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平等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基于《反杜林论》的文本考察

2023-04-19 12:39张帆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杜林反杜林论平等观

张帆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平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价值理念和追求,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不懈追求的美好理想,也是当前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反杜林论》是恩格斯关于平等论述的直接文本,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通过对杜林在平等问题上的资产阶级和唯心主义错误观点的逐一批驳,系统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具体的、历史的和阶级性的无产阶级平等观,可以为我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平等实践提供理论指引与价值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1]22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平等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具体化运用,充分体现了恩格斯对平等认识的现实性和科学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平等的不懈追求和对人类解放事业的接续探索。因此,从理论、历史与现实三个维度重新认识和把握《反杜林论》中恩格斯的平等思想,对于驳斥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对平等的片面理解和错误认识,澄清和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平等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 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一版和第二版序言中,阐述了其写作本书的初衷是在于详尽地批判杜林构造的新哲学体系,从而避免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内部的思想混乱,在逐一驳斥杜林建构的庞杂理论体系的过程中,恩格斯系统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其中,在“哲学编”的第十章“道德和法·平等”篇目中,恩格斯集中批驳了杜林在平等问题上的错误观点,针对杜林把平等进行先验的公式化理解、以“两个人”的抽象模型为基础以及幻想存在超越阶级和历史的永恒的道德观做法进行了理论和历史的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杜林的平等观实质上是一种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的脱离了现实的唯心主义平等观,不仅空洞无物而且充满了虚假性。在批判杜林的同时,恩格斯阐发了共产主义所主张和追求的消灭阶级本身的平等理念及其历史作用。

1.1 批判杜林抽象的、先验的平等观,强调平等的具体性和现实性

正如杜林对于原则和纯粹观念的理解一样,他对社会生活以及现实道德的理解也采取了一种抽象和先验的方式——将数理公式套用到社会领域的研究和分析过程中。于是,历史的和现实的问题就变成了一个抽象的、先验的问题,似乎对于平等的考察只需要在纯粹的思维中建立起平等的模型进行数学和逻辑推演。尽管杜林用一种抽象的和先验的方式探讨平等观脱离了具体现实,但一种意识形态显然不可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形成、演变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材料来源。恩格斯分析了杜林构造其道德平等观念所依据的两种材料,即抽象的现实残余和意识中的主观臆想。不论杜林本人如何强调他的理论学说所追求的是纯而又纯的抽象原则,但实际上恰恰是在描绘他所处的时代和代表的阶级的真实状况。杜林正是从这样的先验方法论出发进行平等观念的考察和分析,逐步搭建起了他关于“两个人”的理论模型。在杜林那里,他构建的“两个人”在意志上是完全平等的,且两个人中一方不能够向另一方强加意志,以此出发便可以阐发其道德和正义的基本原则。对此,恩格斯直接批评道:“两个人或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这不仅不是公理,而且甚至是过度的夸张。”[2]121-526首先,恩格斯指出了杜林所言的“两个人”并没有考虑性别上天然的生理差别,构建以生产为目的结合的家庭显然需要两个人为一男一女。其次,倘若接受了一男一女的家庭结构,也不能证明两个人在家庭或社会关系上的平等地位,因为妇女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是处于附属地位的。再次,杜林并非第一个提出“两个人”模型的人,实际上“两个人”的分析方法是18世纪思想家们所共有的,从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的富人和穷人,到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渔夫和猎人,再到丹尼·狄福《鲁滨逊漂流记》里的鲁滨逊和“星期五”,“他们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一切性别和个人特性”[2]475,都是以抽象的“两个人”的模型分析社会的不平等。杜林把社会科学的衡量尺度简单地归结为“两个人”的抽象模型,并不对“两个人”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做详细的现实考察和严谨的具体论证,这种脱离了一切社会关系的平等的确是绝对平等的,因为他们平等地享有空虚,平等地不具备任何规定性,在形式上达到了绝对的平等,但这样的平等既不能反映现实,也不能被现实所把握。与杜林的分析方法不同的是,恩格斯对于平等的分析始终是基于现实的生产力条件,他不仅结合个体性别的天然差异,现实地分析了自然分工下产生的妇女在社会关系中的不平等处境,还结合现实的人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分析了所谓“两个人”之间所具有的经济、政治、民族和宗教等的关系,再次强调了平等及其实现的条件取决于现实的物质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并受到现实的生产关系所规定。

