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东
2023年元旦假期中(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越南回乡和出去旅游的民众激增,集中于重要交通枢纽和出入各大城市的重要通道。1月2日下午,越南交警部门公布了交通秩序和安全情况。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83起,造成50人死亡和51人受伤。共查处、侦查和处理违章行为21466起,罚款超过370亿越南盾(1元人民币约合3466越南盾),扣押汽车388辆、摩托车6096辆和其他车辆57辆,吊销各类驾驶执照3603张。在胡志明市,陆路与铁路交警在元旦假期巡查并处罚2511个交通违规事件。主要违规行为包括驾车超速、不执行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驶入禁路、超载和酒驾等。其中68人被吊销驾照,880辆摩托车被扣留,罚款总额近45亿越南盾。
越南的酒驾事件不断发生。虽然近年来越南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力度,驾驶员系安全带、酒后不驾车的意识也在增强,但酒驾酿成的交通事故仍有增无减。为严打酒驾,越南交警部门将2023年定为“酒驾整治年”。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胜表示,这样做是为了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减少5%~10%。河内市交通警察局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加强了酒驾夜查的力度,特别是在市区、工业园区等道路加强了巡逻。数据显示,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6日,全市共处理酒驾案件1.62万起,罚款570亿越南盾,罚扣万余辆机动车。
据越南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统计,约四成的交通事故和11%的车祸死亡人数与酒驾有关。此外,与酒驾有关的交通事故死者中,年龄介于15岁至29岁者占近六成。据了解,虽然对于酒驾违规者重罚和吊销驾照,但酒驾在越南仍是最常见的交通违规行为之一。根据越南的相关法律规定,酒驾处600万越南盾至4000万越南盾罚款,并吊扣驾照10个月—24个月;骑摩托车酒驾处200万越南盾—800万越南盾罚款,并吊扣驾照10个月—24个月; 骑自行车酒驾可罚8万越南盾—60万越南盾。
早在2019年底,越南政府就出台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以下简称《新规》),规定自2020年起全面禁止酒后驾车行为,并加重对机动车酒驾的处罚力度。《新规》增加了对于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酒驾的处罚规定,违规者至少被处罚8万越南盾。此外,《新规》还加大了对于机动车酒驾的处罚力度: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8%以上的违规者,罚款从现行的1600万越南盾—1800万越南盾调高至3000万越南盾—4000万越南盾。吊销机动车牌照时间,将从现行的4个月—6个月提高到22个月—24个月。新规实施半个月后,共处理了6279起酒驾,开出了总额达210亿越南盾的罚单。
越南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近日宣布,拟采取措施没收酒驾司机的车辆,以减少国内居高不下的酒驾交通事故。面对有可能出台的史上前所未有的严厉措施,越南国内一片哗然,一些专家和民众对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深表怀疑,指出没收交通车辆在某种形式上是个人财产的没收。2013年越南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对公民的个人财产实行严格的法律保护,汽车、摩托车对许多越南民众来说是一笔数目较大的个人财产,不能随便没收。另外,没收车辆会导致贿赂官员、警民冲突、弃车逃逸等问题。没收酒驾车辆在实施中也会遇到一系列困难,例如财产如何估算、赔偿标准的设定、没收的车辆怎样保管等等。
在越南,借车开的现象非常普遍,出借方无法检查或保证借车方是否会饮酒上路。从去年1月1日起,越南交警开始对驾驶他人车辆的行为加重处罚。根据越南政府《第100/2019/ND-CP号决议》,个人和组织有下列情形将受到处罚:通过购买、赠予、分配、转让或继承的财产是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含各种类似于摩托车的车辆)、汽车、拖拉机、专用摩托车、各种类似汽车的车辆,自交付车辆之日起30日内不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程序(将车辆登记证上的车主姓名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按照规定,对无主/未过户车辆的处罚,通过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车辆登记进行确认,如发现车辆已被购置、出售或转让,但尚未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作出处罚决定。
《第100/2019/ND-CP号决议》第30条规定,不按规定期限过户的,将处以罚款:对拥有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各种类似于摩托车车辆的个人处以 40万越南盾—60万越南盾的罚款,组织处以80万越南盾—12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拥有汽车、拖拉机、专用摩托车、各种类似汽车的车辆的个人处以200万越南盾—400万越南盾的罚款,组织处以400万越南盾—8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越南现行的《民法典》第601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辆被归类为高危险源。车主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使用、保存、保管和运输高危险源。若因车辆发生火灾、爆炸、脱离部件等原因导致事故损害的,车主需要按照《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高危险源的所有人必须赔偿高危险源造成的损失,如果所有者已将其交付给他人占有和使用,该人必须赔偿,除非另有约定。
车主把车辆借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驾驶造成事故的,可以依据越南《刑法典》第264条规定追究车辆所有人“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将车辆交给另一个人,明知该人没有车辆驾驶执照,或血液中的兴奋剂、呼吸中酒精浓度超过法定限值,或使用毒品或其他物质而不具备驾驶资格,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将受到法律规定的刑事处罚。
越南交通设施落后,摩托车是民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这种车辆轻便,灵活,能载人拉东西,很实用,数量比私家汽车多,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几年来,该国各大城市为了治理大气污染,纷纷停止或限制使用摩托车。去年4月,越南政府出台《2022—2025年阶段加强交通安全秩序保障、防止交通堵塞的48号决定》,要求河内、胡志明市、海防、岘港和芹苴5个大城市自2030年后在部分辖区停止或限制使用摩托车。专家认为,这是大城市解决交通拥堵的必要措施。但应做到多环节同步协调,方能确保有效落实。
据越南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战略与发展研究院的统计,河内市目前人口数量仅为900万人,但摩托车保有量却超过了500万辆,市内每公里道路上平均有2500辆摩托车。交通堵塞每年给河内市造成23.74亿越南盾—28.49亿越南盾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到生活质量,因此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已经成为该市的当务之急。
根据河内市《按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调整摩托车通行规定,面向至2030年在市内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决定》,在阮斋、春水、纸桥等一些路段按时禁止摩托车行驶,在3A城市轻轨投入运营后,这些地区将在高峰时间禁止摩托车行驶。另外,河内市也在一些交通密度较高的地区试点禁止摩托车上路。交通专家提醒说,新公寓建设密度以及个人交通工具数量与日俱增,是导致交通拥堵现象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采取配套措施,这项决定就无法发挥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
交通堵塞每年给河内市造成23.74亿~28.49亿越南盾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