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之味

2023-04-12 00:00:00殷健灵
十月·少年文学 2023年6期

细粉汤

每次吃到细粉汤,我都会想起林阿姨一家。

林阿姨家有三个女儿,年龄都比我大,分别叫爱芝、敏芝和玉芝。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敏芝和玉芝上小学,爱芝已经上初中了。我爸爸在外地工作,妈妈下班晚,林阿姨就请老张伯伯每天去幼儿园接我,在她家吃完晚饭再把我送回家。

林阿姨是妈妈的同事,比妈妈年长十多岁,对妈妈很照顾。我见了林阿姨和老张伯伯也很亲。

林阿姨家离我家不远,半山坡上那栋红砖楼房的三楼,去她家需要先走上二三十级台阶。我们那个地方的房子都建在山坡上,幼儿园也建在山坡上。老张伯伯从幼儿园接了我,让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前杠上,一路沿着坡道往下溜,耳旁呼呼生风,密匝匝的小树林迅速倒退。到了家门口,老张伯伯也不让我下车,又沿着台阶旁边的斜坡,推着自行车和前杠上的我一起往上走。一边推,一边问:“老张伯伯力气大不大?”我说:“大!”老张伯伯就眯着眼睛笑了,他笑的时候,脸颊上有两个酒窝。

三个女孩已经放学在家,林阿姨在厨房忙碌,爱芝在边上打下手,敏芝和玉芝趴在饭桌上写作业。爱芝时不时从厨房探出头来和两个妹妹说话,林阿姨就用绵软的吴语口音说:“哎呀,话真多,不要打搅妹妹写作业。”爱芝不服气:“就说几句,有什么关系啦!”敏芝和玉芝却很欢迎姐姐和她俩说话,她们欢喜地放下手里的铅笔,从作业本上转过脸搭话。三个女孩嘁嘁喳喳地说着,你一句,我一句,好像鸟叫。

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林阿姨用滚烫的开水给饭碗和筷子消毒,爱芝盛饭,老张伯伯的饭碗最大、最满,堆得好像小山。我个子最矮,坐在凳子上只露出半个脑袋,林阿姨从厨房端了一张小板凳,让我站在小板凳上吃饭。一桌的菜,我最中意细粉汤。细粉汤用小汤锅盛着,那晶莹的细粉在汤里沉沉浮浮,周边点缀着金黄的油豆腐,上面漂了几粒翠绿的葱花,一股麻油香扑鼻而来。

很多年以后,已经当了妈妈的玉芝坐在我对面,嘻嘻笑着模仿我小时候吃细粉汤的样子。“喏,就那么点儿大,”她伸出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比画着,好像我真的只有拇指姑娘那么大,“你站在小板凳上,笨手笨脚地举着夹了细粉的筷子,低下脑袋用嘴接粉丝,嘴巴里还口齿不清地说‘嘿来嘿来’……”一边说,一边笑得乐不可支。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仿佛看到了自己小时候憨憨的模样。“嘿来嘿来”,是上海话“鲜来鲜来”的意思,牙齿还没有长全的我,说话漏风,连“鲜”字的音也发不准。

原来,我对细粉的爱好,自小有之。在林阿姨家,吃的是油豆腐细粉汤,切成两半的油豆腐吸满了汤汁,细粉煮得软硬刚刚好,入口顺滑,一吸溜,就下肚了,对于满口蛀牙的我,最合适不过。奇怪的是,那锅汤除了盐、味精、麻油和胡椒粉,并没有放特别的调料,却无比的鲜香诱人。外面的小吃店也卖细粉汤,多半和生煎馒头之类的点心搭配,考究一些的还会在油豆腐细粉汤里放入剪成块状的百叶包,撒上碎青蒜叶子,淋上辣油,那又是另一番香辣的滋味了。

对细粉的钟爱一直保留到现在。细粉,是上海人对粉丝的俗称。妈妈说,粉丝要挑选百分百绿豆做的,纯绿豆细粉久煮不易烂,始终保持莹润的透明,而掺了豌豆的细粉,煮着煮着就变成烂糊糊白哈哈的一坨。除了绿豆做的粉丝,还有红薯粉丝、土豆粉丝、蕨根粉丝等,红薯粉丝多用来红烧,土豆粉丝适合炖菜,蕨根粉丝可用来凉拌,相比另几种粉丝的软糯口感,我还是更喜欢绿豆粉丝的爽滑和筋道。

细粉,除了用来做传统的油豆腐细粉汤,在榨菜蛋汤、鸡汤、肉汤里放入一小把粉丝,也会立刻让清汤拥有实在的灵魂,不但增加了汤的层次和内容,还能饱腹。高三那一年,每天熬夜复习,至子夜便会饥肠辘辘,父母已经休息,我便给自己做消夜。黑木耳水潽蛋细粉汤是我的食单里常备的,省时省力,又有营养,只需简单调味,起锅时撒上鲜辣粉或者胡椒粉,淋上几滴麻油,要是有葱花,就更完美了,那滋味抵得上一碗鸡汤的鲜美。

我在深夜里吸溜着细粉汤,不时会想起林阿姨和老张伯伯。那时,他们已经调回了上海。他们刚到上海的头几年,外公外婆刚巧来和我们同住,他们全家便借住在我外公外婆位于南市的房子里。外公外婆的老房子像当时很多上海人家一样,用煤炉,露天的公用水龙头,弄堂狭窄,四邻拥挤。林阿姨像我外婆一样,每天早晨在家门口生炉子,隔一段时间,老张伯伯就从煤饼店搬一板一板的煤饼回家。爱芝、敏芝和玉芝,像过去一样挤在逼仄的房子里嘁嘁喳喳说话,有时,也会争吵。她们和父母说话没大没小的,抬高了声音,语速又急又快。林阿姨和老张伯伯看着她们仨,眯着眼睛,平心静气甚至面带微笑地和女儿们理论。他们为了什么事情争执,我从来没有搞明白过,就像那时候站在板凳上吃着细粉汤,嘴里嘟囔着“嘿来嘿来”,在小孩子眼里,一切都懵懂而又模糊。

当我长大了,更加明白,正因为懵懂和模糊,才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

红茶菌

上幼儿园,惧怕两件事。一是吃肥肉,二是午睡。

肥肉一般是切成片,和蔬菜炒在一起。和小朋友排排坐,吃午饭。乖乖拿起调羹,舀一勺肉片炒白菜送进嘴里,冷不丁,就吃到了肥肉。肥肉滋滋冒油,还带着一股厚重的膻腥味,那股味道在喉咙口膨胀开,不可遏制地恶心想吐。我小时候肠胃不好,着了凉,或者吃了什么不消化的食物,就会呕吐。呕吐的感觉说来就来,排山倒海似的,“哇”的一声就吐了一地。若是在家里,旁边的大人并不责怪我,拿来簸箕和笤帚,在地上的呕吐物里掺进一点儿沙子,利利索索地扫干净。但这会儿不是在家里,是在幼儿园。我不敢吐,拼命忍住,把恶心的感觉生生逼回去,还把肥肉囫囵吞下了肚。我是那么胆小、知趣,见着别的小朋友一窝蜂拥去上厕所,老师皱着眉头,便不敢报告也想上厕所。现在,又怎么敢抱怨不想吃肥肉呢?当然,我也不敢告诉老师:我害怕午睡。

午睡是一件多么让人犯难的事,因为我总是睡不着。寝室里一片寂静,穿软底鞋的老师在连成排的围栏小床前巡查。快要走到跟前时,我赶紧闭上眼睛,假装睡着,可是眉心还皱着,放松不下来。睡不着的感觉就是这样的,虽然闭着眼睛,但眉心无法松弛,从头脑到身体都紧张着,怎么可能入睡呢?相比睡不着,更害怕午睡时的梦魇。迷迷糊糊入睡了,仿佛扑通掉入云里雾里,不知道过了多久,又吃力地想从梦里爬上来,但是,想动却动不了,胸口、手脚被什么可怕的东西死死压住,就好像陷在黑暗的井底,想呼喊,发不出声;想睁眼,抬不起眼皮;想挣扎,放在胸口上的双手却好像突然间肿胀起来,变成了一座小山……

午睡和梦魇联系在一起,也和恐惧的感觉联系在一起。就像吃到某样好吃的食物,就会想起上一次吃到这种食物时的场景、声音和气味。这应该就是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只不过,一个感受糟糕,一个感受愉快。那个下午,在林阿姨的新家里,我再一次被梦魇住了。不过,这一次的梦魇,却和一种我从未喝过的饮料联系在了一起,它让梦魇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回到上海三年后,单位里分给林阿姨一套位于浦东的房子,他们一家便从借住的我的外公外婆家搬了出来。暑假里,林阿姨和老张伯伯邀请我去做客。林阿姨的新家周围遍布农田,高压电线杆犹如巨人的手臂伸向天空,马路上车辆稀少,蝉的叫声把夏天的午后衬托得愈发安静和疲惫。我站在阳台上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觉得有些困,便回到床上去午睡。睡着睡着,又一次在梦里下沉和窒息了。好不容易挣脱看不见的绳子,浮上能够呼吸的水面,我吃力地睁开了眼—白纱蚊帐被摇头电扇的风吹得微微抖动,一缕金箔颜色的阳光斜斜地涂抹在窗台上,房间里被氤氲的光笼罩了。恍惚了一会儿,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我撩开蚊帐,下了床,蹑手蹑脚来到走廊里,想看看林阿姨在做什么,这时候,走廊槅架上一只透明的玻璃瓶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走近了它—从没见过这么高这么大的玻璃瓶,宽口,粗颈,胖肚子,磨砂的玻璃瓶盖把瓶子封得严严实实,里面装着透明的橙红色液体。我把脸贴近玻璃瓶,观察液体里若隐若现的丝状物和絮状物,它们像是有生命,在里面沉沉浮浮,让我想起海里透明的水母。

“来,舀一杯红茶菌给你尝尝。”林阿姨来到我的身后,用软糯的声音说。

“什么菌?”我在心里吃了一惊,“细菌还能喝?”虽然没弄明白眼前究竟是什么“细菌”,好奇心还是把我肚子里的馋虫勾了出来。

林阿姨小心地打开磨砂玻璃瓶盖,用一把长柄勺伸进宽瓶子里,舀了两大勺液体在搪瓷杯子里,递给我。

我接过杯子,凑近了嗅它,有一股类似醋的酸味,却要比醋淡一些。

“尝尝看。”林阿姨笑眼弯弯地说,表情里有一种期待和神秘。

我顺着杯沿小心地抿了抿,接着,又喝了一小口,用舌头品咂一下。果然有一点儿像醋,酸酸的,又甜甜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果香味。让我想起自己平日里的自创饮料—一小杯开水里放入两粒大白兔奶糖,搅拌,让奶糖缓缓溶化,再加一勺镇江香醋,褐色的醋和奶白色的开水相互交融,形成好看的大理石一样的纹理,尝一口,奶香中带微酸。嗯,眼前这透明的橙红色的液体就是类似这样的味道,只是奶香变成了果香。

“这是什么菌?真好喝!”我又喝了一大口,问道。

“你猜猜?”林阿姨的眼睛眯得更细了。

“像醋,像酒,像茶,还像果汁!”我咂巴着嘴说。说来奇怪,一杯红茶菌下肚,只觉得通体舒畅,头脑清醒,方才梦魇留下的滞重感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林阿姨摇摇头,揭开了谜底:“这叫红茶菌。”原来,是用红茶加糖,加水,加菌母发酵而成的饮料。“喝了对身体好。”林阿姨进一步解释道。怎么个好呢?可以降血压,养胃,还可以提神,提高免疫力。林阿姨特别注意养生,她体弱多病,做过好几次大手术,吃东西很注意营养,红茶菌是她从同事那里学来的“偏方”。她把这个“偏方”也抄给了我妈妈—

先准备好一个宽口的大玻璃瓶和一双筷子,用开水消毒后备用;

用水壶装上饮用水,然后用干净的纱布包一点儿红茶、一点儿白糖(茶的浓度比平时喝的茶水要淡一些,有一点儿颜色即可,一般按一斤水放2.5-5克左右的茶叶、100克左右的白糖);把包好的茶叶、白糖放入水壶中,再将水烧开,直到白糖完全溶化在水中;

将烧开的茶糖水离火降温,等茶糖水降至40℃以下时,取出装茶叶和白糖的纱布袋,将茶糖水倒入玻璃瓶中,不能倒满,要留点儿空隙,以便于空气流通;

最后,将红茶菌的菌种,全部倒入大玻璃瓶中,用干净的纱布盖住瓶口,再用绳子扎好,放在光线好的地方,尽量不要摇动。适合做红茶菌的温度在25℃—30℃之间,4天左右就做成了;要是温度在15℃—25℃之间,6天左右也做好了。怎么判断是否成功呢?当看到培养的新红茶菌液液面上开始长有一层透明的胶状皮膜,就算成功了;而当老的菌种变黄发黑后,可以丢弃它,以便让新的菌种生长得更快。

当培养的红茶菌液面增厚的时候,可以把它移到其他玻璃瓶中去,加上茶糖水,让其继续发酵,这样,就可以根据需要周而复始地培养出成千上万的红茶菌来。

唔,这么复述起来实在是很烦琐。很可惜,妈妈没有像林阿姨那样给我做红茶菌喝,因为“太麻烦了”,但我知道妈妈不是怕麻烦,她为我做过很多“麻烦”的菜,她只是不像林阿姨那样爱养生吧。我唯一一次喝红茶菌,就是在林阿姨家的那个午后,它让我和梦魇带来的不适感挥手作别,奇怪的是,之后就很少梦魇,也不那么害怕午睡了。我常常会想起那个梦境一般的下午,想起大玻璃瓶里颜色神秘的液体,它在口齿间留下的酸甜芳香的味道,还有,林阿姨歪着脑袋让我猜的时候弯弯的笑眼。

现在,林阿姨已经九十岁了!

有意思的是,红茶菌这种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民间自制饮料,近年又流行起来。我还意外地知道,红茶菌其实有着悠久的历史,产生于一百五十多年前我国的渤海一带。除了中国、日本、韩国等东南亚地区,九十年代在德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广泛流行。其实,红茶菌是以糖茶水为原料,经过醋酸菌、酵母菌和乳酸菌等多种微生物共同发酵而成的。它的菌液中含有一部分茶叶的浸出物、活的微生物和代谢产物,这些物质能清理肠胃,帮助消化,对高血压、高血脂、动脉硬化和糖尿病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还能避免各种结石的发生。这似乎把红茶菌的功效说得神乎其神。但想到林阿姨,又觉得似乎有点儿道理,林阿姨一身的病,却一直好好地生活着,直到九十岁了还思路清晰、精神奕奕,是不是和她中年时常喝红茶菌有关系呢?