1.2 批判杜林反动的、矛盾的平等观,揭示不平等的阶级和经济原因

针对历史中的不平等现象,杜林将其产生的原因归结为暴力强制和道德水平,似乎平等只需要通过暴力的消除、道德的提升以及文明的实现就能够达到。杜林认为达到意志平等和摆脱强制的两个人是平等的,如果两个人中的一方将其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并通过暴力方式来达到自己的诉求,那么非正义与不平等便自然产生了。恩格斯回溯了卢梭对意志平等的讨论,指出杜林试图按照卢梭的模式对不平等进行说明,但是其论证的结果却是走向了其公理的反面。两个人由于天生禀赋和自身素质的差异先天处于不平等的状态,即使在自愿状态下,处于优势地位的人的意志也很容易强加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也就是说,观念所提出的肯定要求本身便带有着强制和奴役,“无论自愿的形式是受到维护,还是遭到践踏,奴役依旧是奴役”[2]476。正如19 世纪普鲁士农民向国王请求其奴役自身以换得庇护一般,非暴力的过程同样可能蕴含着不平等。因此,杜林把不平等仅仅归咎于暴力的做法不仅是矛盾的,而且是反动的。对于自身理论存在的纰漏,杜林也尝试进行修正,恩格斯将其归纳为三个退却:第一是认为平等与隶属可以同时存在,杜林试图用儿童意志的不成熟来说明隶属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却没有意识到意志的欠缺本身就是意志的问题,更加说明了意志上完全平等的矛盾性;第二是认为道德的不平等导致人的不平等,这就先验地审判了世人的道德优劣,把人性形式化地划分为性善和性恶,默许了善人对恶人的暴力和审判,再一次证明了人与人之间这样的平等是反动的;第三是认为可以通过暴力、压服实现平等,杜林的第三个退却承接了第二个退却的预设,先入为主地以是否按照科学和真理行动作为道德和文明与否的衡量标准,认为“正义”与“文明”对“非正义”和“非文明”的暴力征服是一种为平等而努力的行动,杜林到这里彻底走向了平等的对立面。三次修正的尝试非但没有修补前期理论的漏洞,反而制造出更多矛盾,使其平等观更加难以自洽。与杜林不同的是,恩格斯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看待不平等的产生,在分析历史上的暴力、道德和平等的关系问题时,没有停留在暴力压迫和道德文明的具体表现形式上,而是深入分析了它们产生的经济动因和阶级关系,指出不平等的产生归根结底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以及普遍的阶级压迫和对抗,杜林那种忽略阶级和经济因素而抽象谈论暴力和道德与平等的相关性的做法,显然是站在了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上。

