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伟 日照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山东日照 276827
国家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提升了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然而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也对有需求的民众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重视加强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解读,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做好对问题的解决,这样可以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好的推进,帮助更多困难群体解决住房方面的问题。
通俗来说,住房就是人们用来生活、居住或者用以工作的房子。从用途角度来看,住房一般分为商业住房、个人住房及商住两用房三大类。从产权性质角度来看,住房可以分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而采取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同时经济适用房的营销定位为特定的收入群体和对象,而且一般是在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政策的指导下,采用限价营销模式。
相对来说,住房保障这一概念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从广义上来说,福利分房以及宅基地都属于住房保障的范畴。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针对由于市场配置而无法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特殊人群,为了确保其有居住场所,相关政府部门会制定一些特殊政策或特殊措施,来帮扶和引导住房困难群体,以有效缓解其住房困难问题。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及失业保障,还包括住房保障。从本质上来看,住房保障是一种社会救助形式,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1]。
保障性住房属于住房形式的一种,指的是国家和政府为了有效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推行的一种分类保障,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建设住房,并按一定的标准实现合理分配和供给。同时,保障性住房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为给予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一定的住房货币补贴。此外,住房保障体系不只针对低收入群体,对于高收入者或中收入者,也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比如,有的地区为了促进本地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通过住房保障,以吸引外来优秀人才或者吸收外来专家。
保障性住房的受众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才以及外来高素质人才等,因此,一般会对销售价格、房屋租金和建设标准进行一定限制,其中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等。比如,针对经济适用房,其供给主体为政府、职工单位以及房地产开发商,供给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供给资金为财政拨款和社会资本,户型一般为中小户型,且单套户型面积不高于60m2。
在充分理解住房保障概述的基础上,才能对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策略进行充分分析,从而推动我国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从而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住房保障是我国住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伴随我国住房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住房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性住房种类也得以扩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提来,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政策不断优化和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在实现住有所居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国已超额完成棚改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8月,总计改造2300 多万套棚户区,超额完成任务总量。截至2019年底,累计改造4838 万套安置房。到2021年8月底,我国已经累计建设8000 多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不仅改善了人们的住房环境和住房条件,而且完善了城市功能,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其次,2016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相结合,而且住房保障工作将逐渐实现以租赁补贴为主[2]。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经有3800 多万困难群众入住公共租赁房,并且已有累计2200 多万困难群众领取租赁补贴,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此外,在2019年,相关政府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加大了对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保障力度。
再次,在2019年底,我国开展了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并选取广州、沈阳、苏州、深圳、南京等13 个新市民比较多的城市作为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着力改善新市民的居住条件,同时调动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尽管获得了较多的成就与积极的影响,但不可避免的也遇到了较多的挑战与问题,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因此需要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解读,进而根据对实际问题的解读和了解,提出可靠的方案,为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提供相应的支持与参考。所以以下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与分析。
首先,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并且想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是具体规定与政策的实施、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执行等都需要各地政府的配合,当前,地方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认识不足,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重视程度不足。地方政府想要建设保障性住房,就要通过划拨的方式实现供地,而这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失去一部分的土地财政预算外收入,而且地方政府还要自行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系列后续费用,因而其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进而限制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运行。
其次,住房保障模式可以分为住房租金补贴模式、住房建设补贴模式以及政府公房建设模式三种。现阶段,我国大多采用住房建设补贴模式,政府想要控制建设成本,一般选择将保障性住房建在偏远郊区,给保障对象家庭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住房保障模式缺乏丰富性和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再次,当前,我国住房保障对象范围过于狭窄。根据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的针对对象主要为具备城市户口的住房困难家庭。为城市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为没有城市户口,而无法申请保障性住房。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没有全部解决具有城市户口人群的住房问题,因而也没有额外的人力和财力来解决没有城市户口人群的住房问题[3]。
然后,当前我国主要以住房建设补贴模式为主要的住房保障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主要由房地产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开展项目建设,而政府则不直接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但是政府与房地产企业的基本诉求存在差异性,房地产企业建设项目的目的是追逐利润,而政府却严格限定了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房地产企业承接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意愿不强烈,即使有的企业承接了这一项目,也不愿为此过多投入财力、人力和物力,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最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定价过于僵化,导致大量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难以实现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的价格与市场形势不相衔接,影响分配效率。除此之外,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审核标准包括家庭净资产、家庭年收入以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审核方式为审核单位实地走访和通过申请者所在单位了解情况,但是这两种审核方式都具有局限性,难以实现审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这就导致一些不具备资格的家庭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加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