酒酿

妈妈做酒酿,并不比林阿姨做红茶菌简单。

买来糯米,淘洗干净,用凉水浸泡一夜。到了第二天,用手轻轻一捻,就可以把糯米捻碎。妈妈说,吸足了水分的糯米才能用来做酒酿,没有泡过水的糯米做成的酒酿会“夹生”。夹生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半生不熟,米粒子中间有白芯子。泡过水的糯米要上笼屉蒸。笼屉难得用一次,平日里都放在小阁楼上。爸爸搬架扶梯爬上去取笼屉。笼屉,江南人也习惯叫它蒸笼,我家的笼屉有三层,竹篾和竹片编成,已经用了很多年,笼盖和笼圈都泛出了青黑色。取下来的笼屉,得用水冲洗干净,然后,垫上白纱布,把沥干水分的糯米倒进笼屉里,挖出几个小洞,开大火蒸。

蒸糯米的时候,白色的水蒸气充满了小小的厨房,人在边上,腾云驾雾一般,空气里满是糯米和竹子混合在一起的清香味。若是在冬天,窗玻璃便蒙上了白蒙蒙的热气,变成画布,可以在上面用手指写字、画画。不过,这种时候,我更愿意给妈妈打下手—把小圆饼状的甜酒曲放在小碗里,用调羹将它轻轻碾碎,碾得越细越好。妈妈说,这是神药,是做酒酿的灵魂,它会让糯米散发出醉人的香气。

过了半个多钟头,糯米蒸好了,关了火,掀开笼盖,更浓更白的蒸汽扑面而来。当它慢慢散开,看清了里面糯米的模样,它们变得颗颗莹润透明,好像细小的珍珠,闪着幽幽的光。这么好看的“珍珠”,定要配上好看的容器。它是一只绿釉陶罐,外婆的收藏,妈妈小时候它就陪伴她了。敞开的口子,短短的脖子,翠绿色胖胖的罐身上,饰以莲花纹,陶罐的盖子做成莲蓬的形状,上面蹲着一只小青蛙。陶罐被放在开水里反复地蒸煮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它的洁净无菌。现在,蒸熟的糯米被妈妈装进了绿釉陶罐,加入少量的凉白开,小碗里碾碎的酒曲也用凉白开化开,倒入糯米中,搅拌均匀,用勺子将它整平、压实,最后,在糯米中间再挖一个小洞,在表面再撒一些剩下的酒曲粉末。我问妈妈,为什么要挖小洞呢?妈妈说,这是一个“观测孔”,过两天,我们来看看它的变化,就知道酒酿是不是做成功了。

酒酿的“观测孔”?这个有趣的说法让我觉得好奇、神秘,难以想象,两天后,这个观测孔里将发生什么?这些莹润饱满的糯米粒又会变得怎样?

探头观察陶罐里的糯米,饱满的糯米们在陶罐里找到了妥帖的家,好像它们本来就应该待在这里的。摸一摸,陶罐外面还带着温热。我拿过蹲着小青蛙的盖子,想盖在罐子上。可是妈妈说现在不能盖,得等里面的糯米自然冷却后,才能盖上盖子。终于,陶罐变凉了,妈妈盖上盖子,又在盖子边缘覆上一层保鲜膜,将它密封了,再小心把陶罐抱到饭窝里,还在陶罐旁边放上一只热水袋。糯米会怕冷?当然不是,天气冷,只有在温暖的环境里糯米才会发酵!

接下来的两天,我每天都要去摸一摸那只圆嘟嘟的饭窝,看它是不是还像原先那样温暖,如果它变凉了,就告诉妈妈,给热水袋换上热水。终于到了可以“观测”的时候了,妈妈把陶罐从饭窝里抱到饭桌上,除去上面的保鲜膜,由我把蹲着小青蛙的盖子揭开,我看见,那个观测孔果然发生了变化—里面冒出了一汪清澈的水,里面还调皮地冒着泡。妈妈说,观测孔里冒酒汁了,就说明酒酿做成了。看上去,它们还是先前的糯米,但又似乎不是了,米粒不再像原先那样晶莹,变得暗淡和干瘪。妈妈拿出干净的勺子,舀了满满一勺让我尝—一股清甜的酒香弥漫了口腔和鼻腔,米粒儿绵绵的、软软的,轻轻一抿,就化开了,像喝醉的云朵,也像溶化的棉花糖……

这便是酒酿了。夏天,将做好的酒酿放进冰箱,依然可以保存很久。酒酿不能多食,虽然酒精度数不高,还是可以醉人。更多的时候,人们用它来做酒酿小圆子,撒入糖桂花和枸杞,稍稍勾芡,就是常见的饭后甜点。上学了,学习文言文后,得知在古代酒酿也称作“醴”,读到白居易《荔枝图序》里形容荔枝“浆液甘酸如醴酪”,便想,果然,酒酿就该是甜的,甜得像酒汁一样清澈。长大后,我吃到了四川和兰州的醪糟,都是糯米加酒曲发酵后的食物,只是叫法不同罢了。相比之下,四川的醪糟带有微酸,兰州的醪糟清香甘甜,后者自然更接近我小时候对酒酿的记忆。喝酒伤身,但据说食用酒酿却益处多多,能够益气、生津、活血、散结、消肿……超市的货架上总有装在玻璃瓶的酒酿售卖,买到酒酿很容易,我却从来没有买过—因为妈妈仍旧时不时会在家里做酒酿,装酒酿的,还是外婆留下来的那只绿釉陶罐。

黄酒棒冰

夏日的傍晚,洗完澡,搽了爽身粉,帮着外婆把澡盆里漂着肥皂沫的洗澡水倒了,便搬张小板凳去门口的弄堂里乘凉。外公半躺在藤躺椅上,一边扇着蒲扇,一边半眯着眼睛听半导体,半导体里在播沪剧,那个唱《燕燕做媒》的,声音又甜又糯,好像糯米糖。我爬上外公的躺椅,坐在他的大腿上,外公直起身,让我从他的腿上滑下去—这是幼年时和外公常玩的游戏,把他的腿当作滑梯,但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做这个游戏身体已不灵便,不需要滑,就双脚着地了。这么试了一下,觉得无趣,就嘻嘻笑着坐到了板凳上。

弄堂里真热闹。隔壁小王叔叔家摆出了一张小桌子,端上菜,摆上啤酒杯,准备吃晚饭;阿林姆妈在竹竿上晾衣服,衣服湿答答,还在往下滴水;小冰舅妈在剥毛豆,簸箕里积了一堆的豆壳;一群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孩子在捉迷藏,尖叫着疯跑,直跑得大汗淋漓,我没有加入他们,因为我刚洗完了澡,浑身香喷喷。

这时候,外婆在屋里招呼:“吃饭了!”外公关了半导体,起身往屋里走,走到一半,回过头,对我说:“去给外公买棒冰!”我从板凳上跳起来,接过外公手里的硬币,兴奋地往街上跑。跑到隔壁烟纸店,给长辫子营业员阿姨递上硬币,阿姨心照不宣,从盖了棉被的冰桶里拿出一根盐水棒冰。我接了就往家跑。到了家,饭菜已经摆上桌,外公也在小玻璃酒杯里倒上了绍兴黄酒,我剥了包装纸,将棒冰浸在黄酒里。

这是我和外公合作的“黄酒棒冰”。

外公每天晚上都要咪黄酒,夏天的菜更适合咪黄酒。油煎小黄鱼、葱姜炒蛏子、面拖梭子蟹、糟鸡爪、盐水毛豆、水煮芋艿……都是美味的下酒菜。偶尔,外公也会亲自下厨,做一碗红烧肉卤鸡蛋或者咖喱鸡。外公咪的黄酒不是什么贵重的好酒,不过是从烟纸店零打来的绍兴加饭酒。我很小的时候,见我好奇,外公会用一根筷子头蘸一点儿给我尝尝,我一尝就皱眉头,一点儿都不甜,还带一点点奇怪的酸味。冬天里,黄酒适合温热了喝,可以在里面加姜丝或者话梅,口感就好了许多。若是在夏天,那时还没有冰箱,外公别出心裁,想出了在黄酒里浸盐水棒冰,不但给黄酒冰镇了,还增加了怡口的甜味。

盐水棒冰在黄酒里慢慢融化,淡琥珀色的黄酒变成了浅浅的透明的金黄,玻璃杯壁上也冒出了细小的“汗珠”,外公把剩下一小截变“瘦”了的盐水棒冰从黄酒里取出来,递给我,这便是属于我的“黄酒棒冰”了。嘬一口,带着淡淡的黄酒的醇香,甜甜的,微微的酸,微微的咸。舔完了黄酒棒冰,我还不满足,伸头抿了一小口外公杯子里的冰镇黄酒,原先酸酸涩涩的味道没有了,变得鲜甜鲜甜。这让我想起外婆丹阳老家的封缸酒,那是我尝过的最好喝的酒,抿一口,甘甜的,浓稠的,还能品出糯米的清香,比饮料还好喝。

说起喝封缸酒,我还有一段与此有关的幼年趣事。

三四岁的时候,外婆带我回老家,远房亲戚们聚餐,也把我带上了桌。一桌丰盛的菜,每个大人的面前都有一只小酒杯,唯独我没有。主人热情地倒酒,劝酒,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看。我的面前只有一只小饭碗,大人们一边给我夹菜,一边叫我多吃点儿。可我一点儿胃口都没有,眼睛光盯着大人们手里亮闪闪的酒杯了。他们的酒杯里斟满了棕红色的香香的封缸酒,这种酒我曾经在外公的酒杯里尝过。“我也要小酒杯,我也要喝封缸酒!”我在心里呼喊,却不好意思说出口。糟糕的是,谁也没有注意到我的情绪和不满,终于,我忍不住委屈,吧嗒吧嗒掉起了眼泪。旁边的大人谈兴正浓,也没心思追究我有哪里不高兴,随便哄了我几句,照旧劝酒说话。我噘起嘴,不作声地跳下凳子,跑了出去。跑着跑着,天快黑了,在村子的巷道里迷了路,一不小心掉进了满是淤泥的水沟里,幸而有惊无险,水沟并不深。等外婆大惊失色地找到我,把我从沟里拉上去,我早已成了一只狼狈的泥猴,也忘记了没酒喝的不快,心里只有比委屈更大的恐惧和难为情,只想着赶紧让外婆给我洗个澡,换上一身干净衣裳,重新变回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

我这么说,你会以为我小小年纪就喜欢喝酒。实际上,我到今天都不会喝酒,也不爱喝酒,稍微喝一点,脸就会赤红赤红的。我也不觉得喝酒能带来什么快感,但只要想起和“黄酒棒冰”的往事,便仿佛重回了小时候,心里一阵阵的暖和甜。一眨眼,外公离开我也已经三十一年了。

炝蟹

妈妈和我开玩笑:“你不是宁波人,可你的口味怎么像个不折不扣的宁波人?”

是呀,说来奇怪,我出生在上海,在南京长大,父母、外公和外婆都是地地道道的江苏人,实在是和浙江宁波沾不上边。但我的口味,确实有点儿宁波味。宁波人爱吃什么呢?鲜咸合一,是宁波菜的灵魂。老底子宁波人对菜肴的定义中,能顺利地让白米饭下肚是菜肴的基本作用,到现在,他们还习惯把菜肴叫作“下饭”。宁波靠海,宁波人嗜海鲜,鲳鱼、黄鱼、带鱼、梭子蟹,各式贝类和虾类,都是宁波人餐桌上的美食。但是海鲜不易保鲜,宁波又产海盐,用粗粝的海盐将海鲜包裹起来,宁波人俗称“暴腌”,比如鳗鲞、黄鱼鲞,都是用这种方法腌制的海产品。除了用海盐,他们还用黄酒或者白酒保鲜,宁波菜里有许多酒醉菜,比如酒醉黄泥螺、红膏炝蟹。妈妈说我口味像宁波人,多因我偏爱海鲜,尤其喜欢吃炝蟹、咸菜墨鱼、清蒸墨鱼蛋和臭豆腐、臭苋菜梗之类的宁波菜。想来想去,我之所以爱上这些美食,是因为外婆的邻居阿林姆妈是宁波人。

外婆的旧屋位于上海南市区的方浜中路519号,这个地方早就不存在了,原址建起了两栋高层建筑。我和妈妈记忆中的方浜中路是一条充满了烟火气、热闹非凡的马路,各种南货店、烟纸店、小吃店林立,走不多远,就是闻名遐迩的城隍庙,妈妈经常抱着我走去那里闲逛,那里有著名的九曲桥湖心亭、南翔小笼包店,宁波糕团店,更有看不够的纽扣店、扇子店、拐杖店、乐器店……甚至还有动物园!外婆家的隔壁就是一家中药饮片厂,不时有好闻的中药味飘出……

别看方浜中路狭窄,在上海开埠史上却有着重要地位。很久以前,这里曾经是上海的一条河流,名“方浜”,东西贯穿老城厢。方浜两岸,是大上海的发祥之地。南宋咸淳年间,上海镇在这里形成,明清以后,方浜中段渐渐成为商贾云集的地段。一百多年前,“方浜”才填河成路,曾经名为“庙前大街”,上海最早的钱庄、金店、银楼、酒肆、茶馆、戏楼、商行,都汇集在这条路上,直接贯通了十六铺(小东门)和城隍庙、豫园。直到我出生以后,方浜中路还保持着原汁原味的老城厢气息,家常的、平民的、市井的、热气腾腾的,它来自生活在这里的五湖四海的人—他们是上海这座城市的早期移民,当然,也包括了来自江苏丹阳的我的外婆和来自江苏常州的我的外公,以及来自浙江宁波的阿林姆妈。

阿林姆妈住在方浜中路的支弄马街62号,外婆家的后门也在马街上。阿林姆妈买菜回来总要经过外婆家门口,那时候,外婆要么在生炉子,要么在晾衣服。她们见着都会东西南北聊会儿天,主题便是阿林姆妈的菜篮子。阿林姆妈的菜篮子里,除了菜蔬,常常以海鲜居多,肚子黄澄澄的小黄鱼、闪着银白之光的带鱼、肥嘟嘟的墨鱼、长着大钳子的梭子蟹,贝壳上覆盖着深褐色绒毛的毛蚶……阿林姆妈是宁波人,自然爱吃海鲜;阿林姆妈生有六个女儿,也个个爱吃海鲜。外婆的老家丹阳不产海鲜,上海的菜市场上各类海鲜是主打(宁波人是上海主要的外来人口),外婆在上海生活久了,也常常买各色海鲜回来,买得最多的是小黄鱼、带鱼和梭子蟹,还有我爱吃的墨鱼蛋,却从来不买只需开水烫过便能带血生食的毛蚶。至于烹饪海鲜的诀窍,外婆多半是从阿林姆妈那里学来的。买来的小黄鱼如果不够新鲜了,那一定得暴腌后油煎,最是香酥下饭;新鲜的墨鱼蛋也要暴腌两天,然后放葱姜和黄酒清蒸……但有一样,外婆始终没有学会,那就是—炝梭子蟹。

我平生第一次吃的炝蟹就是阿林姆妈做的,她用一个搪瓷大茶缸装着端来给外婆,外婆揭开盖子给我看,里面整齐地码着蟹块,每一块都带红色的蟹膏,一股夹带着葱姜味的酒香扑面而来。

“咦!是生的啊!”我轻轻惊呼道。

“尝尝看,好吃得很!”外婆说着,用筷子夹起一块送到我嘴边,更浓的香味逼近我的鼻子,除了刚才嗅到的葱姜和酒香,还有一股子诱人的海鲜独有的鲜香味。我张开嘴,将蟹块含进嘴里,轻轻地抿了抿,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蟹肉像果冻一样在嘴里弥漫开,柔嫩又爽滑,夹杂着蟹膏的浓郁鲜香,咸咪咪又透骨鲜,还带着迷人的甘甜。

“真是好吃啊,鲜掉眉毛!”我眯着眼睛说。

“你喜欢,就经常让阿林姆妈给我们做!”外婆说。自那以后,外婆便常常买来新鲜的梭子蟹,交给阿林姆妈烹调。外婆为什么自己不学着做呢?想来炝蟹是生食,掌握不好分寸是会吃坏肚子的!

