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诗鹏
社会理论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的基础意义越来越显著。从问题域而言,大体说来,在国家、社会与个人关系的学科建构中,对国家的建构与把握通常依靠政治学与政治哲学,对个人的定位与理解常依托于经济学与实定法学,对社会关系的把握,同时也是对国家、社会与个人关系的全面把握,则特别取决于社会理论。从理论资源上讲,社会理论连同伦理学与政治哲学,乃是支撑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实践哲学学科,从理论、方法乃至运用等各个方面直接支撑着整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其中,社会理论不只是社会学学科的一个领域,而是涉及几乎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而各门具体的人文社会学科,也越来越自觉地引入社会理论及其方法。可以说,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社会理论的地位不容忽视。在诸多社会理论资源中,古典的且在现代性状况下愈加凸显和巩固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传统,因在整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特别是在现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导引性地位,又特别值得分析。
在本文看来,学科性的社会理论反映着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与知识体系的完备程度,而是否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资源有机地纳入人文社会科学体系,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文社会科学的质量、创造性以及自我革新能力。马克思的学说并不适合于在现代的学科范式下进行定位,在马克思那里从属于其“人的科学”的社会理论,不宜被看成是社会学或哲学或史学之下的学科。但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又有理由作为整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并在不同的学科中具体化。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带来了社会科学范式的现代转变,并在一定意义上确定了现代社会科学的分化及分科。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不只是从属于古典社会理论,也是对整个现代性的分析批判,从而构成了现代社会科学之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乃是直接反映人类社会及其历史进步的唯物史观的具体化,但在理论义涵方面又要求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以及新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内在统一,由此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哲学性质及其总体性。古典社会理论均不宜被直接置于某门单一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之下,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更是如此。但是,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在总体上却有必要将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作为基础理论,并全面理解唯物史观。在此前提下,若干人文社会科学显学学科,很有必要将社会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作为本学科的基础学科,并开放学科视野。
今天,我们不得不在繁杂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定位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但首先应当清楚:马克思完全是在非学科的背景下创立社会理论的。直面马克思社会理论本质上的非学科性,也有益于反思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存在的问题。
总的说来,马克思本人并不希望将其学说定位为某一门具体的学科。“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年,第289 页。马克思按照真实存在的问题,而绝不可能依照学科既有的样式展开理论探索。“马克思主张知识与现实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以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统一。他在其产生过程和当前的发展阶段中探索总体性,即一种包含着相互补充、相互区别、相互矛盾的不同方面和层次的总体性。这样,他的理论就不是历史学,不是社会学,不是心理学,等等,但却领悟了它们的方法、视角和整体的各个层次。这正是其原则性、创新性和持久的兴趣。”②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谢永康、毛林林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年,第14 页。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学科分化并不明显,马克思的学术探索过程带有非学科性,他不满于当时的学科性质的研究。按照列斐伏尔的分析:“正是从马克思所处的年代开始,个别科学才被专业化为一个学术划分的体系,我们可以肯定,马克思是会抑制这种划分的。”③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第14 页。马克思对实证主义的拒斥与批判,也直接反映了反学科体制的倾向,因为实证主义实际上设定了某种看似严格、实则缺乏内涵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阈限与规范。青年时代的马克思从法学转向哲学,经过若干年学院式的训练并获得博士学位,但在其踏入社会不久,即明确提出“消灭哲学”,展开了一条反对既有哲学范式并开启实践批判的道路。《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关法、道德、国家等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设想,也流露出一种并不希望在既有知识学科中展开理论探索的意向。马克思在法学、宗教、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史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的自由转换及跨越,看上去是对当时主流的“国家学”(19 世纪初古典社会科学的代称,诸如国民经济学、道德科学、伦理学、政治哲学、历史学以及观念论哲学都从属于“国家学”)名目下诸多学科的自觉批判与反叛,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开创了批判的社会理论以及与此相关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实质,即市民社会批判,本身就是批判的社会理论的展开)。总之,马克思的批判的社会理论,乃实践批判、实证主义批判、意识形态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结果,同时也是对已有“国家学”展开自觉批判的结果,换句话说,对当时诸多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批判,成就了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
