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与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指出,以环保社会团体、环保基金会和环保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环保社会组织,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引导下,我国环保社会组织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保、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环境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
环保社会组织来自公众,接地气、聚民力,在奋进新征程的过程中,环保社会组织要凝心聚力,发挥专业服务、资源整合、政策倡导、社会创新等组织职能,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始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走在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前列。要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有创意有成效的工作和活动,赢得各方面的认可,成为助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十四五”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窗口期。环保社会组织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更好地发挥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提升环保社会组织参与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能力水平,更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环保社会组织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扎实深入地开展富有成效的环保活动,带动更多公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环保社会组织要多做“锦上添花、雪中送炭”的好事,多开展“亲民利民、易见成效”的活动,要扛起环保社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要持续发力,大有作为。
《中华环境》编辑部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