炝蟹是阿林姆妈的拿手菜,用妈妈的话说,即便用料、做法一模一样,也会因做的人不同口味大不一样,因为做炝蟹的人有自己的“手势”。什么是“手势”呢?通俗地说,那就是做菜人习惯上的细微不同,是做菜人的灵性和感觉,这样的灵性和感觉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就像艺术家创作一样,采用同样的素材却会呈现不一样的面貌。阿林姆妈用来做炝蟹的食材并不是最一流的,是刚刚从海港运来菜市场的梭子蟹,梭子蟹个头不大,但必须新鲜、饱满,梭子蟹用刷子洗净、剪去足尖、去盖并切块,加盐、糖、高度白酒、少量味精和葱姜调味拌匀,腌制半天或者一天就可以食用了。刚刚腌制好的炝蟹要抓紧时间吃完,时间久了,肉质会失去弹性,也不那么新鲜了。

长大后,我多次去宁波,吃过正宗的炝蟹,那是用整只鲜活的大梭子蟹泡在调制好的盐水里腌制的,却觉得远远不如阿林姆妈做的炝蟹美味。用盐水腌制的炝蟹偏咸,鲜味也不足,更没有酒味和甜味,自然也少了回味。倒是宁式饭店里的“十八斩”勾人食欲,“十八斩”选用的是鲜活青蟹,打开蟹盖去除蟹鳃、蟹心和蟹胃,挨着蟹脚斩成八块,保证每块蟹都带着蟹黄,然后加上切碎的葱、姜、蒜、花椒、青红椒等,淋上用酱油、醋、盐、糖、黄酒调制的酱汁,放冰箱稍微冰镇一下就能食用了。“十八斩” 的每一块蟹块都带有红膏,轻轻一嘬,红膏连同蟹肉顺嘴而入,润滑清甜,丰腴清香,还带点儿解腻的酸辣,这滋味应是胜过记忆里阿林姆妈做的炝蟹的。想来,这也自然,“十八斩”所用食材的品质远胜于当年外婆从菜市场买来的冰鲜梭子蟹,其价格自然不菲,它不过是饭店餐桌上的珍馐,吃到它,我每每想起小时候,外婆满怀爱意揭开搪瓷茶缸盖子时那一股子扑鼻而来的鲜香。

酱豆

北风刮起来了,人在屋子里,哪怕穿着棉袄和棉鞋,脚还是冻得冰冰凉—这是上海的冬天,阴冷阴冷的。难得的,太阳冒了头,风也停了,冬阳像是暖被,盖住了一切。外婆打开房门,搬了一把竹扶梯,靠在墙根,一格一格爬了上去。我在下边托着一只竹匾,竹匾里铺了一层半干不干的熟黄豆。外婆从我手里接过竹匾,将它放在了平房的屋顶上。旁边已经晾晒了几只竹匾,里面摊放着外婆自制的豇豆干、蚕豆干—都是她做菜粥必需的食材。熟黄豆却不是拿来做菜粥的,而是用来做酱油的。

在外婆离去以后,我常常生出悔意:在她活着的时候,除了生活日常,与她的交流太少,更是很少倾听她回忆过去。外婆不善言辞,因此,关于她的往事,只是零星从平日的言谈里知道一些。至于做酱油之类的家常琐事,我都不曾细心向她打听过。我把这归因于自己的年幼—外婆做酱油是我童年的事,我长大后便不曾见她做过。当然,后来经济条件好了,是不需要自制酱油的。所以,当我回忆起外婆做酱油的细节,都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外婆家乡有自己做酱油的习俗。做酱油得用黄豆,在水里浸泡,煮熟,再沥干,然后,摊放在竹匾里,在阳光下晾晒。冬天太阳弱,晾晒的日子就被拉长了,就好像黄昏里被拖得长长的人的影子。外婆观察着日头,也不时爬上竹扶梯用手指感受黄豆的湿度,在她认为刚刚好的时候,就可以把竹匾收回来了。像先前那样,我站在下面,双手托举,接过外婆手里的竹匾,搬到屋子里去。我后来查了资料,才知道外婆为什么要天天去观察竹匾里的熟黄豆,因为酿制酱油需要依赖黄豆发酵,豆子如果太湿,在霉变的过程中就会产生腐败的霉菌,豆子容易腐败;如果晒得太干呢,等于失去了产生优质霉菌的土壤,酱油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什么是干湿刚刚好呢?眼睛是看不出的,但是外婆的手知道。

竹匾搬到了屋子里,外婆在上面盖了一层又一层的旧棉被和旧棉袄,我想那是外婆怕它“冷”,有一层我没想到,外婆还怕它见光。豆子发酵需要保温,也害怕光线,外婆用简陋的条件给熟黄豆们营造了一个密闭的“温室”。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揭开棉被,见豆子全都穿上了一层毛茸茸的绿衣服,这便是酿制酱油必需的霉菌了。接下来,就要制作酱油了。

外婆细心,会一粒一粒挑拣长了绿色霉菌的豆子,把看上去发黑变质的扔掉,再把霉豆子放进小瓦缸里,兑入凉开水,水与豆子的比例大概是十比一,再加入盐和糖—这还是做酱油的第一步。

外婆把小瓦缸移到开了天窗的灶间里,在上面盖上一块木板。木板的用处有二:防灰尘,也防有水滴入。记得外婆说过,如果有水滴进去,酱油的表面就会“起白花”,酿制的酱油就会变质。如果是晴天,得把木板移开,阳光从天窗射进来,让酱油缸照照太阳。外婆也时常用长筷子伸进小瓦缸里搅动,是为了使酱豆上的霉层加快脱落。就这样,静静地等待一个多月,酱油就酿好了。外婆找来酱油瓶,瓶嘴上放一个小漏斗,端起小瓦缸,把酱油倒进去。缸底还剩很多化成两瓣的酱豆,一勺一勺舀出来,装进酱菜瓶,是好吃的下粥小菜。

自己酿的酱油很鲜,带着微微的甜,外婆和外公用它来做红烧肉、四喜烤麸、炖鳝筒;有时候,也用它冲酱油汤,撒几粒葱花,加一勺猪油,就很鲜美。至于酱豆,几乎每天早餐桌上都会见到它,我们用它来泡饭。酱豆盛在碟子里,上面结了一层若有若无的白霜,每一粒都很酥烂,入口即化,浓郁的酱香和豆香弥漫在嘴里,鲜得眉毛都要掉了……

我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吃到酱豆了,真是想念呀!

白切羊糕

我几乎不吃羊肉,因为羊肉有膻味。但也有人爱吃羊肉,就因为喜欢羊肉的膻味。有一年去内蒙古草原,主人盛情,第一顿饭主菜便是清炖羊肉,只是用清水煮刚刚宰杀的羊,羊肉带肥膘,无盐无香料。爱吃羊肉的人大快朵颐,我却一口都无法下咽,吃一口,竟一阵阵恶心。以后的每一顿,也都有羊肉,一律清炖。内蒙古人谓之“手把羊肉”,他们一手把着一大块羊肉,熟练地用刀割着吃,而我,只有“欣赏”的份。于是,这一路都食不甘味,几天下来,还瘦了几斤。这么说,有点儿亵渎羊肉的意思,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羊肉是比猪肉之类都要金贵的食材,比如我的外公外婆和爸爸。

外公常州人,外婆丹阳人,爸爸镇江人,他们是地理意义上的邻居。那一带人喜食羊肉,尤其到冬天,有喝羊汤、吃白切羊糕的风俗。汪曾祺老先生在文章里写“活着,就得有点滋味儿”,这就包括了冬天里吃羊肉。羊肉补气养血,性味甘热,入冬吃羊肉,可以暖胃健体。我小时候常听外公说,冬天吃了羊肉,厚被子都盖不住了。外公外婆他们老家的人一入冬,就到街上吃羊肉、喝羊汤,我没有见识过那里的羊汤馆子,只是从他们的描述里略知一二。羊汤馆大多狭小逼仄,卖的羊汤浓稠雪白、热气腾腾,一定是撒了碎青蒜叶和胡椒粉的,汤里烫了羊肚、羊肝、羊血等杂碎,喝羊汤不用筷,也不用勺,只需两手捧碗,一口接一口地慢慢嘬下,顿觉神清气爽,大冬天的,也能沁出一头汗。

丹阳人还喜欢喝羊汤配一种叫“京江脐”的点心,吃的时候,把“京江脐”撕碎了,泡在羊汤里,这种吃法颇有点儿西安人吃羊肉泡馍的意思。“京江脐”这种点心我小时候也常吃,我们叫它“老虎脚爪”,顾名思义,它的模样像极了老虎的爪子。那时上海街边的大饼油条摊子也卖“老虎脚爪”,馒头样一个,切成六角形,就好像六个脚指头的老虎爪子。“老虎脚爪”和大饼一样,也是贴着炉壁烘烤,刚出炉的“老虎脚爪”外表有一点儿焦脆,咬一口,松软香脆,内里甜甜的,带一丝碱香,还很有韧劲。老虎脚爪因为是用炭炉烘烤,水分少,容易保存,即便冷吃,也有别样的滋味。想起来,有滋有味的“京江脐”和滚烫的羊汤真是绝配。

外公外婆家时常会有老家人来,若是冬天,来人多半会带街上羊肉店卖的白切羊糕。我的记忆里,白切羊糕和平常家里做的红烧羊肉很不一样,红烧羊肉一般是将羊肉切块加酱油和冰糖红烧,有时会加萝卜去膻味,一定得趁热吃。经过了旅途风霜的白切羊糕却是冻得硬邦邦的一大块,是将羊肉带皮白煮再冻实,脂膏和瘦肉凝结在一起。白切羊糕得冷吃,将大块的羊糕切片,码在盘子里,再配一碟甜面酱,滋味好极了。我平日里不爱吃羊肉,却喜欢吃白切羊糕。用筷子夹起一块白切羊糕,再蘸上一点儿甜面酱,酱香、甜味和羊肉完美交融,吃不出羊膻味,羊皮有嚼劲,羊肉酥烂,却又保留着鹅肝一般细腻的口感和丝丝缕缕的质感,不油也不腻。

白切羊糕最适合下酒,外公每餐都喝一盅黄酒,若是冬天,黄酒是温热过的,看着外公咪着黄酒吃羊肉,感觉时光也仿佛变慢了。

这是小时候记忆里的白切羊糕。白切羊糕是外公外婆的叫法,我后来知道,确切的说法,应是“白切羊肉”,因为我后来吃到了真正的“冻羊糕”。

羊糕,顾名思义是将焖熟的羊肉拆散,再浇入羊肉浓汤,冷藏后凝固,是碎羊肉和羊汤的凝结物。吃时,也像白切羊肉那样,将冻羊糕切成长方形的片状,口感弹牙,冻羊糕既有羊肉的鲜嫩,又有肉汁的滋润。不过,和记忆里的白切羊肉比,还是略逊一筹。毕竟是用碎羊肉做的,有一点儿像爸爸老家的名菜镇江肴肉(肴肉是用猪前蹄肉加硝,腌制煮烂冷却后切片而成),少了一点白切羊肉细腻却不稀烂的口感和鲜美的原汁原味。

其实,上海人也喜欢吃羊肉,上海郊区还有三伏天吃羊肉的习俗。沪郊的羊肉做法以黄浦江为界,按红烧和白煮的不同做法分为南北两派,也就是所谓“北红南白”。黄浦江南面的松江、奉贤、金山等地的羊肉做法以白煮羊肉为主;黄浦江北面的嘉定、宝山、崇明的吃法却和苏州一样,以红烧羊肉为主。有一年,我陪父母和外婆去沪郊七宝老街游玩,那时候,外公已经去世将近二十年,外婆也已过鲐背之年。午饭时特意点了白切羊肉,外婆胃口大开,连吃好几块,只可惜,配羊肉的不是甜面酱,而是不伦不类的醋。我问外婆,和街上的白切羊糕比,觉得怎样?外婆笑眯眯地说:“好吃,不过,还差那么一点点。”

手擀鸡蛋面

十多年前,我在长篇小说《蜻蜓,蜻蜓》里,有过一段对主人公安安的丑外婆擀面的描述—

外婆虽然病弱,但擀面的力道却不小。安安打量着外婆做这一切,像在看一出戏。因为出了汗,外婆的脸比平日里显得线条柔和了,好看了,还泛起了红晕,连皱褶也少了几道。她额上的疮疤已经结了痂,长出了淡粉色的新肉,乍看,仿佛戴了朵小花。

她将面团压成厚厚的圆饼,用擀面杖使劲从中心擀开,眼见着面团如浪花一般翻卷、漾开,直到变成一个又大又薄的面皮。外婆双手一举,那面皮绸布似的在半空扬起,又声音清脆地落在桌子上。之后,那面皮又被层层折叠,从侧面看,像卷曲的花边。外婆拿来大案板,上面撒满干面粉,将叠好的面皮搁在案板上,手起刀落,细如银丝的手擀面就雪条一样地撒在桌面上了。

待上了灶台,安安方知外婆原来准备了一席“盛宴”。她将肉末放进热锅,炒香,又放入豆干丁、木耳丁、虾干丁、青椒丁、大酱……另一只锅里的水开了,外婆提起面条,面条顺锅中升起的白雾,从手指间滑进锅里,用筷子轻轻拨开,捂上锅盖大火煮,待出锅时又点入几滴冷水,这时候,两只海碗已经在灶台上候着了。外婆挑起筷子,进碗的面条折叠齐整不粘不连,光鲜发亮着,一根不断。待舀汤时,又放入备好的细末葱花,葱花经滚汤烫过,顿时香味扑鼻。安安几乎看呆,她欢欣鼓舞地从外婆手里端过面条,吃了个大汗淋漓。

我的不少作品里都有外婆的形象,那些外婆常常是集大爱的人物,是小主人公爱的依靠和来源。从创作心理来探究,多半是因为我自己和外婆感情甚笃,在我的童年记忆片段里,外婆的爱是浓墨重彩的一章。《蜻蜓,蜻蜓》中安安的外婆擀面那一段,便是我自己外婆的真实写照。

外婆年轻时从江苏丹阳来上海打工,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旧上海的早期移民,她在同乡人开的锁厂做工,经济上并不宽裕,但我却从未有过外婆经济拮据的印象,只因她勤俭持家,将苦日子过出了趣味。外婆不识字,但她心态年轻,乐于交际,更热爱生活。外婆做饭择菜,我总喜欢在旁边黏着她,也乐于做她的小帮手。但由于我天资愚笨,外婆的绝活我一样都没学会,只能在记忆里一遍遍重温。

外婆有几样拿手的厨艺,手擀面便是其中之一。

外婆在方浜中路的老房子只能称为斗室,一间十平方米出头的沿街房,一间直不起腰的带老虎窗的阁楼,外加两三平方米带一口水井的灶间,如此而已,实在逼仄得很。我妈妈在这里长大,也是在这里结的婚。平日里,家人主要活动空间就在这间沿街房,局促的屋子有一小半面积被一张红木雕花圆桌占据。圆桌带镂花底座,上接可以旋转的饰有莲叶莲蓬莲藕透雕的立柱,桌沿也是一圈祥云浮雕,看上去气派华贵,和陋室颇不协调。那是曾经开红木作坊的外公花重金从旧货市场买回的。这张圆桌是我幼年时的乐园,我时常钻在圆桌下面躲猫猫,还把圆桌当成宫殿,把藏在下面的自己想象成公主。当然,这张圆桌更是外婆的工作台—包括在上面擀面。

如今的我非常后悔,从来没有仔细问过外婆的经历,也没有好好关心过外婆怎么学会擀面的,擀面的门道又是什么。现在,只能从妈妈那里获知一二。

外婆在面粉里加了鸡蛋,揉捏好的面团带有好看的微黄,它饧在红木圆桌的一角,像一只乖顺的小黄鸡。据妈妈说,加了鸡蛋,可以让做出来的擀面更加筋道。面团饧三十分钟左右,就可以擀面了。擀面是个力气活,也是一个技术活,外婆在锁厂负责搬锁芯,有的是力气,对她来说,擀面轻巧得很。丈把长的擀面杖,在她手掌里灵活滚动,待面团擀制到一定程度时,便将擀面杖卷入面饼中,一边用手反复向外推卷。这样做了几次后,再将擀薄的面皮展开,撒上适量的醭面,从另一个方向把擀面杖卷入其中,再推卷,展开,再撒醭面,如此往复,直到将面团擀成薄薄的大面皮,足有圆桌的台面那么大。

外婆个子小巧,手脚灵活,她甩面皮的动作伶俐漂亮,让我想起布店里裁剪布匹的师傅,先将布匹剪开一小口,拽住一角一拉,让布料在剪刀口滑过,“吱”的一声,分秒之间便剪布完毕,再用手一抖布料,在柜台上熟练折叠,用黄纸和细纸绳包扎好,扯布的过程便完成了。外婆将薄面皮折叠,就像布店师傅折叠布料那样娴熟,再用刀将面皮切成细丝,轻轻一抖,就成了一捧长长的面条。

手擀面下沸水,面条在里面翻滚,泛起白色的泡沫,再加两遍冷水,待再翻滚,就煮熟了。无须炒制烦琐的浇头,外婆只是在海碗里滴入鲜酱油,舀上一勺自家熬制的猪油,再撒上碎青蒜叶子或者葱花,加开水,挑入手擀面,就成一碗香气扑鼻的阳春面了。阳春面是江南地区的传统面食小吃,其实就是清汤面,汤清味鲜,清淡爽口,也许因为加了猪油和青蒜叶葱花,比起浇头面,反而更加鲜香。吃完了面,端起碗将汤也喝得一滴不剩,我总要像小时候在林阿姨家吃细粉汤时一样,满足地说一句:“鲜来!”