1.3 批判杜林永恒的、绝对的平等观,强调平等的历史性和发展性

尽管杜林没有直接表述其平等观的永恒性和绝对性,但是通过他对道德和法的原则化理解以及对历史中阶级斗争的忽视也可以看出,杜林的平等观所具有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色彩。在杜林看来,道德原则是同真理一般永恒和纯粹的,可以超越一切的民族、社会、国家、历史,而普遍的、一般的原则应该像数学公理一样运用于历史、道德和法的领域,因而平等的观念作为道德的重要内容自然也带有了永恒和绝对的特质。显然,超越现实而原则化地理解道德和平等,缺乏对历史和阶级发展的考察,便不可避免地陷入理论上的空洞和虚幻。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2]471杜林所构想的绝对的平等正如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只存在于观念之中,不具有现实性。在阶级社会的各个时期和阶段中,道德和平等只能是掌握生产资料、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道德和平等。恩格斯分别从概念要求和历史演化两个视角分析了平等观念的变迁,从概念要求上来看,古代的平等观念侧重于作为一般的人所具备的共同属性和特征在一定的范围内的平等,而现代的平等观念则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480。此外,恩格斯还从唯物史观的五大社会形态入手,分析了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的平等观的具体内涵和表征,从而论证了历史性和阶级性是平等观念的基本属性,阶级社会中的平等观不可避免地带有那个历史阶段中统治阶级的属性,并由此阐发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平等观,以及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平等得以真正实现的要求和条件。可以看出,恩格斯在阐发科学社会主义的平等观时,始终坚持用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平等及其观念在人类历史中的演进过程,没有将平等及其标准看作是永恒不变的普世价值,也没有将平等的发展停留于某一历史阶段所达到的水平以及取得的成果当作永恒真理,而是将平等及其观念和标准看作是与阶级斗争的历史所一同发展的,以往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所达到的平等都只是片面的有限的,而只有在消除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平等。

2 恩格斯对平等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考察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并没有使用过多文字论述平等观念在五大社会形态中的演变,较为明显的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平等观以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的平等观,而对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平等观念发展的论述,则散落于对杜林平等观批判的举例说明以及《〈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对于平等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考察过程中。通过《反杜林论》以及《〈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可以看出,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出发点,从人类社会发展五大形态的演进中来把握平等观形成与变化的社会历史基础,最终得出了共产主义的无产阶级平等观——消灭阶级与私有制基础上的经济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的平等,进一步证明了“平等观念本身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个观念的形成,需要全部以往的历史,因此它不是自古以来就作为真理而存在的”[3]360。

2.1 原始社会的平等观

在原始社会中,平等的存在是极为有限的和古老的。尽管“人在自然和野蛮的状态中是平等的”[2]518,但由于人具有趋于进步的能力,这种个体能力的进步很快就成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原因。恩格斯没有停留于卢梭对于进步导致不平等的朴素辩证思考,而是将文明的进步与平等的发展看作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认为原始社会存在的自发平等终究会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被“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2]519所取代。此外,恩格斯还从社会的生产和交换方式角度考察了原始社会的平等观念,认为这一时期的平等主要体现为氏族公社内部“相对平等地分配产品”[2]526,部落和原始公社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开展劳作和生活。总体上看,原始社会的平等观是一种自发的朴素平等观,其产生和维系的基础是小范围的劳动协作,极为有限地存在于同一个氏族公社和血缘关系内部。实际上,这种氏族公社内部的平等也是十分脆弱的,一旦在劳动分工与产品分配上产生较大差异,公社便可能面临瓦解,分配平等的基础也便不复存在。除此之外,由于原始氏族公社成员之间自然存在着的体力、能力、智力等差异,按照原始氏族公社的劳动分工和分配的方式,妇女和儿童就很容易成为奴役的对象,因而在原始氏族公社后期妇女逐渐丧失了平等的地位,更不具备平等的权利。

2.2 奴隶社会的平等观

随着劳动分工的日渐发达,现代私有制逐渐萌芽,原始氏族公社内部朴素的分配平等逐渐被打破,公社内部由于产生了巨大的贫富分化,进而使得有了等级分化,逐步演化至奴隶主阶级统治奴隶阶级的奴隶制社会,由自然劳动形成的平等权利只是成年男性的专属,大多数的妇女、儿童、外邦人、奴隶是没有平等可言的,享有平等的群体范围更加缩小。在奴隶制社会中,社会阶层总体分为自由民和奴隶,自由民中又分为上层的奴隶主和下层平民,下层平民随时有可能沦为奴隶。上层的奴隶主可以将奴隶置于市场买卖甚至执掌其生死,奴隶则被任意地处置,成为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并处于社会底层。自由民和奴隶的关系表现为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因而在奴隶与自由民之间谈论平等不仅是空谈的也是疯狂的,平等逐渐成为自由民和奴隶主阶级的专属。此外,奴隶主城邦间的战争也使得公民与非公民、本邦人与外邦人的关系呈现为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的不平等关系。恩格斯认为,罗马法正是建立在奴隶主平等的基础上,进而以法律的形式呈现出来,但“只要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还存在,就谈不上从一般人的平等得出的法的结论”[2]481,建立在公社共同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法律和平等,维护的是自由民和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因而这一时期的平等是自由民和奴隶主阶级的局部平等,仍然是少数人的、一定范围内的平等。

