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峰/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近年来,在财政部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山东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扎实做好财政、财务、会计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全面深化财政内控建设,财会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 把加强财会监督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的重要举措, 作为保障党中央、 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效抓手, 以财会监督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成效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纵向联动,建立“省政府统一部署、 省财政厅牵头抓总、市县跟进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全省财会监督“一盘棋”。 强化横向协同,深化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作,锚定目标,同向发力,积极构建内外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坚持奖优罚劣,山东省委将财会监督工作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 对工作开展好的,年度考核“坐前排”受表彰;对问题突出的,重点约谈、追责问责,充分调动各方抓好财会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坚持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围绕减税降费,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快速落地见效,2022 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2976 亿元。 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政府融资平台调查核查,强化平台债务风险预警,避免涉众金融风险发生。 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开展政府过紧日子和“三公”经费管理专项整治, 持续跟进问题整改,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聚焦提升监管震慑,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覆盖1609 家企事业单位, 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金额2.3 亿元,追缴查补财政收入1.68 亿元; 开展中介机构 “四类”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108 户会计师事务所、66 户资产评估机构作出处理处罚, 以过硬手段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 聚焦回应群众诉求, 出台财会监督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操作规程, 细化责任, 规范流程,2022 年妥善办理投诉事项38 件,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全力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实施,积极打造财政内控“山东样板”。 推动内控检查“全覆盖”,每年对所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全部处室单位开展 “拉网式”内控检查,实现扩围升级。 选准内控检查“小切口”,既检查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落实情况, 又检查指标管理等具体事项, 督促财政干部自觉按制度、按权限、按流程办事。 推动内控内审“相融合”,合并开展财务内审和内控检查,强化源头防治,查处问题的数量和资金连续三年“双下降”,内控制度健全、 财政权力运行规范的长效机制日趋完善。
党中央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新时代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 对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山东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快制定山东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探索建立财会监督内部协调机制, 明确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职责权限, 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 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
统筹行业协会、 中介机构等多方力量, 为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和智库支撑。 拓宽干部选拔交流渠道,选强配齐财会监督队伍。 抓好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人员能力和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财会监督人才队伍。
结合数字财政建设, 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财政大数据平台为载体,打造动态监控、及时预警为一体的财会监督系统,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提高日常监管效能。
抓牢抓实监督检查 “后半篇”文章,一体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的长效机制。 强化执纪问责,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和公开力度,树立监管权威。
下一步, 山东将认真贯彻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 特别是刘昆部长讲话要求, 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扎实推进山东财会监督 “走在前、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