菜粥

外婆家的门牌号里,除了外婆外公,还住了三户人家:独居的小毛奶奶、毛豆姆妈一家和保平爷爷夫妻俩。还有一间前楼,用作了烟糖公司的会计室,三个年轻的女会计,碧珍、芳芳和莱英,每一个都是一帧风景。

小毛奶奶年迈体胖,行动不便,外婆七十多岁了,还帮着小毛奶奶去买煤饼、扛煤饼。外婆个子小巧,动作灵敏,她系一劳动布围单,从街拐角的煤饼店徒手搬一箱煤饼往家走,不带喘的,到了,又帮小毛奶奶在灶间里将煤饼整齐地码好。

毛豆姆妈的妹妹带着小儿子牛牛寄住在姐姐家,牛牛刚上小学,他家大人白天要上班,没时间接牛牛。外婆每天候在弄堂小学门口接牛牛回家,半路上给他买雪糕和葱油饼吃。牛牛随他家大人,叫外婆“楼上阿婆”,因为外婆家的阁楼就在毛豆姆妈家楼上,毛豆姆妈叫外婆“楼上姆妈”。

保平爷爷家有亲戚在香港,他们家用的和吃的都是这边不常见的。他们家很早就有冰箱,保平爷爷和奶奶都注重打扮。解放前,保平爷爷戴着毡帽挑馄饨担走街串巷,但现在的保平爷爷整日价西装革履,头发油亮,进出都戴礼帽,看上去好像归国华侨。

三个女会计里,碧珍和外婆走得最近,碧珍的儿子晨晨长得白白胖胖,肤如凝脂,还戴着一副远视镜,很讨人欢喜。外婆常让碧珍带零食给晨晨,碧珍也经常带晨晨来外婆家里玩。碧珍很小就没有了双亲,长姐为母,她十几岁就给人家当保姆,拉扯大了几个弟妹,外婆疼惜她,她也和外婆亲近。

毛豆姆妈和保平爷爷共用走廊做饭,底下是煤炉,油腻的墙上敲一排放调料的槅板,人走过时,得侧身。外婆的灶间只有方寸之地,但总归是独用的,灶间里带一口早已弃置不用的水井,屋顶一扇玻璃天窗,常有猫咪“喵呜”叫着窜来窜去。过去的上海街坊,居住空间多半狭小,虽时常因争地盘而争吵,邻里关系还是亲密的,谁家做了好吃的,一定会端一碗给邻居。就像阿林姆妈给外婆送炝蟹,外婆送邻居的,也是她的拿手菜。说“拿手菜”还不是很恰当,因为外婆最擅长的不是做菜,而是煮菜粥。

外婆二十出头就来上海滩,几十年过去,仍旧丹阳话乡音不改,她对故乡食物的偏爱也是这般固执。外婆的菜粥和一般菜粥或者腊八粥不同,一般菜粥只放大米和切碎的青菜,腊八粥配料繁多,却是甜的。外婆煮菜粥,配料堪比腊八粥,除了大米和切碎的青菜,还加入豇豆干、蚕豆干、香菇丁、花生米、毛豆子、油豆腐、南瓜丁、萝卜丁、芋艿丁……放多少米、多少水、多少菜、多少配料、多少盐和油,外婆都是成竹在胸。满满的一大钢精锅,在烧旺的煤炉上咕嘟咕嘟煮沸,再将炉门关小,换文火慢煮,直至粥体黏稠香浓,丰富的食材和米香、菜香混合交融……周围的邻居都闻到了这股香味,自然要分享菜粥。外婆将几只海碗在灶台上一溜排开,盛装得满满的,给邻居们端去。钢精锅见底,露出结在锅底的菜粥锅巴,我总要讨来尝一尝,菜粥锅巴除了米香,还混合了各种食材的焦香,说不出的美味。碧珍、芳芳和莱英最爱外婆的菜粥,外婆端过去,她们会用欢呼迎接她。吃完了,还要夸张地舔碗底。

长大后,我追索过外婆这一碗菜粥的渊源,食材丰富的菜粥缘起,竟是因为饥饿。早年,人们吃不饱饭,用以维持生计的不是米面,而是山芋、芋艿、胡萝卜以及秧草和菜。如有米固然好,锅里放进几粒米,把洗好的山芋、芋头、胡萝卜作为粮食充数,煮熟后再放进秧草或青菜,滴上油、放点盐,便能吃饱肚子了。但仅能果腹,美味是谈不上的。人们吃多了菜粥,肚子里仍是油水不足,胃不好,还易反酸,有人甚至谈菜粥色变。菜粥成为真正的美味,是在生活富裕之后的事。我家至今常煮菜粥,妈妈继承了外婆的手艺,家里几口人,放几碗水,放多少盐,都是一次成功,不同的是,钢精锅和煤炉换成了电高压锅,煮的时候无须在旁边看管,省了人力,自然也没有了焦香的粥锅巴,但是粥香依旧,在吃多了荤腥油腻之后,菜粥是最好的清肠通润的食物了。

除了菜粥,外婆还常煮家乡的大麦粥。大麦粉是从丹阳老家捎来的,那是用刚上市的新麦连皮磨成的粉。煮大麦粥可以用生米,也可以用剩饭,加水烧开了,放入搅拌好的大麦粉,还有一样东西必不可少—食碱,先要用水将食碱化开,食碱水好像点石成金的神水,只需将它倒入锅中,煮开的粥顿时变成麦麸的黄色。大麦粥有着独特的麦香和碱香,入口爽滑,若是在夏天,一碗冰凉的大麦粥下肚,消暑解乏。我记得外婆有时还会在大麦粥里下几个米屑团子,用丹阳话说叫作“子团子”,吃起来有未经细加工的米的颗粒感,大麦粥容易消化,吃了米屑团子就扛饿多了。

二十六年前,外婆在南市的老房子被拆迁了,会计室搬去了别处,小毛奶奶进了养老院,毛豆姆妈一大家子在动迁之前便易地而居,保平爷爷的新家与外婆的小区相邻,但热热闹闹的邻里生活终究是远去了。外婆和保平爷爷有时会在路边相遇,他们远远地就亲热地打招呼,嘘寒问暖,可是,端一碗菜粥送到对方家里去的日子却也一去不返了。

山楂糕

口味是天生的。有人嗜甜,有人好咸,也有人爱辣,爱吃苦或者涩的人大概少之又少,但喜欢吃酸的大概不在少数。酸不像甜那么讨喜,介于苦和涩之间,常见人咬了一口酸果子,龇牙咧嘴皱眉头,看来,酸并不是特别好的味道。可是,适当的酸,却有一种别样的魅力,叫人回味,叫人胃口大开,当然,也叫人愉悦—酸爽,酸得让人舒爽,这个词真是再形象恰当不过。甜里带点儿酸,或者辣里带点儿酸,会增加味道的层次,还能让味道更加浓郁。酸,意味着富含维生素C,于是又和健康沾上了边,醋啊,酸梅啊,橙子啊,橘子啊,柠檬啊,杨梅啊……都是带酸的食物。我妈妈就喜欢吃酸,除了这些食物,她还偏爱一种水果—山楂。

山楂说是水果,并没有多少水分,生吃并不好吃,果肉薄,果核硬,味道酸中带涩。妈妈和我都更喜欢吃山楂做的蜜饯,比如丁香山楂、盐津山楂、甘草山楂、空心山楂之类,那是把新鲜山楂腌渍后做的果脯;还喜欢各种山楂制品,果丹皮、山楂片、雪花山楂之类。上小学时,有一回看电视,播放北京人赶庙会的新闻,镜头定格在一个戴虎头帽的小男孩身上,那男孩手持一串红艳艳的冰糖葫芦,头一低,咬了一口糖葫芦,竟抽出几缕糖丝来。我无比向往地盯着镜头看,垂涎欲滴。那时的我还没有去过北京,也没见过糖葫芦,小男孩手里的糖葫芦串让我对这种山楂做成的食物,甚至对遥远的北京生出无比美好的联想,无知的我无法猜测那山楂外面裹的糖衣是脆的,还是软的,我更愿意相信它有着蜂蜜一般的黏腻绵软,这么想象着,一遍一遍地咽口水。

因为喜欢山楂制品,有时候,妈妈也买来生山楂,自制山楂糕。山楂糕的做法简单,只需要将山楂加水加冰糖反复熬煮,那个年代没有破壁机和料理机,一切都靠手工,靠的是火候和时间,当山楂熬煮到黏稠,颜色由淡变深,能薄薄地挂在铲子上了,山楂糕就熬好了。妈妈把它倒入宽口玻璃瓶里,等冷却,山楂糕就凝固了。家庭版的山楂糕不如买来的精致,里面带核,口感也不如买来的细腻,但是味道特别浓郁,酸酸甜甜,味中带着清鲜,我特别喜欢用勺子挖山楂糕吃的感觉,一边吃一边吐果核,有时候还能吃出一点点没有煮烂的山楂皮,嚼嚼咽下去,山楂糕也变得更有滋味。

上一年级时,妈妈为了培养我的学习习惯,专门制作了一张表格,表格的内容涉及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写日记、做家务、懂礼貌等等,每天晚上由我自己给自己打分,用五角星、三角或者是打叉来表示。某天晚上,我给自己“上课认真听讲”一栏打了个“×”,妈妈问为什么打叉,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因为今天上算术课的时候,想家里的山楂糕了。”妈妈听了,没有批评我,居然露出了一丝笑。这在我是常有的事,上课走神,多半是因为嘴巴馋了,不由想念家里的零食,山楂糕、巧克力、奶糖和奶油话梅。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妈妈和爸爸仍旧会说起这件事,说着说着,又笑起来,好像那个七八岁的馋嘴又老实巴交的我正站在他们面前。

如今,偶尔,家里还是会做山楂糕。有了料理机,自然要比过去精细考究得多。生山楂先要去核,用料理机打成泥,前期的工序省事了,但后期的熬煮依然不能偷懒,一样需要花时间。熬煮好的山楂酱倒在方形的容器里,冷却后放冰箱冷藏一夜,第二天脱模切片就可以吃了。吃的时候,淋上一小勺糖桂花,红色映衬着点点金黄,仿佛秋叶落在了红色的院墙上,在酸甜里品出了一丝诗意美。只是,如今的我早已过了在课堂上想念山楂糕的年龄,比之现在什么都尝过、很少有念想的日子,反倒是当年身在课堂神游四方、一边咽口水一边念叨山楂糕的自己,更加能够体会幸福和满足的滋味呢!

酱茄子、拌豆腐和梅干菜

对于刚刚上学的小孩子,成为好朋友,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两个人住得近。我住在49栋,小容住在48栋,我们总是结伴上下学。常常是,一大早我从家里走出来,往右拐个弯,再往前走几步,就到了小容家门口。小容家也住一楼,我经过她家窗外,多半看见小容正在吃早饭。

小容吃饭慢,我走进去,坐在旁边等她。小容家吃饭的桌子小小的矮矮的,一家人都坐在小板凳上吃饭。小容手里捧着一碗泡饭,桌上摆了几样小菜,除了酱瓜、腐乳之类的酱菜外,他们家最常吃的是拌豆腐。也许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吃,也因为我们家很少吃,所以我对那碗拌豆腐印象深刻。一只浅浅的海碗,里面一块白白嫩嫩的老豆腐,淋上酱油、醋和麻油,也不搅碎,就用筷子戳一小块,蘸了酱醋麻油吃。小容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一碗泡饭下肚了。临走,小容的妈妈叫住我们,从厨房里拿筷子夹了两根黑黢黢的东西递到我俩面前。小容愉快地接过,热情地把另一根递给我。

“这是啥?”我问。

“酱茄子。”小容有些骄傲地说,低下脑袋咬了一小口。

我仔细地观察了手里黑黢黢的那根东西,它的外皮干乎乎、皱巴巴,已经看不出原来的形状。见小容吃得津津有味,我也试着咬了一小口,软软的,韧韧的,有嚼头,咸中带甜,还有回味,一种说不出的好味道。

“这是茄子做的吗?”我很惊讶。

“应该是。”小容习以为常,几口就把酱茄子吞下了肚。

我却舍不得吃,咬一小口,再抿一抿,让那好味道在嘴巴里停留的时间长一点儿。

还从来没有吃过酱茄子呢!我只知道黄瓜可以做酱瓜,萝卜可以做萝卜干,大蒜头可以做糖蒜,却不知道紫色的软乎乎的茄子也可以做酱茄子。这是留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最好的味道之一。我一直没有弄明白这是小容妈妈自己腌制的,还是买来的。我也从来没有在酱菜店里见过酱茄子,倒是很多年以后,一个朋友从浙江海盐捎来特产一口茄,据说是当地产的袖珍茄子腌制的。我满怀期待地品尝,希望能吃出小时候的味道,但是那一口茄除了咸味,全然没有记忆里小容家的酱茄子软糯中带韧劲,鲜咸又甘甜,回味无穷的味道。于是我便惶惑,是小时候自己吃过的东西太少,要求低,才会留下酱茄子无比美味的记忆;还是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腌制工艺简化而使酱茄子变味了呢?不得而知。当然,我更愿意相信前者,小时候,确实对食物充满了兴趣,尤其是没吃过的,一定会兴致勃勃地尝试。那时候的自己,真是馋啊,馋到会挖空心思找吃的,我去食品店买过婴儿吃的奶糕,试着用大白兔奶糖加开水加醋调制创意饮料,最大的梦想是当蜜饯柜台的营业员,可以尝遍喜欢的各类蜜饯:话梅、桃板、杏干、咸橄榄、盐金枣、加应子、巧酸梅、酱杧果……之所以有梦想,多因平日里时常念叨而不得实现。我和小容之所以成为好朋友,除了住得近,还因为—小容和我一样嘴馋。

