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敏
(青海民族大学 旅游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赋予了其新的内涵,为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乡村振兴的首要问题还是人才,新乡贤作为乡村振兴人才的中流,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乡贤有着更高的知识、素养、眼界、资源,在乡村治理中,上能了解国家政策,下能通达底层、洞察乡村民情,起到上下协调一致的作用,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特殊优势,传承乡土人情,规范乡村社会秩序,建立长效的乡村治理机制。
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乡贤治村已得到人们普遍认可[1](P40-52)。新乡贤自身有着良好的社会公德、社会背景和文化知识,他们参与乡村治理,既可以维护乡村基层社会秩序,又可以提升乡民的社会公德,达到教化乡民、福泽乡里、促进和谐的目的。
首先,乡村矛盾调解员。自古以来,农村民事调解都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既包含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又包含民俗民情、邻里族亲,情况复杂多变[2](P134-144)。新乡贤有着熟人熟地的特殊优势,加之自身的德望和地位,调解起来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地化解因生活琐事和邻里纠纷引发的各类矛盾问题。新乡贤以其公德和威望感召人,以正义和公平说服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更好地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减少矛盾的发生,有效地维护基层乡村社会秩序。
其次,乡村文化传承者。新乡贤作为新一代有知识、有文化的原乡人,是乡村文化的主要传承者,也是乡村文化传播的带领着,将成为乡村文化传承的重要力量[3](P35-36)。他们通过回乡创书院、办报刊、搞培训、建传媒等方式,传播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思想,弘扬社会正能量,把先进的文化思想传播到基层乡村和民众。进一步树正村风家风,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的素质和修养,以乡村文化促进乡村治理,达到乡村振兴之目的。
最后,村民致富带头人。在当前我国农村,致富能手带动乡民致富的案例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新乡贤能够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知识水平、实践经验等诸多优势,对那些生活依然困难的弱势乡民进行帮助和扶持,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就业问题,让他们能自食其力,走向共同富裕。同时,新乡贤还带领和帮助更多的乡民开发致富门路,拓宽致富渠道,增加家庭收入,达到一人致富带动全村致富的目的[4](P90-98)。
首先,调节纠纷,构建和谐乡村。新乡贤大多数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他们对农村文化和乡俗乡情非常了解,知道乡民关心什么,需求什么,知晓乡民矛盾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和症结,能够比较容易地找到解决的关键点,运用自身优势,合情合法合理地加以解决。他们甚至能够提前预判洞察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并提前介入,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未发生之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乡民遵纪守法,避免矛盾和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5](P60-62)。
其次,落实村规,引领乡风建设。新乡贤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沉淀,代表着最优秀的新的传统文化,新乡贤扎根乡村,心系家乡,乡村发展与他们息息相关。新乡贤对促进基层发展和维护农村稳定、融洽村民和谐关系、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都有着重要作用。新乡贤文化的发展能够促进目前农村的和谐稳定,新乡贤的加入给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注入了新的元素,创建了文明时尚、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真正将法律和道德两者有效结合起来,从而规范乡民行为、提高乡民素质、构建乡风文明。
再次,改善经营,振兴乡村经济。新乡贤回乡创业,可以把自身的优势带回家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更好地吸引外来投资,助力乡民致富。新乡贤能够把先进的思想和知识融合到农村经济发展中,提出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思路,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通过带头致富、培植致富渠道、开拓就业门路、带动乡民积极参与、踊跃投资办企业,新乡贤用自身凝聚力有效地把村民组织起来,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最后,促进自治,助推乡村治理。由于新乡贤直接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事务,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乡村民主自治的进程,有助于促进乡民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指令。新乡贤深入乡民中间,了解乡民的诉求,体察乡民实情,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乡民意愿,直接反馈和上达到党组织和上级政府,从而增强政府与村民的联系和沟通,让党的政策更加体现民意、符合民心,让政策落地生根,在对于促进乡村自治法制化、道德化、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新乡贤是参与乡村自治的新生力量,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自治工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也凸显出来。
首先,不能摆正自身位置[6](P56-58)。目前从全国情况来看,各地新乡贤均能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宣传鼓动、文化传承等作用,为乡村自治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目前各地发展不均衡,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尚未制定有关的政策和制度,不能进一步明确新乡贤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致使新乡贤无法确立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具体事项,导致与村“两委”之前存在职权不明、工作扯皮等现象,给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其次,自身能力欠缺。新乡贤虽然德高望重,但由于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差距较大,普遍存在能力单一、综合能力偏弱的现象。有的新乡贤有知识有文化,但实践经验不足;有的新乡贤处理事务能力强,但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偏低[7](P84-96+112)。而乡村事务既具综合性又具复杂性,且乡村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复杂多变,部分新乡贤工作起来感到吃力。这就要求新乡贤要具备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性的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确保乡民利益和乡村稳定。