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究竟应当予以何种学科定位?显然,与其相关理论一样,马克思也无意于建立大全式的并且分门别类的社会理论。马克思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是基于唯物史观展开的关于社会、经济、政治、历史、文化以及环境等各个方面及领域的科学研究,总是保持着面向实践及问题意识的开放性,不是一种完成了的理论体系,但又呈现为一种总体的理论样态,马克思自己称之为“人的科学”。马克思认为,“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做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因而,人的科学与自然科学都将融会为“一门科学”。①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90 页。因此,马克思所开辟的人文社会科学有理由从总体上被命名为“人的科学”,相应的,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应属于“人的科学”,并成为“人的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将人的本质定义为“现实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本身就是总体的社会理论原则,而就人的生产及交往关系的具体的理解与批判而言,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又是“人的科学”的具体化。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分门别类地列为诸如社会理论、历史理论、经济理论、政治理论、文化理论等不断增加的诸多理论——这样一种理解显然也肢解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理,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也不能被窄化为学科性的社会学。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与其“人的科学”的从属关系,并没有过强的学科义涵,因为无论是其“人的科学”,还是社会理论,都是古典时代整个社会科学范式刚刚兴起、学科色彩并不浓厚的产物,自然也不存在当代状况下的学科定位问题。在更大的意义上,整个马克思主义也不宜被具体化为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兴起的时代,学科分化相对简单。今天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则日趋细化而庞杂。可以想象,面对细碎庞杂的当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马克思会感到困惑,甚至还会展开某种以破除“物质利益难题”、学科官僚制及学科帝国主义为旨向的学科批判,并要求将其社会批判理论从烦琐的学科体系及其藩篱中解放出来,直面社会实践及其问题意识,进而展开面向经济社会的社会历史研究。
不过,确定马克思社会理论的非学科性,并不意味着有理由拒绝将马克思社会理论置于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之中进行学科定位。马克思虽批判和超越学科,但其并非彻底否定学科,马克思批判“国家学”,但并非要否定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其“人的科学”本身就应当被看成是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总的称谓。当今时代我们已经置身于其间的宏大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本身就是现代性持续累积的结果,而且已经成为一个规范性的学科知识体系。因而,作为现代性批判尤其是现代性社会批判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也要求置身于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之中,并进行建设性的定位。
基于对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的自觉,基于其社会批判理论对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高度介入与融会,现代马克思主义既要求超越学科分化,也需要因势利导地参与学科建设,建构符合马克思主义需要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就社会理论而言,由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面向整个现代性,因而也要求在充分吸取具体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成果的同时,不断再现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对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学科意义,要求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同哲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关联起来,进而呈现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对于整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意义。
在马克思之前,孔德开创了实证主义的古典社会学传统,并在理论上创立了社会学,但却并未创立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从学科意义上说,诸多古典学术理论都在一定意义上被归于并命名为哲学。但是,从马克思开始,学科格局及其论域就发生了改变。马克思所谓的“消灭哲学”,即有消除哲学一统学科天下的意味,“消灭哲学”与“国家学”批判是关联在一起的。马克思对已有的“国家学”的批判,既针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西方主流社会科学传统,也逐渐针对孔德的实证主义。这意味着不仅既有的经济学、道德科学、伦理学、政治哲学等等在内的“国家学”建构不再有效,而且,孔德的实证主义也不能直接成为现代社会科学范式。