下午放了学,便觉饥肠辘辘,摸摸衣服口袋,有时会摸出几颗糖,有时也有一两粒用三角包包着的话梅或者鱼皮花生,更多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走在放学路上,见着什么好吃的,都会多看上几眼,卖叮叮糖(麦芽糖)的小摊,飘香的小吃店,晾晒在房前屋后竹匾里的笋干、萝卜干……但也只不过是看看而已,口袋里没零花钱,只能把口水咽回去。

那天下午,我和小容放了学正往家走,下了十几级梯坎,眼前一亮,斜坡上的两株洋槐树之间牵着根麻绳,麻绳上挂满了成串的梅干菜。我知道,梅干菜是用腌制后的雪里蕻晒干而成的,我们家会腌雪里蕻,却从来不晒制梅干菜。梅干菜烧肉是我最喜欢吃的下饭菜,梅干菜吸收了五花肉的油腻,干菜和肉香交织,味美无比。馋嘴的我在大人做菜前,常常会讨一小段梅干菜生吃当零食,咸咪咪的,带一点点甜,和吃盐金枣的感觉差不多。那一刻,我被眼前绳串上的梅干菜吸引,肚子里的馋虫被勾了出来。歪过头,见小容也在盯着梅干菜看。

“想吃吗?”我问小容。小容心领神会,点点头。

我和小容在绳串边上停下了脚步,身边不时有大人走过,我们俩谁也没有勇气去拿上面的梅干菜。有一个声音提醒我,那些梅干菜是有主人的,拿了就等于偷。

我往前挪了几步,却没有离开,绳串上的梅干菜向我肚子的馋虫发出无声的召唤。

“拿一根,就拿一根。”小容像是读懂了我的心思,伸出一根手指,用气声说。

我点点头,背过身去。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样的姿势,背对绳串,背过手去从绳串上轻轻揪下一根梅干菜。又有三两个人从我们面前走过去,谁也没有发现我们的举动。我表面上故作镇定,却心跳如鼓。我把揪下来的梅干菜捏在手心里,拉着小容就往前跑,不一会儿就到了小容的家。

气喘吁吁坐定,小容盯着手里的梅干菜发呆,她将菜干举到自己面前,咬了一小口,皱了皱眉头:“真咸!”我也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梅干菜,噫!咸得发苦。但我俩谁也舍不得把那两根梅干菜丢掉。我灵机一动,对小容说:“放点儿糖会不会好吃些?”小容眼睛一亮,立马去厨房装来半小碟砂糖,又找出两个小食品袋。我们把各自的梅干菜放进去,又将砂糖放进去,在食品袋外面轻轻揉捏几下。我低头尝了尝沾了白砂糖的梅干菜,咸味里带了甜,苦味淡了一些,但也绝对算不上好吃。

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偷”来的梅干菜没有给我留下美好的记忆,即便撒了再多的糖,那里面的苦味也是不能完全去掉的。

荠菜和草头

从我家的窗口望出去,隔了一条省际公路,便是田野。从秋到春,田野由金黄而青绿,气候变得温暖,心也雀跃起来。外婆拿起一只小板凳,把短嘴剪刀和小铲子放进篮子,牵着我的手出了门—我们要去挖野菜。

不多久,走上了田埂。田埂边,长了各式各样的花草,里面就有可以吃的野菜。一路走,一路找,野菜一般都扎堆长,找到了,外婆就坐在小板凳上,我蹲在她旁边,做她的小帮手。外婆最青睐两种野菜,荠菜和草头,它们都很好认。荠菜的叶子像羽毛,平展展地贴着泥土长,外婆用小铲子贴着地面轻轻一挖,便带着泥连根拔起了。我接过荠菜,将根上的泥抖掉,再放进篮子里。草头呢,长着倒心形的叶子,颜色葱绿葱绿,外婆用短嘴剪刀连着短短的茎梗剪下,干干净净,不带泥,不一会儿,就装满了小半篮子。

到了三四点,两只篮子便装满了。外婆说,荠菜可以用来做荠菜肉馅馄饨吃,草头嘛,回家炒酒香草头,那是妈妈最喜欢的下饭菜。

说起来,荠菜和草头都是江浙一带人见人爱的野菜。上海人家包馄饨,多用荠菜。荠菜有着天然的野菜清香,那香气便是春天的味道。荠菜吃油,和肉馅合拌,香而不腻,是最常见的馄饨馅,我们叫它“菜肉馄饨”。直到现在,超市里速冻馄饨琳琅满目,爸爸仍旧隔三岔五动手包馄饨吃,每每听到他在砧板上剁馅的声音,便感觉曾经的时光没有远去。家里的手包馄饨自然要比流水线上生产的馄饨更多家常味,家常味是什么呢?通俗说,就是家的味道,是亲情的味道。也有人家清炒荠菜,荠菜刮油清肠,须多放油,最好放猪油,才能炒得喷香;或者凉拌荠菜,将荠菜焯水,切细,浇以酱麻油。我妈妈常做的是荠菜豆腐羹,将荠菜焯水切碎,嫩豆腐切小块,加水煮沸后勾芡调味,再淋上麻油和胡椒粉,做法十分简单,碧绿与嫩白相映,味美又养眼。

相比荠菜,草头在我家更受欢迎。回到家,外婆和我会花上很多时间将挑来的草头细细择干净,择去老茎、夹带的杂草,留下嫩叶子和嫩梗。酒香草头也是妈妈的拿手菜,油热下锅,大火翻炒,加入白酒,草头缩水,沁出大量水分,加糖、盐和鸡精调味即可。野生草头香气浓郁,酒香锁住了草头的鲜嫩,散发出醉人的香甜,就着这一盘酒香草头,别的菜都不要,就可以吃下一大碗米饭。

草头解腻,上海人家喜欢用草头消解荤腥和油腻,比如草头圈子,便是用草头垫底,上面码放红烧大肠圈。还有草头猪肝,也是将清炒草头和酱烧猪肝组合,一口荤腥,一口草头;一个浓烈,一个清淡,真是最恰当不过的搭配。

外婆的老家将草头叫作金花菜,腌金花菜是常见做法,但腌金花菜和一般腌雪里蕻不同,腌雪里蕻多用瓦缸,腌金花菜用的却是小陶罐,可能是因为金花菜比雪里蕻更加娇嫩吧。细究一下“草头”的叫法就很有意思,江南人习惯把植物初生的嫩叶叫作“头”,除了草头,还有枸杞头、马兰头、香椿头。草头当然不是草的头,它的学名叫苜蓿,开金色小花,因此才俗称金花菜吧。外婆也腌金花菜,放一层金花菜,再撒少许盐,再放一层金花菜,再撒盐,然后,用光滑的木棍或者勺子将金花菜压实,再用塑料纸封口。半个月后打开陶罐,便见碧绿的金花菜变成了暗金色,散发出特别的香味,那香味让我想起吃话梅的时候,舌底不自觉生津的感觉。家里的大人多用腌金花菜淋上几滴麻油配粥,馋嘴的我,时常问外婆讨来一点儿当零食。外婆用筷子从陶罐里挑出腌金花菜,放在小碟子里。我在旁边看着,忍不住咽口水。腌金花菜比腌雪里蕻口味淡,带有一丝诱人的甘酸,我喜欢将它含在嘴里,细细地品,品到没味道了,再嚼嚼咽下去,就像吃蜜饯一样。

很多年以后,我看到一份民国八年(1919)上海鸿文书局印行的《营业写真图》里有一幅“卖腌金花菜”图:花木掩映中,一提篮小贩,正向两个年轻女子售卖腌金花菜。附顺口溜一首:“腌金花菜滋味好,此物乃自太仓到。不咸不淡真的鲜,生吃熟吃俱佳妙。金花之名好吉利,两朵金花夸及第。近来科举虽罢除,寒士尚俱喜咬菜根味。”说是那时的街头就有农妇叫卖腌金花菜,听到叫卖声,孩童们立刻手握硬币夺门而出,围住农妇争相购买。农妇用竹筷夹出一筷头腌金花菜,放在事先裁好的一方白纸上,把包着腌金花菜的纸头折成一个四方小包包,再撒上一些甘草粉,孩童们接过纸包,满足而去……看到这些描写,我哑然失笑,不由想起那个多年前巴巴等着外婆从陶罐里用筷子夹腌金花菜的自己,也想起和小容一起“偷”梅干菜时的忐忑,腌金花菜当零食确实比梅干菜的滋味好得多—这一点,一百多年前的孩子们早就知道了呢!

焖蛋

蛋,大概是最能千变万化的食材。

小小一枚鸡蛋,可以做成白煮蛋、水潽蛋、茶叶蛋、鸡蛋羹、卧鸡蛋(也叫炖鸡蛋)、炒鸡蛋、跑蛋、卤蛋、荷包蛋、蛋花汤……摊成蛋皮可以做蛋饺,也可以将蛋皮切成细丝当作紫菜汤的配料。至于鸭蛋,人们常常用来腌制咸蛋和皮蛋,其中以江苏高邮的咸鸭蛋最为著名。日式料理中的玉子烧,就像给加了牛奶的鸡蛋施了魔法,一摊,一卷,就让凝固的蛋液具有了蛋糕一般的质地。关于蛋的做法,可以举出很多,但有一样,我从未在菜谱书中见过,即便在网络上,也搜索不到,这大概是我外婆的独门秘籍。我们家里管这种做法叫作—焖蛋,用来做焖蛋的最好的原料不是鸡蛋,而是鹅蛋。

外婆是江苏丹阳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来了上海,直到九十九岁去世,在上海生活了七八十年,说话却仍旧带有浓重的家乡口音。外婆不识字,她只能依凭印象复述一些名词,比如,她会把“延安东路”依照上海口音说成“由由东路”,还有她出生的村庄,我至今不知准确的说法,按照外婆的口音,那个村庄叫作“楼杭上”,我不知道它位于丹阳的哪里,每次乘坐的火车在丹阳站停靠,我都会盯着站台发愣,想象当年不到二十岁的外婆是如何在战乱中,用独轮车加步行,来到人生地不熟的上海滩谋生的。来上海不久,外婆就住在位于南市区的方浜中路,那条窄窄的弄堂里,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广东、山东、浙江、福建……最多的是来自江苏,扬州的、海门的、盐城的、江阴的、启东的……我猜想,外婆的厨艺应是受了四邻的影响,有那么点儿博采众长的意思。她喜欢就着咸蛋吃泡饭,我记得她亲自腌制过咸鸭蛋,买来青壳的鸭蛋,放在比例适当的饱和盐水里腌制,用的器皿是家里很有年头的坛子。腌制咸鸭蛋的坛子得仔细密封,放在通风处慢慢等待,过将近一个月才能开坛取蛋。我一直记得那一幕有趣的场景,外婆手里拿着一支铅笔,凑近从天窗射进的光,笨拙地在刚刚腌制好的咸鸭蛋的青壳上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7”。我不知道外婆为什么要在鸭蛋上画“7”,“7”意味着什么呢?第七个?第七天?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继续画“8”和“9”。童年时就是这样,很多事情都弄不明白,也没有想到弄明白,就是这样稀里糊涂,日子便跳跃着过去了。我也慢慢长大了,一回头,留在记忆里的,就是一帧一帧被柔光罩着的画面。

我现在想,外婆一定爱吃蛋(小时候却从来没有关心过外婆爱吃什么),除了咸鸭蛋,还有她独家秘制的焖蛋。市场上鲜有卖鹅蛋的,外婆的鹅蛋多半来自老家,那个她口中叫作“楼杭上”的地方,是外婆的姐姐托人用篮子给她捎来的。鹅蛋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蛋(长大后我在图片和影像里见过比小孩脑袋还大的鸵鸟蛋,但都算不上亲见),一只鹅蛋有四五只鸡蛋那么大,只需一两只鹅蛋,经过外婆的烹饪就可以做出一大碗焖蛋来。在物质匮乏的年代,鹅蛋真是最经济不过又富含营养的食材了。

外婆去世后,妈妈也经常做焖蛋,下面的做法来自妈妈抄给我的食谱—

取鹅蛋两只,打散,放入少量的水和淀粉搅拌,再加入盐和适量的黄酒—黄酒是关键,它让焖蛋散发出醉人的香气。起油锅,待油热倒入蛋液,这时,将火调小,温和的文火是最恰当的。紧接着,用锅铲不停地拨动,蛋液在锅子里慢慢凝固、涨发,成为厚厚的蛋糕状,然后,小心地将“蛋糕”翻面,这非常考验厨艺,如果功夫不到家,会让整块的“蛋糕”瞬间碎裂。翻面后的“蛋糕”,一面呈好看的焦黄色。然后,在锅沿四周加入少量的水和生抽,让涨发的“蛋糕”在滚沸中慢慢吸收鲜美的汤汁,待汤汁收到微干,焖蛋就做好了。关火,用小刀将锅里的焖蛋切成四方形小块,撒上葱花,装入小砂锅即可。

我们家多用小砂锅盛焖蛋,一顿吃不完,还可以反复加热,加热过的焖蛋滋味更加浓郁。我常常好奇,两只鹅蛋怎么可以“变身”出这么多的焖蛋呢?它有黄酒香,还有带着焦香味的蛋香,咬一口,质感细密又饱含鲜美的汁水—那是蛋对舌头温柔又体贴的抚慰。

小龙虾

天已蒙蒙黑,可是外公外婆和爸爸都还没有回家。妈妈和我草草吃了晚饭,锁上门,往外走。穿过树荫下零零落落的蝉声,走不多远,便上了田埂。即便到了晚上,暑气还未退去,空气是湿热的,像一层薄纱,罩在田野、池塘和远处淡淡的山影上。我想起爸爸的话:这样阴湿闷热的天气适合钓虾。

外公外婆和爸爸正在离家不远的池塘边钓虾,他们午后就带着虾网出发了。虾网是自制的,爸爸和外公劈的竹篾,两根一组,以螺帽固定,做成十字形;妈妈和外婆负责将旧蚊帐拆分,裁成正方形,固定在十字形竹篾上,做成网兜,还用白色泡沫做了浮子。虾饵也费心思,将馒头屑、玉米面炒香,用水混合,再拌上麻油,捏成拇指大小的团子,闻一闻,喷喷香。

我见过大人们钓虾,将放了饵料的几十张虾网沉入池塘中,一字排开,白色的浮子漂在水面,微微随水波漾动,四周安安静静,只等着馋嘴的河虾自投罗网。静待一段时间,便可以起网了。用带钩子的竹竿将虾网提上来,只见好多只上钩吃食的河虾在网里活泼地跳动,用手轻轻一抓,就将它们全都捉进了虾篓子里。外公外婆和爸爸三个人各有分工,放虾饵,沉网、提网、捉虾,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提,来回走个十来遍,虾篓子便沉甸甸了。