根据对住房保障工作相关问题的分析与解读,可以了解目前相关工作推进当中实际存在部分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这部分问题不仅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实施,也影响了相关民众的生活。所以,不仅需要继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完善与推进,也需要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进而深入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解决更多社会住房保障问题。
想要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就要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结构性问题,不断调整和优化住房保障对象,精准保障策略,同时,各地区也要结合自身住房保障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根据城市的长远发展需求,可以将人才分为中高层次人才和基础性人才。在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全方位培育和引进人才的原则,灵活采用各种住房保障方式,以引进优秀人才为出发点,促使优秀人才在城市的持续稳定发展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其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采用灵活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健康、育幼、养老、文化、旅游、物业、家政等服务业。要充分解读和贯彻《建议》中的相关要求,将健康、文化、家政等服务行业中的有住房困难问题的外来职工以及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住房困难人员都囊括到住房保障的范围内[4]。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遍收入比较低,因此在住房保障形式上,以宿舍型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积极鼓励企业或园区为工作人员提供宿舍型保障租赁住房,与此同时,可以将宿舍型租赁住房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使住房保障真正能够体现,也真正能够解决有住房需求群体的住房问题。所以,也更加需要做好对相关需求的了解,以根据对实际需求的分析与解读,做好住房保障方面的调整,为住房工作有效实施提供更好的支持与保障。
加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同时,不断调整相关的政策和体系,并将其落实到实际的住房保障工作中,切实保障受益群体的住房权益。
首先,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规划设计和土地供应等制度。将住房保障计划与工程建造目标相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供给计划,调整地区的用地计划时,要优先安排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实现能保就保。事先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并将其落到实处,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同时,将分散配建与集中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其次,调整和细化住房保障收入线,并实现动态调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再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居民的真实收支情况,对收入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并据此对适当、灵活调整住房保障准则,尽量做到应保尽保,促使住房保障这一惠民工作可以落到实处。
再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各地的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实施机构、管理机构和服务窗口共同推进。互联网时代,可以构建住房保障服务系统,并成立统一的住房保障运营机构,主要负责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同时,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以此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此外,关于政策体系的建设,不仅需要提供针对性的政策,也需要建设相关配套政策,以使政策可以在获得有效实施的过程中,也获得实施方面的保障与支持,使关键政策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也使配套政策能够发挥保障和支持作用。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体人民都可以享受到我国社会和经济改革发展的结果。
首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清单和房源清单,并着重关注现有房源。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登记管理。与此同时,要全面梳理和审核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资料和信息,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对象清单。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扩大住房保障覆盖率的同时,实现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同时,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对象进出审核监管机制,提高审核的准确度,提升住房保障管理效率[5]。此外,还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运营与管理,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民生工程。
然后,进一步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基层治理模式,通过成立和规范居民议事会,逐渐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纳入到社区管理和街道管理中。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服务,逐渐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最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制度。针对“新市民”群体,制定合理科学的租赁补贴标准,并优化和规范补贴的发放流程,确保租赁补贴制度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供有力保障[6]。尤其不同地区需要做好当地住房保障需求的调查与了解,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做好住房保障方面的规划,进而做好相应的建设,解决住房保障方面的供应问题。进而,也更是需要做好未来一段较长时间的规划,确保住房保障方面的建设不仅能够解决现阶段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可以有效解决未来一段时间内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大住房保障工作的信息化公开程度,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基础工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首先,建立完善的全国公租房系统,待系统上线后,各地区要持续完善相关申请人以及公租房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信息化时代,将大数据技术与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相结合,加快推进公租房业务网上办理,并将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逐渐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零证明”。
其次,建立住房保障分配信息公开制度,将相关规定与政策、分配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大众全面、全程公开,并逐渐完善分配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新媒体以及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开棚改年度计划、棚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时间及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流程、分配结果等信息,提高住房保障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度,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对政府以及住房保障工作的满意度[7]。
再次,规范管理和使用棚改项目贷款资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综上所述,伴随着社会经济和时代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得以不断发展,但依然存在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问题,为缓解这一问题,政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通过调整优化住房保障对象、建立健全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以及做好住房保障基础工作等,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从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进而提高人们对政府的满意度,推动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