马克思通过提出“消灭哲学”展开“国家学”批判,形成唯物史观及其批判的社会理论,开创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的具体时间应确定于1845—1846 年,即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暨唯物史观形成时期。当然,学科化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形成还要晚一些。按照美国社会理论家小威廉·休厄尔的判断:“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人类学、地理学还有经济学,都是在19 世纪80 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才逐渐独立和专门化的学科。在那之前,思想讨论通常游走于界限尚未明确的不同学术类型之间。”①小威廉· 休厄尔:《历史的逻辑:社会理论与社会转型》,朱联璧、费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 年,第2 页。休厄尔所列出的都是现代社会科学的显学学科,是在马克思的基础上由涂尔干、马克斯·韦伯、滕尼斯以及穆勒、斯宾塞等进一步巩固的古典社会理论传统的学科结果。没有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及其批判的社会理论,就不可能有涂尔干、韦伯等人的古典社会理论,进而也不可能有现代社会科学学科。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对整个现代社会理论及社会科学的根基性十分明显。正是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带来了社会科学范式的现代转变,而社会科学的不同论域及其类型才得以区分开来,进而确定为不同的学科门类。通过对资产阶级社会(市民社会)的历史批判,包括对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批判;通过对人类现实生活世界、人类社会及现代世界史的把握,马克思开创了批判的社会学传统,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全面深入的研究,通过对现代社会政治及其历史更为深入的洞察及把握,马克思促使了社会哲学转变为社会理论。
马克思开创了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并使实证主义古典社会学传统转变为哲学性质的社会理论,从而不仅开创了古典社会理论传统,也实质性地开创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孔德的实证主义的社会学传统,必然要经历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之洗礼,才能转变为以涂尔干为代表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这不只是中介性的洗礼,只有通过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孔德的社会概念才可能成就涂尔干反思性的社会事实概念。马克思在开创现代社会科学方面的意义,不能下降至涂尔干与韦伯社会学的层面进行理解。后两位是清晰(虽不限于)的学科意义上的社会学家,把这一定位安在马克思头上,则可能矮化马克思。“马克思不是一个社会学家,但在他的思想中有一种社会学。”②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第14 页。这里说马克思思想中有一种“社会学”,很可能是某种广义和宽泛的“社会学”。与此同时,考虑到孔德与社会学这一学科名谓的直接关联性,以及马克思对孔德及其实证主义的批判与拒斥,马克思的社会思想也不宜被称为“社会哲学”,库诺的《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马克思的社会学的基本观念》,即以当时流行的“社会哲学”讲述马克思的社会思想,但讲到历史、社会、政治以及国家时,总是不顺。显然不应以“社会哲学”来称谓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也不能将其理解为一般的社会学,“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本身就是一个正当名谓。
马克思开创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其批判性的社会理论有理由作为整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批判性的社会理论这一说法,并非马克思自己的定义,而是现代学术思想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对马克思社会理论的定义与定位。这一定位既精确地描述了马克思社会理论在古典社会理论中的特征及地位,又未将其限于古典社会理论传统。事实上,法兰克福学派将社会批判理论传统追溯到马克思,既突破了经典社会理论,也将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带入现代社会。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不仅决定着现代社会科学在创立时期的自我批判与超越,也造就了现代社会科学不断变革和创新的动力与机制。并且,当现当代社会科学出现过度分化而发生不应有的隔阂时,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还应是不同社会科学学科得以沟通对话并展开自我批判的平台——至于马克思社会理论传统是否得到现代社会科学的领会与承认,则是另一回事。
从本质上说,马克思提供的是一种既理解又超越现代性社会的理论范式,而且致力于探究并呈现世界历史的转变及现代社会世界的转变。确切地说,是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而不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与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真正开创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恩格斯明确指出,马克思建立了“关于社会的科学”,且是“历史科学和哲学科学的总和”。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230 页。没有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就没有涂尔干以降的实证主义的现当代社会学以及现当代人文社会科学传统。显然,把握马克思的批判的社会理论,仍然是当代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重大课题。
以经济学为例,作为现代社会科学显学的经济学,实是在经历了从古典经济学到现代经济学的转变之后才真正转向现代社会科学。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现代经济学的转变,经历了社会哲学或社会理论这一环节。斯密在创立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曾将这一学科同政治学及道德哲学加以区分。不过,在边沁前后,古典政治经济学已逐渐自觉地向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历史理论等拓展,与社会哲学的结合更加密切。当然,在一定意义上,实证主义的古典社会学与社会哲学,本身就可以看成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传统结下的果实。而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后期也逐渐接纳了社会哲学,穆勒1848 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全名,就是“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运用”,可见当时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哲学的结合与融合程度。但这一结合依然缺乏批判和超越的环节,而这种批判和超越恰恰要归功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社会批判。从西方古典经济学到现代经济学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汲取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社会批判的结果。正是由于马克思将古典社会理论核心论域的市民社会及其批判,转变为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将经济社会的分析以及剩余价值学说引入经济学,经济学才实现了现代转变。但西方现代经济学传统往往停留于所谓边际效应革命理论,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带来的现代经济学的实际转变视而不见。与此同时,同实证性的现代社会科学门类一样,一些当代西方经济学学科不仅拒斥马克思社会理论对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开创性意义,也自外于现代社会科学,其自身的专业性特征越来越深地掩盖了其在视野、视域甚至价值观上的狭隘性。