我和妈妈走到一半,就和已经收网准备回家的他们遇上了。妈妈一边说着“今天晚了呀”,一边掉头往回走。外公外婆和爸爸兴致都高,一路都在回味丰收的喜悦。

回到家,他们三人吃晚饭。妈妈和我剪虾须和虾螯,满满的一脸盆,有的虾已经奄奄一息,有的还蹦跶得欢,捏在手里,虾身不停地扭动,吓得我呀呀叫着松了手。妈妈便把它拿过去,利落地一剪刀下去,扔到了菜篓子里。那虾还在顽强地蹦跶,有时甚至跃出水池,落到地上,简直可以当个“跨栏冠军”。剪完了须和螯的河虾好像被剃了头,看上去干净整洁了不少,用水冲洗干净,沥水,妈妈便起油锅煸炒,准备做油爆虾。每只虾都得过油,虾壳爆香后,放葱、姜、生抽和白糖、盐调味,糖一定要多,本邦油爆虾若少了甜味,鲜味也会减半。妈妈做的油爆虾,色泽红亮,虾壳里吸满了汤汁,虾脑香醇,虾肉紧实入味,就连虾汤我也不舍得放过,拌饭吃真是味美极了。当然,略微煸炒的河虾,还可以加葱、姜、料酒做成盐水虾,虾肉比油爆虾更加清鲜,只是不怎么下饭,适合空口吃。

钓上河虾,全家人欢天喜地,但有时,不知什么原因,上钩的河虾很少,多半是小龙虾。那个年代,野生小龙虾不上台面,人们认为它们生活在臭水沟,吃腐食,很少有人吃它,觉得它不洁净,光看那张牙舞爪的形象,就让人嫌弃。小龙虾容易上钩,也多半因为它们比河虾蠢笨、贪吃的缘故吧。若是钓回了整篓子小龙虾,虽然不值得喜庆,但也舍不得丢弃,便需要全家大人动手处理,我就帮不上忙了。处理小龙虾是件麻烦事,得去头去螯去虾线,再用水洗净。那时,不像现在川菜馆遍天下,江南一带的人还不习惯吃辣,能想到的烹调小龙虾的方式便是红烧。红烧小龙虾放了老抽和葱、姜,但挑食的我仍觉得虾肉带有隐隐的河腥气。吃厌了红烧,便把小龙虾剥壳清炒,但是炒小龙虾仁远不如清炒河虾仁鲜嫩味美,在餐桌上依然是个不受人待见的主儿。而我,因为小龙虾面目可憎,连带着也觉得小龙虾仁难以入口。

其实,小龙虾本身并不鲜,且壳硬肉少,需靠作料来给它增味,麻辣、蒜香、十三香……是最合适小龙虾的烹调方式。江南人烹调以清淡为主,浓油赤酱也显然并不合适小龙虾这类自由生长的食材。长大后,是因为吃到了麻辣小龙虾,才让我爱上这种儿时嫌弃的食物的。麻辣,刺激了味蕾,也愉悦了心情。通体火红的麻辣小龙虾被装在硕大的盆里端上桌,得直接用手抓,麻辣匹配了豪放,才能吃出小龙虾的真味。当然,现在的小龙虾都是养殖的,肉质比过去野生的鲜嫩,价格自然昂贵不少。不过,无论是麻辣、蒜香还是十三香,爸爸和妈妈还是不爱吃小龙虾,说它“头大肉少,吃起来费劲”。他们是实话实说,再如何烹调,小龙虾还是过去那个小龙虾,年轻人爱吃小龙虾,说白了,是喜爱剥食小龙虾的过程充满游戏的愉悦,喜爱浓郁的作料带来的震撼和陶醉,也喜爱和伙伴们分享小龙虾时的活色生香—红红火火,不仅仅是小龙虾的颜色,更是热腾腾的生活的颜色。

蟹粉

中国的食物叫法很有意思,有些食物的名词可以顾名思义,但有些食物的叫法光看字面,却很容易引起歧义,比如“猫耳朵”并不是猫的耳朵做的,而是一种吃起来香脆的面食;夫妻肺片,也不是肺片做的,而是用牛心、牛舌、牛肚、牛肉卤制切片,加辣椒油和花椒油拌制的凉菜。蟹粉也是这样,并不是粉状的蟹肉,而是螃蟹蒸熟后拆取出的蟹肉、蟹膏和蟹黄的统称。

对蟹粉,我们这地方的人都有着特殊的情结。

小时候生活在南京郊区,大闸蟹算不得金贵,到了九十月份,妈妈便托人从南京下关水产门市部买来洪泽湖大闸蟹,大闸蟹只只用草绳扎得敦敦实实,装在蒲包里,再托人捎去上海外公外婆家。外公爱吃蟹,妈妈记在心里,有机会就尽孝心。

大闸蟹清蒸了吃最好,保持了原味,蟹肉甘甜,蟹膏肥腴,吃起来特别满足。蒸大闸蟹有窍门,一定要水开后再放入蟹,旺火蒸八到十分钟刚刚好—这样吃的时候,蟹肉最易脱壳,蟹的肉质也最细嫩。若是蒸的时间太长,剥蟹爪的时候,蟹壳便和蟹肉粘在一起,肉质也变老了。

在我不太会吃螃蟹的年纪,都是外婆剥蟹给我吃。等我会吃了,很快就习得一套熟练的吃蟹本领。蒸得刚刚好的大闸蟹,冒着热气,颜色橙红鲜亮,很是诱人。先掰下蟹钳和蟹脚,蟹脚咬去一小口,轻轻一嘬,整段饱满的蟹脚肉就滑进嘴里。然后剥开蟹盖,去蟹脐,蟹盖里藏着螃蟹的精华—雌蟹的蟹黄硬实醇厚,雄蟹的蟹膏晶莹糯腻,里面藏着一样不能吃的东西,一个三角形的骨质小包,那是螃蟹的胃。每次挑出螃蟹的胃,把外面的蟹黄蟹膏吮干净了,我都会仔细看看,它是不是真的像法海—确实像一个打坐的和尚呢!传说《白蛇传》里的法海和尚,将白娘子压在雷峰塔里之后,姑苏杭州一带的百姓纷纷为白娘子打抱不平,人们的请愿之声传到了玉皇大帝那里,他连忙请太白金星去捉拿法海和尚。无处可逃的法海,情急之下躲到了一只正在蜕壳的螃蟹肚子里。太白金星见此,便命令法海在蟹壳里修炼,从此,法海只能终日坐在蟹壳里,盘腿打坐,遵旨修行。吃完了蟹盖,把蟹身对半掰开,去掉不能吃的蟹鳃和蟹心,吃掉流油的蟹黄或者蟹膏,接下来,蟹身得横握着吃,将纸一样薄的蟹壳一层一层剥开,雪白的蟹肉便露了出来,蟹身的肉丝丝缕缕的,鲜嫩无比。蟹钳尤其是雄蟹的蟹钳,食用难度最大,最好用上吃蟹的工具,将硬壳夹碎了再剥。外公说:“老话讲,大闸蟹有四味:大腿肉像干贝;小腿肉,像银鱼;蟹身肉,是白鱼的味道;蟹黄呢,好吃得没法比喻了。”而我也觉得,大闸蟹是世上最味美的食物了。

除了清蒸大闸蟹,还可以做成面拖蟹,宁波人也喜欢做生醉蟹,用白酒、生抽、醋、香料等将大闸蟹生腌,醉蟹的肉质尤其细嫩,蟹黄如同琼脂,有一种特殊的鲜美。但是生腌大闸蟹需要技巧,一般人家不敢做,做得不卫生,容易吃坏肚子。

妈妈带去上海的大闸蟹家里通常吃不完,便会送邻居,余下的,全部蒸熟,拆蟹粉。现在吃蟹工具繁多,那时很简单,只有剪刀和筷子,至多可以用上竹签。拆蟹粉自然要有耐心,也懂技巧,还得仔细,若是混进了细小的蟹壳,会影响蟹粉的口感。大人拆蟹粉,我也在旁边相帮。拆好的蟹粉码在瓷碗里,雪白与金黄相映,真是好看。蟹粉得加葱、姜和料酒,放进油锅里用猪油文火慢熬,熬好的蟹粉装进宽口玻璃瓶里,即便没有冰箱也可以保存很久。冬天里,我喜欢透过玻璃观察里面凝固的蟹粉,面上结着一层金黄的油脂,透明的蟹膏、橘红的蟹黄和莹白的蟹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织成奇特的纹理,蟹粉就好像灵丹,只需要一勺,就可以让与之搭档的食材拥有妙不可言的味道。

拿什么和蟹粉搭配呢?蟹粉豆腐,蟹粉干丝,蟹粉狮子头,蟹粉小笼包……连炒青菜也可以浇上一勺蟹粉,“平民”马上变身“贵族”。最奢侈的就是炒蟹粉,什么都不搭配,只需在蟹粉里加一点点水淀粉和胡椒粉,用少量猪油炒香就好,用它拌饭吃,饭粒颗颗莹润金黄,是无法形容的美味。

小时候并没有觉得大闸蟹有多稀罕,可是,过了一些年,大闸蟹渐渐变得金贵起来,我们家也就很久不拆蟹粉了。倒是近些年,大闸蟹的价格从高位回落,才又拆起了蟹粉。尤其是在外婆生命的最后几年,她的满口牙掉了一大半,假牙也不好用,给外婆拆蟹肉、挑蟹黄蟹膏成了我的分内事。每回吃大闸蟹,我都先将蟹肉拆好,放在她刚吃完的蟹盖里,再淋上一点点姜醋汁,外婆只需用小勺挖着吃。我看着她吃,就像小时候她看着我吃。

妈妈在一边夸我拆蟹粉又快又好,我便笑,这也算是童子功嘛!

水果羹

在这个地方,所有的居民楼都沿丘陵而建,士兵列队一般,整整齐齐,四层楼或者六层楼,一层四户,共用两个厕所。也有“吊脚楼”,依着山势,一半的楼四层,一半的楼二层。我家住的这栋楼,标号49。从我的小学校出来,往东,贴着一排红砖平房走不多远,再往北走下二十多级台阶,就能看到49号楼了,我家就在49号楼底层最东头的那一间,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和妈妈两个人住在这里。那时候,爸爸还在外地,隔段时间才回来探亲。

楼与楼中间,栽着洋槐树和泡桐树,它们在春天里先后开出白色和淡紫色的花,在夏天结出豆荚状和椭圆形的果实。我常常和伙伴爬树采摘槐花,因为贪恋槐花甜蜜的花蕊,在蜜蜂到来之前,抢了它们也喜欢的花蜜。采来的槐花用小竹篮盛着,带去学校和同学分享。槐花有清香,将蝉翼一般的花瓣一层一层剥开,露出鹅黄色娇嫩的花蕊,用舌头舔舔,再抿一抿,甘甜的花蜜就流了出来。发现槐花香甜,是因为嘴馋,那时候,我几乎把所有认为可以吃的东西放进嘴里品尝,除了槐花,也有一串红的花蕊;月季花的花茎,撕去带刺的外皮,茎秆翡翠一般的透明,竟也是清甜多汁的。匍匐在田埂边的蛇莓,只有我的小指甲盖那么大,味道微甜,起初不知它的名字,高年级的同学吓唬我说“这是蛇吃的”,便再也不敢碰了;蚕豆花,也有甜甜的花蕊,若是结了蚕豆,剥去蚕豆的外壳,碧玉一般的豆瓣有一股带生腥气的甜;邻居家院子的篱笆边栽着一圈枸杞,新结的枸杞好像一粒粒的玛瑙,不用尝,就知道它们是甜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甜,甜,是让人觉得幸福和依恋的味道。我寻找着糖果和巧克力以外一切带甜味的食物,但又不能单单是甜,最好是甜之外还掺杂一些别的滋味,比如,大白兔奶糖,是带着奶香的甜;巧克力,是带有微苦的甜。至于先前说到的槐花、一串红、月季花茎、蛇莓、蚕豆花和枸杞们,它们展露给我意想不到的和水果不一样的甜,蜜甜、清甜、微甜、酸甜……有意思的是,随着长大,我却渐渐失去对甜的偏好,不那么爱吃糖和巧克力了,反而更爱酸、咸、辣、苦。后来,读到蒋勋先生的一篇文章,谈及儿童对甜的偏好,他写道:“每个儿童都像只蜜蜂或蚂蚁,对甜味特别敏感,上天入地,都能嗅到甜味所在。”他又写:“长大了,‘甜’逐步从舌头口腔的味觉演变成心理的满足、快乐、幸福、宠爱,因为那是童年最初最单纯的美好记忆。”读到这里想,确实如此啊,童年时和甜联系在一起的,是许多被宠爱的记忆和感受,就像外公总是给我买厚块的蜂王浆巧克力,我每天含着巧克力入睡,结果长了满口蛀牙;就像过十岁生日时,妈妈做的那一碗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水果羹—

对,就是水果羹。

我小时候,孩子们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像我这样的独生子女也很稀少。当时,还没有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我的同学们多半是有兄弟姐妹的。据妈妈说,我之所以没有兄弟姐妹,是因为家里经济拮据,爸爸妈妈的工资都很少,爸爸的工资用来赡养当时远在农村的爷爷,妈妈的工资用来抚养我,也就紧巴巴的了。但我想,这一定不是最重要的理由。我的同学小静家里也只有父母两个人挣工资,子女却有七八个,若要勒紧肚子,日子是照样过的。不同的是,小静总穿着姐姐剩下的衣服,有的衣服上还打着补丁,而我,总是穿妈妈亲手为我做的新衣裳,我学习上的需求也都有求必应。但在小时候,我并不曾体会到这一点。过了很多很多年,一起长大的妈妈同事的女儿燕子回忆说,她小时候,父母舍不得给她买美术课上用的二十四色水彩颜料,只买了六色的,所以她画的画总是很丑。我听的时候,心里一咯噔,燕子的烦恼,我从来没有过。我之所以平和无忧地度过童年,是爸爸和妈妈用克己节省换来的。

刚上三年级的秋天,那个下午,妈妈一直在厨房里忙碌。妈妈说:今天是你的十岁生日,十岁,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是很重要的生日。十岁,它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告别童年,开始崭新的成长历程,它好像界碑,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可我听得懵懂,因为觉察不到在生日到来时的自己和先前有什么不一样。

不过,我还是在厨房的灶台上发现了几样之前没有见过的东西。妈妈告诉我,奶锅里随着沸腾着的水一起翻滚的小圆子叫西米,是用某一种棕榈树树干里提炼的淀粉做成的。煮西米的时候,需要不断搅拌,防止它们黏合在一起,煮着煮着,原本白色的西米变成了透明的,好像小玻璃珠子。然后,妈妈将削好的苹果切成小块,又打开两个水果罐头:黄桃和山楂,将它们切成小丁。苹果和黄桃、山楂罐头都是稀罕物,妈妈居然要用它们和西米一起来做我从没吃过的水果羹!这犹如一场魔法,充满未知,满是神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妈妈的一举一动,那些白色、黄色和红色的小水果丁被投入锅子里,和西米一起跳舞翻滚,妈妈又加入半杯牛奶和几块冰糖,透明的汤汁瞬间变成了乳白,熔化的浅黄色糖液打着小小的漩涡,不一会儿就消失了。妈妈很快就关了火,锅子里热闹喧腾的五彩缤纷渐渐平静,微微漾动着,孕育着让我期待的谜底。

