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资源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
——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信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建成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更加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纲要》还从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工业节能监察的含义和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和内容、实施程序、处置措施等,旨在规范工业节能监察,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办法》中显示工业节能监察包括: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对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节能监察还包括: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情况;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培训制度情况;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情况、测量管理体系情况;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重点用能企业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