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爱华,张惠芝,杨思衍
(盐城工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据盐城市统计局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在2020年末,盐城市总人口数670.96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人数是133.3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88%。从盐城市历次人口普查统计的数据来看,拿最近的两次做比较,2020年盐城市的总人口从2010年的726.02万人下降到670.96万人,但是65岁以上的人数却从2010年的86.91万人上升到2020年的133.37万人。总体上来看,盐城市的总人口呈下降的趋势,15~64岁人口下降的同时,65岁以上的人口却在不断增长。由此可知,随着盐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盐城市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老人增多,社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面临巨大的挑战。
2021年来,全市建有公办养老机构125家,民办养老机构49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 808家。但是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仅仅7 917人,入住率仅有20.08%。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的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只是注重建设而轻视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行,养老机构的利用率普遍不高。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很多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或是养老机构的设施以及服务不能给老年人带来个性化的服务,养老机构缺乏安全感。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资源的双向浪费。
就目前数据来看,政府部门在支持社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方面的投入是不足的,同时社区组织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的需求,社区社会养老服务不够智能化,而且缺乏相关专业管理团队和专业服务人员。
经过一系列社会调查与走访,我们发现,目前很多子女不愿意把自己的父母送到社会养老机构。深究其本质,我国传统观念带来的舆论压力是一方面的原因。另外,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并不能让子女放心地将父母送到养老院,而盐城市一些服务团队相对专业、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的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费用也很昂贵,大多数家庭无法承担昂贵的费用,这是更深层的原因。同时我们也看出,这样的情况下,社区养老、老年人的上门服务项目成为更多家庭的选择。未来盐城市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可以向这方面发展。
盐城市的社会养老服务平时只能提供简单的生活服务、医疗咨询和保健建议,老年人急需的问诊和诊疗服务并不能提供,遇到健康问题时还是需要到医院解决。同时,盐城的公共养老服务目前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护理以及日常起居的照顾,注重照顾老人而不是陪伴老人,很少有对于老年人心理方面的关怀。即使少数公共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此类服务,也因专业性不强得不到老年人的信任,最后还是要到医院去解决,给老年人带来了很多麻烦。此外,相对于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社会养老服务来说,盐城市的养老社区或是养老机构没有更个性化的服务,目前很多社区或养老机构的公共服务只追求普适性,而对于不同状况的老人缺乏针对性。
一方面,和整个社会存在的城乡经济水平发展不均以及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相关联,盐城市公共养老服务所体现的“公共”更多的是相对于城市而言,而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基本上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无法享受到公共养老服务,很多老人甚至不知道存在社会养老服务,因此农村养老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农村老年人相对于城市老年人存在更严重的心理障碍,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同时也是空巢老人,身边缺少子女的陪伴与照顾。[1]农村老年人生理健康方面也存在更多的隐患,饮食营养不均衡、缺少医疗保障等都是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另一方面一些相对专业的养老机构由于缺少投入资金、缺少受众对象等顾虑大多数都只存在于城市,很少向农村发展。面对本市农村偏多、农村老年人口多的现状,推动城乡社会养老服务均衡发展迫在眉睫。
服务人员的数量及服务水平直接影响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目前盐城市很多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层次较低,很多是二次就业的五十岁以上的妇女,年龄偏大,养老机构对专业和技能没有严格要求,导致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在专业和精力上更达不到服务要求。[2]缺乏专业人员和队伍是盐城市公共养老服务普遍存在的问题。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虽然盐城市养老服务方面的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但是很少有志愿者会主动参与养老服务,未能在养老服务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根本上看,很重要的原因是大部分乡镇敬老院养老护理员每月工资收入较低,职业认可度及社会地位也偏低,这样一来有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的年轻人更不愿意从事乡镇养老服务业,而是选择工资较高且社会认可度更高的大城市养老机构就业,因此一些乡镇敬老院就很难拥有专业技术人员,难以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难以提高老年护理服务的质量。
社会养老服务想要得到完善与发展离不开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一过程,盐城市政府部门即使在相关政策方面给予社会养老服务帮助与支持,但是还缺乏完整的社区社会养老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也没有相关的社区大数据考核标准,无法准确了解到某一养老机构真实的服务状态,这让养老机构或社区难以发现问题,也不知道努力与发展的方向。除政府部门的监督外,社会以及百姓的监督也是盐城市社会养老服务缺少的一部分。只有知道人民想要什么,哪里不满意,才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到更好。
目前,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受制于财政资金的使用规定,对服务的开展、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考核兑现有很大阻碍。对于各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等级评定,更多还是注重硬件和服务的开展情况,对于部门业务和活动开展的好坏、服务覆盖面、服务质量等方面缺乏相关成熟的评价和反馈体系,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对服务中心老人的满意度等考虑较少。同时,受公共服务属性影响,社区养老盈利能力不行,产业化发展水平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监管标准,各社区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功能不统一,服务人员和志愿者不能相对固定,缺乏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和机制,同时专业培训也没有按时进行。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处于摸索阶段,养老体系市场化发展缺乏必要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制。
