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妇联的帮助,否则我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说到动情之处,倪兰(化名)不禁泪流满面,“女儿去上学了,情绪也开朗了。现在的生活很好,我们真的非常感谢扬州妇联。”
倪兰的故事要从一个意外来访讲起。夏日炎炎,两名记者来到扬州市妇联权益部,“我们接到举报,称一名未成年人长期被妈妈家暴,举报人自称是孩子的爸爸,这里还有一段举报人发来的视频。”视频中,幽暗的楼梯间里隐约传来孩子的哭声。“这么晚了,把孩子关在门外,这是一个妈妈能对孩子做出来的吗?”妇联工作人员当即表示,“这个事情妇联肯定管,但为了保护孩子不受二次伤害,希望你们把调查任务交给我们,事情因果进展会及时向你们公开。”随后,扬州市妇联立即启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的同时,联系公安、教育、属地妇联等部门联合调查此事。
到达小区后,社区妇联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表示,“已经沟通过几次,你们会不会搞错了,她应该不太可能家暴孩子。”
原来倪兰与前夫离婚后,法院判决男方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家庭财产归男方所有,倪兰获得补偿款和一次性经济帮助款共4万元,母女俩享有拆迁安置房一年半时间的居住权。倪兰就男方婚内出轨提出上诉,但证据不足被驳回。由于没有工作,倪兰也没有经济能力再次诉讼。一年半后,为了逼迫母女俩搬离,前夫一家经常上门打闹、断水断电,也不给付抚养费,派出所多次出警协调均未果。孩子的爷爷多次去学校大闹,向媒体不实举报倪兰家暴,意欲通过表现她的监护失职让母女俩“净身出户”。在这种压迫下,孩子精神日益紧张、成绩下滑、无故尖叫、自残厌学。倪兰表示,“我只有女儿了,她成绩下滑得厉害,我看着急啊。可我不会沟通,一谈就吵架,但是我绝对没有打过孩子!”
没想到,所谓的“施暴人”其实是受害者。为了母女俩的身心安宁,妇联工作人员决定联合相关单位从离婚遗留问题入手,力求把案件办好办实。
扬州市妇联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作用,就此案提请法院给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建议。扬州市中院经过专题研讨,建议倪兰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分家析产、抚养费给付等诉讼,法院将减免相关费用。
扬州市妇联联系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向市司法局协调、争取,成功申请相关法律援助手续。法律援助律师卢律师表示,男方就居住权时间已满申请了强制执行,虽已申请暂缓执行,但“翻案”迫在眉睫。
扬州市妇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案”进展。就“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经过先期多方取证,掌握了男方婚内出轨并生育两个非婚生子女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方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析产”案件由于拆迁时间久远,几经波折终于找到当年的相关文件,根据内容可以确定拆迁房屋有倪兰母女的份额;“抚养费纠纷”案经过调查发现,离婚前双方已分居28个月,所以除要求增加扶养费标准外,律师还主张要求对方给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历时一年多,经过“三案四审”,最终男方同意支付5万精神损害赔偿金,给付母女俩30万元拆迁安置补偿款,同时一次性补足未给的抚养费,抚养费也从每月800元提升至1000元。获得相应赔偿后,母女俩特地赶到扬州市妇联送上锦旗,这就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经过该案,扬州市妇联围绕“将服务送到每个妇女儿童身边”这一工作目标,联合扬州市司法局全域部署、建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100个,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联合江苏省五台山医院和扬州大学建设运营2家公益性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为各类受心理问题困扰的妇女儿童提供公益咨询服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儿维权工作格局日益完善,让法治和爱的幸福直通车始终在妇女儿童身边。
编辑 周晓序 24754968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