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治理困境及破解路径研究

2023-04-16 17:06陈敬胜伍圆圆
关键词:南岭走廊共同体

陈敬胜 伍圆圆

(1.湘南学院 教育科学与法学学院,湖南 郴州 423000; 2.安徽建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2)

南岭走廊是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与西北走廊、藏彝走廊一起并称为“三大走廊”。从历史地理学角度来看,南岭走廊是把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连接起来的重要节点,是将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两大水系连接起来的纽带,也是“一带一路”连接陆地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界点。南岭民族以汉-客家、壮侗语族、苗瑶语族为主体,还包括历史上由这条走廊南下、北上、东进、西迁的回族、彝族、仡佬族、满族、土家族、傣族等民族,因此该“走廊”涵盖民族、文化、历史性元素。

南岭走廊曾经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2021年全面脱贫之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并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成为乡村新的时代主题。乡村“五大振兴”的实现,归根结底在于乡村治理是否有效。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南岭走廊少数民族乡村治理出现了有别于以往的样式,需要在基层治理中予以回应。

一、少数民族治理存在的困境

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在丘陵山谷间与汉族互嵌式居住,互惠式交往,为南岭山区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后扶贫时代,该区域人民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治理环境出现新情况,基层治理产生了新问题。

(一)治理主体虚化

谁来治理乡村?这是一个比怎样治理乡村更需要先回答的问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现阶段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界定了治理的主体是党委、政府及社会组织。在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党委领导”具体而微的体现就是党支部。换言之,基层党组织是否战斗有力,直接影响少数民族区域社会治理的成效。以此审视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发现:工作上千头万绪的乡村党组织,力量非常单薄。党员老化、流动性强、缺乏活力等问题,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村一级有政府吗?没有的话“政府主导”在基层就是虚的。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承担了一定的政府职责,但是很难找到“政府主导”的落脚点,承担了乡镇政府部分功能的村民委员会终究还是村民自治组织。这些年,在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的倡议下,村民委员会的治理力量不是增强了,而是出现某种程度的弱化。党委和政府在基层的力量都显得单薄,那就需要另外一个主体——社会组织,发挥其主体价值。现在的乡村存在一些公益组织,如农业合作社、红白喜事理事会等。这些组织看起来热闹,其实寂寞。农业合作社组织背后存在追逐利益的问题,红白喜事理事会说到底是互惠性组织,无法承担起基层治理重任。乡村的治理主体按照逻辑推理应该是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在提倡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背景下,乡村的党支部成为治理的主体,这是应然状态。实然状态却是,乡村党支部书记人数少,且多数为兼职的。他们有自己的耕地、有自己的产业与事业,很难履行治理主体的职责,显现出某种程度的虚化。在民族区域扮演治理主体角色的是外来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这些外来的精英依附于强大的社会网络,资源丰富,加上不在村里享受待遇,在短期内可为乡村的治理注入新动能。

(二)治理目标物质化

“治理有效”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内容,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多维目标指向。或许是由于长期贫困的原因,刚逐步摆脱贫困的南岭走廊少数民族乡村太渴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全国广大农村一起实现乡村振兴。在发展优先的理念下,民族区域治理发生了目标偏移,把“治理有效”的目标悄然转向于单向度的经济发展。多维的治理维度逐步聚焦于经济维度,治理目标物质化成为一种时尚。“项目”成为基层干部工作主动与否的内驱力及当然追求。民族振兴,乡村必振兴。在城乡差距持续拉大的背景下,各级政府近些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以项目形式加大对乡村的投入。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大部分是贫困区域和革命老区,国家的投入明显高于其他非少数民族区域。以通达通畅工程为龙头,少数民族区域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逐年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成为政府投资热点,土地平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接二连三。虽然这些项目化投资都进入政府招标程序,但基层干部由于资质和资本限制很难参与实质性竞标,企业竞标成功后,承包方考虑到各种关系的协调问题,加上部分项目需要基层组织参与协调管理,承包方都会以或明或暗的方式适度让利于基层干部。在利益推动下,资本方与民族区域治理主体达成了某种“共谋”。基层治理主体的重心从追求乡村“秩序”稳定,到热衷于政府的各种“项目资金”,跑项目成为他们的自觉,并对此乐此不疲。在利益驱动下,本来治理力量就薄弱的基层组织对事关基层民众切身利益的微小实事及各种琐碎矛盾纠纷漠视了。村民选出来的代表,反而成为经济组织在乡村的主要代理人。治理目标物质化,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脱节,阻碍着“治理有效”的形成。

