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周 磊
2023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的40 周年,我与她虽未同生,但却肝胆相照。从“初闻不知曲中意”,到“再听已是曲中人”,不知不觉中已相伴15 个春秋,改变的是青春岁月的流逝,黑发变青丝,不变的是对《统计法》的敬畏和坚守,既要刀刃向内,也要披荆斩棘。
2008 年进入阿左旗城调队工作时,我还对《统计法》一无所知,在泥泞的街巷走家串户收取记账本,在嘈杂的农贸市场笔走龙蛇采集价格,时有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时候,那时候的我也只能软磨硬泡,或时常在调查对象这里买些东西来博取好感,工作感到力不从心,经常是捏鼻子吃葱-忍气吞声。直到在队里首次参加《统计法》专题学习,其赋予统计人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责任使我深受启发,顿觉“拨开迷雾乾坤有,又见花香鸟语传”。心中有“法”,自然心中有“术”,从那时起,我随身携带《统计法》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和讲解,从由我崇法到统计调查对象人人知法、守法,工作也由此事半功倍。
2015 年我遴选到盟统计局工作,岗位虽然改变,但不变的是我对“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统计职业道德的追求。如何在浩瀚的数海中不迷失方向是我始终追寻的目标,每当出现疑惑、顾虑和彷徨的时候,《统计法》犹如一座灯塔矗立在心头,指引我时刻保持初心、砥砺前行。电影《我不是药神》中有一句台词:“法不容情的事你见得还少吗?”“情”大还是“法”大,也是各级统计部门在夯实统计数据质量过程中所触发的一条强制性审核公式,但我坚信绝大多数人不会贸然“解锁公式”,如果人人都因为特殊原因而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统计公信力又何在,我们一代代统计人只争朝夕、脚踏实地工作的意义又何在?因此,我们统计人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捍卫统计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在全社会营造出依法统计的浩然正气。
2016 年以来,国家先后制定印发了《意见》《办法》《规定》,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统计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开辟了依法治统的新境界。2018 年我通过了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正式成为众多捍卫统计权威的执法人员之一,从此坚决扛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主动加身。“言出为箭,执法如山”,在《统计法》光环的加持下,使我更加坚定做《统计法》忠实的信仰者和坚决的执行者,面对任务勇挑大梁、面对矛盾迎难而上、面对问题敢于较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遗余力为摸清“国之大数”、掌握“国之大情”、服务“国之大者”保驾护航。
“路漫漫其修远兮”。《统计法》好似一个鲜活的生命体,需要不断从实践中汲取养分,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持续生长并开枝散叶,因此学懂弄通用好《统计法》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从学法、懂法到遵法、执法,最终还是要回归于学法,学以致用方能知行合一。吾辈还应继续秉持“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在防治统计造假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中,念好廉洁自律这个“紧箍咒”,拿出较真碰硬这道“护身符”,以满格状态顶格标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力量,在依法治统之路上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