2.3 封建社会的平等观

奴隶社会末期,日耳曼人实现了对欧洲的征服,废除了罗马基于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并带来了以自由劳动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模式和商业制度。进入中世纪后,西欧通过采邑制建立起了封建制度,受封的封建领主和贵族享受着国王封赏的大量土地,同时免除了缴纳税赋的义务。然而,奴隶制的瓦解带来的并不是普遍平等的实现,而是新的压迫和奴役形式的到来。封建主占领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农民无法自由和平等地利用土地、森林、河流等资源进行生产活动和自给自足,只能依附于封建主分给的部分土地,而其条件自然是劳动产品的上缴。封建贵族特权控制下的大量农民在负担大量无偿劳动的同时,还要以实物和地租形式缴纳大量的赋税。尽管农民的个体小生产也催生出了平均主义的平等观,但由于封建等级制度的存在,并不存在可以支撑这种平等观念发展的土壤,平等的观念逐渐被等级秩序所遮蔽和消除。而这一时期诞生的基督教宣称一切人的平等,实际上也只是宣告信众在原罪上的平等,其平等观念也不过是与现实压迫和统治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正如恩格斯所言,这样的平等只是在诞生之初短暂地存在过,宗教财产共有所表现出的平等实际上“是来源于被迫害者的团结”[2]48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说封建社会所建立起的国家体系和等级制度“在几个世纪内消除了一切平等观念”[2]481。

2.4 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观

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平等观念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内部产生的资产阶级那里,在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本身最初是一个封建等级”[2]482,由于商业活动和海外贸易对市场的开拓,手工业生产由于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而逐渐被工场手工业所取代,尽管国家的制度仍然是封建制度,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因此,资产阶级的平等观一开始便是建立在商品自由交换和雇佣劳动意义上的。一方面,大规模的海外贸易“要求有自由的、在行动上不受限制的商品占有者”[2]482,他们之间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拥有平等的权利,同时在商品交换时尽可能地接近等价交换。另一方面,海外贸易带来的巨大市场需要就要求生产环节必须有充足的劳动力能够自由地从事生产活动,他们同工厂主签订协议以平等地作为一般人类劳动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封建制度的等级差异和劳动力的人身依附关系显然成为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桎梏,自由和平等作为资产阶级人权登上历史舞台。然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观是以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为目的的劳动者平等地被剥削,是竞争和垄断下的不平等交换和分配,以自由和平等所代表的资产阶级人权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和种族的特权。因此,此时的平等表现为资产阶级对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诉求,实质上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平等和雇佣剥削劳动者的平等。

2.5 共产主义社会的平等观

纵观人类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不同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平等观念都离不开具体的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恩格斯通过追溯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平等观的发展,归根到底是要揭示出平等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现实追求是历史的,并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是一定历史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共同作用的产物,反映出那个时代统治阶级的利益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平等是建立在以商品等价交换的同一性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基础之上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一样,是从前一个阶段的社会形态中产生的,但无产阶级不满足于资产阶级人权的口号,“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2]484,不仅要求政治权利上的平等,更要争取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这意味着要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求的人人平等,不仅要消灭资产阶级特权,更要消灭阶级本身即消灭私有制。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的,人类社会真正的平等是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后达到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365。每个人由于个体生理与社会关系的差异,在能力、心智、性格、喜好等方面是不同的,自然状态中的人不是绝对同一的抽象存在,个体对于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与偏好也是不同的,因而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中,生产和分配直接符合现实的人的真实需要,人们才能真正同时摆脱人的依赖性和物的依赖性,进而实现全体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而实现真实的平等。

