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昱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大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事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民生工程。高校人才的培养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发展型资助模式是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促进能力全面提高的资助模式。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的励志型大学生,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实践。将资助工作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有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十分丰富。其基本内涵包括人为了适应不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际需求,智力和体力得到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人的道德品质和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也就是德、智、体、美、劳和谐完美的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需求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的社会关系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每个人的使命就是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需求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强调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满足人的需求,注重发展人的个性[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新时代的教育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六个方面下功夫。这六个方面可以看作新时代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标准[2]。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到“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明确提出了现阶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强调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这是对新时代人的全面发展内涵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高校要用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来指导育人工作,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推动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
从人的角度出发,关注人的需求和情感,资助过程更加体现人文关怀,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创建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和平台,根据学生个体需求的差异化,有针对性地对资助项目进行顶层设计,提供多样化的资助项目,加强学生发展能力的培养,塑造健全的人格。
用科学的方法精准识别资助对象,规范受助群体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将国家的资助资金真正分配给有需要的困难学生。采用差异化的资助方式,激发学生自助的内生动力,高度契合资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育人的效能[3]。
从家庭经济、个人能力、人际关系、心理素质等方面分析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设计资助项目,将扶困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除提供经济上的援助之外,更要提供精神上的援助,精神扶助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品格塑造、能力培养等方面。满足学生思想心理上的更高层次需求,帮助学生建立个人与集体、社会的联系,培养良好的品质,主动寻求发展。
高校资助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将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学生的全程化参与和长效性发展,将育人贯穿于受助全过程,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一体化、多维度的资助育人模式,将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从传统的救济转向育助并重,实现受助学生从他助转向自助和助人[2]。
部分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根据家庭经济调查表和学生提供的困难证明材料,学生提出申请,院系评议认定后提交学校审核,认定程序不够规范、严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划分没有清晰的认定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很难界定。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通过认定,该年度的各项资助都会依据该认定结果,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利于精准资助的实施。
学生经济上的困难可以通过外界帮助解决,但精神上的“贫困”一时难以消除,可能影响学生终身。部分高校的资助工作缺乏人文关怀,仅停留在经济资助层面,忽略了育人的重要性,更多是以物质帮扶的无偿资助为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费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忽视了学生可能由家庭经济困难引起的其他问题。
勤工助学及助学贷款作为主要有偿资助方式,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占据了较大比重,助学贷款覆盖面较小。随着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目前高校资助金额过剩,资助比例过高,让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争、抢、要”等心理。有些学生千方百计利用家庭社会关系为拿到无偿资助提供便利,有些学生在奖助学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浪费行为。大学毕业生贷款违约率也持续攀升,在以无偿资助为主的资助模式下,受助学生在面对有偿资助时出现了心态和行为上的不适应,故意拖欠还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阻碍了有偿资助的实施。
以无偿资助为主的资助体系让受助者不用履行义务,单纯享受权利,往往会让受助者责任意识淡薄,淡化了得到国家帮助后激发学习热情的感恩回报意识。部分受助学生在得到资助金后,不但不努力学习,还存在浪费现象,久而久之形成“等、靠、要”依赖心理,缺乏自强自立意识,资助的效果不尽如人意。部分高校较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和资助前的教育工作,忽视受助学生后续能力的培养。
部分高校忽视资助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目前,高校资助管理工作除了由资助管理中心的专职人员负责之外,还包括二级学院的辅导员。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繁杂,精力不足。有的学校辅导员采取轮换制,管理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稳定性相对较差。国家虽然高度重视资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供各种专业培训,但对资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大,资助管理人员信息化水平尚需提高。
4.1.1 设置跟踪考核机制
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精准识别资助育人对象,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学生在校行为进行比对分析,结合定期走访、日常观察等,从数据和经验两方面动态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考核评价指标,由认定小组对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和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情况、使用补助款情况、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奖惩情况、义工服务、心理状况等。广泛听取班级学生的意见和反馈,加强回访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加强监督机制,受助学生在考核中出现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予降低资助比例甚至取消资助资格的处理。
4.1.2 构建多维度的能力提升资助平台