这么好看的水果羹得用玻璃碗装,并且郑重地端上桌。没有蛋糕,也没有蜡烛,只有妈妈和我两个人在桌边对坐,但我却觉得这个生日无比丰盛。面前的这碗彩色水果羹开启了我的味觉新体验,软滑的西米在舌尖弹跳,煮熟的水果丁带着微酸,奶香和甘甜交织在一起,无比温柔地抚慰了嘴巴和胃—对于我,它是甜的新体验,不是单纯的甜,甜和酸做伴才更丰富;甜也要和软糯在一起,软和糯让甜变得更加亲近柔和。

妈妈的爱,就是这碗水果羹的味道吧。不是一味的甜,宠爱之外,更有点醒和鞭策,就像这甜中的微酸。太甜,容易生腻,带点儿酸,甚至是苦和涩,甜才变得更让人眷恋。

我的十岁生日,成为我对甜的认识的新起点。奇怪的是,自那以后,就不那么迷恋甜了—像妈妈说的,十岁,大概就意味着和稚嫩天真的童年告别了。

土豆色拉和蛋饺

上海是个五方杂处、华洋共居的地方。外公和外婆都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江苏移民,他们的邻居也几乎都不是上海本地人,远至广东、海南,近至江浙一带,多半是祖辈来上海讨生活,慢慢安定下来,一代又一代在这片海纳百川的土地上休养生息。至于西人在上海居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中期,他们为了适应自己的口味,在上海开出不少番菜馆,上海人也把吃西餐当作了时髦。上海现存的历史最长的西餐社,叫作德大西菜社,创立于1897年,炸猪排、罗宋汤和土豆色拉是他们的看家菜。去德大西菜社的,多是老一辈的上海人,他们去那里用餐,吃的是一种情调和回忆。

有一年春天,我独自去上海博物馆看展,出来时,刚好路过云南路口的德大西菜社,便进去点了一份炸猪排、土豆色拉和罗宋汤套餐。正是工作日中午光景,餐厅里食客并不多,有一桌分明是老同学聚会,高声谈笑,觥筹交错,中年服务员阿姨端上来的白色陶瓷杯盘上竟都有小缺口。在这样的氛围里吃西餐,竟吃出了大排档的随意和粗糙,也算一种有趣的体验。三样菜很快就上桌,每一样都是家常味道,吃不出特别的惊艳,尤其那一盘土豆色拉,“还不如我自己做的好吃。”我在心里嘀咕。

土豆色拉是上海人餐桌上常见的家常菜,尤其是在过年的时候。上海人的年夜饭,有冷盘也有热菜,除了鸡鸭鱼肉什锦砂锅,冷盘里面少不了一盘土豆色拉。做土豆色拉和做蛋饺一样,是家里孩子们的任务。现代人过年越来越少年味,多半是因为食物得来容易,半成品和速制品当道,少去了从前为做一样菜花时耗力的耐心和情趣。与耐心和情趣一同丧失的,自然就是乐趣了。

小时候准备年夜饭,我很乐于当个小帮手。做蛋饺、自制色拉酱都是我的活儿。做蛋饺先要摊蛋皮,用的是一把长柄不锈钢圆勺,搁在开了小火的煤气灶上,一边是放了少许盐的蛋液,另一边是调好味的肉馅。摊蛋皮前需用筷子夹一小块猪油肥膘,将圆勺轻擦一遍,擦了猪油的圆勺油光锃亮,可以防止过会儿蛋皮粘底。做蛋饺需眼明手快,一只手拿调羹舀一勺蛋液放入圆勺,另一只手迅速转动圆勺,随着轻微的“吱吱”声,蛋液顺着圆勺的弧度慢慢凝结成一张小小的圆形蛋皮,然后用筷子挑一小坨肉馅轻轻放在蛋皮中央,用筷子头夹起蛋皮的一边,将尚未完全凝固的蛋皮对折,做成饺子状,再用筷子头轻轻按压边缘,蛋皮合拢贴合,一只“金元宝”就做好了。上海人家春节吃的什锦砂锅里少不了蛋饺,除了蛋饺,还放肉圆、鱼圆、肉皮、冬笋、百叶包、咸肉、粉丝之类,年夜饭的尾声,得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什锦砂锅汤,我总会多要几个蛋饺,自己做的,仿佛格外美味。蛋饺吸满汤汁,咬一口,肉香、蛋皮香和鲜汤的滋味混合在一起,真是满足极了。

如果说做蛋饺熟能生巧,自制色拉酱更需要技巧和耐心。做色拉酱少不了妈妈的指点,她事先将三个鸡蛋撇去蛋清,只留下蛋黄,留在瓷碗里,又为我准备了一小碗色拉油和一把小调羹。做色拉酱得用筷子一边打蛋黄,一边用小调羹往蛋液里一点一点加油。打蛋有一个要领必须遵守—必须顺着同一个方向,开始的时候,逐滴逐滴地加油,等蛋黄渐渐膨胀、颜色变浅,油才可以加得快一些。如果油加得太快,或者没有顺着一个方向打蛋液,原本融合在一起的蛋和油就会分离,变成稀烂的一摊—在小时候的我看来,这种变化真是神奇。

在失败了好多次以后,我才慢慢掌握了要领,必须耐心地顺着一个方向打蛋、滴油……打蛋很费工夫,打着打着,手就酸得不行,只能停下休息一会儿,再继续打,而其中的手法和对滴油速度的把控都有讲究,只能慢慢体会。直打到碗里的蛋液变成了奶油一样稠厚,才算完成。这时候,在蛋黄酱里加两勺牛奶和一小勺盐,就可以淋在妈妈早已准备好的煮熟的土豆丁、青豆和方腿丁上了,搅拌均匀,土豆色拉就做好了。做色拉的土豆一定得煮得酥烂才好吃,我妈妈还会加入菠萝丁之类的水果,让色拉整体的口感层次更丰富也更清爽。

长大后,我也常做土豆色拉,只是不再需要自制色拉酱,买来的色拉酱名目繁多,有咸味的也有甜酸味的。通常,我还是会选择传统的原味色拉酱。我将土豆色拉的食材做了改良,土豆干脆不切丁,而是用高压锅将整只土豆煮烂,去皮后用勺子压成土豆泥,配料除了青豆,也加煮熟的玉米粒和胡萝卜丁,有时候,还会加入牛油果丁、香蕉丁和葡萄干之类,即便不加方腿丁或者红肠丁,也比小时候的土豆色拉更美味。

土豆色拉制作方法简单,从最初食材的选择,到食材的切配,充满了游戏的愉悦,是一款最适合孩子学习烹饪的初级菜。孩子很容易从学做土豆色拉入门,慢慢爱上烹饪。不管怎样,如今的孩子再也不需要像我小时候那样过程烦琐地制作色拉酱了,不需要忍住手酸打蛋黄,不需要小心翼翼地滴油,省去了繁复,却也少了做成色拉酱后的喜悦。事物总是这样,有着两面性。

对了,我后来终于弄明白为什么不顺着一个方向打蛋会让色拉酱“土崩瓦解”。原来,这里有一个“乳化”和“破乳”的问题—说起来有点儿复杂:正常情况下,水和油是互相分离的,会出现分层。如果加入既亲水又亲油的物质,比如蛋白质,并且高速搅拌使水和油变成细小的微粒,有了这种微粒的桥梁作用,就可以使水和油均匀分散在彼此中间,形成稳定的油包水或者水包油的物质,这种状态就叫“乳化”,而加入其他物质或者外在的机械作用,便会破坏这种状态,水和油就会重新出现分层,专业名词叫作“破乳”—弄懂了这个问题,便能明白为什么只能顺着一个方向打蛋了。

闲食

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和豆子就形影不离。那一年,我搬了家,从49栋搬到了60栋,豆子住61栋,两栋楼前后紧挨着。我们两个要好,除了因为住得近,可以结伴上下学,还因为我俩都有一个宠爱我们的外婆。

豆子的外婆快八十岁了,缠小脚,个子小小的,花白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也许因为行动不便,豆子的外婆很少下楼。豆子的妈妈在厂医院的放射科工作,我和豆子常常结伴去医生浴室洗澡。豆子依赖我,因为她不会调试冷热水龙头。每次都是我为她调试好,试了水温,她才肯站到莲蓬头下面。从出门去洗澡到回家,我俩要磨磨蹭蹭挨上两个小时。洗澡的时候,来回的路上,我俩有说不完的话。洗完澡出来,两个人披散着湿头发,脸蛋红扑扑,肚子也开始咕咕叫。豆子说:“走,去我家,外婆烧了赤豆汤!”于是,我就跟着豆子往家走。上了楼,豆子的外婆已经笑眯眯地迎在门口。我俩甜甜蜜蜜地叫“外婆”,跟着外婆进了房间,桌子上摆着两个玲珑小瓷碗,里面盛了热腾腾的赤豆汤,赤豆汤里总有一两颗蜜甜的枣子,一碗下肚,整个身子都暖和起来了。

有时候放了学,豆子会跟着我回家,也是跟着我甜甜蜜蜜地叫“外婆”。我的外婆就会轮番端出各种“闲食”,白糖番茄、盐水毛豆、糖芋艿、芝麻糊、银耳羹、烀荸荠、烀栗子或者烀山芋……都是一些吃着玩的闲食,一见着它们,我和豆子不禁眉开眼笑,一边做功课,一边吃闲食,真是无比美妙的午后时光。

是不是天下外婆都喜欢闲食呢?至少豆子的外婆和我的外婆是的。我的外婆比豆子外婆年轻些,行动也灵敏些。她每天去菜市场,除了买菜,还喜欢买各种闲食,除了上面说到的这些,还时常见她抱着一整根甘蔗或者一网袋凉薯回家。甘蔗削了皮,劈成一小段一小段,咬一口,蜜汁四溅;凉薯形似红薯,颜色和土豆类似,撕掉外皮,露出玉白色的果肉,切片吃,脆爽又甘甜,还带着一股子淡淡的中药味。甘蔗和凉薯相比苹果、香蕉之类的水果,要便宜许多,但它们也是水果呀,能带给我们一样多的欢欣。

女孩子大多是喜欢闲食胜于正餐的吧。闲食与正餐不同,不为饱腹,而为了解馋,为了吃闲食时有一搭没一搭的情调。闲食最好是宠爱自己的长辈做的,然后,和喜欢的伙伴一起吃。吃闲食的时候,不用像吃正餐时那样正襟危坐,可以随心所欲,可以撒娇,可以想吃的时候吃不想吃的时候就搁着,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吃,也可以一边写作业一边吃,一边说话一边吃,更可以一边玩一边吃。吃着闲食,不知不觉地,就把时间奢侈地拉得很长,也让好心情像春水一样慢慢荡漾。

想必外婆和我一样钟爱闲食。很小的时候,常见她从饼干桶里舀一勺炒熟的小麦粉,放在瓷碗里,加糖,加开水,用勺子慢慢搅拌,就成一碗麦香四溢的炒麦粉。怎么形容它的香气呢?是麦香和焦香交织的气味,尝一口,微微的甜,淡淡的苦,更有渗透齿颊的土地的香气。

她也喜欢吃馒头干、面包干。那是妈妈将馒头片和面包片摊在热油汀上烤干的,烤得酥脆焦香。外婆有时候干吃,有时候用糖水泡了吃,吸饱了糖水的馒头干和面包干香甜极了。

外婆站在小小的灶间里捣鼓这些闲食,淡淡的午后阳光从小小的天窗里斜射下来,身旁炉子里烧了一半的蜂窝煤一明一灭,上面蹲着的开水壶冒着丝丝热气。老房子的午后慵懒而惬意,哪怕是最简陋的闲食,也满足和温暖了外婆与我的胃和心。

也许是幼年时与外婆一起生活的缘故,直到现在,我也一样偏爱闲食。只是炒麦粉、馒头干、面包干之类古早味的闲食已经渐渐淡去,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快,吃闲食的心情似乎也散去了不少。不过,我依然经常和妈妈分享自己做的烤红薯、烀玉米、百合绿豆汤……妈妈时不时会给我卤一锅五香鸡爪—忘了说,相比甜味的闲食,我更中意咸味的闲食。哪怕是写作的时候,我也会在休息的间隙,啃一只“妈妈味”的五香卤鸡爪,心里想着,还能吃到妈妈做的闲食,我该是多么幸福的人哪!我还会由此想到任溶溶先生和他妈妈的故事,任先生在六十岁的时候,还能吃到九十岁的妈妈给他炖的冰糖甲鱼,那是妈妈特意留给儿子晚归时吃的独食。妈妈去世了,七十岁的任溶溶先生学会了做饭,是为了不让天堂里的妈妈担心他的吃饭问题。而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习做饭了,并且对做饭饶有兴趣,无论是在天堂的外婆,还是仍在身旁的妈妈,她们对我都是放心的吧。

扒鸡

高一那年暑假,第一次坐长途火车远行。目的地,北京。

我们是去参加夏令营的,我、小青,还有同一学区各个学校的十来名三好生,小学生和中学生都有,带队的是J老师。坐火车于我并不陌生,每年寒暑假,我都从南京坐火车去上海看望外公外婆。是那种绿皮火车,抬起车窗,可以趴在窗沿上看车底下银色的铁轨迅速并拢又分开。我知道这是因火车行进而产生的错觉,但更愿意相信伸向无穷远的铁轨和火车一起活动了起来,好像有了生命。

但这一趟坐上的火车却看不见铁轨并拢又分开,因为我们坐的是夜车,而且是硬座。晚上八九点上火车,坐一夜,第二天上午就能到北京。我和小青并排坐着,火车开动了,车窗玻璃上影影绰绰映射出我们的影子。我穿了件妈妈做的蓝底黑细条棉布衬衫,朝鲜领,泡泡袖,下身穿白底红黑点的人造棉短裙,小青穿了条白底碎花连衣裙,我俩一边说话,一边时不时看看车窗上反射的影子。车厢昏昏欲睡,我和小青轻声说着话,是那个年纪的少女热衷的话题,学校、老师、同学,还害羞地说到了爱情,粗粗勾勒着未来模糊的样子。

车过山东德州的时候,列车员推着餐车过来,小青从我身边站了起来,探头张望餐车上的零食,里面除了瓜子、花生米和豆腐干之类,还整齐码放着一包包烧鸡。小青低头扒拉了一下自己的钱包,掏出钱,从列车员那里买了一只真空包装的烧鸡,包装上写着“德州扒鸡”。我后来知道,烧鸡和扒鸡是有区别的,在烹饪手段上也有差别,扒鸡是炖煮的,烧鸡是卤制的;扒鸡五香脱骨、味透骨髓,烧鸡则肉烂而不脱骨。我当时在心里暗暗吃惊,小青居然买了一只鸡!在那以前,我还不知道扒鸡是德州的特产,也从未听说过扒鸡。而对于我,买一只鸡当零食实在太奢侈了。

到了北京,我们住在一所学校的招待所里,一个房间并排摆放着四五张床,我和小青的床仍旧紧挨着。第二天晚上,已是八九点,小青从包里掏出那只扒鸡,撕开包装,邀请大家一起分享。但是,大家都不好意思接受小青的好意,都说“吃不下了”,于是小青只好盘腿坐在床上,把撕开包装的扒鸡放在摊开的报纸上,大快朵颐起来。这扒鸡的模样真是可爱,半卧着,脑袋和两只鸡爪都埋在自己的肚子里,小青毫不费力地就将扒鸡分解了,看来鸡已经做得酥烂离骨,她用手抓着撕碎的鸡块吃,吃得十个手指头和嘴唇都是油亮亮的,房间里满是浓郁的五香味。小青吃了半只鸡,将吃剩的半只重新包好,放在窗台的通风处。