最后,处事方式方法欠规范。大多数新乡贤在处理事务中过于依赖经验和威望,主观臆断,往往较多采取道德规劝和感情交流等生搬硬套的办法[8](P81-92+112)。特别在处理较为重大的矛盾和激烈的纠纷时,不能很好地运用国家的法律手段和规章制度去处理,达不到到公平、公正的效果,甚至出现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现象,从而失信于乡民。目前,农村矛盾主要集中在耕地、宅基、债务、拆迁占地、资产资源、工伤赔偿等方面,乡民更注重名利,寸土不让,寸金必争。这个时候如果再单纯靠威望和道德说教,而不采取法律的手段是达不到预想效果的。
一方面,新乡贤对乡村文化的骤变不适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参与乡村治理的激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提高,但过去淳朴善良的民风乡俗也开始逐渐流失。随着乡村城镇化的推进,熟人化的社会结构逐渐消失,不少村庄开始出现奢侈浪费、相互攀比、人情淡薄等现象,特别在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过去乡村勤劳节俭、淳朴良善的优良传统有所丧失。面对这样的现状,新乡贤们感到无能为力,对如何开展工作感到力不从心、望而却步,从而弱化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氛围,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9](P59-63)。另一方面,乡村人才空心化现象逐步加重,影响新乡贤人才的培养和返乡。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乡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农村人才也被严重吸走。在目前人才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农村跟大城市相比处于完全劣势的地位,造成人才严重流失、供给不足的恶性循环,人们在思想上更向往城市的福利条件和生活环境。而那些从农村走出去的大学生、创业者、军人,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不愿回乡,这为新乡贤的培育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同时也阻碍了新乡贤回乡,致使乡村治理工作更加困难。
一方面,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和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对其身份的认知和工作的认可。新乡贤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中,主要凭借自身的威望感召、道德感化、示范教化等来实施,没办法像村“两委”一样运用权力去动员和安排乡民参与活动。为了提升治理效果,新乡贤只能与乡民建立友好关系、增进感情,才能获得乡民的信任和认可。新乡贤由于多年离开家乡,对家乡近况不够熟知,加之近年农村地区变化较大、情况复杂,不少村民对他们返乡的目的持怀疑态度。更有甚者,不少乡民抱有其他目的,只是想从新乡贤身上得到某种利益或利益保护,而非真正解决问题。乡民这种粗浅低下的认知度,为新乡贤的乡村治理工作开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另一方面,新乡贤自身存在参与热情的弱化。目前农村的现实状况对新乡贤回乡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比如他们的就业问题、居住问题、户籍问题、福利待遇等,与此相关的制度和配套政策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甚至有的地区还没有推动新乡贤返乡项目,缺失相应的管理部门和政策,导致无法提供和建立足够他们发挥特长的平台。总起来看,弱化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热情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回乡后家人的福利待遇和生活环境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农村的现实状况不能实现他们的目标理想。三是信心不足,担心一旦工作失误,有损自身的声誉和形象。
首先,新乡贤的选拔录用机制需要更新[10](P42-51)。在过去,新乡贤的评选录用对象仅限于本乡或本村,范围窄小、适用性较弱,难以真正吸引有志有才有为的优秀人才。据此,应该把评选面逐步扩大到城市上来,着眼于省会城市,真正把那些热爱家乡、公平公正、甘愿奉献、才能突出的贤能良才吸引到家乡,把那些道德高尚、心系农村、致力于家乡建设的各界精英吸纳进来。其次,新乡贤的运作机制尚需逐步完善。我国地缘辽阔,各地农村的情况错综复杂、不尽相同,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的形式上,多以个人名义或者民间组织名义来进行,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千差万别。如果采取统一的运作机制来管理,难免南辕北辙,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所以,首先要分析本地情况,更多地了解新乡贤的意愿,在参与原则、制度、方式、方法上量体裁衣,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科学机制。最后,新乡贤的奖励机制有待提升。新乡贤回乡参与乡村治理,大都凭一腔热血,满怀建设家乡、建设新农村的激情而来,没有工资、福利等经济待遇,更没有职务、荣誉等政治待遇。他们的工作热情仅靠乡民认可和社会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激励制度,用来奖励对乡村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新乡贤,从而吸纳更多的人才加入进来。
从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成为了治理乡村的一员,就肩负起改变家乡面貌、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农业发展的使命。在具体的乡村治理工作中,新乡贤应认清角色定位、提升治理水平。
第一,在工作中要找准定位,摆正自身位置,及时转换思维模式,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甘愿做一名参谋和军师。在工作中与村“两委”发生意见分歧时,要顾全大局、权衡利弊,以村民利益为重,着眼于乡村发展。采取换位思考的办法,与村“两委”成员开诚布公、耐心细致地谈心交流,从而逐步化解分歧,达成一致意见。第二,要服从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紧紧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要有决心有毅力,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扎根农村、放下包袱、端正态度、摆正心态,真正把自己融入到乡村中,当好矛盾调解员、致富带头人,为实现家乡面貌的彻底改变和经济腾飞贡献力量。第三,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学习、不断进步。通过学术讨论、调查研究、就地实践、读书看报等方式,更多地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政治武装头脑,用科技服务乡村,以满足各阶段农村社会变化的需要。第四,谦虚谨慎,严于律己,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11](P26-34+153)。目前新乡贤参与乡村自治的约束监督机制尚不健全,这就要求新乡贤从实际出发,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村民自治原则,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针对当前大量优秀人才从乡村流向城市导致乡村空心化这一问题,要弘扬乡贤文化、消除城乡对立,从而吸引更多有学识、有理想、有情怀、有才干的人才回归乡村、参与治理。