基于全面发展理念,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维度能力提升资助平台。校内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校外方面,积极推荐他们去合作企业兼职,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利用合作企业和行业协会资源,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综合素质提升训练,学生可以根据专业和需求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训练营师资由校内教师、校外企业管理者构成,瞄准学生素质能力的短板,精准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对即将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以综合考虑不同专业未来职业的发展,引入合作企业资源,开设定向化的企业人才储备班,由企业选派管理者为储备班开设培训课程。设立“企业助学金”,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并提供企业就业援助,为受助学生提供就业指导,促使学生能尽快适应就业岗位。
4.1.3 建立回馈接力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的经费来自社会,要将回报社会内化为学生的内心信念和责任感。高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感恩教育,增强他们以物质回报家庭、以职业能力为组织作贡献的责任感。学校积极利用企业资源筹集助学基金,鼓励受助学生在学业有成或毕业工作后回捐部分善款到助学基金,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良性循环,让资助资金能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学生,增强学生的感恩诚信意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爱心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让学生在接受帮助的同时,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获得自信,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从“受助”走向“助人”[4]。鼓励学生毕业后到基层就业,到国家支持的重点行业就业,用自身所学回馈社会,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
4.2.1 创新多元化的资助方式
根据受助学生的情感、价值和内在需求,设计多元化的资助育人项目,为受助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资助菜单,为学生制订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学生前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通过评议审核发布学生资助报告,涵盖学生可申请的经济资助项目、学生家庭预期贡献、学生承担的义务等信息[5]。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计算学生经济需要后,按照一定的配比进行资助内容设计,降低无偿资助的比例。对特殊困难学生,可以保留特殊困难补助,对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以有偿资助为主。资助一般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能力帮扶、学业辅导、心理辅导等,构成分层次分类别的个人援助计划。学生享有的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实际需求。在资助期内,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变动情况、受助情况、在校表现,进行动态管理。若学生获得资助资金过多或不足,学校应及时调整资助额度和项目配置。
4.2.2 引入义工制管理模式
在受助学生中推行义工制,将感恩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受助转变为助人,避免受助学生滋生“等、靠、要”心理。建立社会义工服务基地,将义工服务作为学生接受资助的充分条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劳动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社区、敬老院、幼儿园、福利社、社会义工站等建立服务基地,开展长期服务,实现义工服务项目化管理。明确受助学生义工服务考核和认定制度,明确受资助学生义工服务的工作宗旨、工作要求、工作时长、考核办法、义工服务质量的认定和评价标准。向受助学生颁发义工证,用于记录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时间以及服务效果鉴定,每学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人审核,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完善义工培训制度,根据义工服务项目要求,依托服务单位对受助学生开展集中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的岗前培训,保证义工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4.2.3 设立创业型勤工助学岗位
将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资助过程,弥补传统勤工助学工作层次不高、技术含量较低的不足。学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培养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提高职业能力。创业型勤工助学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成立创业团队,主动申请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学院创业基地,自主经营管理获得报酬。学校使用勤工助学基金负责初期投入,为学生自主创业搭建平台,配备创业导师给予适当指导。学生全程参与实体的创业过程和项目运营,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结合高校创业教育,引入创业培训课程,成立“创业先锋班”,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基本的创业理论和技能,接受系统的培训,提高创业的成功率。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项目可以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吸纳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学校给予专项补贴,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形成“创业—资助—就业”互动发展模式。既丰富创业教育资源,又开创助学工作新局面。
4.3.1 优化学生资助管理队伍
在完善与细化管理结构基础上,建立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资助队伍。一方面,吸引多学科专业教师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项专业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项目,提升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壮大资助育人管理工作队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直接指导,学工处、财务处等相关行政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领导全面监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配足二级学院的专职教师队伍,确保他们能够透彻理解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及时传达落实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资助任务[6],组织开展本学院的资助管理工作,细化对学生受助后的跟踪回访工作,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帮扶。每个班级成立资助工作小组,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班级资助工作评议、监督、考核。管理和教育相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4.3.2 提升资助队伍的综合能力
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对资助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帮助一线资助工作队伍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他们对发展型资助内涵的深刻认识,应开展资助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指导,帮助资助工作人员熟悉资助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与执行要求,及时了解与资助有关的最新政策,更好地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精准资助背景下,提高信息技术处理能力,提高数据处理、资料审核、文档管理效率。高校资助工作者还要及时了解受助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发展型需求,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资助育人的方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7]。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大学生资助体系提供了新的视角,高校应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展问题,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层次需求,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可能与发展要求之间存在的矛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发展规律,创新资助育人的途径和方式。以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突破现行高校资助机制所面临的困境,构建发展型资助模式,促进资助模式多元化,充分发挥相应的资助作用和功能,进一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他助—自助—助他”的良性循环,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