针对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我们要尊重其个性化需求并努力提高盐城市养老服务的针对性。了解不同的老年人的需求,针对不同老人有侧重性地给予照顾,例如:给孤寡、空巢老人提供陪伴与精神慰藉;给失能、重残等特殊群体老人提供日常起居或是定期的医疗帮助;对于经济困难的老人定期给予生活物资的帮助等。同时也要注重老年人娱乐休闲方面的需求,例如:棋牌室、广场舞场地、老年大学等。除此之外要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护理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针对盐城市存在的城乡养老发展不均衡问题,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市养老服务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同时要发挥城市养老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城市养老机构帮扶相对落后的农村敬老院。其次要加快制定统一的城乡养老服务行业标准。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积极开拓农村服务市场,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同步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拥有养老观念以及寻求帮助的意识,积极形成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广大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3]
目前,盐城市社会养老服务存在着从业人员数量不足、人才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积极培养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高职高专、中专等职业教育体系,拓展老年健康管理人才的培养来源。让更多年轻人来关心老年人的生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和谐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年轻人踏实的工作作风以及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对有意愿参与养老工作的志愿者和服务者,定期组织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水平。
政府部门需要加大扶持养老事业的力度,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社会的各行各业人士志愿参与到社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的队伍当中。为保证社会工作嵌入农村养老服务,还必须从薪酬待遇、社会宣传、自身建设三方面着手,构筑全面的保障机制。关于薪酬待遇,农村地区应当依靠国家财政帮扶,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构建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制度。在制度保障下,引入社会工作系统教育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根据社会工作者本身学历、能力水平高低,进行工作岗位分配,并确保社会工作者能够拥有与岗位相匹配的薪资待遇,使社会工作嵌入农村养老服务走上良性道路。在社会宣传方面,社会工作者可借助基层政府和党组织的号召力,在农村开展宣讲,提升农村居民对社会工作嵌入养老服务的认知、理解和接受度。对于社会工作者自身,在农村环境闭塞问题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应当提升适应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投身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可以建立“有章可循”与“多管齐下”式的养老机构监管体系。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市养老服务的统一调度和服务监管,并对民政资金发放使用全程监管。
建立大数据平台收集所有老人数据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数据,使得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单次、服务金额等各种养老服务信息一目了然。同时利用平台对养老服务组织、服务对象的登记、申请、审核进行统一调度和服务监管,对养老机构补贴以及配餐送餐用餐进行监管,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
建立养老服务民政监管系统。通过监督保障养老资金发放到位。养老资金是老年人生活得以保障的物质基础,平台的政府补贴监管系统可以对居家老人服务补贴审批进行信息化管理,降低政府老龄主管部门的工作强度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养老服务、高龄补贴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通过系统帮助政府主管部门对机构养老、居家养老领域的行政事务进行信息化管理,包括养老机构的申报、建档、监管、老人补贴申请、审批、资格评估、服务预约、服务实施、费用结算、跟踪回访等管理。实现机构养老工作的现代化,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
首先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称之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很多农村老人或者不是公职单位退休的老年人的养老金与公职单位退休的老年人的养老金差距很大。因此要不断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让更多的老年人能拥有更好的老年生活。[4]
其次,可以实行有关部门或社区负责制。社区应建立孤寡老人档案系统,经常询问老人的情况,也可以设置老人每天电话自动签到记录,保证及时了解老人们的身体情况。另外,可以建立孤寡老人志愿者帮扶系统,向全社会招募志愿者,帮助孤寡老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全市老年人动态监测,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第三,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老年人更多法律方面的援助。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根据分工分解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把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政策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公安及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将正面宣传与批评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宽法律援助渠道,适当降低援助条件,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站点的作用,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5]重视基层老年维权网络建设,利用现有的老年活动室,设立老年维权咨询、投诉和涉老纠纷调处小组,接待老年人来访,调解涉老矛盾和纠纷,就地就近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