北京夏天的夜晚有着丝丝凉意,从江南来的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大热天的,床上还垫着被单褥子,而我们,夏天是离不开凉席的。那一晚,我在满屋子的鸡肉香里上床,躺在褥子上,盖着薄被子,一夜都睡得不那么踏实。

有意思的是,之后一天的晚饭我们也吃了鸡,红烧的,鸡块切得很大。营员里有个高三女生,在开饭前,和带队的J老师开了个玩笑。她从盘子里挑出一块鸡屁股,埋在了J老师的饭碗里。J老师上桌的时候,我们都憋住笑。一开始,J老师什么也没有发现,吃了几口,才发现碗底的鸡屁股。我们更用力地憋住笑,却见J老师脸色略有不悦。我们不再笑了,知道学姐的玩笑开大了,有些紧张地看着J老师。J老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用筷子把鸡屁股搛了出来,搁在桌子上,若无其事地和我们聊起白天爬长城的见闻。尴尬的气氛松动了……

到了快睡觉的时候,有人提醒小青,窗台上还有半只扒鸡。小青再次邀请大家一起品尝,依旧没有人接受她的盛情,小青只好一个人将剩下的半只鸡吃完了,吃得不像前一晚那样津津有味。小青匆匆洗漱了,在我旁边的床上躺下,不知怎的,我老闻到小青那里飘过来淡淡的五香味。

好些年以后,我第一次吃到德州扒鸡,是朋友出差路过德州买了送给我的,我自然想起了小青,还有那个房间里飘着淡淡五香味的北京夜晚。德州扒鸡的肉质酥烂,很是入味,吃鸡爪子的时候,只要轻轻一抿,便把骨头抿出来了。可能因为过于酥烂,我反倒觉着扒鸡的肉质有些面,丢失了一些鸡肉原有的味道和质感。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吃烧鸡,吃烧鸡比扒鸡费牙,但烧鸡的肉质保留了更多鸡肉的本味,“啃鸡爪”也比不费牙的“抿鸡爪”带劲儿得多。

不过,不管是烧鸡还是扒鸡,都不算我的最爱,我心里的“第一鸡”是一个无名小摊贩做的香酥鸡。那时,外婆从浦西动迁到浦东不久,每到下午三四点,弄堂口都会摆出一个小摊,专卖咸草鸡和香酥鸡。摊主是盐城人,围着雪白的围裙,摊子上的砧板、玻璃柜收拾得干干净净,旁边一口油锅,专炸香酥鸡。每到这个钟点,他的摊子旁都会排长队,炸鸡的香味能飘出一里地。他做咸草鸡,用的是正宗的走地小草鸡,经过花椒盐的腌制,又加葱结、料酒、姜片、香叶、八角、桂皮等煮制,再经冰水的冰镇,吃起来咸淡适中,肉质紧密,鸡皮脆嫩,咬一口,齿颊留香。更受欢迎的是他的香酥鸡,用整只咸草鸡炸制,眼看着淡黄色的咸草鸡在沸腾的油锅里炸至金黄,香气一阵阵袭来,旁边的人心跳也加快了,只等着摊主将炸好的鸡捞出控油,装进油纸袋里赶紧带回家。香酥鸡一定要趁热吃,皮脆肉嫩,真是香到了骨子里,有了它,满桌的饭菜都失了颜色。

遗憾的是,那盐城人在外婆的家门口只摆了一年摊,之后,便消失了。人们很有些失落,常常念叨起他,不知他流动到哪里去了。而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美味的香酥鸡。

猪排

刚到上海上大学那会儿,每周回趟家,外婆总要特意做上各种好吃的。那时候,外公已经卧床不起,不能分享美味。我吃着外婆做的菜,想到外公不能吃,心里总有一层隐隐的歉意。周日晚上回学校前,外婆又要忙碌,替我准备下一周的加餐让我带回学校去。

外婆准备的多半是适合久放的菜,比如盐渍小黄鱼、四喜烤麸、油焖笋、油爆海虾和葱烤红烧大排。听说北方人很少吃大排,因为猪大排都是瘦肉,吃起来不过瘾,但江浙一带,大排却是平民化的家常菜。大排有种种做法,葱烤红烧大排最多见,不仅可以下饭,也常常用作面浇头。我的大学食堂里,红烧大排八角钱一块,很受欢迎。还有面拖大排,上海有名的排骨年糕“鲜得来”,配年糕的就是浇了酱汁的面拖大排。西餐里的炸猪排,我们也常吃,炸猪排香脆,但不适合下饭,更适合蘸辣酱油或者番茄沙司空口吃。对于住校的我来说,葱烤红烧大排是最适合带去学校的下饭菜。

大排是猪的通脊,按照肋骨分割成一片一片带脊骨的肉。葱烤红烧大排并不好做,火候或者做法不到位,大排容易又硬又柴。一般是选一到两厘米厚度的大排,最好边缘带一小段肥膘,这不多的脂肪,能给偏瘦的大排,带来滋润的口感。烹饪前,外婆一定得用刀背将大排来回纵横地敲打一遍又一遍,大排被敲打成薄薄的一片,肉质才不会柴,之后,再用酱油和料酒腌制入味。食堂里的红烧大排裹面粉,但我不喜欢裹面粉的烂糊口感,更中意外婆做的清清爽爽的红烧大排,不裹面粉直接将腌制好的大排和小葱一起入锅煸香,浓油赤酱地红烧。葱烤大排,其实不是“烤”大排,而是“”,意思是用文火慢慢地炖、小火收干、浓厚入味的过程。出锅的大排赤红油亮,小葱吸饱了肉香,鲜香异常,大排咬一口,肉质松软又入味,肉汤也是极品,用来拌饭滋味好极了。

外婆把做好的葱烤红烧大排装在不锈钢饭盒里,用筷子压了又压,足够我吃大半个星期的。回了学校,也和同寝室的伙伴分享,伙伴们来自五湖四海,我们因此吃到了从未见识过的各地美食。南通室友的“野鸡丝”,是她用玻璃敞口瓶装了,从家里坐了轮船带回来的,“野鸡丝”里并没有鸡肉,而是用酱包瓜丝、里脊肉丝、姜丝炒制的小菜,很是下饭,也适合久存;福州室友带来燕皮馄饨,我第一次知道猪肉居然也能做成半透明的馄饨皮;温州室友的鱼饼,味道很像外婆从菜市场买回的现做鳗鱼丸,顾名思义,它不是丸子而是饼状的;至于无辣不欢的湖南室友,我也是头一回知道辣酱是可以拌饭吃的,从不吃辣的我,渐渐也爱上了吃辣……

外婆给我带菜回学校,通常是瞒着外公的。我没有问过为什么。当然不是外公不舍得给我吃,大概是考虑到病中虚弱的外公难以进食,心情烦躁颓丧吧。那一年深冬,我将外婆装满了葱烤红烧大排的饭盒装进书包,临出门前,深深地看了病床上的外公最后一眼,外公也侧过脸来,看了我一眼,外公的目光白茫茫。不久,外公就去世了。我正逢大一上学期的期末考试,爸爸妈妈从南京赶回上海,及时料理了外公的后事,待我考试结束才通知我。我在告别仪式上看到缩得小小的外公,和那个我总是坐他腿上玩滑梯的外公全然不一样了。外公是不喜欢吃大排的,他更喜欢吃夹精夹肥的红烧肉,而外婆,也只会做葱烤红烧大排。至于炸猪排,是妈妈的拿手菜。

炸猪排,和做葱烤红烧大排一样,有一个用刀背反复纵横敲打大排的程序。敲松的大排用盐和料酒腌渍一段时间,过一遍蛋液后,正反两面都裹上馒头屑或者面包屑,再入油锅炸至两面金黄。炸猪排肉香扑鼻,很是诱人。我喜欢蘸番茄沙司吃,但很多上海人更习惯蘸辣酱油,而且必须是泰康黄牌辣酱油。辣酱油和番茄沙司一样,也是舶来品。它原产十九世纪的英国伍斯特郡,所以又叫伍斯特沙司,也叫英国黑醋。它传到世界各地后,各地又按照本地人的口味加以改良。上海的泰康黄牌辣酱油是用洋葱、芹菜、辣根、生姜、大蒜头、胡椒、大茴香等三十多种原料加热熬煮、过滤而成的,味道酸、鲜、甜、香,说是辣酱油,实际上一点儿都不辣。至于为什么叫“辣酱油”,我一直没能搞明白的。

我也会做炸猪排,但味道不及妈妈做的,无论是咸淡口味还是松香的程度。做菜和写作一样,需要天赋,也需要在实践中慢慢体味和摸索,火候的掌控啊、精准添加调料啊、掌握不同食材的特性啊,钻进去,真是博大精深。做菜是一门学问,有些窍门可以意会却难以言传,这和做菜人对菜肴色香味的审美品位和悟性有关,更重要的,和做菜人对家人的爱有关。我从小到大,吃惯了长辈做的饭菜,终于,也到了我给长辈做菜、回报他们的时候了。

咸蹄髈

冬至过后,下起了第一场雪,而且是难得一见的太阳雪。雪花成棉絮的样子,在半空中,紧一阵,缓一阵,时而疏,时而密。午后的太阳像是在捉迷藏,时不时地隐现。于是,当雪还在落的时候,恍惚间,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直射下来,照在高架桥下面停着的汽车上。在雪中等车的我,起初以为是错觉,猜想是某种奇特的光折射到那些车身上的。定睛看了,才确定是雪中的阳光。

后来,车来了。汽车过卢浦大桥的时候,呈现出奇特的景致。远处的东方明珠、环球中心那些高楼大厦统统被透明的阳光笼罩,像海市蜃楼一般凸显在地平线上,而这一边的天空中,却是雪花飘飞。

这样的景致,难得一见,真是有趣。深吸一口清冽的空气,心情突然就明快了许多。

回到家,父亲和母亲正在忙碌。料理台上摆放着四只刚刚从菜市肉摊上买回来的新鲜的蹄髈,白花花,排成一排。肉嘟嘟的样子,很可爱。母亲将它们一只一只用自来水仔细地冲洗。母亲做什么,都求细致完美。哪怕是择鸡毛菜,也一定要择去黄叶和老茎,用水一根一根冲去叶片上的泥垢,洗净的鸡毛菜盛在篓子里,水灵灵,翠绿得鲜亮。洗蹄髈,自然也是一样用心。用镊子夹去上面的杂毛,去除血水,蹄髈被洗刷得雪白,然后,将它们放进菜篓子里,沥水晾干。一旁的父亲把炒菜锅架上燃气灶,在干燥的锅子里放入粗盐和花椒粒,开了慢火,用锅铲慢慢地翻炒。不一会儿,伴着盐粒毕毕剥剥爆开的细微的声音,白色的盐粒泛出浅浅的黄色,厨房里弥漫起咸津津的花椒香。

“又要腌咸蹄髈了呀?”我愉快地问道。

“是啊。你喜欢的!”父亲和母亲不约而同答道。

咸蹄髈,嗯,我在心里应了一声。虽然不爱吃肉,但咸蹄髈一直是心头爱,不单是喜欢它软软糯糯的质感、鲜咸中夹带的花椒香,更喜欢父亲和母亲腌制咸蹄髈的过程里,所散发的团团圆圆的家的气氛吧—这种场景是小时候就很熟悉,并且一直保持到今天的温暖记忆。

蹄髈,是江南人的叫法,北方人习惯叫“肘子”,指的是猪腿的上半部,去除猪蹄的部分。蹄髈分为前蹄髈和后蹄髈,小时候,外婆就告诉我,前蹄髈肉多,后蹄髈骨头大,卖价是有差别的,前蹄髈当然要贵一些。这一回,父亲从菜市场买回来的四只蹄髈都是前蹄,等上面的水分沥干了,母亲用菜刀将它们一只一只仔细地顺着骨头剖开、展平,蹄髈看上去不再是圆圆的一坨,而是成了平展展的一大块。

接下来的工序是父亲的,他用手抓了一小把花椒盐,里里外外一遍一遍细细抹匀,轻轻地按压,炒熟的花椒颗粒嵌进肉缝里,像是给蹄髈穿上了一件带黑点的盐花衣。父亲将抹上花椒盐的蹄髈一只叠一只,埋进深口的盆里,他捧蹄髈的时候,很是小心,像是抱了一样珍稀的东西,生怕磕碰了。若是在我小时候,父亲一定是将它们埋进腌制咸菜的瓦缸里的,然后,在上面压上一块石头—现在,瓦缸和石头都没有了,盆,用的是不锈钢的深口脸盆,石头也用洗净的空陶瓷花盆代替了。做完这一切,父亲将脸盆端到朝北的阳台上,那里背阴,气温低—当然,气温是越低越好,可是,如今江南的冬天常常没有冬天的样子,零摄氏度以下的天气几乎没有,雨倒是常常下,冬雨绵绵不绝的,城市多半被包裹在一片阴郁的湿冷里。所以,像今天这样的太阳雪真是难得,难怪父亲和母亲要挑选今天来腌制咸蹄髈,我在心里想。父亲走到北阳台的时候,雪已经停了,风里夹带了一丝清冷的湿气,太阳不知什么时候也藏了起来,那只不锈钢的深口脸盆顶着陶瓷花盆,看上去模样真是滑稽。

这是外婆去世后的第一年冬天。父亲仍旧按照四人份包了馄饨,待到下馄饨时,才恍悟外婆已经不在了,平白地多出了一份。那一刻,我是有些难过又感动的。生活的惯性因为某个突发事件而停止,活着的人仿佛还留在过去。外婆喜欢吃馄饨,父亲是知道的,正如外婆知道父亲喜欢吃蹄髈。早几年,我和外婆二人在上海独居,父亲若是从南京来出差,外婆必是一早去菜场采购最优质的蹄髈,用砂锅给父亲炖蹄髈木耳汤,砂锅的保温性能好,炖好的汤端上桌时还咕嘟咕嘟冒着泡,切成大块的蹄髈和木耳一样软烂,入口即化,汤汁白而浓郁,喝一口,暖到胃里、心里。

不过,相比做汤,我更喜欢咸蹄髈。腌制后的蹄髈需要每天翻面,盐分和花椒与肉交融,蹄髈内部渗出了水分,浸在这盐水里,可以帮助蹄髈更好入味。大约两周后,蹄髈就算腌制好了,接下来,要让它们吹风晾干了。仍旧是在背阴的北阳台,用铁钩将它们一一穿起,挂在晒衣杆上。风干需要避免阳光直晒,因为日晒、温度过高,容易使蹄髈出油、变质;下雨了,也要及时收回屋子里,所以,装了顶棚的北阳台是最合适的了,没有阳光直射,也不会有雨淋之忧。十天半个月,蹄髈就被吹得干干硬硬的。从晾衣杆上取下风干的咸蹄髈,分个装入保鲜袋,入冰箱冷冻室保存,吃上半年是没有问题的。

别人家做咸蹄髈多半是隔水清蒸,但我家一直是用来做腌笃鲜:取咸蹄髈一只,加新鲜的猪小排或者筒骨,和当季的冬笋或者竹笋炖汤,蹄髈即将酥烂时将其取出,放凉,切片,就是一道上好的凉菜了。切成片的咸蹄髈躺在盘子里,呈现大理石一般漂亮的纹理,肉皮和肥肉部分已经去除了肥腻,瘦肉部分耐嚼Q弹,咬一口,花椒香弥漫口中。每当吃到咸蹄髈,我都会在心里微笑:果真,小时候的味道一点没变呀!那是属于冬天的寒冷的味道,是风的味道,也是爱和时间的味道。