3 恩格斯平等思想对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的启示

平等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现实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重要体现,也是当前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遵循。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平等观的逐一批驳以及对平等观念演变发展的历史性梳理,确立了平等观念形成和发展所遵循的历史性和阶级性原则,形成了对平等及其观念的科学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集中表达,对于当前我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重新认识恩格斯平等思想中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有助于我们主动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正确认识和解决平等问题,辨识虚假和片面的平等观,破除“普世价值”的迷雾,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平等观,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平等。

3.1 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人人平等的经济基础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分析了人类社会历史中平等及其观念的演进历程,揭示了以往平等是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非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这一实质。他指出:“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2]484因此,平等的实现不是抽象个人在表面上的无差别同一,也不仅仅是体现在国家公民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平等的真正实现必须是全面的和实际的。全面性就体现在受众普及的全民性、涵盖领域的广泛性以及实现途径的多样性,既要在覆盖面上实现全体人民的普惠共享,也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领域全方位贯彻平等的价值理念,而要充分体现这种全面性就要求平等实现的条件是现实的。进入新发展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平等的目标和举措就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充分彰显出社会主义的平等价值理念不仅是全面的而且是落到实处的。同时,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离不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唯有借助于这些生产力,才有可能实现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在这里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2]121。但共同富裕所依靠的物质生产力水平提升并不意味着可以违背经济发展规律过分追求发展的高速度,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破坏、贫富分化以及不平衡发展的问题,要及时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因此,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基于经济生产的高质量发展,自立自强将社会共同财富的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经济发展的优势转化为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提升的动力。

回望历史,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带领人民探索共同富裕发展道路的前列,以物质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之路,明确了发展生产力、建立先进工业国、满足人民经济文化需要的发展目标,从一穷二白的境地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工业和经济体系,摆脱了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饱受欺凌的历史,中国人民迈向了通往平等的第一步,真正做到了站起来。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从什么不是社会主义破题,旗帜鲜明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创造性地提出了“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4]149的先富带后富思想,使我国逐步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跨越式发展。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绝对贫困的消除,对共同富裕的追求更加着力于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5]4因此,要将经济高质量发展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紧密联系起来,把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以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惠及人民、用之于民,努力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过程中促进全过程平等公正,实现物质财富增长、精神文化富足的全方面、多层次的平等。

3.2 以人民为中心的平等观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价值遵循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尤其是《〈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较为全面地追溯了平等的观念在以往不同历史阶段的呈现形式和发展状况,并且分析了无产阶级提出的平等要求中所蕴含的从自发到自觉的历史主动性。他指出,不论是面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不平等,还是面对资产阶级对平等的要求,“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2]484。实际上,恩格斯揭示了作为观念和现实存在的平等在以往所有历史形态中所呈现出来的特殊阶级属性,因而它们都是狭隘的、片面的、有限的和抽象的存在,而只有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平等要求是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将人类自由和解放的事业作为其自身的历史使命和实现真正平等的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始终来自人民、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因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然要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贯穿始终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而当前我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践也深刻体现出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平等价值遵循,充分表明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批判性建构的平等思想在21 世纪的中国所具有的强大生机和活力,对于当前以高质量发展引领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平等观,关键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权利。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6]53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以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将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多更广地惠泽人民,如何推进共同富裕以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不仅是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现实之问,也是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寻的价值之问。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践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平等观,就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依靠人民的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将发展成果转化为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社保、交通、治安等惠及大众的实际成效。只有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关心群众的实际需要,将社会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紧密联系起来,才能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做深做实。

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促进社会平等的制度保障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平等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2]484。平等作为一种现实的权利和道德观念,在以往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占主导的生产方式和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发生变化:在原始公社小生产时期,人们共同劳作平均分配劳动产品,形成了平均主义的平等观;进入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时期,商业贸易是近代资产阶级诞生之处,随着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形成了资产阶级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资本主义在创造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它的掘墓人——无产阶级,然而其平等观并未涉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平等,甚至加剧了性别、种族、地域之间的不平等。因此,真正的平等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正是在这样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信念引导下的具体实践。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为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新时代新征程,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平等,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既要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好、发展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7]124。