(三)治理客体流动化

基层治理作为一个社会行动拥有自己的特定治理对象。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有沿古道、河道在深山密林里不断迁徙的传统,形成了一个个斯科特笔下的“佐米亚”,似乎真的是在逃离“不被统治”。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尽管在山区来回迁徙,不断更换地理空间,但其举族迁徙属性决定了人口是稳定的,作为一个族群共同体是牢固的,拥有明确而又边界清晰的治理对象,在相对静止的传统区域,治理对象就是区域内共同体内的居民。治理对象的相对固定是区域和谐有序、治理有效的基石。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的静止性与稳定性被都市化的浪潮所打破。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有着毗邻珠江三角洲的优势,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该区域劳动力快速流入区域中心城市,成为逐步告别乡土的务工人员。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受自身素质的制约很难融入城市。进入21世纪后,部分知识型、创业型农民工借助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获得了城市新移民身份。更多的农民工则游离于城市的边缘,过着没有保障的生活。在农忙季节、重要传统节日或家乡有事时,城市散工会立即回乡,在城乡之间不断地无序流动。城市资本在利益驱动下,把触角转向山区的少数民族区域,尤其青睐那些具有一定文化底蕴、土地资源丰富的区域,不断沉入民族区域参与土地流转,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在城市资本的撬动下,沉睡的少数民族区域资源以资本的形式得以复活,一个个颇具传统特色的文旅小镇、精品民宿、规模不一的庄园应运而生,成为吸引城市居民的洼地。城市居民的到来,在给民族区域带来人流的同时,刺激了经济发展,但也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客体。不管是人口的流出还是流入,乡村治理的客体不再单一,如不将不确定性的治理客体纳入治理范围,他们或将成为乡村治理不稳定的燃点。

(四)治理手段模式化

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有自己独到的地理空间,居民居住的区域以山地为主,在区域内居住比较分散。大多数村落位于行政的边缘。随着村落空间的扩大,村落由联系紧密的共同体转变为松散型共同体,村落共同体的基础趋向消解,呈现出原子化特征。居住空间的改变,不仅消解居民之间的联系,还解构区域共同体之前形成的互嵌式结构。比村落空间由聚落走向离散更让人担心的是人的流动,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的劳动力素养虽然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整体上尚处于较低层次,还不足以在城市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获得稳定的职业。职业流动性大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村落深层次结构的改变,需要新的治理模式回应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针对少数民族区域出现的新问题,各治理主体也做了些变革,探索出了新的治理模式。其中,网格化治理就受到推崇。跟其他区域一样,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也被划分为若干版块,一般是以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从内部产生一名网格员,负责搜集整理区域内出现的风险和群众的诉求,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桥梁作用。大数据治理也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治理模式,在少数民族区域也得到强力推进。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基本上都是曾经的扶贫村,派驻过驻村工作组。在工作组后盾单位的支持下, 各村都建立了云平台。村民足不出户或者在村部便可享受到数字化带来的便利。课题组调研时发现,有一个民族村通过云平台可以享受到山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还可以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协商治理也是新近得到治理主体高度重视的治理模式。有关治理主体通过一定程度的重心下沉,借助公益组织的力量与民众开展“协商治理”。

不管是网格化治理还是大数据治理,抑或是“协商治理”,新的治理模式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其可取的一面,但都存在困惑,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些在汉族区域得到普遍认可的治理模式,在少数民族区域是否存在“水土不服”?