自唯物史观及其经典社会理论形成之后,其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即已凸显,并事实上规定着现代社会科学的发展。这当然是一种总体的哲学意义,而非学科层面的规定。强调马克思社会理论对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意义,显然并不意味着否定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性质。但问题的确表现在:强调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区分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总会拒绝承认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的哲学性质及其总体性,进而不可避免地导致现代人文社会科学陷入学科性的碎片化。然而,如库诺所言,“专门化领域的碎片性不能不加限制地以严格和准确为借口继续下去”,所以,我们又得依靠马克思的社会思想。①享利希· 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马克思的社会学的基本观念》,袁志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 年,第4 页。
马克思从对人的“哲学”式的理解(主要是观念论或唯心主义式的理解)转变为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但就其与实证主义的原则的区别看,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显然又是哲学性的,特别关联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学科表达。要理解这一点需要开放相关理论资源。 20 世纪80 年代,国内有关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建设性的探索已经形成这样的共识:实践观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和根本的观点,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根本的观点。肯定马克思的实践观,有益于确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关社会理论的建构。总的说来,马克思的哲学学说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其对整个现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不言而喻。社会理论则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值得注意的是,与在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容易出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两种范式的矛盾乃至冲突有别,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中,两种范式之间一直呈现为平衡和统一的关系。从广义上说,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就是社会历史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理论上的体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排斥,马克思有关社会结构的把握与理解,特别诉诸辩证唯物主义,而从唯物辩证法论证社会结构的合理性,也具有很强的理论优势。阿尔都塞与列斐伏尔的突出贡献,就是依靠辩证唯物主义范式,创造性地解释和建构了一个激进的社会结构空间。在马克思那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其本人命名的新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是相通的。新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特别强调人的感性活动与感性关系,强调人本质的社会关系规定,实践的唯物主义对社会生活及其实践性的强调,也就是马克思社会理论的重心与特质所在。晚近以来,学界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实践的唯物主义之名谓之争,并不会实质性地影响到对马克思社会理论的把握或理解。换句话说,在承认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下,新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完全是一种有益的补充阐释模式,而且特别有益于开放和阐释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但这一方面的工作仍然有待于做实。实际上,当断定了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的哲学性质时,它就已不是黑格尔观念论意义上的“哲学”,而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及实践观,并基于此体现出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对于整个社会科学的总体性。
社会理论是唯物史观在社会发展上的运用,强调马克思社会理论的学科意义,其前提便是确立唯物史观对于现代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地位。这同时也需要恰当地理解和处理从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的理论样式向学科形态的转化与拓展,实际上是定位唯物史观的学科性要求。马克思主义性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统称是“哲学社会科学”,这一马克思主义性质的人文社会科学称谓,本身也包含着唯物史观对具体人文社会科学的统领性。这里,就理论论域而言,唯物史观所包含的现代世界历史视域同批判的社会理论是内在贯通的(但在学科对话方面不尽如人意)。在这里,唯物史观既是科学,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此即唯物史观的总体性。这决定了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介入社会科学专业的界限。从理论上说,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不能具体化为某一门社会科学。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现实的人及其发展的科学”,“不能降低为一种文化史,也不能降低为一种经济史”,①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第134 页。