招呼,表示实在对不起。
我之所以如此忌惮这事儿,是因为它使我联想起不久前一位搞家装朋友的惨痛遭遇:在一个雨天,他骑一辆电瓶车,在拐弯时突然滑倒,左小腿被重重地压在车身下。结果,住院两个多月,接骨、植皮动了四次手术,缝了七八十针,花费十余万元,还留下后遗症。
暇时琢磨,就我而言,发生上述两件事的根源可以归结成两个字——匆忙。第一件事,假如事故一旦发生,我不仅将受皮肉之苦,也需按交规担责。后一个意外事件中,若真的導致那位老先生被电瓶车压伤,我几乎要负全责。那将要为之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可能就是一个“无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