二、少数民族区域治理困境形成的原因

南岭走廊自古以来就是一条流动性走廊,南来北往的族群在这里交融互动,建构了和谐共生的关系。在后扶贫时代,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社会不断变迁,基层社会治理出现了新矛盾,产生了新困惑,究其原因,与传统的乡村结构变迁、乡村干部作风机关化、治理智慧边缘化有关。

(一)区域结构变迁

现在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在元末明初基本成型。这些区域整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分布在丘陵低地与汉族区域互嵌式分布的民族区域,如南岭走廊姑婆山北麓的平地瑶和都庞岭脚下的“四大民瑶”区域。这些少数民族区域既保留了自己的族群性、社会文化习俗,又与周边的汉族群体发生社会经济的互动。在多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中形成了既有共性又有区域性与族群性的社会结构特征。这些民族区域亦耕亦读,入籍纳粮,与大多数汉族区域一样,有着牢不可破的共同体结构。另一种是在深山老林过着游耕生活的迁徙性少数民族,如瑶族的过山瑶支系。他们居无定所,逐山场而居,食尽一山则他徙。在南岭山区,有节奏的流动不影响他们的共同维系,他们的共同体意识根深蒂固,以初级小群体形式居住,呈现出机械团结特征。中国传统村落长期稳定的深层次原因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非正式网络支持功能强大的“差序格局”“家国同构”社会结构。不论是哪一种类型的少数民族区域,都是如此。沈毅(2008)认为,“家”“国”关联是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问题(1)沈毅:《“家”“国”关联的历史社会学分析———兼论“差序格局”的宏观建构》,《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第155-173页。。20世纪末以来,在乡村城市化浪潮推动下,乡村中青年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形成回不去的乡村、留不住的城市人文景观。以劳动力为核心的乡土流动,不仅是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样一个单向度的空间位移,也包括现代科技、外来资本向民族区域的渗透。科技下乡带给民族区域的有生产力的提高,农业劳动力对自然束缚的摆脱。资本下乡最原始的动力是乡村土地资源使用权的流转。 工商资本被引入村庄后,产生了新的治理主体,改变了村庄原有的权力结构,进而重塑了乡村治理机制(2)张良:《“资本下乡”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公共性建构》,《中国农村观察》2016年第3期,第16-26页。。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社会结构的改变,带来了基层传统权威在慢慢消失,而新的权威尚在重建之中,基层治理出现些许问题实属常态。

(二)基层干部机关化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的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转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并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基层干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其作风是否过硬,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

基层干部作为党委、政府力量在基层的延伸,民族区域治理的主体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部分基层干部受成长经历、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等因素的影响,在政绩观上出现了偏差,片面地把乡村发展理解为经济发展。南岭走廊部分基层干部“不唯下,只唯上”,一心盯着能左右自己命运的领导,期冀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谋取更大的福利,不愿意目光朝下情系群众冷暖。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急功近利,盲目追求短期行为,在不正确的政绩观驱动下,刻意制造“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层出不穷的会议、接二连三的督查、程序烦琐的考核,占用了他们大量时间,耗费了他们大量精力。考核评价中唯台账是举、以材料论英雄的做法没有得到遏制,基层干部无法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提供材料的忙乱中解放出来,导致南岭走廊部分少数民族区域基层干部出现了机关化倾向。如办公设施建设机关化:有的办公楼选址远离居民集聚区独成小楼,成了摆设;有的贪大求洋、互相攀比;有的模拟机关衙门,圈起大围墙,下班后铁将军把门,隔离群众。办公设施机关化只是表象的机关化,更令人揪心的是基层干部出现了作风机关化苗头。部分少数民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班,配备单间办公室,空调、电脑、老板座椅、茶具一应俱全,上班“签到”、干部“坐班”、办公靠遥控与汇报,与底层民众的距离越来越大,若无视这种机关作风,基层治理的成效将陷入泥沼。

