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刃有余”的骨科主任

2023-04-23 08:29洪祥
检察风云 2023年8期
关键词:绵竹市受贿罪病区

洪祥

2011年3月,绵竹市某三甲医院骨科主任正式退休,原先确定的接班人突然跳槽。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骨科一病区副主任医师黎孝富担任代理副主任。

时年45岁的黎孝富,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学历背景不如其他医师。但他擅长关节疾病诊断和手术治疗,素有骨科“一把刀”的称号。从医多年,黎孝富很在意职务和职称的提升。这次,他获得了“上位”的机会,高兴之余又有点担心。

黎孝富的担心,主要源于他平时埋头业务,不太注重人际关系,甚至与好几个同事发生过矛盾。他想着,摘掉“代理”的帽子,通常要经过为期半年的考察,届时科室全体医生要进行投票,如果反对票超过规定的比例,就会“出局”。黎妻看出了丈夫的心思,点拨说:“你这‘一把刀’,得学会游刃有余呀。”黎孝富豁然开朗。

走马上任后,黎孝富竭力笼络科室医生,但效果并不显著。2011年6月,四川省某医疗器械公司业务经理张某求见黎孝富,要求他帮忙推荐耗材采购的竞标。说话间,张某递上了银行卡,告知里面有10万元现金。

骨科病区的主要耗材有三大类:创伤类、脊椎类和钢钉,品种繁多,价格高。作为骨科“一把刀”,黎孝富深知中间商的利润不菲,但他个人不想沾“腥气”,让张某收回银行卡。他继而试探道,骨科的医生很辛苦,得给他们搞点福利。张某心领神会,“对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只要能中标,医生多多使用耗材,按比例给回扣”。

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图为骨科相关工作)

黎孝富在张某提供的投标文件上签了推荐意见,两个月后,张某通过竞标获得了创伤类耗材的供应资格。黎孝富迅速召集科室医生商议回扣比例,最终确定按科室销售额25%收取现金回扣。黎孝富约法三章,不论哪个医生使用多少耗材,一律平均分配,此举得到大家的响应。

因为黎孝富积极给科室“福利”,9月份,医院进行民意测评和组织考察,黎孝富正式成为骨科副主任。

2012年1月,黎孝富接待了脊椎类骨科耗材的配送商王某,王某销售的耗材也是黎孝富在投标文件上签了推荐意见的。二人约定,骨科医生使用王某配送的耗材,按销售额30%的比例给科室提成。

2015年初,骨科分科,设立两个独立部门,黎孝富担任骨一科主任。从2011年9月至2020年12月,黎孝富代表骨科或骨一科收取张某、王某给予的现金回扣共计516.67万元。其中,黎孝富个人分得143.27万元。

黎孝富与同事利益均沾,他的内心并不平衡。2011年12月,黎孝富在家喝闷酒,对妻子说,食落千人口,罪过一人当,哪天出了事,只有我担责任。黎妻不以为然地说:“这样也好,法不责众。”

2012年12月的一天,黎孝富接了王某的电话,来到医院附近的河边,王某除了按约定付清上半年的销售回扣,还主动提出给黎孝富好处。这正迎合了黎孝富的心理。于是,王某按销售额百分之一的比例,给了3.41万元现金。

2013年5月下旬的周末,黎孝富在医院值班,王某前来拜访,恰好遇到正在与黎孝富沟通的张某,两人就此相识,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王某向张某透露了给黎孝富个人回扣的事,张某也开始效仿。到了年底,黎孝富收取张某、王某所送现金10.72万元。

黎孝富平时喜欢打麻将,自从腰包厚实了以后,他的筹码也不断加大,但总是输多赢少。于是,他积极鼓动医生增大使用耗材的力度。2014年期间,黎孝富开始按季度与张某、王某在小河边接头,除了结算科室的回扣,还收取了个人提成13.65万元。

2015年,骨科分科后,骨一科业务量也被分流。为了维持回扣不下滑,黎孝富多次召开部门会议,敦促医生使用耗材。这年,他先后4次在医院附近的河边收受张某、王某所送现金10.96万元。

骨科分科前,还有不少使用耗材的回扣没有结算。2016年1月,黎孝富迫不及待与张某、王某见面,结算了个人回扣2.88万元。

2016年春节后,绵竹市部署开展卫生医疗系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医疗流通领域的腐败成为整顿重点。医院的中层干部,全部写了自查自纠报告,黎孝富隐瞒了部门和个人的违法违纪问题,不过,他着实被吓得不轻,产生了就此收手的想法。

黎孝富分别面见了张某、王某,提出终止合作。张某、王某不依,黎孝富承诺照旧使用耗材,他们不用再给现金回扣,二人这才罢休。此后,张某、王某给医生的提成延续到2020年12月。

張某对每笔回扣都记了账。2022年1月,张某因在其他医院行贿的事实案发,交了账本,另外提供了王某行贿的线索。

2022年3月10日,绵竹市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在医院行政部将黎孝富带走调查。调查期间,黎孝富如实供述了组织已掌握的其受贿、单位受贿的犯罪事实,退缴了全部赃款。

案发后,医院原骨科及骨一科的涉案医生全额上交了回扣。医院进行内部整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2022年9月28日,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以骨科一病区犯单位受贿罪、黎孝富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提出公诉。

法庭上,出庭检察官指控称,某医院骨科一病区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黎孝富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应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黎孝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黎孝富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被告单位绵竹市某医院骨科一病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也无异议。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提出被告单位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制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且被告单位已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请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黎孝富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提出,黎孝富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黎孝富积极认罪,真诚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黎孝富在立案侦查阶段就积极退缴了全部赃款,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机关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理阶段积极预缴了罚金。此外,本案还具有可对黎孝富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的其他情况。其一,行贿一方实际控制的公司能够不断变换供应商名称,向医院长期供应器材,说明医院在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客观上为本案发生提供了温床。其二,2016年,黎孝富主动结束了个人受贿,停止了个人单独收受回扣的行为。其三,黎孝富医术精湛,为绵竹市的医疗事业作出过一定贡献。因此,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况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以利其改过自新,早日重返社会,将功补过。

2022年9月28日,绵竹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某医院骨科一病区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万元。黎孝富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宣判后,某医院骨科一病区、黎孝富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随着医疗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行为日趋呈现隐蔽性、多样性的特征。医疗机构及相关从业者在与药企、医疗器械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流或开展合作时,应树立并加强反商业贿赂的合规意识,无论以任何形式获得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均应及时识别和防范涉贿法律风险。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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