要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平等,就必须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基本框架下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恩格斯《反杜林论》中对以往各个历史形态的平等考察可以看出,不论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都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动摇私有制的基础,也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权力支撑,更不用说缺乏一套健全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保障。因此,只有不断完善现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能为实现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平等提供持续有效的制度保障。经济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公有制经济、“三次分配”和市场经济夯实社会主义平等的经济基础。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领导制度,确保社会主义平等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动摇,优化人员结构、监督机制、反馈渠道、民主程序等,充分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平等;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重点关注老少边穷地区以及老弱病残孕群体的权利保障,在群众的基层民主管理和服务中丰富社会主义平等的政治实践。此外,在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领域,要充分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平等权利,使人民群众平等地享有丰富的文化生活、良好的社会治安、宜居的生态环境。

3.4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是认识和解决平等问题的科学方法

杜林在分析平等的观念时,沿用启蒙思想家卢梭等人的“两个人”的模型,将近代科学的方法简单地套用于人类社会的普遍分析中,“提升为一切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和一切历史形态的尺度”[2]485,忽视了人具体的现实关系分析社会问题,对于平等观的构建停留在思维构想层面。杜林对平等的错误认识归根结底在于缺乏正确的认识方法,没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和认识平等问题的历史演变、现实根基以及未来发展,陷入了先验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分析框架,孤立和静止地看待平等观念的历史并将其永恒化,实际上消解了平等问题的客观现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8]32-124,强调“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才能不断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8]32。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在面对理论和现实问题时所拥有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同时也反映出要正确认识和解决平等问题,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指导我们的实践和认识活动。

正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就要做到:第一,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平等是历史的产物,是以一定历史发展为前提和条件的,其自身的发展程度也受到当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制约。党的十九大报告宣告了我国进入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但同时也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因而要正确看待当前社会的平等问题,不能脱离中国现实和经济发展长期规律提出过高要求,也不能因为担心“返贫”“赤字”等问题就停滞等待,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审时度势,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以“三次分配”循序渐进地推进共同富裕。第二,学习和掌握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对于平等问题的解决,正确的方法是分清当前制约扩大平等的主次矛盾与矛盾的主次方面,矛盾的解决显然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的放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第三,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和思维方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平等问题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实践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过程中,要把握好生产和分配、公平和效率、依靠人民和为了人民、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辩证关系,不能顾此失彼、相互替代,做到具体地、历史地认识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平等问题。

4 结束语

《反杜林论》是恩格斯针对性地批判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理论、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科学平等思想的经典文本。恩格斯采取了论战式的写作形式,对论战对象欧根·杜林的“庞大体系”发起进攻,从而敞开了马克思主义的广阔理论领域。在“哲学编”的第十章“道德和法·平等”以及相关准备材料中,恩格斯主要从分析杜林的“两个人”的分析模型出发,拆穿了杜林对18世纪思想家的观点挪用和照搬的做法,并指出其对平等观抽象化、永恒化的做法忽略了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生产关系对其的制约,不仅在现实中不仅不存在,也不具备可以实现的条件。通过对平等的本质规定以及平等观念的分析,恩格斯梳理了平等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和形态转变,指出以往人类历史中存在的平等现象和观念都是有限的和相对的,同时揭示了不平等产生的经济社会根源在于私有制和阶级压迫,最终提出无产阶级实现平等必须遵循的发展物质生产力、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的原则和要求。从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平等观的科学论述可以看出,平等的实现离不开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物质基础,同样也离不开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和政治层面提供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实践进程中,必须依靠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大共同富裕的“蛋糕”,同时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促进社会平等的实现。因此,深入对《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平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对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同富裕平等价值遵循,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认识和解决平等问题,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思想引领作用和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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