(三)治理智慧边缘化

南岭走廊各民族通过有序交流、交往、交融形成了石榴籽般的民族关系。为这种互动共生民族关系提供滋养的“白根”是在历史上形成的集民族性与共同性于一体的地方性治理智慧,涉及经济互补、资源分配、社会交往、文化互融等层面。瑶族的“瑶老制”就是其中的代表。瑶老组织是“治理瑶族传统社会组织的关键制度”(3)奉恒高:《瑶族通史》,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第505页。。瑶老权威的形成一方面依赖于个人与生俱来的卓越属性,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社会风险以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利益分配处理能力,这种内生性权威,目标指向维系民族区域的综合性动态平衡。瑶老在瑶族内部依托个人魅力,成为极具权威性的地方领袖,通过个人感召力型塑区域内的各方力量,形成牢不可破的区域内部共同体。对外而言,瑶老制则发挥桥梁的作用,把内部的诉求整合起来传达给统治阶级,也代表本民族处理各种外在的纠纷,成为整合族际冲突的重要力量。除瑶老制外,瑶族的石牌制也是烙上民族特性的治理智慧,具有成文法的特征。在族群内部发生难以判断的纠纷时,就在地方精英的组织下比照“石牌”律进行一一阐述,依据石牌权威化解各种矛盾,修补村落共同体出现的裂缝,避免在社会竞争中被淘汰。苗族的“议榔制”、侗族的“款组织”与瑶族的“瑶老制”的结构特点相似,发挥的价值功能也类似,最终指向是化解矛盾纠纷、维系村落共同体的稳定。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传统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是通过社会治理兼顾民众生物性需要与社会性需求,在动态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衡、和谐。

这些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治理文化,对当下的社会治理仍旧具有借鉴作用,不应就此退出历史舞台。在新的环境下,如何赋予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以时代内涵,实现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四)生计模式的转变

南岭走廊是珠江流域与长江流域的自然分界线,是珠江流域、长江流域以及赣江流域诸多水系的发源地。这种独特的山水空间结构决定了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在崇山峻岭之间或沿水之源居住,或分布在河流两岸的山谷溪涧,大多以耕山为生计,有的兼顾渔猎生活,生活虽不富裕但也不至于贫穷。进入21世纪后,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以森林涵养水源提升水质成为共识。由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林和水源地保护政策,从公益林到生态林范围划定,并执行了严格的禁伐政策。这其中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地处水源地附近的南岭走廊少数民族,有的区域大部分森林都被列入了禁伐范围。国家虽给予补助,但远远抵不上居民失去林业生计所带来的损失。之后,国家又推出了长江上游禁捕政策,不仅禁捕,还禁止水面网箱养鱼,所有可能带来污染的种养殖业一律禁止。河流两岸的山地少数民族要么移民到平地,要么迁徙到海拔更高的山区。国家禁伐、禁猎、禁捕的政策深层次改变了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居民的经济结构与生计模式。部分民众被迫放弃自己所熟悉的耕山、渔猎生活,在城镇定居从事陌生的行业,遭遇可能的各种风险。还有的居民在山地过着无所凭依的生活,年轻点的选择流入城市,成为城市劳动力竞争性蓄水池的一员。南岭走廊少数民族生计模式的被动转变,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提升,对巩固脱贫成效、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带来了挑战,对少数民族区域的基层治理也带来了风险。地方政府也知道这种治理风险的存在,但目前除了执行国家的补偿政策、移民政策和精准脱贫保障政策外,还找不到其他有效的方法。这种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尚需在实践中探索出新路。

三、破解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 治理困境的路径选择

后扶贫时代,巩固脱贫攻坚、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应深层次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重塑魅力型权威、引入协同治理、构建治理共同体、壮大集体经济是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重塑魅力型权威

