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今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村书记是落实村党组织主要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和一线执行人,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着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因此,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有效路径,切实建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优化选任培育机制,保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选对人、育好人是锻造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的关键,要用“政治标尺”把好第一关,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开展村书记和村书记后备人才选任工作。通过“征、引、召、推、派”五措并用,力求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可从退居二线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征”。动员身体较好,又有继续为党工作的能力和热情,并且在原籍村具有较好群众基础的退居二线党员领导干部回村任书记。可从外出创业成功人士中“引”。采取组织考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项目吸引、设立创业帮扶基金等方式,吸引外出创业成功的党员回村任职。可从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党员中“召”。对户籍在村的毕业未就业大学生通过发放倡议书、出台优惠政策、提供资金扶持等方式,号召他们回乡创业,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可从退役军人中“推”。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育赋能、加强政策支持和优化服务保障,推动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可从机关党员干部中“派”。对部分确无合适人选的村,可以从县或乡镇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基层任职。此外,还要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的组织体系,建立一支年纪较轻、数量足够的后备人才队伍,培养他们成为堪当重任的农村基层干部。要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严格标准“择”,联审联查“筛”,从中发现好苗子,选出强将,储备精兵,形成雁阵效应。
优化保障支持机制,解决工作生活后顾之忧
要对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村书记工作在农村基层一线,事务琐碎繁杂。在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奔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不少村书记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县级和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政策,为村书记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首先,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出台政策,逐步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要逐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和医疗保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和偿付标准,为村干部提供应有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其次,拓宽晋升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选拔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担任乡镇领导制度,核定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编制,在优秀村书记中定向考录,及时将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村书记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再次,建立关怀关爱机制,保障村干部生活条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书记的关心慰问,针对个人不同情况及时帮助理顺情绪、缓解压力,引导他们轻装上阵,尽力做好工作。针对部分离任村干部实际生活困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全面保障生活待遇,让离任村干部离得安心,退得放心。通过规范离任生活补助标准,建立离任报酬增长机制,实施离任村干部生活“温暖工程”,让离任村干部做到退职不“褪色”,离任不离“心”。
优化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履职尽责不越红线
进一步优化村书记队伍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通过对村党组织的巡察,村书记队伍中少數人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如在位不为、违规吃喝、铺张浪费等,甚至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此,必须加强对村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首先,要优化上级组织监督机制。县级和乡镇党委要通过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巡察发现问题等情况的检查分析和审核确认,按规定做好对村书记的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强化措施。其次,优化村党组织班子内部监督机制。乡镇党委要指导村书记通过与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听取中肯意见和有益建议,并切实加以改进。再次,优化党员监督机制。乡镇党委要指导村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村书记要通过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等途径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优化党外监督机制。凡是涉及村书记的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监督意见、各类媒体舆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家属亲友反映情况等,上级党组织应认真汇总,并进行调查核实。确属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通过加强监督约束,引导村书记踏实为人,干净做事,真正成为农村发展的带头人。
优化考评奖惩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各级党委要着眼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村书记队伍现状,不断优化考评奖惩机制,确保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村书记队伍建设实效。当前,村书记队伍中一些人存在工作激情衰退、进取心减弱、迎难而上的发展意识有所淡化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考评奖惩机制,客观公正地考评村党组织工作,引导村书记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共同努力做好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对村党组织工作进行立体评价,确定考核等级。考评内容应涵盖农村党组织工作的全部,既要有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指标,也要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指标。同一县域内情况基本相同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其考评标准应当统一,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开展。与此同时,尝试建立村书记“多维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自然条件、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发展基础等情况,对于差别较大的村应当区别对待,实行分类考核,绝不能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村。考核结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与村书记个人的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与个人的报酬挂钩。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实绩显著的村书记,给予考核“优秀”等次,并予以相应的表彰奖励。连续多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村书记,可以根据情况提拔任用、或转为公务员、或推评劳动模范等先进荣誉。上级党组织,要选树一批村书记典型,分区域打造村书记学习实践基地。
(作者系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责任编辑:赵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