在列斐伏尔看来,也不能降低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学。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确存在着第二国际那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主义”,列斐伏尔直接批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主义只适合于马克思在对‘哥达纲领’(1875)的评论中有力批判过的那种意识形态和政治框架”,②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第134 页。实即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因为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的哲学性质及其总体性,不宜于降低为(更不能由此否定)某一具体的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但是,另一方面,从客观上说,苏联时期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学的替代并且在同一阵营的扩散,也带来了消极的学科效应。列宁曾称唯物史观为“科学的社会学”,并提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始终是社会科学的同义语”。③《列宁选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年,第10 页。这原本是特别值得把握和阐释的判断,其中,从唯物史观建立马克思科学的社会理论,应当是建立“科学的社会学”以及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但是,在一种偏激的态势下,列宁的判断被误读为是以“科学的社会学”排斥和祛除社会学的实证主义传统,由此将作为“实证科学”的唯物主义与实证主义的社会学传统绝然对立起来,并在实践层面一度导致社会科学学科的齐一化,社会学学科也干脆被废止。这显然走向了否定社会科学学科的极端。不过,重建后的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学科,又存在一定的矫枉过正的倾向,即对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的简单化理解甚至拒斥(无论是否真正理解唯物史观)。
不只是社会学学科,不少现代人文社会学科实际上都存在着简单理解、疏离或拒斥唯物史观的倾向,由此很难将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把握为自己所在学科的基础。正因为如此,在今日的社会科学学科格局中,把握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对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意义,进而理解和建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显得至关重要。当然,如何将唯物史观内涵性地而不是形式性地纳入现代社会科学,一直都是有待于突破的难题。比如,如果不同的社会科学学科所理解的唯物史观依然不过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晚年所反对的经济决定论,如果现代社会科学因为强调实证主义精神,从而必须排斥社会历史的总体性以及应有的社会批判意识,那么,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就始终外在于现代人文社会学科;当然,如果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只能坚持其单一的非学科性而难以同具体社会科学学科形成实质性的沟通对话,那么,唯物史观也可能自外于现代人文社会学科。随着当代人文社会学科体系的细琐繁杂,上述情形均在加剧。
要摆脱这种局面,除了全面深入地理解唯物史观,还特别需要将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内在地融入诸人文社会学科体系之中。当然,在很大程度上,只有当严峻而复杂的社会问题倒逼社会理论成为整个社会科学的基础,并且要求足够地引入马克思的资源并进行开放性研究的时候,唯物史观与社会科学的实质性的对话与交融,才能真正成为可能。应当指出的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快速的学科建设与发展,中国诸人文社会学科实际上已经拥有了将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理论融会于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并促进学科内生发展的条件。
在现代复杂的人文社会学科体系中如何定位马克思的社会理论,颇值得思量。当然,这里首先需要讨论社会理论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的定位问题。社会理论在中西方学科体系中的情形不太一样,西方的社会理论跨学科较为明显,而中国的社会理论(如果考虑的话)往往被学科性地归属于社会学学科,通常具体归属于社会学理论或理论社会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 世纪80 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进行社会学学科设置时却有着独特的深谋远虑的考量。彼时,苏国勋先生认为,社会理论是哲学性质的,因而当时即将相应的研究室定为社会理论研究室(而不是看起来更切合社会学学科要求的社会学理论或理论社会学研究室)并延续至今。应当说,面对今天这种极其繁复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苏国勋先生对社会理论的定位极具眼光。社会理论具有更大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基础意义,因而实在不必限于社会学学科。当然,将社会理论归于社会学学科,本身就意味着社会学学科要承担更大的面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对话与融通功能,实际上超出了社会学的学科功能。因此,很有必要在大学通识教育中大力引入社会理论课程,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也有理由将社会理论设为基础课程。实际上,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成熟,越来越取决于能够将社会理论引入学科基础,并超越因学科细化而带来的狭隘的学科视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自不必说,就是管理学这样的运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学科,也有必要引入社会理论,因为管理理论的根,也许就在社会理论中:难道提出失范、整合以及集体文化认同思想的涂尔干不应该被看成是管理学的资源?仅仅限于以彼德·德鲁克为“鼻祖”的学科史叙事,难道就能确保管理科学的理论底气?笔者不揣冒昧且无意于置喙,但还是愿意抛出这样的问题供业界同仁参考。