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基层治理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传统权威缺失。马克斯·韦伯把权威分为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法理型权威三种,视法理型权威为理想类型。当下民族区域的基层治理正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法理型权威。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民众意愿选出来的基层干部是内生性权威,法理上有责任带领底层民众实现“善治”。然而,村委会干部表面上在村内实现自治,其中心工作的方向标还是按上级的指示,对底层声音重视不够,在执行福利性政策时往往带有私心,影响了个人权威及在民众中的形象。如果民与官争利时,基层干部要么选择回避,要么作为基层政府的代言人出现。集体财产分到户,取消农业税及计划生育政策转向后,能约束村民的路径很少,村民成为基层自治组织的“看客”,村委会的权威大打折扣。

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乡村振兴,既需要法理型权威,也离不开魅力型权威。在南岭山区,一部区域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魅力型权威的治村史。如瑶族的稳定和谐发展与瑶老借助个人魅力实现权威治理有内在的逻辑。培育魅力型权威,应重视新乡贤治理。乡贤对乡村稳定的价值已为治理实践证明。历史上的乡贤大多为内生性地方乡土精英。在资本下乡、各种社会资源进入的过程中,外源式新乡贤开始活跃在乡村,如政府派驻的“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组、各种公益组织代表。这些新乡贤没有卷入复杂的地缘政治经济关系,背后又有正式的社会支持,按照民众的说法是“来做好事的”,自然容易形成魅力型权威。内生性权威是本土新势力代表,与退而不休的还乡干部、知识分子共同形成了村庄的时代精英。构建一套与村委会、村党支部等法理型权威并行的地方性权威体系还需时日和制度支持。

(二)引入协同治理

“礼失而求诸野”,当传统文明在城市遭遇危机时,人们习惯性地寄希望于乡野,在乡野中寻找传统道德文明的“根”。城市化的理性、现代化的趋利本色,涤荡着乡村的农耕文明。固守了几千年的耕读文化,在资本与利益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守望相助的伦理价值被注入现代理性。耻感文化缺失,道德生态荒漠化,给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基层治理蒙上了阴影。南岭走廊少数民族乡村的稳定与农耕文明相随相生的传统道德,虽然整体上出现松弛,道德生态出现裂痕,但乡土文明的魂还在,予以施肥,道德生态森林里依然可以重放一簇簇文明之花。突破南岭走廊民族区域治理困境,必须“重塑一种包容传统与现代的新型乡村治理文化”(4)杨明佳、陈青霞:《家国之间:文化视域下的中国乡村治理》,《江汉论坛》2016年第1期,第75-80页。。平民教育运动的先驱晏阳初先生把当时农民的问题概括为“愚、穷、弱、私”,针对不同的病症给出了自己理想的治疗方案。乡村伦理道德出现些许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弱势群体“私”的阴暗。治理这种陋习,教育是最好的方略。乡村小学合并后,大部分区域都有废弃的学堂。利用教学遗产,邀请新乡贤开展“道德讲坛”,传播优秀乡土文明遗产,讲好区域性、地方性和身边的好人好事,融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传统优良家风,编织一张真善美的道德之网,可在乡村实现德治目标。

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社会治理出些的问题具有系统性特征,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依赖于某一个部门就可解决基层社会或明或暗的问题,未免有些理想化。社会治理主体开展本质上的合作,区域内与区域外治理主体进行协同,针对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态出现的潜在与显性的问题,共同编织一张协同治理之密网,以德治为文化传统的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治理问题将得到有效控制。

(三)构建治理共同体

德国古典社会学家滕尼斯最大的学术贡献是提出“共同体”概念。在他看来,构成共同体的基础是人们互相占有、共同劳作、崇拜传统。然而,他声明“共同体”不能对应现实中的某种社会类型,只是一种社会理想。“共同体”用于分析中国的乡村组织具有解释力。区域共同体历史延续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传统中国农耕社会的孕育”(5)徐勇:《历史延续性视角下的中国道路》,《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7期,第4-25页。,村庄共同体的历史功能是通过治理维系村庄的完整。国家治理根植于家户治理之中“有着极为深厚的社会土壤”(6)黄振华:《“家国同构”底色下的家户产权治理与国家治理———基于“深度中国调查”材料的认识》,《政治学研究》2018年第4期,第37-47页。,这种土壤孕育了区域共同体的根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区域之间的边界模糊化,互渗的过程加快。这是单一的传统村落经济被多元化的混合经济所取代的必然,多元化促使附属其上的价值体系破裂,村庄非正式社会支持功能弱化。