第一,积极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新乡贤文化建设是培育新乡贤的基础,要紧紧围绕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传统乡贤文化的精髓,在延续中华民族五千年农耕文明、保持民族特色的基础之上,厚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文化基础。在实践过程中,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新乡贤馆舍和乡贤文化走廊,通过书籍报刊、板报专栏和社交媒体等方式来登载新乡贤的先进事迹。利用重点培养、言传身教、家族传承等办法,发掘乡村传统文化,重塑乡贤文化新形象,从而营造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浓厚氛围。
第二,引领公序良俗,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乡贤德高望重的作用,号召村民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破除旧的农村陈规陋习,树立时尚新风。经常宣传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好邻居的先进事迹,不断开展道德模范、孝悌模范、法纪模范等评选活动,引领和培育村民尊老爱幼、互助友爱、贤良孝道的淳朴民风。制定一套健全完善的村规民约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村民的不良行为,走出狭隘的小村小家圈子,培植爱国、爱社会主义的高度文明。
第三,充分肯定农民乡贤的贡献,提升农民形象。我国的改革进程是在农村率先开展的,作为农民一份子的新乡贤,他们在农村改革的大潮中勇立潮头,为推进改革开放进程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城市和乡村依然存在差距,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新的差距点。在此背景下,要想消除城乡对立的分化格局,必须赋予农村与城市同样的地位,不断提升农民形象。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条件,为新乡贤提供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要加速农村人才培育,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培养和挖掘各类农村专业人才,推动新乡贤回流回乡,支援家乡建设[12](P196-201)。
政策支持和平台建设是保障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核心保证,在实践过程中应从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拓展民主参与平台、完善新乡贤民主参与机制等方面采取措施,从而夯实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各项基础。
第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新乡贤回乡创业。政策支持是加快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机制形成的关键。目前,各地农村不同程度地制定了鼓励新乡贤返乡的政策,比如给予金融扶持、社会保障和荣誉待遇等,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并未取得理想效果。为此各级政府要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在土地流转和土地利用方面,拓宽有关限制,扩大适用范围,允许新乡贤使用村民房屋等;针对医疗教育、养老保险、选举升迁、户籍管理、民主参与等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保障新乡贤的利益和权力。第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资金运作环境。适当增加村庄公共设施建设投入,整合改造教育和医疗设施,引进先进的教育医疗资源,提升交通和通信网络能力,增加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设施。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新乡贤的居住及生活补贴,保障新乡贤的各项待遇,以此来鼓励吸引更多的人才回流家乡、返乡创业。第三,拓展民主参与平台,畅通新乡贤参与治理渠道。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必须有良好的载体和通畅的渠道,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方面要给予新乡贤相应的职位或位置,同时应建设多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促使新乡贤能够利用微信、腾讯会议等沟通渠道进行线上交流、网上办公等,此外还可以成立乡贤俱乐部、民调协会、民俗理事会等组织,起到引领民风、改善民俗、弘扬文明新风尚的作用。第四,完善新乡贤民主参与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工具,建立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的宣传机制,宣传好新乡贤的创业历史和新乡贤文化。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逐级监管的监督机制,对于新乡贤的工作进行约束和监督,使广大村民对新乡贤的工作内容有全方位的了解,从而保证新乡贤治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此外,还要制定有效的考核晋升机制,定期对新乡贤的工作进行测评考核,视其业绩和成效予以奖罚。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先进的网络技术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持,同时也在较大程度上增强了乡村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在实践过程中,应强调多元技术综合运用,并不断健全治理模式,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乡村治理工作效能。
第一,建设数据库治理模式。这一模式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之上,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挑战和创新。利用区块链技术,获取共享数据库资源,可以实现全程溯源、透明公开,使乡贤治理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数字化,从而达到规模联动效益。第二,建设网格管理模式。网格管理模式的引入,使现代化治理方式更加先进,治理效果更加凸显。在实践中应以村民为中心,以村庄为单元,划定多个单元网格。以村“两委”班子为主网、新乡贤为辅助,利用大数据和智能化管理技术,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从而达到主体多元参与,社会、政府和市场平等合作的目的。第三,多元参与的联动治理模式。以村民自治为基础,联合运用德治、法治等元素,达到治理的最佳效果;以科学技术做支撑,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着力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实现乡村治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领导力量,发挥广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保障乡村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时代课题,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这一课题的研究将更加细致、更加全面。文章系统性地研究了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作用、困境和对策,尝试性地提出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长效机制,为实际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鉴于不同地区乡村发展具有差异化特点,因此本文提出的治理模式还需结合实情进行探索和研讨,从而根据乡村的发展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充实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