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还是应当扎根于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的。在多种可能的人文社会科学定位中,基于马克思社会理论对古典社会学的开创性意义,将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定位为社会学有一定的合理性甚至优越性。不过,这样的定位还是弱化并且误解了马克思社会理论。前面已经分析过,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不能被具体化为社会学(无论是理论社会学还是应用社会学)。实际说来,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在学科体系中的定位与发展,要更加复杂一些。在三大古典社会学传统中,马克思开创了批判的社会科学这一奠基性的现代社会科学范式。但马克思学说却不如涂尔干及韦伯那样专业性地从属于社会学,把马克思学说完全收缩为社会学,的确可以满足一些学科建设需要甚至理论需要,但与马克思学说应有的现代性批判及其宽广的学科视野是不符的。把马克思学说(包括从中抽取社会批判理论)看成是专业性的社会学理论,显然是不妥的。马克思提供的是一种总体性的弥漫性的社会政治批判理论。从这一意义而言,如果在现代社会学中只是章节性地讲述马克思,而在讲述其他社会理论时又仿佛马克思不在场,那么显然难以反映马克思社会理论在整个现代社会理论中应有的位置。然而,将马克思的社会理论资源摒弃于理论资源之外,却是西方主流社会学学科传统一直以来的做法。在西方主流社会学学科传统中,马克思这位现代社会科学的开创者,竟因其社会批判而被后起的涂尔干(结构主义)与韦伯(制度文明分析)及现当代社会理论传统看成非实证的,并因此是“不规范”的理论样式,而被摒弃于西方主流社会学之外;甚至马克思主义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反过来也巩固了马克思社会理论的“不规范性”。现代西方的主流社会学,弥漫着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传统的轻视、傲慢与偏见。实际上,不仅马克思的社会理论资源,还有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资源,以及20 世纪60 年代法国激进社会理论的兴起及其至今的延展,如阿尔都塞、列斐伏尔、霍耐特、卡斯特尔斯等左翼社会理论传统,均没有进入西方主流社会学理论序列。而福柯、哈贝马斯与吉登斯等,则常常是在其宣称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传统时,才被西方主流社会理论所接纳。当然,与学科方面有意排斥马克思的理论资源情形有别,当代西方社会理论研究还是比较多地吸纳了马克思社会理论资源的。对此我们需做出恰当的评估。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社会学重建之后,因为学科怨恨、偏见以及论域等方面的原因,一度还是存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排斥马克思社会理论的倾向。好在如今毕竟已经形成了一种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传统,并且越来越多的社会理论学者已经具有跨学科视野及前沿眼光,在追踪、批判并汲取国外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社会学学人开始自觉在社会学中引入或还原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资源,并卓有成效。
现在看来,在社会学学科中嵌入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除了在社会学学科方面存在困难,还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本身的跨学科问题。马克思社会理论不只属于社会学,其不仅属于马克思当时所关注的若干学科,而且有理由延伸到马克思所开创的整个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将马克思的学说局限于某一具体学科,实际也是对马克思思想本身的限定。列斐伏尔说过:“马克思的思想视野简直太宽广了,不能适应后来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学的狭窄(甚至更为狭窄)的范畴。”①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第14 页。在列斐伏尔看来,正是将马克思的社会学归于具体社会科学的做法,“武断地肢解了马克思的思想,并导致了无休止的争论,其登峰造极处就是一种新的拜占庭主义和经院哲学”,使得马克思主义“掉入实证主义的行列中”。②列斐伏尔:《马克思的社会学》,第13 页。不过,尽管不能简单地将社会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归于某一具体的社会科学,但在中国已经形成的复杂而又现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一些主要的学科,如哲学、社会学、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学科层面引入社会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当代中国社会理论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其跨学科方面的效应,在诸多研究领域,其受学科的负面影响较少,在进一步的跨学科研究以及新文科建设方面,社会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发挥的空间很大。
社会理论是整个现代社会科学的基础,而不是一门独立存在或依附于某门社会科学而存在的学科,社会理论的学科建设从属于整个社会科学。社会学更有理由重视社会理论尤其是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但也不必将社会理论看成是一门从属于社会学学科的二级学科,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更不必从属于某一门具体的学科领域。社会理论具有哲学性质,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也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但并不是说其社会理论依附于哲学学科或从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如果说社会理论尤其是马克思的社会理论面对现代性社会问题仍然具有卓越的和不可代替的反思批判及综合分析能力,那么其就更有必要超越学科范式。社会理论尤其是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是整个现代社会科学共享的基础,其标示着人文社会科学的总体的活力与创造性,也反映了人文社会科学对愈益复杂的现代性问题的分析与应对能力。从更大的意义上说,吸纳了马克思社会理论资源的现代社会理论,也标示着一个社会、国家、民族以及地区对现代性展开了系统的反思与重建,从而是现代文明成熟的标志。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强调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对于现代社会科学建设的重要价值。对于当今中国而言更当如此。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任务,社会固化以及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全球资本主义及其新变化对中国发展的阻碍及挑战,当然也包括当前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中社会理论不应有的滞后,都表明社会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培植与开拓,有理由成为当前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与创新的理论与学科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