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之所以在历史上经受了王朝更替的冲击,社会动荡的冲撞迸发出活力。从根本上说,原因在于区域社会构建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共同体,从政治到文化、从社会到经济、从资源供给到共享,无一不是借助于共同体的韧性得以舒缓。现代化、城市化浪潮席卷乡村的时代,由于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空间的扩大、互补型经济的解构、互惠型社会交换让位于市场属性的交往,区域共同体出现裂缝,但共同体的韧性还在。

传统区域的家户通过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社会交换,共织了一张互嵌式密网。构成社会网络的支点是既边界清晰又互为嵌入的血缘关系、地域关系和共同的耕作模式。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家国体系传统因子继续制约着乡村治理,当“形成‘传统’的社会条件仍然存在,‘传统’就会继续发生影响”(7)徐勇:《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参照》,《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第102-123页。。广大农村出现治理危机,归根结底是社会结构出现断裂,非正式社会网络支持功能削弱。2020年后,巩固脱贫成果,预防返贫道路漫漫,筑牢区域共同体,发挥非正式组织的支持功能,有利于减贫、防贫,化解各种传统与非传统的返贫风险。

(四)壮大集体经济

南岭走廊传统区域治理有效的结构性因素是形成了层次多元的共同体。共同的生计模式,共享的经济制度是核心。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居民不管是共享一条水源,还是共处一个山脉,他们都能共享其中的资源,虽然有竞争与对抗,但共生是根本。这是少数民族区域居民将生命之所依托的山场区分得很细的原因。几乎山区所有的区域都有近山与远山之分,远山属于集体所有,近山归小群体使用。凡是有村庙与私塾的地方,都有公田的产出,保障祭祀与求学。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铺开的20世纪80年代,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还是留足了部分山场土地给集体做公益开支用。萌渚岭姑婆山北麓的伍堡瑶每一宿都有1000多亩山场没有分到户,山场的产出由德高望重的老人管理,用于安排区域内的公益慈善事业。地处骑田岭山脉的宜章县莽山瑶族乡跳子石瑶寨的集体山场,除了各户留了点自留山外,也都保持集体所有。他们深知,如果没有了集体资产,这个区域共同体就会遭遇解体的风险。

区域治理中,不管是道路维护、垃圾焚烧、水资源治理、医疗卫生、教育设施完善以及区域共同体内各种公益慈善等民生事业,都需要资金投入。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解决部分经费,但终究还是要靠区域内部解决。根据课题组的调查,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的集体经济体量较小,有的区域接近空白。脱贫攻坚期间,各社会扶贫主体为完成考核指标,想尽办法提升了扶贫区域的集体经济总量。部分区域的集体经济依靠内源式增长,但部分是输入式增长,扶贫工作队撤离后就会陷入危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有赖于村级集体经济发挥重要作用。各少数民族区域在产业扶贫的推动下,涌现了一些集体经济增长良性模式,需要在乡村振兴实践中予以整理、总结,为乡村振兴提供借鉴。

四、结 语

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整体上告别了贫困,迈入乡村振兴新阶段。与其他脱贫区域比较,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集共同性与独特性于一体。山地、民族、老区属性是其区别于其他脱贫区域的显性特征。曾经在互动中共生的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因区域共同体结构发生改变,出现了劳动力的流动、传统生计模式的变迁、基层权威的慢慢丧失,进而带来了系列社会治理问题。乡村振兴之五大维度,不管是“产业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还是“生态振兴”,归根结底要依靠“治理振兴”,“治理有效”是衡量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在构建治理共同体框架范围内,重塑基层治理权威、引入协同治理、夯实集体经济可为南岭走廊少数民族区域基层治理注入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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